什么是“媒介素养”?“媒介素养”,也称“媒体素养”,它是新闻与传播学的一个专业名词。这个词在形式上与媒介无知(Media illiteracy)是相互对应的,所以能够比较容易地看出它们在内涵上的差别和我们应该做出的选择。毫无疑问,认识传媒是我们开始和媒介正常交往的最根本保障, 是我们认知世界并改造世界的前提和关键所在。
从历史的视角对媒介素养加以分析的话,早在 20 世纪 30 年代,英国和丹麦培养公众评判意识、抵御媒介负面影响为核心的媒介素养教育开始萌芽。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对于媒介素养的早期关注也开始于 20 世纪 30 年代前后。我国著名报业活动家、新闻教育家邵飘萍在对国民新闻教育的论述中指出:“新闻与人生之关系既如此密切,新闻知识应列为国民普通知识之一”; 新闻学作为一种“处世穷理之学”,“不独为新闻记者所应具”,“以余之希望,新闻学一科,应作为中学以上之普通课程,且望各大学之皆有添设。”
1931 年,复旦大学新闻系黄天鹏教授对如何在中学开设新闻学通识课程提出见解:“最低应给予中学生以‘新闻纸是什么’的观念。”
由此可以看出,在西方学者提出媒介素养概念前后,中国学者亦独立提出“普及新闻学教育”的想法,虽然媒介素养一词还未及使用,但“普及新闻学教育”朴素的媒介素养教育理念总算已经萌芽。
与西方媒介素养持续探索并逐渐形成特有媒介批判文化形成鲜明对比,中国的媒介素养教育却慢慢沉寂下来,直到上世纪 90 年代末期。如今以“媒介素养”为教育着眼点的现代媒介理念与数十年前我国学者提到的“普及新闻学教育”有着显著的不同:“普及新闻学教育”强调的是公众对于新闻知识的学习和接受,是对被动收受过程进行的辅助教育行为。而“媒介素养”培养则强调了媒介的批判性,即批判地认知并使用媒介,完成媒介资源的使用甚至内容的创造,引导公众主动接触媒介并以批判吸收的态度建构起媒介的使用意识。
媒介素养在国内的重新提起,不论其理论探讨还是实践推广都是最近二十年的事。究其原因,新媒体的迅速崛起以及认识媒介和使用媒介的紧迫需求加速了媒介素养理念的推广和认同。
我国对真正意义上的媒介素养和媒介素养教育的关注和讨论始于 1997年,其时,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卜卫发表了中国内地第一篇系统论述媒介素养教育的译介文章——《论媒介教育的意义、内容和方法》,追溯了“媒介素养”这个概念在西方演变的历史,由此开启了中国国内媒介素养的关注与研究。 从媒介素养引起广泛关注到现在的十余年间,正是中国内地大众媒体快速发展的阶段,媒介发展不但推动了社会关注度,也影响到媒介理论的立项研究。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媒介素养迅速成为研究领域一个显性话题,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媒介生态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媒介从内容到传播渠道的不断拓宽对大众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此形成了大众群体对于媒介的认知与解读,认知与解读的过程成为媒介素养自主提高的过程。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特别是最近二十年来,国内新闻媒体不论是媒介形态还是媒介功能都发生了重要变化,走向市场的媒介在实现其基本信息传播功能的同时,其商业化、娱乐化也成为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对此,媒介的认知、批判和使用成为人们能够熟练驾驭信息、建构和谐拟态世界所必须掌握的内容。
二是媒介的国际化发展需要,使我国国内新闻传播学者的国际视野更加开放。在国际传媒领域,由于近代新闻发展历史与国际政治等因素的共同作用,西方媒体占据着传媒主要的市场份额,享有超出其实际传播能力的话语权,这种话语权影响着全球重要事务的舆论,也影响到国际事务的大致走向。近年来,标榜“客观”的西方媒体在报道中国问题时,由于思维惯性和价值观念的差异,很多时候都带有偏见。我们曾经就西方媒体(CNN、BBC、The Times)对拉萨“3·14”打砸抢烧暴力事件报道样本进行显性与隐性分析,发现西方媒体采用了大量偏见词汇、个体插曲式描述等常见歪曲事实的报道,这些报道严重影响到西方大众对于事件真实面目的解读和理解,甚至也影响到我国民众对事件的认知和解读。 信息是权力的基础,西方媒体面对意识形态不同的中国,往往会从自己的价值观念、自己国家利益出发来报道。他们在维护本国的思想意识、文化霸权方面表现出惊人的一致。 面对西方媒体的文化霸权表现,除了要求国内媒体要迅速提升媒介影响力,让国际上听到中国的真实声音,使中国的媒介文化与经济发展一样,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就,重要的是,目前的国际舆论环境也给新闻学者与新闻传播学教育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提升媒介素养研究质量,推介中国媒介素养研究成果的同时,推广媒介素养教育实践,使普通民众更好地辨识西方媒体的舆论框架,批判地接受媒介内容,惟其如此,我们的媒介素养理念才能更好地普及开来,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
三是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不断升级,给了普通民众更多接近新媒体、参与新媒体的机会。1995 ~ 2004 年,网络媒体在中国走过第一个十年,正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新媒体中心主任约翰·帕维里克所述,中国的网络媒体从事网络新闻传播也经历了拷贝借鉴、用户化和综合化发展三个阶段。 如果说新媒体在中国走过的第一个十年还处在懵懂的摸索态势,那么 2005 ~ 2014 年,新媒体则呈现出百花盛放和新媒体本土化等发展特点,新媒体发展更加从容与稳健,博客、微博、播客、微信,这一个个从社区到个体的互动平台你方唱罢我登场,每一个社区平台都留下了公众参与和互动的身影,甚至曾经深刻地影响到这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微博、微信更因为智能手机的移动互联网传播渠道而变得异常火热,“微博反腐”、“谣言倒逼真相”,这些热络的词汇见证了这些新媒体平台的炙手可热。
新媒体的兴起,把“媒介素养”从一个学者关注的角落带到了聚光灯下,媒介素养由一个学术术语走向社会话语体系,不论是学术讨论还是媒介素养教育实践的推进,媒介素养成为与新媒体发展相生相伴的一个重要的显性话题。
2004 年 10 月 8 日,中国首届媒介素养教育国际研讨会在中国传媒大学举行。研讨会以“信息社会中的媒介素养教育”为主题,加拿大、英国以及中国学者就如何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媒介素养教育理论,加强国际国内媒介素养教育专家学者的交流与沟通,推动中国媒介素养教育的发展等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这是国内第一次国际性的有关新媒体素养的研讨会。
2008 年被称为“网络舆论监督年”,网络新媒体传播的影响以及由此伴生的各种网络怪状开始不断发酵,“网络暴民”“人肉搜索”“网络谣言”等带有负面影响的话语形成了一波又一波的新媒体热潮,自然也引起了研究网络传播学者们的关注,杜骏飞、陈昌凤、匡文波、彭兰等纷纷著书撰文,思索新媒体环境下网民媒介素养以及网络公共信息空间的建构。
2008 年,学者姬德强对中国学术期刊网(CNKI)1996 ~ 2007 年的研究文献进行搜索,并运用Mind Manager (Pro 7)软件对检索到的结果进行了关键词和主题词的整理,得到了媒介素养研究在中国的第一个系统谱系图(图 1-1 所示)。
媒介素养在中国的系统谱系图中,可以看出选题方向丰富而具有层次,既有诸如媒介素养教育的大众话题,也有关涉性别意识的探讨,其中,网络与新媒体素养也有着一定程度的关注,选题涉及“网络道德”“网络文化安全”“新媒体与参与式文化”“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和“媒介形式变化与媒介素养教育”。如果从选题整体分布及构成来看,新媒体素养研究方向仍显得有些单薄,随着各类新媒体不断推出、受众话语方式的改变以及网络谣言、新媒体事件等不确定信息传播的不断出现,相关领域的研究仍不尽如人意。我们在中国学术期刊网输入关键词“新媒体素养”后,获得了 11 篇新媒体素养的研究论文,加入以“新媒介素养”为关键词搜索到的 13 篇论文,共得到相关论文24 篇。与“新媒体素养”研究略显不足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以“媒介素养”为关键词在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查询得到的论文数是 2838 篇。24 篇新媒体素养论文囊括了网民媒介素养所涉及的多种学科门类,如新闻学、传播学、法学、教育学、社会学等。
图 1-1 媒介素养在中国
如果说以新媒体素养为主题的媒介素养研究尚处在初始阶段,那么相关的专著也同样反映出这样一个现实:以新媒体素养为直接对象的研究与风生水起的新媒体发展相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2012 年,有研究者在中国学术期刊网(CNKI)上输入关键词“网民媒介素养”后,共搜到 10 部专著。从数量上来讲确实与中国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极不相称。 从研究者的分布地域来看,中东部地区研究者以绝对优势数量压倒西部。从研究内容来看,基于青少年的问卷调查研究占据着主导地位,此外也包括广泛意义上网民的描述性分析,以及部分传播学者从司法与教育的角度提出一些规避网民违法行为的探索路径和思考策略,相关学科的交叉研究几乎没有出现。总体而言,从研究层次来看,新媒体素养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研究方法较为单一,采用的多是定性分析,以概述性文章居多,而缺乏精准调查的内容分析研究。
当然,国内新媒体素养主题研究的缺失,并不意味着新媒体素养无人问津,事实上,在媒介素养的研究视域内,除了 2005 年以前因为新媒体尚未实现Web2.0 时代所具有的交互功能,媒介素养研究者在主要研究视野仍投向传统大众媒体以外,稍后的各类媒介素养研究的文本中,新媒体素养逐渐成为一个重要指标,或多或少地影响着研究媒介素养的建构思路。 可以看出,新媒体素养作为媒介素养研究的一部分,已经引起相关研究者的关注,只不过因为历史发展原因,新媒体素养很少被单独地区隔出来加以分析,而是笼统地混杂在媒介素养的整体概念中加以表述,这对于日益蓬勃发展的新媒体而言是远远不够的。究其原因,以媒介批判为特点的媒介素养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早期的媒介素养论文以西方成果的译介为主,从媒介素养研究到现在,经历了译介吸收、自我建构的过程,新媒体的扩张正是发生在这样一个阶段,因此,目前有关媒介素养的研究虽然成果丰硕,但仍然缺乏系统性与自我理论支撑,特别是缺少对于新媒体素养这样一个分支的关注与单独给予的关注。
在新媒体素养教育实践上,最近几年一些新闻界人士与民间机构开始利用新媒体作为载体,在不同地域开展媒介素养的教育活动。中国社科院卜卫在中青网(www.cycnet.com.cn)“青少年园地”开设了“媒介课堂”栏目,通过青少年经常接触网络媒体的机会向他们普及相关的媒介知识。
2002 年,上海市老干部局、老龄委、科学技术协会和老年基金会等机构与老年网站(www.oldkids.com.cn)联合,推出了专门针对老年人新媒体素养的教育工程,帮助老年人学习新媒体技术,提高他们的新媒体素养。
2008 年,中国传媒大学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媒介素养教育研究室与北京黑芝麻胡同小学合作,开设了“媒介素养教育实验课”,通过这样一种教育互动,提升小学生在新媒体时代创造媒介产品的能力。在 2008 年 9 月至 2009 年 1 月间,开设 15 周共计 15 课时的实验课程,课程还面向学生家长开放,鼓励家长走进教室和孩子一起学习媒介素养。
总体而言,经过十余年的译介吸收,媒介素养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均在我国获得了一定的积累,但是新媒体素养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并未形成清晰的研究体系,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新媒体素养发展显得紧迫而急切。
在中国内地,媒介素养无论作为理论概念还是实践推广,近年来的重要性都不断凸显,其中,新媒体素养需求成为重要的原因之一,这其中有着深刻的现实社会的发展背景。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显示,截至 2013 年 1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 5.64 亿,其中农村网民占 27.6%,相比 2011 年增加了 6440 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从 69.3%提升到 74.5%。
社会发展总是由一定的向度与相关符号来加以呈现,在信息社会发展过程中,媒介信息带来的影响就显而易见。因此,有关媒介功用总在引起人们的关注眼光。“媒介是用来教化人的,还是来解放人的?它促进了社会凝聚还是加强了社会操控?它是舆论宣传的工具,抑或是向人们提供了可供分享的民主权利?互联网在线搜索的过程究竟是为了让人有所发现,还是诱人走向迷途?在这些或可或否的问题答案之前,我们找不到清晰的界线。我们很难证明,印刷媒介带来的是表达上的自由,还是言论的过滤和审查;广播把人们彼此联系了起来,还是带来了相反的分散作用;电影让人们观念逐渐趋同,还是更具有差异性;互联网是让人自由出入的空间,还是一个藏匿谎言的地方。”
从某种意义上说,媒介的发展史可以说是社会的发展史。新媒体发展的迅速及其复杂性对社会生活带来的冲击也是多方面的,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新媒体不但造成信息的碎片化,受众群体也因此被高度分化,个性化消费成为主要趋势。近年来,新媒体发展一日千里,比如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桌面视窗、数字电视、数字电影、触摸媒体等,五花八门的新媒体不断涌现,进一步分化了受众群体,制造了更加个性化的消费模式。实际上,“个性化”是新媒体的技术特点所带来的理论上的结果。虽然新媒体的“个性化”服务还未完全形成气候,但是新媒体技术为个性化消费提供服务则已经成为不容置疑的现实情景。
第二,新媒体技术改变了信息传播方式,新媒体尝试介入公众生活,影响到公众的消费文化。网络商务如今成为一个新媒体消费的新平台,成为信息内容消费主导下衍生出来的经济模式。比如“双十一”从带有戏谑意味的“光棍节”变成了举世关注的互联网购物盛会。阿里巴巴在 2013 年“双十一”后宣布,在第一小时的交易额达到 67 亿元人民币,交易笔数超 2500 万笔。当天最终销售总额突破 350.19 亿元。时隔一年,阿里巴巴携赴美上市的势头,在 2014 年“双十一”再创新高,全天成交金额为 571 亿元,其中在移动端交易额达到 243 亿元,物流订单 2.78 亿元,总共有 217 个国家和地区被点亮。新的网上零售交易纪录由此诞生。
第三,新媒体赋予并进一步扩大了受众权利。网络具有交互性的特点,受众因此享有了前所未有的参与权。一方面,用户在新媒体上获取信息时可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可以自己控制“何时”“何地”“用何种方式”获取“何种”信息;另一方面,先进的新媒体技术使受众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信息发布者,同时还可以和其他用户进行交流和沟通。新媒体传播还扩大了受众运用媒体的权利。此外,网络还使传统媒体的权利受到监督和制约。受众可以根据网上获得的多方信息对大众媒体的公正性、中立性和可信性提出质疑和挑战。
第四,新媒体影响了受众的思维模式和生存方式。大数据时代新媒体信息具有海量和超链接等特点。网络信息的无限性和个人时间、精力的有限性是一对天然的不可调和的矛盾,这势必使得受众对媒介信息进行有选择地收受和选择。选择性收受必然会产生视觉上的“拼贴状态”和逻辑上的无序化,使人习惯于碎片式思考。与此同时,新媒体语境中沟通的主动性、对话的平等性、传播的广泛性以及交流的匿名性使得信息传播过程中去中心化、去权威化、去地区化、去现实化的趋势将不断得到加强。
第五,新媒体环境改变了个体身份建构方式。新媒体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拟态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人们可以暂时摆脱现实世界的压力和烦恼,尝试扮演成另一种身份和角色。曾经非常流行的网络同居现象就是个人身份被虚拟建构的典型案例。
相对于信息影响的不确定性,新媒体俨然一个复杂的非线性函数方程,每有一个新的变量输入,就会产生无限多可能的解。若纠结于其中的一个变量,锱铢必较,则庞大的新媒体影响会无限被放大。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媒介作为重要的系统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特别是信息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效力。
不可否认的是,新媒体时代传播的范式被打破,传播权下移,大众开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传播空间。在技术层面上,信息检索与诉求表达获得了更为便捷的技术途径,媒介系统也因为新媒体的出现而变得更加开放,数字传播技术使传播权的平民化成为现实。理论上人人都享有传播权,人人可以公开生产与传播信息内容,如果说后现代世界是一个“凡人”话语的世界,那么,新媒体使这个“凡人”的世界活脱脱地展现了出来。 在互联网、手机、平板电脑等新型数字媒体平台的引领下,我们已经进入“新媒体时代”。新媒体不仅成为公众获得新闻信息的重要渠道,而且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社会行为和生存方式,并且“可能导致人类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层面上的结构性转型与重构”,从而形成一个新的社会形态——网络社会,而网络社会在本质上是一个风险社会。 网络社会存在着无限的可塑性,在产生无限多解的基础上,必然影响到现实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从而对社会产生深刻的影响。具体说来,最近几年围绕新媒体的话题不断出现和更新,我们有必要以关键词的方式对一些新媒体话题进行梳理和辨识。
什么是新媒体事件?我们检索有关文献后发现,学者们对这一基本问题尚存有分歧,研究中使用的概念也不尽相同,除了“新媒体事件”这一概念外,有人称之为“网络媒介事件”、“网络事件”或“网络热点事件”,也有人称为“网络媒体事件”或“网络舆情事件”。用来指称网上发生事件的概念还有“网络公共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偶然性事件”或“网络突发事件”等。之所以出现这么多不同概念,一是因为在新媒体发展过程中,不同新媒体类型的强势表现。以网络为例,作为新媒体的典型代表,网络几乎成为人们认定的具有新媒体内涵和外延的替代名称。不过随着移动媒体、电视互联网等更新一代媒体的出现,以网络指代新媒体就显得以偏概全和外延过于狭隘了。因此,上述这些概念均无法替代“新媒体事件”这一概念。
事实上,新媒体事件的理论基础来源于传统媒介事件理论。传统媒介事件理论存在着以“假事件”和“媒介事件”为代表的两种理论模式。传媒“假事件”的概念由美国历史学家丹尼尔·布尔斯廷提出。他将“假事件”界定为经过设计而刻意制造出来的新闻事件,并指出了“假事件”具有人为策划、适合传媒报道的特点。 那么传统媒介事件与新媒体事件又存在着何种相关性和差异性呢?我们参照许鑫的新媒体事件与传统媒介事件比较表来加以解读。见表 1。
表 1-1 新媒体事件与传统媒介事件比较
由上表可以看出,传统媒介事件与新媒体事件有着诸多不同之处,从比较的事项可以看出二者之间发生、发展的整体过程:传统媒介形成的是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的推动模式,而新媒体事件则形成了自下而上随机产生且系统边际开放的互动模式。在眼下的新媒体时代,“在政治动员能力上,是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无法比拟的。从动员的广度、动员的速度、动员的强度、动员的深度等诸多方面看,都是过去任何一个媒介时代都无法可比的。” 如果传统媒介事件可以通过带有官方宣传意味的传媒“假事件”来确定,其往往带有一定的可预判性和理性,那么新媒体事件则是一个最具时代标志性的词汇。正如学者戴扬所说:“传统媒介事件模式是有关整合和共识,新媒体事件则鼓吹异见,甚至创造分化。”
具体来说,新媒体事件有着怎样的特点呢?戴扬和卡茨在《媒介事件:历史的现场直播》一书中,将传统媒介事件分为竞赛、征服、加冕三种类型,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他们敏锐地意识到传统的媒介事件类型已经难以囊括当今社会的新型媒介事件,因此对其理论进行了修正,在“竞赛、征服、加冕”三种媒介事件类型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媒介事件的新特点,增加了“幻灭、冲突、倾轧”三种类型。 从戴扬和卡茨两人对新媒体类型的理论概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一是新媒体事件不同于传统的媒介事件,其无论是在内涵还是外延上都表现出更多的不同,传统媒介事件的立足点是传媒的自我宣传,而新媒体事件的立足点则是博弈;二是新媒体事件随着新媒体类型的不断出现而不断地修正与完善,内涵变得更加丰富,更加难以预判和琢磨。
由此看来,新媒体事件中所包含的不确定性和偶发性均需要对事件做出清晰的预判,由此来降低新媒体社会的风险,这也是新媒体素养教育所肩负的历史使命。
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3)》指出,2012 年是国内新媒体谣言传播值得格外关注的一年,在 100 件典型的微博热点案例中,谎言出现的比例甚至超过了 1/3。据此,有人断言,新媒体是谣言的滋生地,有谣言处必有新媒体。
在当下的新媒体环境中,很多谣言的传播的确离不开新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推波助澜。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信息传播的途径,重构了信息传播的结构,信息的生产和传播不再是单向的,而是在由数据织成的网络上,每个人作为一个结点,都可以向这张传播的网络推送数据和信息。这就大大增加了谣言传播的风险和概率。 在社会中,每一个信息个体都可能成为谣言的发起者,也可能成为传播者,当然,这取决于我们对待谣言的态度和对于新媒体的批判能力和素养的高低。
从谣言的共性与网络传播特征来看,网络谣言大致可以分为下列三种:
第一种是牢骚性谣言。
这些谣言主要是一种社会情绪的反映。正如造谣者找不到准确的矛盾对立面来发泄一样,我们也无法找到准确的造谣者,只能是从中体味民众的情绪。当然,如果这些谣言进入大众传播领域,就可能产生远远超出人际传播的带有牢骚性质的原始影响,不论从质还是从量上都会改变其初始的意义。
第二种是攻击性谣言。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以及新媒体文化的日益成熟,传统意义上的各类媒介形象正在发生着自发性的重构。涉及特殊地域,如河南人的网络形象近年来有被网民恶意建构和传播的现象;涉及特殊职业,如城管、官员、富二代和官二代甚至大学教授等,成为被普通网民肆意消遣的网络词语;涉及一些突发性事件,在相关政府未能通过信息公开及时把真实信息对外传播时,各种攻击性谣言就会随之而生。攻击性谣言的社会影响和危害较大,作为政府部门媒体公关的一部分,应该就此做出相关的应对预案。
第三种是宣传性谣言。
宣传性谣言是指那些为实现某种积极的政治性、社会性或商业性目标而编造出来的谣言。这种谣言往往具有强大的支撑力而在短时间内不易被识破,因而造成的社会危机往往更大。其中最典型的当属“官谣”,官谣是某些政府机构有组织策划的行为。“官谣”带有很强的功利性,是部分政府单位或个人为了掩盖或实现个人目的而编造的谎言。
2012 年 12 月 6 日,北京的《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连发三条微博,实名举报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学历、经济等存在问题。对此,国家能源局以官方身份在网上做出回应:上述消息“纯属污蔑造谣”,并表示国家能源局正在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然而半年后,刘铁男被开除党籍,并被行政开除,涉嫌犯罪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罗昌平的“污蔑造谣”成为重要证据,而国家能源局的官方回应则成了名副其实的“官谣”。
相比于牢骚性谣言和攻击性谣言,宣传性谣言的社会危害无疑是最大的,其直接影响到政府或其他强势部门在假面被揭穿后,公众对其社会公信力产生的质疑,这种质疑随着相似案例的不断增多和累积,最终可能形成一种“偏见”,影响到公众对于特定人群形象的判断。从现实的语境看,目前涉及城管、官员以及司法案件的一些报道,即便是如实披露事实,也常常不为公众所接受,这正是之前各类宣传性谣言累积所建构的负面影响之因,得到的在公众思想中形成带有媒介偏见的形象之果。
谣言的生成过程实际上就是媒介文化生成过程中扰动因素或噪声的影响过程。这种噪声或者是因为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直接映射到媒介的“拟态世界”,或者是不断积累的媒体报道所建构的趋于负面形象迁移而生成的偏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把偏见概括为一种“对属于某一集团的人所产生的厌恶,甚至敌视的态度。这种态度的产生,仅仅是因为这个人是某个集团的一员,因而这个人也就具有这个集团所有的令人不愉快的特征”。 对谣言传播者分析,既有主动为之的故意,亦有被动传播的随机选择。我们生活在一个媒介营造的社会环境中,媒介呈现影响着我们的视听和价值观的形成,因此,对特定人群的偏见就必然有其生存的土壤。
在新媒体广泛发展的今天,公众需要加强自身对各种信息的解读、使用和传播能力,即能够自如地“批判与解构”、“整合与重构”。惟其如此,置身于眼下的信息社会中,我们在享用信息带来的精神福利的同时,才能减少误读新媒体信息所带来的误导,更好地使用新媒体为社会公众服务。
Web2.0 带来的不仅仅是信息的海量化传播,其溢出的往往是远超传统媒体的社会影响,《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3)》指出,近三年来,新媒体成为最主要的反腐倡廉事件首次曝光的媒介类型。新媒体三年首曝反腐案 156 件,曝光数量达到传统媒体的两倍。报告称,反腐倡廉事件主要集中于违纪违规类、滥用公权类、时事政治类及伦理道德类。不论是从相对数还是从绝对数上讲,新媒体都是最主要的反腐倡廉事件首次曝光的媒介。从绝对数上说,反腐倡廉舆情事件首次曝光于新媒体上的数量远大于首次曝光于传统媒体上的数量。其中,2010 ~ 2012 年,反腐案件首次曝光于新媒体上的事件数量依次为 67 件、58 件和 31 件,三年合计 156 件,是传统媒体的二倍。
中国人民大学杨保军教授认为:“‘后新闻业时代’开启后,新闻及新闻观念对政治及政治观念的影响越来越大。” 新闻,哪怕是尚不足以称作新闻的一条反腐信息,都会因为民间舆论的形成而放大,进而深刻影响到政治观念,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腐行动。新媒体反腐之所以能够成功,一方面表明新媒体的媒介话语权正在不断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则表明政府重视底层民众的声音,为普通民众挑战权威腐败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从社会传播系统的视角来看,随着社会系统的复杂性增强以及不稳定因素的存在,近年来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面临着新的冲击与挑战。与此同时,随着新媒体的介入,新闻舆论监督的格局正在发生变化,以明星媒体为风向标的舆论监督方式已经远离人们视线,而媒体间经过整合后形成的新阵线突出彰显了媒体的理性,这种区别于先前明星媒体舆论监督的新的监督模式被称为“后舆论监督模式”。 也有研究者认为,由于舆论监督环境恶化,监督性报道发表前的干扰变本加厉,使得报道后的冲击力也日渐式微,舆论监督进入“弱效果时代”,并由此呼吁通过倡导和培养“新闻职业共同体意识”来改变当下传播环境,维护媒体共同利益,以显示整个媒体行业的力量。 从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议题设置与监督效果来看,以明星媒体为代表的传统舆论监督的确正进入“弱效果时代”,但从新媒体在舆论监督中发挥的议程及议题的设置来看,似乎一个带有多元语境的、广泛包容的舆论监督时代正在到来。2012 年,引起民间广泛关注的舆论监督事件,从陕西“微笑大表哥”杨达才到重庆“不雅视频官员”雷政富,再到广东的“房叔”蔡彬,这些媒体舆论监督有个共同的特点:新媒体设置议题并在网络等新媒体上形成舆论后,传统媒体跟进接力,最后纪检部门高调介入反腐。从近年来媒体反腐的案例来看,有着如下几个特点。
首先,新媒体反腐使舆论话语权进一步碎片化。回溯中国媒体反腐的历史,我们发现其主要兴起于上世纪 90 年代。由于传统媒体反腐带有较强的行政授权与支持的背景,因此媒体反腐表现为明星媒体或栏目扛旗的特点。然而,由于媒体反腐过程中媒体存在的错位、缺位和越位等问题,以及媒体反腐的单一媒体属性,往往需要借助其他行政、司法等监督手段体现反腐实效,所以传统媒体反腐很容易陷入尴尬境地。随着行政影响的弱化,以及相关决策部门出台文件规定,禁止跨地区报道及异地监督。 近年来因为缺少政策支持,传统明星媒体的反腐变得举步维艰。随着新媒体的出现,特别是微博等具备强大传播效果新媒体的兴起,为媒体反腐带来了新的平台。因为网络的大众传播属性,地方保护对新媒体反腐无法施加压力,这种“信息衍射”形成特有的舆论反射弧,绕过了区域内的行政障碍,在外围形成舆论波动。 2012 年发生的媒体反腐案例中,“表哥门事件”“雷政富不雅视频”、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事件等均发起于新媒体,传统媒体只是起到了跟进报道,推动舆论的辅助作用。新媒体的发力,使得媒体反腐的话语权进一步分化和碎片化。
其次,媒体反腐过程中新媒体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媒体反腐过程中,不论是媒体反腐议题的设置,还是民间舆论的形成,都离不开网络的推动力。2013年 7 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第 32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 2013 年 6 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 5.91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 44.1%。在 2015 年上半年的互联网发展中,手机作为上网终端的表现抢眼,不仅成为新增网民的重要来源,在即时通信、电子商务等网络应用中均有良好表现。在网民基数激增的情况下,新媒体成为重要的舆论场,不但影响着规模庞大的网民群体,也对传统媒体产生了重要影响,一些媒体反腐议题成为传统媒体重要的信息源。在不雅视频男主角雷政富被曝 6 小时后,纪检部门就已经介入,迅速免去了雷政富的职务,这足以说明新媒体反腐的强大杀伤力。
再次,媒介融合推进了媒体反腐议程的高度统一。由于缺乏社会公信力,新媒体推动的媒体反腐虽然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高度碎片化及匿名等特征使得新媒体只具备舆论场域的造势,却不具备主流舆论的认定。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的及时介入不但推动了媒体反腐的进程,也为新媒体的议程设置提供了广泛的借鉴,在媒介融合的作用下,新媒体在议程设置上逐渐与传统媒体趋向于统一。“微笑的大表哥杨达才事件”,始于一场意外车祸中传统媒体的图片新闻报道,新华社发布的一张杨达才出现在车祸现场的微笑照片引起网民的不满,并由此出现了议题与之相关的设置。新媒体以传统媒体的报道议题为起点,开始了逆向的媒体反腐议程的设置,最终也影响到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在杨达才引起网民口诛笔伐的过程中,传统媒体也参与进来,逐渐与新媒体形成了一致的反腐议程。媒介融合推动下的舆论反腐场域变得更加强大,最终促成陕西省纪检部门的介入,撤销了杨达才所有职务,并移交司法部门调查。
上述三个关键词是新媒体时代新媒体与现实社会相关影响的缩影,在这种现实的映照下新媒体素养教育显得更加重要,它既是来自历史研究与实践的需求,也是现实社会影响的客观存在,因此如何看待新媒体素养,并非只是历史累积带来的奋起直追,更有现实语境的实际影响。新媒体事件、网络谣言、新媒体反腐、网络商务,这些影响现实生活方方面面的客观存在无法让我们蒙眼闭目,听之任之,而是籍由这些深度接触、更加深入地去认识新媒体,辨析新媒体,以批判的方式提升公众的新媒体素养,使新媒体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媒介素养无论作为学术话题还是社会运动,始终是现代社会公众与媒介关系的一个重要领域,其影响不仅局限于社会生活领域,甚至跨越不同文化背景,为推动信息传播系统的融合与博弈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此媒介素养不应该只作为一个媒介批判范畴的问题,更应该作为信息传播系统中收受关系中社会、法律、政治、经济、国际等系统的边际互动。在这里,不能不提到当前国际背景下媒介话语权的分配及其对媒介素养教育运动的影响。
1.媒介的国际话语权分析
从信息话语支配的角度来看,国际背景下的媒介话语权又叫作“国际话语权”,是指国际政治传播中就某一特定问题表达自己看法并且影响国际社会舆论的行为能力。在全球化的今天,国际话语权的争夺日趋激烈。公众媒体作为当今影响力最大的话语平台,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愈发受到重视,主流媒体更是承担着国家取得国际话语权的重要任务。 从目前的“国际话语权”的分配来看,全球媒介的国际话语权主要掌握在以英语、德语和法语为基础的几个西方强国手中,其中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国家构成了影响世界媒介话语权的一级国家。从微观的视角来看,占据媒介话语权金字塔顶端的国家,主要通过几大通讯社——美联社、合众国际社、法新社和德新社等向全世界的受众提供信息来源。他们往往能够影响全球各地精英的世界观和思考方式,进而发挥操纵全球舆论视听和设置带有一定倾向的舆论框架的作用。
“国际话语权”之所以出现中心化是与世界发展的现代化背景紧密联系的。首先,现代媒体起源于西方国家,不论是媒介的内容生产、媒介产业化运营还是传播渠道的建构,都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探索和实践。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对媒介的接触和使用都相对较晚。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通过 19 世纪西方国家移民,由西方传媒人士把报刊等媒介引入。以我国为例,中国现代早期的新闻史,确切地说是西方殖民史的一部分,被认为是针对华人的第一个近代报刊《察世俗每月统记传》实际上由英国传教士威廉·米怜(William Milne,1785 ~ 1822)创办的。其次,西方国家的媒介机构运营比较成熟,形成了特有的文化体系。西方国家的通讯社、媒体大都有着百年以上的发展历史,经历了市场化经济浪潮、政治浪潮和战争洗礼,在市场化与舆论导向的平衡上找到了充裕的生存空间,成为信息社会风浪中推波斩浪的媒介巨轮,成为西方文化输出的排头兵。
关于媒介话语权形成舆论的过程,可以这样加以分析:在占有绝对优势的话语权中心世界的影响下,其他世界国家不可避免地被裹挟到话语权中心方向,形成舆论的趋同现象。由于世界“信息话语流”随西方话语权背后的权力优势递进式地从中心地区向边缘地区扩散,由此导致弱势话语权国家和群体随着西方的思维方式而舞动,随着西方世界制造的观点视角而思考。在这样的情况下,西方国家外溢的信息经过了反复传播的“信息咀嚼”,成为被反复加工和人为设置议题的二手信息。在西方信息的持续渗透和影响下,以“自由、民主”为标榜的西方社会的镜像及其对发展中国家带有偏见的媒介形象建构,逐渐为发展中国家的部分精英集团所接受,然后不可避免地影响到社会层面,于是整个社会舆论导向呈现出“西化”的同心圆特征,即边缘地区的舆论出现同中心地区舆论的“趋同”现象。 根据相关统计,在我国的主流传媒中,涉及的国际新闻几乎 80%来自于美国新闻社和美国所谓的“世界性媒体”。 信息是权力的基础,利用新闻媒体制造公众情绪、整合社会思想、加强执政是西方国家的常态。 从话语权中心到边缘的扩散过程,形成了世界话语权的舆论建构过程。从媒介话语权形成的舆论过程来看,对于媒介素养的讨论,不应该仅仅限于社会公众与媒介关系一维的线性关系,还应该考虑媒介以外影响和支配性的权力结构构成,这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闻信息传播多元化的国家应该是一个深刻的警示。
实际上,随着新媒体技术在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学者对西方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媒介话语权分配也给予了关注:新技术为媒介素养带来什么,是公众赋权还是数码鸿沟?新技术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什么,是话语权的重新分配还是进一步聚合重组?实际情况是,新媒体技术并没有带来新的媒介话语权分配,尽管普通公众享有了不同以往的媒介话语权,美国学者丹·吉尔默甚至提出了“自媒体”的概念。然而,自媒体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表达,在新媒体实践中,因为文化、社会、经济等领域存在的巨大差异,新媒体并未实现人际间话语权的平等,当然西方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分配格局也并未被颠覆。相反,西方国家推出的网络社区平台不但影响到其他地区人们的社会生活,甚至还被西方国家利用,成为颠覆国家政权的重要工具。由于新媒体所具有的可以将个体的人迅速联结起来,形成一个开放性的社交网络系统的功能,近年来,脸谱(Facebook)、推特(Twitter)等社交网络在西方国家悄然兴起,这些社交网络不但成为人际传播的重要载体,而且当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出现时,广大民众能够通过电视在第一时间知晓,并能够通过网上的互动和交流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形成影响政治和社会进程的强大力量。
发生于 2011 年的“阿拉伯之春”运动便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特征。
西方媒体认为,这个“阿拉伯之春”属于谙熟互联网、要求和世界其他大部分地区一样享有基本民主权利的年轻一代。这是一个脸谱和推特时代,年轻一代通过网络社区的新媒体平台表达意见,并由此形成舆论,其间西方国家相关组织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最终酿成了持续一年多时间的中东、北非流血事件。可以说,新媒体带来的西方主流价值更具草根性和隐蔽性,对于不谙世故的年轻人来说,容易成为西方国家民主自由价值的代理人,使西方世界的“国际话语权”转变为不同文化价值国家的政治、思想和文化博弈,这是西方国家利用新媒体取得的一场胜利,也是西方利用新媒体传播其“国际话语权”的新方式。
2.媒介素养理论与实践范式
媒介素养产生于西方国家,其教育的理论范式经历了四次显著的变化,具体变化为:
(1)20 世纪 30 年代:形成保护能力的保护主义立场
1928 年,美国电影调查委员会理事威廉姆森·肖特邀请一批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学者,设计了一系列用来评估电影对青少年影响的问题。在佩恩基金会的资助下,展开了为期三年的研究,结果表明,电影确实对青少年的态度、情感、健康、行为以及道德等产生了程度不等的影响,得出的结论为,电影与青少年犯罪有着直接的关系。 因此,在第一代范式秉持者的心中,大众媒介是可怕的“带菌者”,认为其传播的文化对社会,特别是青少年造成了影响和伤害,因此媒介素养要防止这种侵害,起到主观的隔离的作用。
(2)20 世纪 60 年代:强调对媒介内容的辨析能力
以英国著名学者雷蒙德·威廉姆斯和理查德·豪格特等为代表著的学者提出了新的观点,他们认为文化不能被视为一种特权,文化的表达应该是多元的,既应该有高雅的、贵族的形式,也应该有大众化的形式,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一样都有自身存在的价值。在他们看来,学校不能将大众文化进行不加区别地批判,而应该对大众文化的内容进行区分,他们认为电影等大众文化可以产生一些颇具艺术价值的优秀作品,学校应强调电影美学的训练,让学生能够辨析影像艺术的优劣,其目的是辨析媒介展示方式的好坏。
(3)20 世纪 80 年代:提升媒介内容的批判能力
第三代媒介素养理论范式强调了制造假性意识(false consciousness)的巨大可能性,为此受众不得不接受一种媒介强加的媒体观念,从而影响到其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在媒介素养教育中,学生被要求撇开自己的主观好恶,通过系统化的分析来找出媒介文本背后所隐含的意识形态企图,并由此将自己从文本的影响中解放出来,这种理论实际上是将媒介研究与当时流行的政治经济学方法相结合,使得尚停留在媒介表面的分析深入到媒介文本的背后,强调了文本背后意识形态可能产生的影响。
(4)20 世纪 90 年代:提升受众的新媒体社区参与能力
到 20 世纪 90 年代,随着网络等新媒体开始兴起,与新媒体密切相关的新媒体素养理论范式开始出现。在美国首先兴起了一种主张受众积极参与媒介活动的理论。美国学者布朗(Brown)认为,参与理论下媒介素养教育的焦点发生了转向,即注重对教师的训练,以此作为媒介素养教育进入学校的一种更好方式,不仅要训练教师在课堂上使用现成的材料,还要鼓励他们自主学习材料并与相关媒介制作与分析有机结合。
新媒体素养是媒介素养在网络新媒体时代的延伸表述,极大地丰富了媒介素养的内涵,这个概念正在因为新媒体的广泛应用和新媒体技术的不断拓展而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
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范围的新媒体传播发展一日千里,大众媒介远远超出信息传播、娱乐消遣等早期功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背景下,新媒体素养教育理论需要直面眼下的新媒体技术发展现实,实现理论范式演进的第五次革命,目前有人提出媒介环境学理论,其核心观念是“使世界成为更加平衡、健康的符号环境或文化——媒介环境”,并促使“这个世界成为更加适合人生存的地方”,笔者以为,媒介环境学理论着眼于媒介环境对现实环境的表达,是对于现象与本质之间相关性的思考,其实质是对媒介内容的柔性批判。在新媒体环境下,媒介内容的生产不再把握于传统媒体组织者的手里,而是分化为碎片式的建构过程。因此相比 1990年代提升受众新媒体社区参与能力,营造“媒介环境”的意愿显得无所适从,既没有着力点也没有可以达到的路径,因此即将到来的媒介素养的理论范式,仍然是围绕着新媒体展开的,是在媒介融合产业背景下形成的“全媒体建构”,是基于信息系统操作模式下的各媒介系统边际之间形成信息交换的过程,这一过程既有传统媒体的参与,也有新媒体包括普通公众的努力建构。与以往媒介素养理论范式不同的是,“全媒体建构”首次采用了系统视角,有两个重点解读方向,一是媒介之间的融合过程,二是媒介素养教育对人与人之间媒介素养差异的考虑,核心理念包括弱势群体新媒体素养的提升,不同地域之间数字鸿沟的弥合。
有调查显示,我国学校教育培养的学生在广告策略辨识、新媒体使用技能等方面媒介素养较高,但是在新闻真实与社会建构、理性消费等方面的媒介素养相对较低。这种现象说明,当前媒介素养教育重技术、轻内容,重操作、轻思考。对于培养具有相当批判能力以及学会独立思考媒体信息的未来公民的媒介素养教育理念缺乏深刻的认识。
新媒体迅速发展给世界各国的媒介素养理论研究与实践均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面对新媒体环境,不同国家也采取了不同的新媒体素养教育方式和途径。美国在媒介素养教育的努力和探索值得借鉴。
一是媒介素养教育机构的全国推广,强化媒介素养教育的实践。美国媒介素养教育课程并非都是国家教育体系中的独立课程,这些课程的开发与推广工作主要由个别教师和民间组织来完成,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也不直接干预,这样媒介素养教育具有鲜明的独立性和时代特征。
二是形成媒介素养教育的组织并开展定期活动。全美较具影响力的媒介素养教育组织及定期会议包括洛杉矶的“媒介素养教育中心”、阿什维尔的“媒介素养公民行动”、麦迪逊的“全国电子传媒协会”等,这些都是美国影响较大的媒介素养教育机构。 这些学术组织在媒介素养实践推动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在中小学课程中推动媒介素养教育课程建设。美国大部分地区已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到中小学课程体系之中,并作为一门独立课程实施。 通过这一教育体系建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媒介素养教育的泛化,也可以避免媒介素养教育在实施过程中责任分散,有利于单独的课程标准的制定,以及利于媒介素养教育目标的达成。
四是充分发挥教师在媒介素养教育推广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在美国,教师往往处于集体失语状态,尤其是对于教育的职责和考试,有研究指出,教师被认为是没有发言权的。 而实际上,教师在推进媒介素养教育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媒介素养教育理念的推广需要教师强烈的情感卷入。
在西方媒介素养特别是新媒体素养研究理论范式和实践的语境下,西方文化的本位思想得到了固有的强化,除了对媒介相关性的批判性思维模式外,强势全球话语和对除西方话语体系之外的媒介文本的批判也成为西方媒介素养的关注点。在现代西方媒介主导话语权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媒介话语处于绝对劣势的地位,其话语方式和话语结构都处在初始的成长时期,因此媒介素养的研究和实践很容易受到西方强势话语影响,无法根据本国实际国情形成有本国特色的研究范式和路径。因此,国内媒体在努力学习西方国家媒介素养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同时,以新媒体发展为契机,要加快发展步伐,早日形成符合中国话语体系的新媒体素养研究理念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