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革命农民委员会是为了在该委员会里把农村无产阶级独立地组织起来,为争取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其他利益而斗争。
成立革命农民委员会的目的和任务是保护农民利益。一方面,成立革命农民委员会的目的是保护农民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时的利益。列宁在《关于支持农民运动的决议案的报告》中指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提出立刻成立革命农民委员会来全面支持一切民主改革和具体实现这些改革,它把这点作为在农民中进行鼓动工作的实践口号和使农民运动具有高度自觉性的手段。在这种委员会中,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也将力求建立农村无产者的独立组织,这一方面是为了支持全体农民的一切革命民主行动,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农村无产阶级在同农民资产阶级进行斗争时的真正利益。” 在《关于支持农民运动的决议草案》中,列宁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革命农民委员会的任务:“提出立即组织革命农民委员会的计划,作为在农民中进行鼓动的实际口号,作为使农民运动具有高度自觉性的手段,组织革命农民委员会的目的在于实行有利于农民的一切革命民主改革,使农民摆脱警察官僚和地主的压迫。” 另一方面,成立革命农民委员会的主要的任务是“使农民运动具有政治自觉性”,因为“农民模糊地意识到他们需要什么,但是他们不善于把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同整个政治制度联系起来。因此,他们最容易受政治骗子的骗,政治骗子常常把问题从政治改造转移到经济‘改善’上去,实际上这些经济‘改善’没有政治改造是实现不了的。因此,革命农民委员会的口号是唯一正确的口号。没有这些委员会所行使的革命权利,农民永远也不能保住他们现在所争得的东西。”
革命农民委员会的职责是争取农民的利益。列宁在《五一节》一文中,提到了农民委员会为农民争取土地的权益问题,“各村都要召集自由的农民委员会,推翻农奴制的地主权力,使人民摆脱官吏的侮辱,把被夺走的农民土地归还给农民。” 而俄国社会民主党支持革命农民委员会的革命事业,“建立革命农民委员会以消除一切农奴制残余,对一切农村关系实行民主改革并采取革命措施来改善农民的状况直到剥夺地主的土地。社会民主党将支持农民的一切革命事业,捍卫农村无产阶级的独立的利益和独立的组织。” 在《修改工人政党的土地纲领》的第四个问题“我们的土地纲领的任务”中进一步给出了由农民委员会没收地主土地的建议:“第一个建议必将是这样的:全力以赴地去争取农民起义的彻底胜利。没有这种胜利,无论从地主那里‘夺取土地’,还是建立真正的民主国家,都是根本谈不上的。而号召农民起义的口号只能是:没收全部地主土地(绝不是那种为赎买问题打掩护的一般转让或一般剥夺),并且一定要在立宪会议召开以前由农民委员会加以没收。” 尽管农民委员会是一种灵活的机构,它既适用于现在的情况,也适用于比如说临时革命政府成立时的情况,但由于社会民主党在农民委员会中的立场(同农村无产阶级一起前进,并把它单独地、独立地组织起来)决定了农民委员会有权批准农民夺取土地的改革运动,“有人说:农民夺得土地后就会偃旗息鼓了。可能的。但是农民夺取土地的时候专制政府是不会偃旗息鼓的,这就是问题的实质。批准这种夺取的只能是革命政府或革命农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