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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俗教育理论的研究对象

一、民俗教育的基本概念

要回答什么是民俗教育理论,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民俗教育。民俗教育,也叫民俗文化教育,是一种以日常的生活形态存在,包孕了丰富的地方性知识文化,并具备一定教育功能的生活文化教育活动。“民俗教育”从属于“教育”,又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学校教育。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民俗教育当然也不例外。民俗教育源远流长,为人类所特有,与人类社会共始终。学校出现后,民俗教育又与学校教育一起构成了“人的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教育大系”。它从古至今生生不息,也一直对学校教育有所影响。民俗教育是一种随处可见又具有一定的区域差异性,古老且又充满活力的教育活动形式。

教育有广义与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教育是指有目的地增进人的知识和技能、发展人的智力和体力,影响人的思想品德的活动。这种活动,有的是有组织的,有的是没有组织的;有的是有计划的,有的是没有计划的;可以是有组织实施的,也可以是个人的自发活动。狭义的教育主要是指学校教育。学校教育是学校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按照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规律,对受教育者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传授知识和技能,发展智力和体力,形成一定的世界观,培养思想品德的系统影响活动。这样的活动可以使受教育者得到健康的发展,成为为一定社会服务的人。

民俗教育从属于广义的教育,但与狭义的学校教育又有不少类似或交叉的地方。如果把教育划分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话,那么民俗教育则是一种以风俗教育为主,渗透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之中,对于影响和规范人们的思想行为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的一种教育形式。

如果说学校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且有系统影响的实践活动,有专职的教育者,有专门的执行组织或机构(即学校)的话,民俗教育中的大部分同样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影响的实践活动。而且,在一定意义上看,民俗教育也有着专职的教育者,并且民俗教育有时也有专门的执行组织,只不过那些组织不叫“学校”而是某个民间组织而已。当然,民俗教育的教育目的性、计划性和组织性一般并不被突出强调,因为民俗文化本身并不只专注于教育。从教育效果看,学校教育好比有心栽花,民俗教育则多为无心插柳。民俗教育的效果虽不似学校教育那样要通过应试得到体现,但却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十分容易让人感受到并情不自禁地去遵从。民俗教育的教育者是在不同的民俗教育情境中被赋予了不同的称谓人们,不一定被叫作“老师”。民俗教育的实施过程和教育质量评估也都有别于学校教育。总体看来,民俗教育的“教”之性质比较宽泛,但“育”之性质十分突出。民俗教育中没有直接的功利性的应试,但却直接影响着“人”的特性和素质。民俗教育被挤压得萎缩或缺位的年代,仅凭学校教育,或仅凭学校的应试教育培养出的新一代公民的精神世界往往不够健全,作为特定族群的“人”的特色往往十分模糊。

正确处理好民俗教育与学校教育之间的关系,既可丰富发展现代教育的内容、形式,又可传承弘扬优秀民俗文化传统。民俗教育与学校教育之间既有表层意义上的相同、相通、相类,更有深层内涵中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因为许多民俗文化是学校教育无法弃置的宝贵资源;是现代教育最为生动的教学内容;民俗文化中也包含中华民族丰富而超群的生存智慧和劳动技艺。将中国民俗文化教育纳入现代教育理论研究视野之中,使民俗教育成为现代教育必不可少的支撑,也是现行教育格局中应对现实需求和弥补文化缺失的一种颇为明智的选择。

由此看来,民俗教育既可以理解为广义的教育,也具备了狭义的学校教育的一些要素和特征。在其被视为广义的教育时,民俗文化中一部分内容可以作为狭义的学校教育的必要补充,这种现象中的民俗教育实际上是“民俗的教育”,是作为学校教育资源的民俗文化的教育;同时“民俗教育”更可以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形式进行考察,自有其特质和体系。学校教育中的“民俗的教育”可以看作是民俗教育的延伸和渗透。本书主要在狭义框架下讨论作为一种独特的教育类别和教育活动形式的民俗教育,尤其是在讨论民俗教育基本理论部分时;与此同时,我们也会兼顾实际应用中民俗教育延伸或渗透出去的“民俗的教育”现象,关注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中的民俗教育内容和形式,并按照现代学校教育通用的德智体美劳等教育科目综合研究民俗教育实践,在立足于民俗教育实践和现实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民俗教育理论。

此外,日常运用中,民俗教育常常与“乡土教育”、“民众教育”等概念混用,这些概念之间互有侧重。“乡土”更侧重于教育空间,“民众”则突出了受教育对象,而“民俗”则更注重教育内涵。

二、民俗教育的特有属性

民俗教育除了具有教育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性,根据中国民俗学泰斗钟敬文先生的观点 ,民俗教育的特有属性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遵从性

美国民俗学家萨姆纳认为“人类团体的真实活动过程不是来自任何伟大哲学或伦理的推理过程,而是在既存的条件下努力好好生活的过程,这些努力不断地大量重复,从习惯和协力行动中吸取活力。作为后果,民俗变成强制性的,所有的成员都被迫遵从。这样,民俗就主宰了生活。” 民俗文化处于文化的底层,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而又比较潜隐不露的一种社会规范。民风民俗的传承是通过耳濡目染、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进行的,因此,民俗教育是一种与所有人生活最贴近、感情最亲近、行为最切近的特殊教育方式。民俗教育的知识从来不回答“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它就是这样,它原本就这样,它以后可能还是这样,没有什么为什么,这是一种不证自明的知识,毋庸置疑。人们也从来不会怀疑因为人们每天都生活其中。民俗教育的这种自然遵从性也保证了民俗教育的稳定性与传承的长期性。民俗教育中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常常不是出于哲学思辨、逻辑推理或道德说教,而是通过大量实际生活中的种种习俗和事象得到仿效、遵循。如我国瑶族、壮族,水族、基诺族等民族的猎手每次狩猎回来,总要把最好的兽肉送给老人家,特别要先给孤寡老人。这些民族的青少年遵照民族的伦理规范,以孝敬老人、扶助孤寡为荣,这就是民俗教育自然而然作用的结果。

(二)全员参与性

民俗是集体创造、集体享用、集体保存和集体传承的文化,也是任何民族所不可缺少的生活文化事象。在人类各种形式的社会里,民俗活动差不多像水银泄地,无孔不入 。对于民俗教育来讲,可以说大千世界处处都有它的教室,社会生活样样都是它的教材。无论老人、青年还是儿童,既是民俗教育的受教育者也是教育者。因此,民俗教育中只有年龄、性别、区域等自然特征形成的差异,不存在人为的初、中或高等教育的等级区分,也无须“普及”或“提高”。

民俗教育的全员参与是相对特定区域而言的。由于自然地理的阻隔或政治经济等因素的作用,出现俗语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民俗文化区域差异现象,因而民俗教育的全员参与是具有区域性的全员参与。

(三)模式规约性

民俗作为一种代代相传的生活文化,自身的展现总是表现为一套固定的程式,叫“民俗模式”。民俗模式是既定的文化因素所呈现的某种稳定的结构 。作为一种教育形式,民俗文化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规范着民众的语言、行为和心理,构筑了各种样态的民俗模式对民众施行教育。民俗文化对民众施行教育的过程是把民众的生活纳入某种民俗模式的过程,以此来规范他们的语言、心理和行为,完成习俗化。如今学校教育研究中的“教育模式”研究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民俗教育的模式看上去更自然,更为生活化,因而更易于为人们接受。因为民俗文化是一种适应性文化,为适应民众集体心理和生存需要的相对稳定的模式。这种约定俗成的教育模式的特点在于,既能对民众起到精神上的鼓励、祝贺或安慰作用,又具有强制性的规范或约束力量。以生日民俗为例,体现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和礼遇。生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大小都要庆祝一番。逢十的生日更是少不了亲戚朋友登门恭贺,生日时诸如送红包、送首饰、送衣物、送滋补品等等,形式可以多样化,“不能空手”已成模式。但红包的数目、首饰的形式、衣物的款式以及滋补的品种类等又必须遵照各地的风俗,一般总要体现祝福健康、寓意吉祥、兆示富贵等宗旨。从这个意义上,民俗教育的特质就在于在民俗模式的框架下,潜移默化地培育出一代代有知识、懂规矩、知礼节的接班人。

三、民俗教育理论的研究对象

民俗教育理论属于研究民俗教育现象,揭示民俗教育规律,研究如何培养人的社会科学。民俗教育理论要研究一系列的民俗教育问题,例如“什么是民俗教育”“如何进行民俗教育”,在谈到“如何进行民俗教育”时,必然要涉及一系列的问题:“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由谁来进行教育”“教什么内容”“采用什么方法和形式”等。研究民俗教育问题,揭示民俗教育规律,并用以指导民俗教育实践,是民俗教育原理研究的根本任务。

从人的成长过程来看,人的一生要接受三个方面的教育,即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所以,教育原理若从空间来切割,可以分为家庭教育原理、社会教育原理和学校教育原理。民俗教育原理,是一种以民俗文化内容的教育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基本理论,既涉及家庭也涉及社会。民俗教育的范围很广,从受教育的年龄来看,自幼儿到成人全部包括进去;从人生历程来看,从出生到辞世都有一系列民俗文化要学习;从学习内容来看,既有适应生存类知识技能的教育,也有特殊情境下的行为方式及心意民俗的教育。根据民俗的具体内容可以将民俗教育分为衣食住行日常生活民俗教育、人生礼仪及交际民俗教育、岁时节日民俗教育、游艺竞技民俗教育、文艺民俗教育、语言民俗教育、组织民俗教育、信仰民俗教育、生产商贸民俗教育等。

本书的研究对象预设为以未成年学习者为主,借鉴学校教育理论的结构,侧重研究在未成年阶段民俗教育的特点及其基本规律。全书共分十二章,从第二章至第五章属于民俗教育的基本原理,揭示民俗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民俗教育与人的发展的关系,民俗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第五章至第九章,分述民俗教育的组成部分——德智体美劳的分项民俗教育。第十章专门论述民俗教学,这是研究学校中民俗的教育如何贯彻德智体美及劳动技术教育的基本途径。第十一、十二章是民俗活动和民俗教育实训,以案例形式将民俗教育理论付诸教育实践,并进行评析。

四、民俗教育的源与流的问题

民俗生活及民俗活动是民俗教育理论诞生的真正源泉。一些民俗教育经验及民俗教育进学校的成功案例,可以学习、借鉴,可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但这都是流而不是源;民俗教育经验远不等于民俗教育规律,因为民俗教育经验可能只是对民俗教育实践的一些表面的、局部的反映,甚至可能是片面的以至错误的反映,带有一定的偶然性。比如俗语“从小定八十”虽然揭示了禀性难移的特点,但却否定了后天教育的作用。民俗教育实践才是民俗教育理论产生和发展的源泉,离开了民俗教育实践,民俗教育理论也就无从发展。著名的民俗学家W·R·巴斯科姆曾说“作为一种教育形式的民俗在世界很多地区均可找到” 。但民俗文化不仅作为一种教育形式而存在并在民众生活中发挥作用,民俗文化体系的内容、运行特征、终极意义都与教育紧密相关。只有把民俗教育实践上升到理论认识的高度,才能把握民俗教育规律,而成为民俗教育原理的科学内容。

民俗教育理论作为教育理论中一个探索性的新领域,它所揭示的是民俗教育人的客观规律,不仅要一定的民俗史、民俗学以及教育学等背景知识做支撑,而且要一定的逻辑思维加以论证,从而取得合法性,说服人们接受并实践它们,这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不同于一般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方针、政策的判定,要以教育原理所揭示的教育规律为依据,教育理论在研究如何培养人的问题时,必须以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两者关系极为密切,但又不能等同或相互取代。民俗教育是一种“缄默的知识”,是我们“习而不察”,“为而不显”而又“不证自明”的“原理”,似乎根本不需要什么论证,它自有一种持久的历史文化的说服力,本身就如此,就得这样,没什么好说的。其合法性是一种根植于历史性、集体性的文化力,毋庸置疑。在话语表达上,一般的教育理论和政策性语言往往比较高深、严紧、难以理解,而民俗教育的语言则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广为流传,形象生动,给人以通俗亲近之感。比如,“活到老,学到老”;“养子不教父之过,养女不教怪娘亲”;“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桑树从小育,到老笔直直”;“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等等,语言清新自然,易记易诵。

当然,我们在研究民俗教育这个复杂的社会现象时,必须以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以民俗教育客观实践为依据,继承民俗教育史上一切进步的东西,同时吸收国外先进经验,以丰富和发展我们的民俗教育理论。 B3j+aujg43oI9OKzl2P5FrWFBiF89bQqKKFknRQ1e1oPAicwSTT/v7ehdeYpE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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