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伦理学的核心概念是“关怀”,关怀者与被关怀者作为关怀关系的两个角色是关怀伦理学范畴的两个重要主体,两个主体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反应,并形成一个闭合的环路。当关怀者发出自己的思想,做出自己的行为时,被关怀者或者积极地接受,或者消极的回应,或者以不回应作为一种反馈形式。当这一切进行得顺利时,关怀者的思想、行为、欲望、赞美和成就将被关怀者分享。当我们作为关怀者去关怀别人时,第一步是共情,以同等感受去体会对方的心情,去理解他人的现实,这种接纳和同情是关怀者关怀的基础。关怀的第二步是回应,回应可以是语言也可以是行动,包括肢体语言,完整的关怀行动应包含被关怀者回应的表现。关怀包括两个特征,一是设身处地,二是全神贯注。全神贯注是关怀的基础,有全神贯注的发生,才能使后来的接受关怀等程序的完成更为顺利。
诺丁斯说,关心中的关心者存在于她的关心行动中。即使物理上的缺席,但也远远地表现出在场的迹象:专注于他人,尊重和渴望别人的幸福。关心在很大程度上以互动和回应性为特点,或者说接纳性更为妥当。关心者全身心地专注于他者,倾听他并感受他所遇到的快乐和痛苦。不论他为关心者做什么都深植于充满了专注和让被关心者感到温暖和舒服的关系之中。 因此,在诺丁斯看来,关怀关系需要关怀方全身心地投入,关怀方发出关怀信息后,希望互动随之而来,渴望被关怀方的承认以及主动的反应。关怀关系的良性循环需要被关怀者直接响应或者在关怀者眼前流露出个人的欣喜和快乐,这样有助于关系的维持,不会让关怀者变得失望痛苦。进一步说,如果被关怀方没有感觉到被关怀时,也不应无视关怀者的存在,而应以伦理学上的英雄品质作为被关怀方来行为,对关怀关系做出反应,这是一种成熟的关系。
诺丁斯在对人类的存在处境做了现象学的观察之后,所得到的最终的结论是:关系是存在的基础。她说:关系是本体论的基础,关怀关系是道德的基础。 之所以将关系视为本体论的基础,理由在于我们必须承认人类相遇与情感响应是人类存在的基本事实和人类社会交往的基础,整个关怀伦理学是建立在“关系”之上的,人总是落在某种关系中并与其他个体相联系,这是事实。诺丁斯认为,一方面我们感觉到我们有决定的自由,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知道我们不可避免地与亲密的他人相连结。她说;“我有完全的自由拒绝关怀冲动,但当我做了这样的抉择,无异于使自己从事一件极不愉快的工作。当我斩断那绑住我与所爱之间的锁链,声称我的自由时,我便走入陌生孤寂的荒野,将关怀我的人置于脑后,同时也放逐了自己。我本不孤独,我本就在关系中,且由它获得成长与引导。自由不是自绝于关系之外,任意而为,而是面对关系的真实性完成关怀的伦理思想,如此人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因为当我们完成关怀关系时,我们是满心欢喜的。”诺丁斯认为,关系的实现常伴随着喜悦,它是起于关怀之接受性的特殊情感,它是关怀者最主要的回应和反馈。感受到关系中的喜悦——不管是对人、物或思想观念——都会激励道德理想的成长,喜悦增进了我们的理想及我们对理想的承诺,我们想和那带来喜悦的事物保持直接联系,也就是想和喜悦本身保持直接联系。人在关系中是自由的个体,既可以是关怀者,也可以是被关怀者,关怀者和被关怀者之间是否能坦诚交流和真诚关怀标志着这段关系是否真正建立,关怀者的付出是否获得成功。
关怀和被关怀是人类的基本需要,人们彼此都需要其他人的关怀,需要被理解、被给予、被接受、被尊敬和被承认。关怀不是抱着私人利己目的的行动,关怀关系是开放的,人在关怀关系中必先“空无其心”,以便让对方进入其全部的心灵中,关怀者准备竭尽所能对被关怀者有所裨益,这种态度弥漫在当时情境的整个时空里,自始至终真诚而无一丝敷衍。 其最终目的是要帮助被关怀者的生命得到成长与发展。所以诺丁斯一直强调“关怀就是关系,因为我们经常把关怀视为一种美德,一种个人的属性。” 关系的描述即是要注重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联系和相互关怀。
关怀伦理和公正伦理这两种伦理学赋予“人”不同的概念和内涵。关怀伦理学强调A-B相遇,A发出关怀行为,B为接受者,而只有B接受,一个完整的关怀行为才完成。而公正伦理学眼中的人是A’,A’’,A’’’……世间的“人”只是A(我)的翻版,这个“人”是抽象的,符号化的。而关怀伦理学中的人是具体的人,互相关联的人,相互之间有互动和响应的人。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人不是独立的个体,道德不是单个道德行为者的决定,而应强调人们之间的关怀、同情和关系问题。在关怀伦理学家看来,真正的德性不是个人的人性美德,它只能存在和显现于人和自己,人与他人,人和物的互动关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