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之间不可比因素影响的剔除
在对不同企业进行评价之前,有些因素有可比性,有些因素存在不可比性,因此,需要剔除行业之间的不可比因素对指标值的影响。
假定对n个被评价对象检查p项指标,所得原始数据矩阵为(x ij ) np ,x ij 表示第j项指标在第i个被评价对象上的观察值。
假定第j项指标是受到行业不可比因素的影响的指标,其行业适度值为k(这里的适度值k我们取各行业企业的第j项指标的平均值),那么可以用以下公式剔除行业不可比因素对指标值的影响:
x' ij = x ij - k (i = 1,2,…,n;j = 1,2,…,p)。
为了书写方便,我们假设剔除行业不可比因素后的数据矩阵仍为(x ij ) np 。
2.极端值的控制
不同的公司由于所处的环境不同,就有可能造成某些指标出现极端值,这会在对公司进行综合评价时造成麻烦。
由于社会经济现象一般都近似服从正态分布,因此,这里我们认为公司综合评价指标X服从正态分布,即 X ~ N ( u , σ 2 )。我们一般采用 3σ界限进行控制,上限定为u + 3σ,下限定为u-3σ,这里u为均值,σ为标准差。
为了书写方便,我们假设剔除指标极端值影响后的数据矩阵仍为(x ij ) n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