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的胜利宣告了延续数千年封建专制时代的结束。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3月4日,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为了防止封建顽固势力利用出版物攻击新生政权,便匆匆出台了《民国暂行报律》。这是中国资产阶级政权颁布的第一部出版专律,但它不是对出版自由的法律保护,而是苛刻的限制,所以甫一公布,便招致全国报界的强烈反对。南京临时政府随即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孙中山先生在3月9日发表《令内务部取消暂行报律文》,表示“言论自由,各国宪法所重;从善改恶,古人以为常师。该部所颁暂行报律,虽出补偏救弊之苦心,实昧先后缓急之要序,使议者疑满清钳制舆论之恶政复见于今日,甚无谓也。” 两天以后,也就是3月11日,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具有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其中第6条第4款明确规定:“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
出版自由的法律保障推动了民国初期福建出版业前所未有的繁荣,其中一个直接的表现就是报刊数量的激增。然而,这种繁荣景象历时之短超出人们的想象。投机革命的旧军阀与袁世凯的北洋政府并未秉承临时约法中的民主制度,专制主义依然有如乌云般笼罩于国人头上。而对出版业的钳制与迫害,是专制政权固有的特征。无论是出身于革命党的彭寿松、孙道仁,还是北洋军阀李厚基、周荫人等,对出版业之迫害实较晚清政府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是被称为“癸丑报灾”的1913年,与全国的情况相同,北洋军阀政权对福建报刊业也实施了一次大清洗,福州、厦门等地多数报刊或被封禁,或被收买。形成于清末的福建近代报刊业较为完整的出版格局被打破了,从而进入了长达数年的低潮期,直到1916年福建军阀政权失去袁世凯这个靠山后方得些许的改观。
北洋军阀政府严厉的出版政策迫使报刊出版业开始寻求自我突围的调整之路,经济报刊的发展和马克思主义在福建的传播就是这种自我调整的结果。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民族工业在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下,步入所谓之“黄金时期”。这在福建报刊出版业上也得到了体现,即经济类报刊的发展。五四运动的爆发,为福建带来了新鲜的思想与文化,从而触动了一批革命志士与进步知识分子的出版热情,马克思主义开始在福建传播。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为马克思主义在福建的传播得到了更有效的组织保障。至此,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福建近代出版业完成了发展形态的调整,新的出版格局开始形成,为此后出版业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革命出版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