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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MALL的定义

“移动学习”在教育领域还是个相对较新的概念,许多教育者和研究者认为很难就教育领域范畴内的移动学习定义达成一致意见。各种新兴教学法也在制约着移动学习所能发挥的作用,因此给移动学习下一个系统全面的定义十分有必要。

仔细研究现有各种移动学习定义后就会发现,许多研究者和教育者都将移动学习视为电子学习(e-learning)的延伸。例如Pinkwart等人(2003)将移动学习定义为“基于移动设备和无线传输技术的电子学习”。Mostakhdemin-Hosseini &Tuimala(2005)视移动学习为电子学习的升级,而Georgiev等人(2004)将移动学习描述为“电子学习范畴内的一个子范畴”。与上述定义相反,有一些学者主张移动学习是独立的、与电子学习地位同等的学科。Charmonman&Chorpothong(2005)称移动学习是电子学习的伙伴,能为学习者在没有诸如台式电脑这样的静止技术设备的情况下提供随时参与学习活动的机会。

Caudill(2007)认为“移动学习是电子学习中一个具有特殊用途的重要要素,它为学习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可能。作为一种特殊的要素,移动学习必须有它自己的定义和对其创建及应用的相关研究,这样可以为移动学习者提供最好的设施”。Caudill(2007)从支持学习的设备和技术角度提出了几个移动学习定义:

①将手持设备或掌上电脑作为唯一或占主导地位的设备的教育手段;

②移动学习教育过程是借助移动设备或在基于移动设备的环境下实施的任何教学和学习活动;

③移动计算与电子学习交互作用产生的随时随地进行的学习经历。

Caudill引用的以上定义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这些定义都是以技术为中心,而将共享技术或静态技术排除在外。

另一些人主张就学习者利用移动设备进行学习的体验来定义移动学习。例如,Quinn(2000)将移动学习定义为“移动计算与电子学习的交叉:无论身处何处都可获得学习资源,强大的搜索能力,丰富的交流,对有效学习的强力支持,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电子学习等”。Sharples(2005)则更强调交流与对话,将移动学习定义为“认知的过程”,通过这个认知过程,学习者与同伴和老师进行合作,构建对世界暂时相对稳定的理解。这些定义的共同点是定义者都更强调老师、学生和技术之间的交流,而对移动技术的类型提得较少。

综合各种移动学习定义,可发现目前对移动学习的理解主要归入四个范畴(Winters,2006):

①以技术为中心:在这一范畴下,移动学习被视为使用诸如个人数字助理(PDA)、移动电话、音乐播放器(iPod)或掌上游戏机(PSP)之类的移动设备进行的学习。

②与电子学习的关系:这一范畴将移动学习视作电子学习的延伸。

③正规课堂教育的扩充:正规教育的特点是面对面教学或陈规讲座,这在早期被称为“传统教学”。远程教育的各种形式被认为是正规课堂教育的扩充。

④以学习者为中心:移动学习的概念关注的是学生或学习者的移动性,因此移动学习可以定义为学习者不在事先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的任何学习,或学习者利用移动技术提供的学习机会所进行的学习。

因此,移动学习的定义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①基于小巧便携移动设备的电子学习:这种设备非常适合电子学习。伴随着无线技术或其他技术的发展,移动设备具备了创建虚拟学习环境(VLE,Virtual Learning Environment)的潜能,从而取代了静态的电脑桌面技术;

②非正规、个性化和情境化的移动学习:学习采用的技术是非正式的,更个性化的,并且适合个人需求的。例如,在移动学习的帮助下,位置意识或视频捕捉都可用于提供教育实践,否则教育实践会变得很困难甚至根本不可能;

③技术驱动的移动学习:依靠技术或设备实施的移动学习都归于这一类;

④相互联系的课堂学习:不同课堂上发生的学习可以利用移动技术来实现相互联系,比如借助交互式电子白板实施相互联系;

⑤为训练或表现提供移动式支持:在移动技术的帮助下,可以随时随地接收信息,使移动学习变得很容易获得,也更容易为学习者的表现提供支持;

⑥移动学习的长远发展:用于促进移动学习的技术使信息和教育的传递变得方便、可行,而传统的电子学习技术很难做到这点。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移动学习的定义应该包含一系列特征:它是自然发生的,个性化的,非正式的,真实的,情境化的,有前后联系的,便携的,无处不在的(任何地方都可以进行)和渗透的(与日常活动交织在一起,很难察觉)。它将我们的注意力吸引到移动性上,不仅仅是关注可移动这一特性,而且也关注移动带来的效果,这种效果应该包含对学习者的时间和地界跨越的重新划分。

作为一种教育活动,移动学习只有在所用技术具有充分移动性和技术使用者在学习时也具有移动性的情况下才具有意义。这一观点突出了学习的移动性和“移动学习”这一术语的意义。对移动学习进行定义或概括时,着重强调学习者的移动性和学习的移动性,以及学习者基于移动设备的学习经历。因此,“移动学习”这一定义包含着“移动”和“学习”两个核心概念:一方面,“移动”是指技术在物理环境中或学习者在教学机构的学习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另一方面,它也指学习过程中的各种活动,即学习者利用技术实施的学习行为;同时也可以指学习者在利用移动技术于移动学习时,对自身所具有的高度移动性的态度。

学者在对移动学习的定义上之所以没有达成共识,部分原因是因为这一领域正经历着快速的发展,而另一部分原因则是因为“移动”这一概念的模糊性——它到底跟移动技术有关,还是更关注于学习者的移动性?事实上两方面都很重要,学习内容的移动性也不容忽视。移动性不仅要从空间移动性这一视角来理解,同时也要关注这种空间移动性实现时间位移和地界跨越的方式。

图1 移动学习的三个概念

将来,当技术成为我们周围环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时,可以预见我们将不用再携带移动设备。即使在现在,为了完成学习任务的不同部分,学习者也是有时使用台式电脑,有时使用移动设备,有时甚至使用公众场所的触摸屏显示器。总的来说,移动学习将我们的注意力吸引到移动性上,不仅仅是关注“移动”的事实,而且也关注“移动”的效果。有了合适的技术,移动学习者就能够参与到与不断变化的位置直接相关的活动中。

“移动语言学习”(mobile-assisted language learning,MALL)这一概念是移动学习和计算机辅助语言学习(CALL)的结合体(Kukulska-Hulme&Shield,2008)。MALL关注的主要是移动技术在语言学习中的使用,因此以上所述有关移动学习的概念均适用于MALL。学生不一定非得在教室里习得二语或外语,他们只要想学习,就可以随时随地用移动设备进行学习。由于许多社区都视英语学习为职业成功的主要因素和受教育的标准,因此为人们学习英语提供更方便的环境是教育战略目标之一,旨在提高学生的成就并支持其不同学习需求。 dARVZh9l1+WGXA9/1J5rX76iCg5MIdo5Pn7gMsarQYEqupoYof0t2tlQorWdP6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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