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欧洲一体化虽从经济领域着手,但从一开始就带有明显的政治目标,只是由于各成员国对所谓高政治领域的敏感性,在这些领域的主权让渡方面的困难使政治联盟一直只是一个口头上的目标而已。
在实现“经济—货币一体化”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仅靠经济联盟难以解决的问题,诸如管理外国资本和限制外资流入,制定统一的进口商品检验制度,应对非关税的贸易障碍等。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均需要相关的立法和政策,但这些都需要通过“政治一体化”,建立起相应的政治体制和机制。为此,欧盟自1972年末开始加快了政治一体化的进程。首先,建立高级领导机构;其次,确定组织机构的权力及调整表决方式;再次,实施统一的对外政策,提出在国际领域用一个声音说话;最后,制定统一的收支预算制度。20世纪70年代,欧洲政治一体化取得了一些成绩,发展了一套“欧洲政治合作”的机制,尽管这一机制独立于欧共体共同机构之外,且具有明显的政府间性质,但毕竟还是启动了欧洲的政治合作。另外,欧洲议会还于1979年6月举行了首次直接选举。
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时,随着欧洲一体化的再次启动,政治联盟的目标又开始浮现,1986年2月,欧共体各国签署《单一欧洲法令》,为日后欧洲联盟的建立做了法律上的准备。随后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阿姆斯特丹条约》又为推动欧洲政治联盟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马约》首次提出欧盟要建立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此后,理事会在外交政策上共有70次采取了共同立场,还有50次采取了共同行动,包括在非洲和其他地区进行排雷行动及向包括巴尔干半岛和中东在内发生危机的地区派遣欧盟特使等。1993年11月1日马约生效后,政治合作制度被纳入欧洲政治联盟活动范围。
欧盟还有望通过欧盟宪法,这部宪法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宪法,但它在欧盟内部运作机制方面所进行的大胆改革对保证欧盟东扩后的有效运转、改善欧盟的“民主赤字”、加强欧洲人的欧洲意识却有重要影响,是通向“欧洲合众国”的必经之路。扩大历来是欧洲政治一体化的重要一环,第5次东扩是欧盟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它标志着冷战在欧洲造成的分裂将最终走向历史,欧盟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将给欧洲格局及欧洲一体化带来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