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经济一体化进程以关税同盟为起点,通过实施共同市场、统一大市场而最终向全面的经济货币联盟迈进。1967年起欧共体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率,1968年7月1日起成员国之间取消商品的关税和限额,建立关税同盟(西班牙、葡萄牙1986年加入后,与其他成员国间的关税需经过10年的过渡期后才能完全取消)。为了摆脱美元金融帝国的控制,加快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步伐,欧盟于1972年3月开始实施“经济—货币一体化”第二步计划:其一,缩小成员国之间货币兑换率波动的幅度;其二,金融市场货币汇率波动幅度过大时,成员国中央银行要动用本国货币进行干预;其三,实行货币共同浮动制,即相互间采用固定汇率,对外则联合采取浮动汇率;其四,规定成员国统一限制通货膨胀的政策。1973年,欧共体实现了统一的外贸政策。1985年6月,欧委会正式提出了关于完成内部统一大市场的白皮书,提出在欧共体内建立“无国界”的统一大市场,真正实行人员、商品、资本、服务的自由流通。1985年12月,委员会的“白皮书”得到理事会批准。1993年1月1日,欧洲统一大市场正式启动,商品、资金、服务和人员开始在欧盟成员国内部自由流通,欧盟也为统一大市场的实现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1)简化海关手续,建立专门的出口检验机构,取消关税壁垒,促进内部商品的自由流通;(2)逐步开放内部劳务市场,制定统一所得税和统一劳务价格;(3)逐步实施“金融一体化”及取消内部金融管制与外汇管制,以便在欧盟内部早日使用统一货币;(4)实行成员国之间人员自由流动,并为之制定了相关法律。所有这些措施都为欧盟“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欧盟还实行共同的农业政策。1962年7月1日欧共体开始实行共同农业政策。1968年8月开始实行农产品统一价格;1969年取消农产品内部关税;1971年起对农产品贸易实施货币补贴制度。
为巩固工业品关税同盟及共同农业政策,避免汇率的过度波动,欧共体于1979年3月13日正式建立欧洲货币体系,为单一货币的出现奠定了基础。1989年6月,欧共体马德里首脑会议通过《关于实现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的报告》,明确提出自1990年7月1日分三阶段实施经济货币联盟的目标。1991年12月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的《马约》对经济货币联盟的最终目标、实施途径及最后期限做了明确规定。2002年1月1日,欧元纸币和硬币正式流通,3月1日,欧元区各国原货币停止流通,欧元正式成为欧元区国家的唯一法定货币。欧元的出现使欧洲各国的金融市场和股票交易更趋一体化,欧洲在国际金融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得到加强,欧元作为国际清算、交易和储备货币的地位直接向美元的霸权地位发动了挑战,从而在经济上也有助于多极化世界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