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时期是我国戏曲发展史上的重要阶段。经过漫长的孕育,宋杂剧、金院本作为初级的戏曲形态在当时的各种伎艺中继续吸取养分,终于把中国古代戏曲引向了具有北曲特点的成熟形态——元杂剧。所以,研究宋金时期戏曲形成发展的轨迹、表演形态的变化,对于中国戏曲史的研究有重要价值。王国维的《宋元戏曲史》是中国戏曲史研究的奠基之作,也是最先系统研究宋金戏曲的著作。随后,陆续出现了《宋元伎艺考》(李啸仓著)、《宋金杂剧考》(胡忌著)、《话本与古剧》(谭正璧著)、《古剧说汇》(冯沅君著)、《宋代歌舞剧目录要》(刘永济著)等一批主要以宋金时期的演剧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著作。但这些研究的总体状况,正如景李虎先生所指出的“范围过多的集中于宫廷、京城,极少顾及农村”,“过多的考证文字史料,就事论事” ,尚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必要,而戏曲文物的发现,为此提供了可能的条件与新的手段和视野。
戏曲文物有广义、狭义两种概念,这里所用为狭义,即指宋金以来的与戏曲活动有关的文物。单就宋金时期而言,到目前为止,将近七成的北宋戏曲文物发现于河南境内,约三分之一的金代戏曲文物也出现在河南。很显然,把河南省作为一个独立的单元,结合其境内的宋金戏曲文物进行考察研究是具备充分条件和有意义的。事实上,河南省宋金戏曲文物在全国所占的地位和研究状况也一直是引人注目的。
我国戏曲文物的发现始于20世纪30年代,这也是河南戏曲文物面世的开端。1937年《中国营造学社汇刊》六卷四期刊出了刘敦祯撰写的《河南省北部古建筑调查记》,其中介绍了《大金承安重修中岳庙图碑》中的“路台”。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全国各地历代文物的大量发现,宋代戏曲文物首先在河南被发现:1951年禹县白沙宋墓乐舞壁画面世,翌年春该墓又出土了杂剧砖雕。此后,1954年《文物参考资料》八期公布了安阳市安阳县天禧镇宋墓的伎乐壁画,1958年偃师县酒流沟水库出土了一批宋代杂剧砖雕。这批文物引起了戏曲研究专家、学者们的极大关注,周贻白先生、徐苹芳先生、刘念兹先生等率先开始了对戏曲文物的研究,他们结合文史资料对戏曲文物开展的研究是卓有成效和令人信服的。这标志着中国戏曲史研究范围的拓展和方法的更新,也预示了戏曲研究新的方向。到20世纪80年代,戏曲文物发现的数量达到了一定规模,相关研究也获得了更大进展,利用文物研究戏曲的专著开始出现,如《宋金元戏曲文物图论》(山西师范大学戏曲文物研究所)、《宋元戏曲文物与民俗》(廖奔)、《宋金杂剧概论》(景李虎)、《戏曲文物研究散论》(黄竹三)、《20世纪戏曲文物的发现与曲学研究》(车文明)等,这些著作都充分利用了河南省丰富的宋金戏曲文物资料,有力地推进了戏曲文物研究的进展,拓展了对于中国戏曲史研究的视野与思路。
在以上著作中,山西师大戏研所的《宋金元戏曲文物图论》结合文物、文献材料,对宋金元时期戏曲各个方面(包括化妆、舞台、砌末、角色行当、乐器等)的发展状况作了描述,分析了这一时期各阶段(从宋杂剧到金院本到元杂剧)的艺术特征。通过对宋金城乡戏曲演出的研究提出了“农村的优戏演出是我国戏曲发展的根基”,城乡演出“紧密联系,互相交流,从而推进了戏曲艺术的发展与成熟”的观点。通过分析汴京杂剧与南戏及河东杂剧的关系认为“我国古代的戏剧,种类是繁多的”,“不可能只有一个源头,也不存在所有地区的戏剧活动皆由一个地区戏剧衍化的现象”。对于宋金元戏曲的成因则认为“宗教信仰和某一地区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与戏曲演出有着密切的关系”。廖奔先生的《宋元戏曲文物与民俗》较系统地论述了宋辽金元戏曲文物的产生、分布、形态、内容等,对这一时期戏曲文物产生的背景、分布情况与发展阶段、形态遗存作了有条理的分析,并选择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戏曲文物详加剖析。此外从文物与文献对照的角度对宋元戏曲的角色形象、人物装扮、道具乐器的研究,使得人们能够结合文物对宋元阶段戏曲的发展状况有一整体直观的把握。根据史料与文物资料勾勒出宋金元时期戏曲“发源于中原,衍流到北方各地,扩布全国”的发展与传播路线。景李虎先生的《宋金杂剧概论》则以戏曲文物为中心,征引文献对宋金戏曲作了全面研究。将宋金杂剧定义为“没有统一的体制、没有统一的艺术标准”的“丰富、庞杂的综合体”。概括其形式为以下三种:一种偏重说白,滑稽成分较浓;一种偏重歌舞;一种偏重故事表演,综合性较强。对于宋金杂剧得以发展成长的动力,主要探讨了神庙文化与瓦舍文化以及二者相互作用的关系,提出了“久远的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当时“生机勃勃的社会经济,城市与乡村、神庙文化与瓦舍文化、城市戏剧与乡村戏剧共同构成了中国戏剧的生存环境和活动整体”的令人信服的观点。黄竹三先生的《戏曲文物散论》则通过对戏曲文物与文献的分析提出了戏曲产生发展的多元论点,并且认为在成熟戏曲样式之外,我国早已有之,现今仍存在的各种与戏曲发展、形成有关的伎艺演出(包括宗教祭祀活动中的乐舞献演,民间盛行的傩祭、蜡祭以及百戏、散乐、歌舞等活动),它们具备戏曲的某一特性却又不完全是戏曲的表演,尚未融合为一,所以不是真正的戏曲,可称为“泛戏剧形态”。以上研究不是对河南戏曲文物的系统的专题研究,但其成果是在充分利用河南戏曲文物的基础上取得的。
以上著作主要以宋金戏曲文物所处的历史阶段为研究背景,较少关注其所处的区位环境、地理条件等因素对戏曲发展成长的作用。在这方面杨健民先生所著《中州戏曲历史文物考》是第一部区域性戏曲文物研究专著,资料丰富,但论述部分较为薄弱。此外,周到先生著有《汉画与戏曲文物》一书,其中有相当篇幅是对河南宋金戏曲文物的研究与论述。《中国戏曲志·河南卷》也详细介绍了该省的大批戏曲文物。所有这些都表明河南戏曲文物研究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但也可以看出,这些研究时间上以宋金为主却不限于某地,空间上以河南为主却不限于宋金时期,使我们难以进一步认识为什么会在河南省出土这么多的宋金戏曲文物,以及河南在宋金时期戏曲发展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所以本文希望以此为切入点,展开对宋金戏曲发展状况的探索。
引言是对宋金戏曲研究的回顾,在肯定前辈专家通过文献研究做出的贡献与成绩的同时,指出文物对戏曲研究的重要意义。然后介绍河南宋金戏曲文物在全国所占据的地位与研究状况,表明这些文物对于宋金戏曲史研究的价值。正文四部分:一、按宋金时期的年代顺序,对已发现的36处/组河南宋金戏曲文物做逐一介绍。二、对这些文物的考察。首先是重新考证文物发现情况,指出以往考察资料中的若干错误或不足:①出土地点介绍失实,②文物来源情况不明,③记载文物的资料有矛盾,④一些有待确证的信息,⑤、其他原因导致的错讹。其次,对文物出土地点情况的考察,计有四类:①综合条件较差的村落,②位于县署市镇范围的,③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的村镇,④位于神庙寺观所在地的。其风俗人情为文物的形成提供了各种条件。最后,根据文物的形态、类别,参照宋金杂剧的表演体制,按七种情况对文物进行考述:①乐舞表演,②说唱表演,③杂剧脚色及伎乐人物、乐器,④杂剧演出场面,⑤傀儡戏,⑥社火表演,⑦表演场地。三、这些文物产生的条件和原因,条件有三:①以乐舞表演等世俗娱乐为墓葬装饰内容风俗的流行,②各种泛戏剧形态演出的盛行,③平民阶层有能力修造豪华墓葬。形成原因则较复杂,可从如下四方面来看:①历史上河南在全国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使之便于吸纳、融汇其他地区的文化艺术,有利于外来文化如佛教、西域乐舞、游牧民族艺术等在此与华夏文明进行交流,也促进了戏曲类型、样式以及有关因素的形成与发展;②该地区自身悠久深厚的乐舞歌唱表演的传统,使得戏曲发展史上有重大意义的许多演出样式等,都与这一地区密切相关,比如“蚩尤戏”、《东海黄公》,尤其是“参军戏”、《踏摇娘》、《兰陵王》等;③中国古代戏曲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在各个历史阶段,各地域之间都有明显表现,反映了戏曲发展的多元地域特点。而其他地区的各种戏曲因素与中原相比,持续发展的特征不太明显,比较不利于戏曲文化形成厚重的积淀,而北宋建国之初“四方执艺之精者,皆在籍中(汴京宫廷)”的做法,进一步加强了中原地区的优势;④宋金时期,汴京的宫廷、瓦舍勾栏中繁盛的杂剧演出表明,中原地区已成为当时全国戏曲活动的中心。然而,对比文字资料记载与文物的产生、分布情况,则出现了如下问题:①从出土地点看,宋代戏曲文物并不完全是汴京杂剧活动的写照,支持这一看法的是,金代戏曲文物在汴京的演出活动趋于衰歇的情况下,不仅继续存在、发展,其分布也与邻近的河东地区联为一体,更其广大。何况宋代河东地区就有各种反映民间戏剧活动的相关文物,②从宋金戏曲的发展、嬗变关系看,从汴京到达临安后的杂剧等演出在南宋兴盛一时后,因时代变迁而无声无息了,倒是产生于温州一带民间的永嘉杂剧继续存在,并经不断演变后勃兴为明传奇。与南去一支北方杂剧命运不同,金代北方杂剧继续存在,并从中产生了盛极一时的金元杂剧。这表明,河南宋金戏曲文物形成的根本原因是存在于民间的赛社和神庙献祭等演出习俗。四、论河南宋金戏曲文物形成的深层、根本原因,为便于论述,把宫廷与勾栏瓦舍中的演出活动当做第一层面,把民间赛社和神庙献祭的演出习俗视为第二层面,然后论述二者的关系和相互作用,指出第二层面是戏曲生存、发展的基本依托,①历史的考察可以发现,对戏曲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诸多泛戏剧形态主要来自于民间,②辨证论述民间与宫廷都市的泛戏剧演出活动对戏曲的影响,可见戏曲生存、发展之根在民间,③对河南宋金戏曲文物出土地点的考察说明,当地的风土地理、风俗人情是古代戏曲发展、存在的丰厚土壤,也是宋金戏曲文物得以形成的基本条件。最后确定河南宋金戏曲文物的价值,并总结第二层面对于戏曲生存、发展变化的意义,由此确定其对宋金戏曲文物的生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