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剧史的研究,需要从大而全的侧重体系,但实际属于笼统而论的论述方式走向“以小见大”地解决具体问题的转变。这一转变将通过逐一解决的一系列小问题,为戏剧史呈现新面貌打好坚实基础。这也是近年来濒于式微的戏剧史研究打开新的局面的可行之路。
戏剧文学在戏剧史研究中只是不可偏废之一翼,但由于历史的原因,相关研究者及其成果主要依托于高校中文系,戏剧文学的饱和研究和戏剧形态研究的冷落,在有关人士呼吁多年后依然故我 。除了高校研究者的师承和研究路数的路径依赖外,缺乏可以效法的戏剧形态研究范式,戏剧形态研究的资料准备不足等问题也是制约相关研究裹足不前的重要原因。
戏剧形态理论最初由黄竹三先生在1996年的《论泛戏剧形态》一文标举出来 ,到第一部较为完备的戏剧形态论著《中国古代戏剧形态研究》,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问世时已经是十三年后的2009年。虽然在这十多年内有关戏剧形态的成果曾屡有问世,比如康保成先生《中国古代戏剧形态与佛教》(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04年),陈珂先生《戏剧形态发生论》(中国戏剧出版社,2009年),王胜华先生(《中国戏剧的早期形态》,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但和传统戏剧文学研究,甚至戏剧史研究相比,仍显得极为零落。
仔细分析可以看出,戏剧史研究领域学者的知识结构陈旧是多数人难以在戏剧形态研究领域有所作为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相关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转变是期待此后戏剧形态研究逐渐大有起色的条件之一,同时,相关的研究人员抓紧知识转型和结构更新,有针对性地投入戏剧形态个案的研究,为后续的研究开展提供经验范式的积累和资料准备就显得很有必要。
有鉴于此,本书选择了与戏剧形态密切相关的两个小节点,进行精细化的深入研究,以初步推进和深化相关领域的研究。
节点之一是宋金戏曲文物。王国维对中国戏剧史的研究重心就放在宋金元之际,虽然他强调了地下文物对于古代文化现象研究的重要意义,但那是有感于甲骨文对汉字研究的推动的认识,其对中国戏剧史的研究还不具备利用戏曲文物的条件。现在则不同了,山西师范大学戏曲文物研究所作为我国中西部唯一的戏剧戏曲学博士后授权单位,自1984年建所至今的近三十年来,充分利用地利之便,考察中原地区尤其是山西省境内的戏曲文物,积累了丰富的研究资料,培养了一批有志于戏曲文物研究的学者,发展和丰富了戏曲文物研究的手段和方法,也为利用戏曲文物深化对戏剧形态的认识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而戏曲文物的分布有一个令人趣味盎然的特点即宋金时期的戏曲文物,以宋代为主的部分近七成集中于河南省的焦作,洛阳等地,自金代开始则山西省境内的数量和比例提高,元代戏曲文物则几乎为山西省所独有。我们的节点就确定在宋金之际的河南省戏曲文物考察研究方面,力图揭示这种地域分布变化背后的深层原因,进而通过这一原因揭示出我国古代戏剧形态发展演化的原生动力在于民间赛社等活动。
节点之二是戏曲舞台呈现的舞蹈化特征。有鉴于这一特征,王国维甚至将“以歌舞演故事”确定为戏曲的定义。若从王国维《宋元戏曲史》回溯还可以看到历代有识之士对于戏曲舞蹈化演出特征的关注,比如刘师培《舞法起于祀神考》,《原戏》等。就戏剧的本质“演故事”而论,这种文化艺术实践早在剧本出现之前就以各种形式,不同形态存在于丰富的社会活动中,歌舞化并不是必然的形态要求,何以中国古典戏曲会走上这条道路?我们的学界对此问题的关注多是集中于“是什么”的平面描述方面,对于“为什么是”的深度探究还不够。本书这一节点所关注的就是对此现象的探究,一方面是对戏剧的扮演形态的考察,一方面是对舞蹈自身演化的分析,对戏剧与舞蹈的内在联系予以发掘。最重要的是通过对具体表演手段的叙事化历程的分析,具体而微地揭示这一顺理成章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节点我们还可以看到大量鲜为学界关注的剧本内证材料,向我们呈现了一个基本事实:中国传统戏剧的描述,如果是作为整体,英文可称Chinese Traditional Opera,而就剧场中一个个具体演出场景而言“Play”显然比“Scene”更合乎实际。由此,我们最后深入论证了舞蹈演出对中国戏剧形态的塑造和深刻影响,进一步提出了“伎艺化歌舞”是中国戏剧形态的核心的观点。
本书倡导的学术理念是作者攻读博士学位时接受的“以小见大”,步步为营解决具体问题的训导,所以在以上两个与戏剧形态密切相关的节点问题之外,第三部分是关于元杂剧几个具体问题的研究。其中第一节讨论与元杂剧体制形态密切相关的脚色制问题,接下来的几节内容虽然无关戏剧形态,却依然体现了本书一以贯之的理念。比如关于《西厢记》故事内蕴的演化及探讨崔莺莺人物形象的篇目,是文本细读基础上提出的新见解,而关于元杂剧呈现的“想象的共同体”现象则是在具体数据分析基础上结合新的理论观点所做的论证。总之,对于戏剧形态的研究虽无直接推动,但具有方法论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