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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理论基础

从国内外审计的历史和现状来看,审计按不同主体划分为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三者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各司其职,共同构成审计监督体系。一个国家审计的发展,是三种审计共同的发展,其中任何一种滞后都会影响审计的整体发展水平。目前建立审计制度的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无论是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都强调独立性原则。如美国审计总署(GAO) 指出:“在有关审计工作的全部事务中,不论是国家审计、民间审计机构和审计师个人,都应该不受个人或外界的干扰而保持独立,这种独立性不仅应该是组织上的,还应该保持独立的态度和外在形象。”

现代审计理论认为,国家、民间和内部三大审计分支的职能分别是监督、鉴证和管理。事实上,如果把企业看作是国家的一个缩影,则国家审计的职能也可作“管理”谈,内部审计的职能也可以作“监督”解,只是两者之中,用“监督”描述国家审计活动似乎更为贴切,而“管理”更符合内部审计活动的性质;同样,如果把社会看作是一个有机体,一个大的系统,则民间审计的职能也可作“监督”甚至“管理”论,只不过是以“鉴证”为形式的“监督”或“管理”,也只不过是对经济的监督,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后,“鉴证”的提法更加合理。显而易见,无论“监督”“鉴证”还是“管理”,这三项活动的性质都决定了审计职能的履行离不开“独立性”这一基本特征。

基于上述的研究背景和理论基础,为进一步发挥审计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笔者试图就审计独立性问题加以研讨,希望能对我国审计的顺利发展有所裨益。 Sci78rWdTlWYLf3Njgtzm3Jq0mb9mqyEBUlf/ZY7xOhnENIz7tqHn+S5m82tA36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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