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是一个以壮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也是一个沿边、沿海的南方边疆民族地区,民族审美文化资源十分丰富,也颇富特色和个性。长期以来,学术界都十分重视对广西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艺术、审美等各个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一方面表现在多年来一直都注重田野调查和资料搜集,在民族审美文化资源的发掘和积累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在一定程度上对这些资源进行了分门别类的整理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工具、方法从图、音、像、文等方面予以保存和展示,从而使其资源更为完整、系统和全面;另一方面致力于在理论上进行深入研究,出版了“壮学丛书”、“人类学文库”、“南方文丛”、“广西各族民间文艺研究丛书”、“审美人类学丛书”等系列丛书以及各种专著,形成了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研究的氛围,也奠定了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研究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应该进一步将实践与理论结合起来,将注意力放在对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现代发展和建设上来,使之既成为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成为联结两个文明建设的桥梁。同时,也将其放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提出的“富民强桂”的宏大战略中来加以建设,从而加快广西的现代化进程和广西各民族、各民族文化的现代化进程。潘琦同志指出:“发展先进文化是一项浩瀚、复杂,涉及观念、理论、政策、实践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从哪里入手?从哪里抓起?这几年,我们一直关注、探讨和研究区域文化,发掘各民族、各区域的优秀民族文化资源,优化文化资源的配置,这应该是发展先进文化的有效途径之一。” 因此,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现代发展研究是十分必要和十分重要的,必须在指导思想和基本理论上辨清三个方面的问题。
审美文化是一个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大众文化兴起而逐渐走入我们视野中的一个新概念。在上世纪末的关于审美文化的讨论中,首先仅就审美文化的定义的讨论就众说纷纭,争执不休。但其含义中的两个关键词,“审美”和“文化”则是共识,从而也逐渐形成在理论和运用概念的普遍性和共同性。其次,对审美文化,尤其是当代审美文化的态度和评价立场、价值取向也见仁见智,针锋相对的,肯定与否定的不同意见形成鲜明的反差。但毕竟都承认审美文化是一个事实存在,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和建构的过程,是一种文化现象和文化活动形式。即使执一种文化批判的立场,其出发点也是为使审美文化更好发展。再次,对审美文化的产生、发生和发展的认识,也从审美文化的传统性和当代性、传统审美文化和现代审美文化、审美文化发展史和审美文化个案等不同角度讨论审美文化的时间性、时限性和特定含义,从而引起争论。最后,将审美文化放置在后现代社会的语境中,尤其是“全球化”、“民族化”、“本土化”、“多元化”的语境中进行多维视角、多层面及其全方位的整体、综合的探讨,也形成生活审美文化、物质审美文化、精神审美文化的艺术审美文化、美学转向、文化转向、社会转型、观念变革等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个学科、各方面的争论及其跨学科、多学科、交叉学科综合学科、新兴学科的研究,从而使审美文化研究成为社会公共话语、理论讨论的热点、学术研究的新的生长点以及文化建设、两个文明建设的关注点。对审美文化概念的解释,对审美文化内涵和外延的理解,无论是狭义还是广义,都展开了一个可供无限发挥的空间和可供创造的空间。
从学术研究和理论探讨的角度而言,在讨论问题之前先应明确讨论的对象,并对讨论对象做出适当界定和限定是十分必要的,这样才有可能将问题放置在一定的语境中和一定的前提下进行讨论,才有可能设定一定的范围和目标,才有一个大家共同讨论的话语空间和逻辑起点。因此,界定和明确审美文化的含义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我所理解的审美文化与我所设置的讨论对象是指称那些来自民间的、民族的、民俗的具有审美蕴涵和文化蕴涵的物质和精神现象,呈现出审美现象的文化化、文化现象的审美化倾向所昭示的民间生存、存在、生活状态和发展趋向。在一定程度上,审美文化作为大众文化和通俗文化曾被主流文化和精英文化所掩蔽、覆盖、改写、忽视,虽然从学术研究和理论探讨角度还有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民间文学等学科对其进行专门研究,但一方面明显处于边缘学科位置,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理解,因而未能达到学界的共识;另一方面也缺乏各学科的综合、整体、系统的深入研究,仅是单就某一学科的独立和孤立的研究,未能协调和互补,因而停留在资料的保护、搜集、整理及其表层研究上,还未能进行更深一步的研究。因此,确立审美文化研究对象,其目的和宗旨就希望能从美学、文化学、民族学、民俗学、人类学、民间文学等不同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的角度,从各学科整合的角度寻找出共同点和新的生长点。尤其是对美学和文化学的学科研究和学术研究的方式和途径有所改革和转换,使过去那种形上的思辨性的纯理论研究,与形下实证性的实践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并找准两者的契合点和结合的切入点。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审美文化研究昭示出学术转向、理论转向、学科转向的新思路,也在理论上进一步明确和确定了审美文化的界定及其内涵,概而言之,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其一,审美文化的内涵是一个定位于审美与文化结合的对象本质的规定。作为人类创造的文明和文化,都在一定程度上显现了人的本质、本质力量的对象化,都是人类自我的确证方式。因而审美文化对象就一定具有人类性、人性、属人性、拟人性。据此而言,无论是人类的物质文明、物质文化也好,还是人类的精神文明、精神文化也好,其内涵实质以及特征都或多或少地蕴含着审美文化的因素,甚至就直接体现为审美文化现象和审美文化产物。这既是人类创造带有人的自觉性、目的性、有意识创造的结果,从而也是人类在创造世界的同时也创造人类自身,包括人类意识、观念、精神的创造的结果。这种双重创造,一方面创造出人类的对象化产品,另一方创造出人类自身这一产品。从这个角度而言,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融合和互动是毫无疑问的;同时,人类的审美活动和文化活动、审美产品和文化产品的融合和互动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人类的活动及其活动产物,包括人类自身,都具有审美文化的特征和性质,只不过审美文化的程度有所差异而已。当然,如果将人类的所有活动及其产品都视为审美文化的话,无疑也太宽泛了些。我们既然设定了审美文化这一概念,显然也就有其对概念的规定,显然也就有其概念的界定和内涵的限定,也就使审美文化有别于一般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的概念。准确而言,审美文化是对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中的审美文化内容和特质的选定,也是对包容在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中的审美文化现象及其产品的选定。
其二,审美文化的价值取向和评价态度对其性质和特征的确立。对审美文化的价值立场和评价态度虽然见仁见智,所执肯定和否定的不同意见,各囿一隅,各据一理,这与他们各自所选择的角度、各自观测视角的不同点有关联的。当然也与审美文化现象的复杂性、矛盾性、多样性是相关的。甚至审美文化的复杂性、矛盾性和多层次性也会引起人们对它的不同态度和不同的价值评价取向。正如黄力之先生指出的:“审美文化从来就有雅俗之分。由于这一分别在客观上总是与阶级差别、阶级压迫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历来的文人都容易在精神上产生优越感,把文化的差别当成人的身价高低的标志,瞧不起并冷落大众的俗文化,形成精神贵族传统。这样,在社会阶级利益的冲突中,那些以大众利益为己任的思想家、文艺家,总是对贵族文化执一种批判态度,总是为大众在文化上的受压鸣不平,高尔基、列宁、鲁迅、毛泽东,无不如此。” 因此对审美文化所采取的不同态度也折射出一定的意识形态和阶级阶层因素的影响。这不仅有思想立场的因素,也有方法、思维的因素。但正如任何审美现象、文化现象及其产品,都会引起见仁见智的不同意见一样,很大程度上不仅说明了人类自身和社会事物的复杂性、矛盾性和多样性,而且也说明了不同观念、不同意见、不同认识的争鸣和交流更有利于人类和社会发展的道理。审美文化不仅是丰富多彩、千姿百态的,而且是不断发展、建构和完善的,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类心灵、精神发展的历程和人类的创造力及其创造的产品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历程。因此,无论对审美文化执一种什么立场和态度,其价值取向、评价标准都会以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有利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确定先进文化发展方向,有利于确立核心价值取向以及指导思想和基本理念。先进文化的标准及其文化的先进性、进步性、人民性、民主性标准是衡量和评价审美文化价值的重要依据。从这一角度而言,审美文化的生产与消费除按其自身规律来发展和选择外,还按人类社会的评价制度、评价机制来运行,先进文化和文化的先进性、人民性就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审美文化的性质、特征及其发展方向。以此来认定审美文化的内涵和实质就十分必要,并以此作为辨认审美文化的不同级次、类型的依据,评判审美文化的价值功用,以促进审美文化的提高和发展。
其三,审美文化的约定俗成的通约性和传统性对其性质,特征确定的影响。审美文化这一特定概念虽则在大众文化兴起与市场经济大潮中提出来的,但审美文化作为现象和实践则先于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而早已兴起。或者说审美文化是一个发生和建构的过程,其发展就必然带有超越时空、超越地域、超越民族的通俗性和传统性。虽然审美文化的兴起是在现代社会和大众文化的背景下和推动下逐步走进人们的视野从而引起重视的,或者说是只有在这样的语境下才有可能对其进行真正的认识并有意发挥其作用的;但早在中国古代社会,尤其在被视为边缘的民间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中就已存在着大量的审美文化现象和审美文化事实,留下了宝贵的审美文化遗产和资源,是辉煌灿烂的中华文化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中国古代审美文化资源和遗产,保留和保存在民间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中最多,也就是说在现代社会中它仍然保持审美文化的魅力,保持审美文化的特征和特质,从而使审美文化带浓厚的传统性和继承性。正如段宝林先生在论及神话的文化内涵时指出的:“神话是最富于幻想的,但都又是不自觉的文艺创作,并不是有意编造,人们相信它是真实的历史。神话是远古文化的遗存,是对自然界和社会现象的曲折的反映。它好像一面魔镜,反映出人间万象。代代传承,不断发展,始终受到人们的关注。许多神灵至今仍是民俗信仰的对象,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 诸如神话这样的审美文化产品,其文化内涵就可以确定其本质和特征。因此,我们研究审美文化,寻找审美文化资源不能仅仅从现代文化和大众文化中去确定对象和判断对象的性质和特征,去发现对象的时代性和现代性,还必须将视角转向民族文化、民间文化、民俗文化,从其审美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中去挖掘其文化内涵和意义,把握住审美文化的本质和特征,把握住审美文化的传统性和通约性,从而才能进一步理解其大众化、生活化、通俗化的特征及其现代意义。
我们如果能真正做到从这三个方面去理解审美文化的含义和特征的话,那么就会形成对审美文化对象的认识和理解的共识,也就会对审美文化的广义和狭义的界定有了明确的区分,对审美文化概念的使用和认识就有了一定的规范和限定。这样才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民族审美文化的问题。这一方面是基于审美文化更大程度上体现在民族文化、民间文化、民俗文化中的缘故;另一方面是基于将审美文化限定于本民族或一定民族中来讨论更易于把握其个性特征的缘故。从民族性或某一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的角度来认识审美文化,这不仅是使民族审美文化从中心走向边缘的同时也使边缘走向中心,使之浮现出水面,登上历史舞台,从而体现其必要性和重要性;而且也更有利于我们深入和完整认识审美文化的性质和特征,也更有利于促使审美文化的建设和发展。
进而言之,我们由民族审美文化再推进到广西民族审美文化,也是考虑通过本土性、区域性、民族性强化广西区位优势与特点,不仅使广西这一南方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民族审美文化得以凸显,而且力图使这种民族性、区域性、本土性的审美文化更有典型性、普遍性和代表性,更有利于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结合的实用性、针对性、有效性的实现。
因此,将广西民族审美文化作为研究对象,不仅是确定对象的需要,而且也是为了辨析对象性质、特征、功用的需要。一方面有利于对审美文化理论的研究和对审美文化现象进行理论研究,从而把握审美文化的普适性和通约性;另一方面有利于对审美文化现象,尤其是个案现象的研究,有利于使理论联系于实践,也有利于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全面、完整、系统地把握和认识审美文化,从而在认清审美文化的性质、特征、功用的同时更好推动广西文化建设和发展。
广西是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广西壮族是一个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拥有一千多万人口的壮族在全国五十四个少数民族中可谓多数而非少数,而且这一上千万人口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于广西境内,从而也是广西十一个世居少数民族中最大的少数民族。除壮族之外,广西还有瑶族、侗族、苗族、仫佬族、毛南族、仡佬族、回族、彝族、水族、京族等众多少数民族,构成了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域。聚居区既有各民族族群分居情况,也有各民族杂居情况。加之广西特殊的区域位置和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积淀,使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现象更有典型性、代表性和丰富性,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特征归而言之有四点。
其一,广西审美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广西是一个沿边、沿海地区,也是一个与广东、湖南、贵州、云南等省毗邻的地区,与国外的越南在水陆上都连通的边境区域。广西桂东有粤文化影响,桂北有湖湘文化的影响,桂西有云贵文化的影响,南有越南等东南亚文化影响,构成全方位的各区域文化和异域文化相互作用的影响圈,从而在广西各地城镇乡村都显示出不同文化色彩。桂北的桂林,桂东的梧州,桂西的宜州、百色,桂南的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桂中的柳州,都各自呈现出不同的城市文化风格和不同的文化传统、文化形态、文化类型。围绕着这些中心城市的城镇乡村也会形成各具特色的审美文化传统和审美文化形态,从而也影响聚居在广西各地的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的发展。加之广西从秦始皇开发兴安灵渠、统一岭南后,汉族的中原文化就源源不断地渗入广西,渗入广西各少数民族文化之中,使广西一直处于中央集权制和少数民族区域的相对自治(如土司制度)的双重影响下,因而其民族审美文化因区域文化影响、中原文化影响、域外文化影响以及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影响而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这表现在:一方面具有文化交流、文化渗透、文化融合的特征;另一方面具有各区域、各民族文化的相对独立性和特征。因此对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研究更应注意到其区域、其民族的特殊性,更应注意个案研究,更应注重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比较研究,才能把握住其审美文化的特质和特征。同时,由于广西特殊的地理环境、区位特点和历史文化缘故,也使其长期处于沿边、沿海、沿江的南疆地带和老、少、边、山、穷的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利、文化教育相对滞后的边缘化状态。这使其具有一定的发展劣势与弱势,但无疑也具有一定的后发展优势与区位特色。相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而付出环境破坏、生态危机、资源匮乏、传统断裂的高昂代价来说,广西无疑具有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优势及其民族文化特色,更好地保留着相对原生态和相对差异性的多元化审美文化形态,从而保留更多的文化传统与民族特色而不易为现代文明所同化和蚕食。由此这不仅显示出其审美文化的自然性、淳朴性和生态性的本色,而且使其具有更多的本土化、区域化、民族化特色,形成鲜明的特征和优势,体现出广西审美文化的丰富性、多样性和包容性。
其二,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交融性和开放性。广西主要是一个丘陵地区,过去交通并不便利,加上少数民族长期受到统治者的压迫和欺辱,被迫逃进深山老林,交通就更不便利。因此其审美文化形态受条件和环境局限,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局限性。这虽然有利于保留其原始形态及其特征,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其文化发展和文化进步。我们不难在一些偏僻的山区里还会看到一些远离都市、远离现代社会的民族原始文化形态和极富个别性、独特性、个性的民族文化特征。甚至在同一区域、同一民族,生存和生活在不同环境和条件下的族群都会构成不同的风俗民情和不同的审美文化特征。我们也不难发现,除区域性和民族性的不同特征外,其民族审美文化还有一定的普遍性、共同性、认同性,形成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大同小异、异流同源的状况。这在一定意义上说明,广西民族审美文化从古到今都是在文化交流、文化融合、文化渗透中发展的。首先,不仅各少数民族长期以来聚居共处,而且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也是和平共处,已形成文化交流、文化交融的环境和条件。其次,各少数民族在长期恶劣的自然地理气候环境下生存,长期以来受封建统治者专制压迫的影响,因而更易促成各民族之间的交往和交流,促使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友谊,促进各民族审美文化取长补短的发展。再次,各民族都保留有优秀的文化传统和丰富多彩的民俗风情,长期以来所形成的民族性格、民族风格、民族精神都对民族历史文化的发展发生重大影响,从而在民族文化中保留着善良、热情、友好、宽容、忠厚、纯朴等美好人性和人格,与人为善、宽以待人是使其交往交流的最基本的原则。最后,各民族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共同的民俗习惯和审美风尚,无论是节庆活动,或者是各种婚丧嫁娶等活动,其习俗大同小异。如少数民族的“三月三”歌节,并不仅仅局限于壮族,其他少数民族也有“三月三”歌节。在这些节庆活动中,各民族欢聚一堂,载歌载舞,使之成为民族交流、文化交流、人际交往的最好机会。由此可见,广西各民族审美文化带有交融性、交叉性的特征。少数民族审美文化与汉族审美文化相互影响,各少数民族审美文化中也会相互影响,甚至在沿边沿海地区还会带有跨境文化的影响。如果撇开各民族审美文化的个性和特殊性暂且不论的话,那么广西民族审美文化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普遍性和整体性。
其三,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认同性和凝聚性。由于广西各少数民族聚居、杂居,甚至各民族间可自由通婚,从而不仅构成民族交融性、包容性与开放性特征,而且还构成各民族和各区域的认同性和凝聚性,形成鲜明而突出的民族团结、和睦相处的认同性、凝聚性、向心力特征。民族审美文化是民族传统和民族精神的载体和表征,民族审美文化不仅通过非物质性的精神文化形式表达出来,而且通过物质性的物态化文化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民族传统和民族精神也体现在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以及两种文化的交织中。更为重要的是,民族审美文化的精神和本质更直接或间接地表现在作为民族审美文化创造者的人身上,体现在民族性格、风格、精神、灵魂中,呈现在民族群类活动和个体活动中,从而充分展示出民族、群类的存在、生存、生活状态,维系着一个民族、一个区域及其跨民族、跨区域、跨文化相互依存、共同进步的发展状态。因此,民族审美文化既具有个性和特殊性,也具有共性和普遍性。这就决定了民族审美文化中存在着认同性、凝聚性与包容性,是其对内而言具有向心力、内聚力、集合力,对外而言具有开放性、包容性、交融性,呈现出特殊性与普遍性统一特征。诸如民族服饰,这不仅是民族识别的最为重要的标识之一,而且也通过民族服饰一方面继承传统、沿袭习俗,保持本色、突出特征;另一方面则是潜移默化地进行民族向心力、内聚力、凝聚力的教育,从而起到民族团结的作用。因此,民族审美文化最能体现出民族认同性和凝聚性特征,最能表现出民族文化身份和民族标识。广西各少数民族在历史上曾遭受到封建专制统治的压迫和欺辱,也曾遭到大汉族主义的民族歧视和民族纷争的压制,甚至被驱赶或被迫逃避于深山老林中,这种交通不便的封闭环境和抗御外侵防备心理,自然就会形成本民族和族群内部的认同性和凝聚性。民族团结既是为了集聚合力以抗御自然与人为侵扰的生存环境需要,也是各民族聚居以及民族间交流、交往的需要。民族团结不仅表现为本民族内的团结,而且也表现为各民族间的团结。从历史传统看,广西各民族因其地处边陲和远离中心的边缘位置的缘故,各民族团结一心、和谐相处的认同性、凝聚性就形成了薪火相传的民族文化传统,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边陲安宁、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和谐,也在很大程度上培育了民风淳朴、民性敦厚、民情朴实的民族性格和民族习性。广西自古以来维护国家统一,并未发生重大的民族纠纷和民族冲突,特别在保家卫国、抵抗外虏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与其民族团结及其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密切相关,与民族文化传统密切相关,因此广西往往被誉为民族团结模范。
其四,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自然性与和谐性。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地缘性特征和民族传统特征决定其自然性与和谐性。一方面世代长期隐居在深山老林中的少数民族保存和保留了更多的文化传统和民俗习性,其文化特质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自然、原始、古朴的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亲和、交感的特征。深山老林的自然屏障,既隔阻了民族与社会外界的联系和交往,未能受制于外界社会环境和社会制度更多的约束和纷扰,从而使各种社会关系变得更为简章和自然;又在这几乎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中受制于和适应于自然环境,使其民族文化中保留更多的自然文化特征。从这层意义上说,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多于人与社会的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在这种相对封闭的社会、自然环境中,逐步形成的自然观决定其对自然与社会的认识,也决定其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形成。也就是说,自古以来所形成的自然崇拜、敬畏自然、尊重自然规律与自然法则的原始观念与中原文化影响下形成的儒家“天人合一”观念、道家“道法自然”观念的融合,形成其自然文化观及其自然文化传统。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观念使其自然生态环境与人文生态环境不仅得到保存和保护,而且形成与建构了自然与人文融为一体的思想、观念、意识和精神,从而决定了人们的活动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矛盾和统一的两个方面,人在自然环境中生存、生产、生活,一方面形成人与自然的矛盾,人类会向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抗争、索取和改造自然、人化自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培养人的主动进取的积极性与自主、自立、自强的主体性;另一方面又会形成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主动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爱护自然,遵循自然规律与自然法则调节和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形成客体的合规律性与主体的合目的性的统一。加之民族地区往往地处偏远,交通不发达,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相对滞后,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相对落后,科学技术知识相对闭塞,人改造自然的力量和能力不够,客观上也起到了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作用。因而在民族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相对而言保护得更好一些。加之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活中逐渐掌握自然规律,有意或无意地对自然加以保护和珍惜,以维系自然生态平衡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从而也不自觉地形成了一定的自然生态保护区和保护圈。民族与群类的自然与生态意识必然反映在其审美文化产品上,诸如建筑、饮食、服饰、乐舞、民歌、器具以及各种各样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产品,都或多或少凝聚和折射出自然崇拜意识与自然文化观念。丘振声《壮族图腾考》考证,仅壮族图腾就有 20 多种,除动物图腾外,还有植物图腾,以及日、月、星、山、水、石等自然图腾崇拜物。他列举出“雷——蛙”、“日——鸟——鸡——凤”、“蛇——龙(鳄)——潭(水神)”、“牛、羊、犬、鹿”、“花、树、竹、百” ,等等,以各种形式和方式来表达壮民族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和对自然的敬畏,崇拜的意识。例如广西那坡县的黑衣壮姑娘的绣花鞋面上的装饰图纹就是树枝,据说是树神,是其民族的崇拜物。这种例证屡见不鲜,几乎任何民族审美文化物都或多或少保存和凝聚着自然物的痕迹,都或多或少地反映和折射出本民族的自然观。因此,民族审美文化从本质上说就是自然文化,是自然与文化的统一,或者说是充分自然化的文化,是一种自然而然、自然而为的文化。自然被赋予了人化的意义从而构成自然文化,文化也被赋予自然的意义,从而构成了文化的自然性与纯朴性特征,自然与文化交融为一体,人与自然交融为一体,从而创造了鲜明独特的南方民族审美文化。
认清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特征及其文化内涵,既可加深对其性质、内蕴的理解,也可更好地发挥民族审美文化的作用和意义,更可以进一步通过民族审美文化认识这一民族、这一群类的性质特征,从而为其现代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认识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性质、内涵、特征的目的是为了其更好地促进其发展和建设。相对于全国发达省市而言,广西作为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都相对滞后。面对“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潮流,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广西如何加快建设步伐以实现跨越性发展,是一个急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就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发展和建设而言,同样也存在着一个如何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问题。但相对于全国的一些发达省市的先发展而言,广西作为后发展地区,就必须既学习发达省市的成功经验,又必须吸收其发展过程中的教训,少走一些弯路。这就需要广西以什么方式、什么姿态去回应“全球化”和市场经济浪潮;广西该如何扬长避短,以其特色和优势,以其“民族化”、“多元化”、“本土化”与“全球化”、“现代化”、“城镇化”结合的思路以确定发展和建设的目标。因此,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发展和建设既具有普遍性、共性的一面,又具有特殊性、个性的一面。广西民族审美文化需要“与时俱进”的发展,就必须遵循发展规律,其现代发展的原则和思路主要有四点。
其一,认清保护与开发的辨证关系。民族审美文化的现代发展必须重视开发,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广西作为少数民族地区拥有极其丰富的民族审美文化遗产和资源,为开发和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另一方面是因为民族审美文化也必须发展,才能适应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需要。因此对民族审美文化的保护与开发是实现广西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随着广西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旅游业的发展,民族文化旅游、民俗文化旅游、民间文化旅游成了旅游业兴盛的重要因素。广西几乎各县市都确定了旅游发展的战略方针,甚至作为支柱产业,力图大展旅游名县、旅游名城、旅游大省的宏图。民族审美文化就成为旅游开发的热点之一。一部分穷困山区也确定以民族审美文化的旅游开发逐渐脱贫致富的思路,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旅游,促进了文化交流和交往,使人们的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也使少数民族及其民族审美文化改变长期“长在深闺人未识”的状况,走出深山老林,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但不可否认,某些区域的旅游开发因其盲目性、商业性和急功近利性,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破坏和损害了自然资源和民族审美文化资源,一味地按商品包装的方式或主观臆断盲目开发资源,结果造成资源浪费和破坏。在市场经济的商品化冲击下和旅游的盲目开发中,一些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资源逐渐在锐减、萎缩、消失,一些被现代文化商品所取代而遭以废弃,一些被改头换面包装从而“异化”成四不像,一些被贴上了商品标签走进了市场而被商品所置换,如此等等。不可否认,民族审美文化面对市场经济浪潮的挑战和机遇,借助市场机制与产业开发使不少民族审美文化资源获得了充分利用的机会;同时,民族审美文化发展也促进了旅游发展,继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的发展。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正确合理开发民族审美文化资源,如何协调开发和保护的关系。民族审美文化遗产、资源与自然遗产、资源一样具有不可再生性,对于文化遗产,尤其是发展到现代社会的民族文化是千百年来人类创造的财富,是文化传统传承和现代文化发展的基础,因而是需要特别加以保护、珍惜的。对民族审美文化的开发必须是保护性开发,开发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发展,而且也是了为了更好保护,保护性开发才有利于其发展,开发也才有可能更利于保护。如果不开发也不保护,任其自生自灭,或者开发而不保护,或者仅仅将其放在博物馆保护,都不利于民族审美文化的发展。广西龙胜“龙脊”梯田通过旅游发展而举世闻名,就充分体现了开发与保护结合的原则。壮族与瑶族先民千百年在深山老林的“龙脊”山坡上开垦的梯田保存与使用至今,层层叠锦的梯田既是自然与人工的交响曲,也是民族文化创造的结晶,既是民族生存、生产、生活的依靠,又是游人游览观赏的旅游美景,从而使之成为广西旅游业及其民族文化旅游的一大亮点。这说明民族审美文化不仅可以作为旅游资源,而且也可以作为经济开发的资源,使之在旅游开发和经济开发中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龙脊”人也在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开发中脱贫致富,更新了观念,改变了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与交往方式,不仅将客人迎进大山,而且自己也走出大山,走向全国;不仅树立起民族审美文化保护性开发的典型,而且也推动了民族文化的现代发展。
其二,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研究思路。广西民族审美文化资源十分丰富,也十分珍贵。因而对民族审美文化资源不仅需要通过普查、搜集、整理以保存资料,而且必须加大科学研究的力度。近年来,广西各级党政部门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西文联曾多次组织专家学者,分别对桂北文化、刘三姐文化、红水河文化、环北部湾文化、花山文化等进行专题调查和研究,出版了系列研究著作,取得明显的效果,对推动文化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以及影响到政治、经济、教育、交通、旅游发展起了积极作用。这些调查和研究成果都带有跨学科、多学科、交叉学科的综合考察、综合研究的性质,从而将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统一起来。过去囿于学科分类以及专业分工的限制,各学科的独立研究虽取得不少成绩,但难以有重大突破,难以形成综合研究的拳头优势和互补优势,也难形成系统、整体、全面的重大成果。高丙中先生指出:“最引人注目的是理论主张与个案研究各执一端且各行其是的问题。一些关心民俗学理论的著名学者反复强调民俗学的当代性和现实取向,而大多数关于民俗的个案研究选择传统性、历史性的范围做文章。结果是理论主张缺少运用的实例,难免显得空泛;而这类占主导地位的个案研究缺少为自己进行论证、辩护的、理论,自己在学术上的价值和地位就不容易被人们所认识。” 可见,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分头研究还是存在一些弊端和问题的,至少无法形成合力、共同攻关、取得明显效果。从现在学术转向和学科研究转向的趋向看,强调各学科之间的协调,就有可能使各学科力量整合起来,呈现出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合流的趋势,也改变了过去学科研究的传统模式和方法。对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研究必须联合文艺学、美学、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文化学、艺术学、社会学、历史学等人文学科,甚至还应有一些相应的自然科学,如生态学、环境学、海洋学、地理学、地质学等学科参与,就会大大改变传统研究状况,形成新的研究方法和途径。近年来学术界逐渐显现出学术转向的迹象,一些理论学科,如文艺学、美学将形而上思辨研究与形而下实证研究结合起来,将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结合起来,将理论探讨与田野调查结合起来,形成了学科结合的新的生长点和优势。如审美人类学,就是将美学与人类学两大学科理论与方法结合起来,走出了书斋研究、象牙塔研究的模式,走进了社会、走进了民间、走进了田野,从而使其理论更具有实践性、实证性和现实性,也使其实践经验和应用研究更具学术性、学理性和理论性,达到了研究的最佳效果。运用审美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考察和研究是如鱼得水,尤其在对广西民族审美文化典型个案、案例的研究,如刘三姐文化研究、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研究、阳朔西街文化研究、花山崖壁画文化研究,龙胜“龙脊”梯田文化研究,那坡黑衣壮文化研究,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解答了“全球化”背景下民族审美文化的现代发展问题,不仅具有显著的应用性、现实性、针对性,而且也具有学术研究的学术性、学理性和理论性,拓宽了研究的视野和途径,使学术研究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其三,以弘扬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精神促进民族文化现代发展。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研究和开发都面临一个现实问题:传统性与现代性关系问题。民族性是民族审美文化的灵魂和精神,是一个民族所独有的、个性化的、特色和优势所在,也是民族文化传统薪火相传、一脉相承的突出标志。梁庭望先生指出:“文化的民族性是在民族产生之后形成的,它是民族产生和发展的标志,条件和结果。文化的民族性表现为某个民族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特异点,通常在经济生活、政治结构,社会组织、语言文字、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文学艺术上,都表现出民族的特性。” 民族性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因而与文化传统和文化精神紧密相关,是千百年来民族文化精神传承和发展的根基。但民族性并不等同传统性,民族以及民族性也是发展建构起来的。民族发展到今天,也会不可避免地具有民族现代性和民族文化的现代意义。同理,现代性也决非排斥民族性和传统性,现代社会也不仅是一个“全球化”社会,而且也是一个“多元化”社会,民族、民族文化、民族性、民族精神、民族特色、民族传统构成了现代社会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现代社会的“全球化”与“民族化”浪潮此起彼伏,互为补充、互为制约,达到平衡、协调发展的目的。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发展原则必须坚持民族性与现代性、传统性与现代性结合,在充分发挥民族性在特色和优势上作用的同时促进民族文化的现代发展。当前必须弄清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民族性所在,从而进一步发掘其民族特色、民族优势与文化内涵、审美内蕴,以便更好发扬其民族精神和民族传统。只有在这一基础上才能促进其现代发展,才能使民族性显现出现实价值和现代意义。同时,广西民族审美文化也才能借助民族性与现代性的结合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真正实现民族审美文化传统的现代转换,使当代民族审美文化中显现出民族性和现代性特色。广西黑衣壮民歌就是凭借着其纯朴、自然、原生态的音乐本色从大山深处走进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又将走向世界音乐最高殿堂——维也纳音乐大厅,其民族特色正是其走向世界、走向现代的优势所在,也是民族性与现代性结合的典范。
其四,确定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重点,塑造当代民族审美文化新形象。广西民族审美文化不仅类型多、分布广、影响大,而且源流清晰,保护完整、开发性强。这一方面需要对广西各地、各民族的审美文化的遗产和资源进行普查、整理、归类,以便于系统、全面、完整的研究;另一方面也需要对其起源、发生、变迁、继承、创新的发展过程进行深入和研究。在此基础上确立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保护重点,建立民族审美文化保护区、保护圈、保护带,以维系民族文化生态的平衡和健康发展。这就需要在普查和研究基础上确定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重点和重心。从地域分布角度而言,桂北地区应确立龙胜“龙脊”梯田文化;桂西地区应确立河池铜鼓文化、宜州“刘三姐”文化、三江“侗族大歌”文化、那坡“黑衣壮”文化、瑶族“密洛陀”史诗文化、壮族“布洛陀”史诗文化、桂南地区应确立宁明“花山崖壁画”文化、钦州“京族三岛”文化、北部湾地区跨境民族文化等,以及遍及广西各地和各民族的民歌文化、歌墟文化、歌节文化、歌堂文化等,以此作为民族审美文化的保护重点和保护区,也作为研究和开发的重点和研究开发项目,树立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标志性形象与代表性文化符号。同时,还应对当下社会发展,尤其是在“全球化”浪潮和市场经济浪潮推动下新兴的民族审美文化现象进行研究和开发,诸如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现象、“印象刘三姐”现象、阳朔西街现象、河池新民歌现象、文学“桂军”现象、“漓江画派”现象、五通农民画现象等。这些文化开发、文化生产、文化创新的民族审美文化产品既带有民族传统特色和民族文化底蕴,又带有浓郁的现代意识和“全球化”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并预兆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现代发展趋向。尽管这些项目的开发和生产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问题,但毕竟在探索与改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创造出广西民族审美文化新形象,有的甚至成为广西文化符号标志,引起国内外的关注,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通过海内外各民族民歌文化的交流,不仅扩大了广西民歌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促进了民族文化的发展和创新,而且进一步树立了南宁城市文化形象,促进了广西经济、政治、文化、教育、艺术等各方面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难预测,今后举办民歌节,都会有大量广西民族文化项目陆续进入人们的视野,引发学术界和社会的关注,从而促使民族审美文化的现代发展,使民歌节成为展示和传播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窗口和民族审美文化交流的桥梁。因此,广西民族审美文化的现代发展不仅要对民族审美文化传统进行保护和开发,而且要立足于在继承基础上对民族审美文化进行创造和创新,要正确运用市场经济机制和审美文化发展规律来创造和生产新的民族审美文化产品,以满足人们的文化审美需求和丰富人们的生活。
综上所述,广西民族审美文化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天时、地利、人和为其现代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应抓住这一机遇,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发展民族文化,使其在满足人们的精神、物质需求的同时,树立起广西民族文化形象,弘扬广西精神,推动民族文化的现代发展。
(原载《第三届广西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