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世纪人类学发展主要呈现两方面趋向:一方面朝着学科整合和综合研究的方向发展,因而跨学科、多学科、交叉学科以及因此而形成的边缘学科、新兴学科、综合学科的研究越来越引起关注;另一方面是朝着学科分支以及应用性学科的研究方向发展,因而人类学又分化为名目繁多的学科分支,诸如文学人类学、审美人类学、艺术人类学、生态人类学、民族人类学、教育人类学等。同时,还出现多元化发展的人类学思潮与流派,诸如马克思主义人类学、西方马克思主义审美人类学、社会学人类学、认识人类学、结构主义人类学、象征人类学、文化与心理人类学、解释人类学等。 在 20 世纪末与 21 世纪初跨世纪兴起的审美人类学现在越来越引起学界的重视,它不仅是美学与人类学的学科交融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的结果,而且以新的领域、新的理论和方法、新的研究领域崭露头角。审美人类学以人类及其区域、本土、民族的审美现象作为研究对象,尤其将过去以原始人类、原始氏族、原始族群的审美活动和审美意识的发生、生成、发展作为对艺术起源与审美起源的认识与研究,逐渐发展和扩大为从审美角度对人类不同地域、不同族群及其文化多样性、差异性、丰富性的各种不同发展形态的研究,这无疑扩大了审美研究与人类学研究的领域和视野。在审美人类学研究和发展中,民族审美人类学将会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和学科。所谓民族审美人类学,既可视为民族的审美人类学,亦可视为民族审美的人类学。其关注点及其范围在于:一是民族的,二是审美的,三是人类的,从而将审美人类学研究推向新的高度。
民族审美人类学研究应该是综合研究,综合了民族学、美学、人类学等不同学科及其理论和方法,因而有必要对民族审美人类学进行准确定位。但这些学科并非各自封闭式独立,而早有交叉、交融和结合。它们都可以确定一个共同对象,从而对其进行不同角度和专业领域的研究。如广西铜鼓,既可作民族学、社会学、文化学、历史学等学科研究,亦可作艺术学、美学、民族文化及其民间文化、民俗文化等研究。同时,这些各自领域、角度的研究可以相互借鉴和互补,并不产生对立和矛盾,相反还有利于彼此的研究。因而我们应将民族审美人类学放在学科关系中来定位。
其一,民族学与人类学关系。民族学与人类学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早期的人类学研究与民族学交织为一体。黄淑娉、龚佩华《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指出:“作为学科的名称,最早使用的是民族学,后来才用人类学。两者曾经互相兼容并包,有时民族学包括人类学,有时人类学包括民族学,有时相提并论,有的地区民族学学科名称逐渐为人类学所取代。” 现在还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将人类学附属于民族学;有的将民族学附属于人类学;更多的则将民族学与人类学分属为两学科。但无论进行哪一种学科分类,都充分说明两者的研究各有不同,从而建立各自的理论和方法。在中国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中各自分别有人类学、民族学学科专业,在各研究机构中也分别有人类学或者民族学研究院所。这说明这两个专业学科、两种研究途径既有密切联系和交叉,又相对独立。从现代科学发展来看,一方面强调学科分类的精密化有利于定性、定量的准确、客观、科学的研究指向;另一方面也强调学科的综合研究,以强调整体、综合、系统的研究指向。因而将两学科的关系厘清,在其区别和联系中找到不仅有利于学科发展而且也有利于研究发展的契合点和生长点。进行民族学与人类学的综合研究是当代世界学术潮流的发展趋势。由英国皇家人类学研究所提议召集的、从1934 年开始每隔4、5 年召开一次的“国际人类学和民族学大会”,从名称和会议内容上看,既说明这两个学科关系很密切,但又明确提出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学科。 国外有关人类学的解释很多,基本观点是一致的,认为“人类学是关于人类起源和演变,人类种类的形成和人类体质结构的正常变异的科学” 。民族学则是指研究民族或族体的社会、文化的研究科学。《苏联大百科全书》解释为:“民族学是研究民族的一门社会科学,研究民族的起源、风俗习惯、文化与历史的关系,基本对象是形成民族面貌的民族日常文化的传统特征。” 也就是说,人类学一是确定对象为人类;二是确定为对人类的文化与体质两方面研究,从而构成人类学的两大分支:文化人类学和体质人类学,亦即对人类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的研究。民族学一是确定研究对象为民族;二是确定为对民族文化的综合研究。因此,人类学与民族学的交叉点就在于文化人类学与民族学都是文化研究。无论是人类文化还是民族文化都是人类的物质和精神创造的结晶,都是人的本质和本质力量的体现。同时,人类学和民族学早期都侧重于对少数民族,尤其是处于弱势和边缘地位的少数民族及其民族文化的研究,从而使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得以结合。审美人类学就是从文化最集中的表征形式之一的审美对象来定位的。当然其中也包含着对人类的自然属性、人类体质及其身体发展中的审美积淀因素的研究。从这一角度而言,人类体质及其生物性、生理性的自然属性其实也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不断进化与发展的结果,人类实践活动不仅改造自然,也改造人类自身。因此,人的体质及其身体是人类实践活动创造的产物,其中也积淀与包含有文化因素,可称为体质文化、身体文化、自然生理文化。人类的体质及其身体发展与人类的实践活动,包括物质活动、精神活动以及文化活动紧密相关,劳动创造了人的同时也促进人的体质及其身体发展,这既有间接因素又有直接因素。由此可见,民族审美人类学内容既包括民族学与人类学所共有的民族内容,又具有两者所共同拥有的民族文化内容及其审美内容,同时也将体质人类学所关注的、而被以往民族学、美学研究所忽略的有关人类体质、身体、基因等生理自然要素考虑在内。民族审美人类学不仅是人类学与美学的结合,而且也是民族学和人类学的结合,是对这三大学科研究的开拓和发展。
其二,民族学与审美人类学的关系。民族审美人类学可以视为对民族现象进行审美人类学的研究,或对民族审美现象进行人类学的研究。如果将审美人类学视为人类学下属的一个分支学科的话,我们就必须围绕人类学与美学的关系来讨论,将人类学作为中心词,审美作为其定语,表示对其对象及其视角的限定;如果将审美人类学定位于美学学科,隶属于美学学科的一个分支的话,那么美学作为中心词,人类学是对其视域及其观念方法的拓展。但这还是基于学科取长补短、扬长避短、相互作用的借鉴和吸收,我们更为主张的是跨学科融合,基于学科结合的交叉点、契合口上的新的生长点、增长点、创新点提出审美人类学研究,不仅在于学科理论方法的互补及其优势与特色的强化,而且在于观念、思维、学术范式的实实在在的现代转型和创新发展。当然,毫无疑问对于作为基础学科和传统学科的美学而言,着眼于美学与人类学跨学科理论方法结合意义更为重大和深刻,推动了美学研究的学术转向与范式转型。从这一角度而论,审美人类学侧重于从人类学角度、用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审美现象进行研究,是综合了美学与人类学两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从而对人类审美现象进行的综合研究,或者说运用人类学的理论方法进行美学研究。例如人类学的注重实证的方法——田野作业法,可引导美学研究向审美实践、审美应用、审美文化研究方向发展。因此,审美人类学就其研究对象、范围而言理所当然地包括有民族的内容,因为人类学较多地关注民族现象。但毕竟人类学不仅关注民族现象,而且关注整个人类现象,因而民族审美人类学就在审美人类学名称前以民族作为限定,使审美人类学的研究范围和对象确定在民族现象这一方面,从而将民族学与审美人类学结合起来。事实上,正如前文所论及的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密切关系一样,民族学与审美人类学也有密切关系。首先,两者都可以从审美角度、审美视域中切入并结合起来。民族学内容中可进行民族审美研究,人类学内容中也可以进行民族审美研究;其次,两者都包括有民族文化和审美内容,民族学中包含有民族文化和审美研究内容和资源;人类学中也包含有民族文化、审美研究内容和资源;再次,两者的理论和方法与美学理论和方法虽有不同,但也有许多可借鉴和沟通之处。这样,民族审美人类学就不仅仅是用民族来限定审美人类学的对象和范围了,而且是扩大和开拓了审美人类学的视域和思维,从而形成民族审美人类学这一新的学科方向。
民族审美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为民族审美现象,因此其研究视域就必须立足于民族审美现象,对民族审美现象运用人类理论和方法研究,同时对与民族审美现象相关联的民族文化现象进行审美观照及其审美视角的研究。大体归纳,民族审美人类学研究视域及其内容主要有三方面,从而也构成民族审美人类学研究资源渠道。
其一,民族文学艺术。人类的审美活动主要体现在四大方面:社会美、自然美、人体美和艺术美。黑格尔认为:“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艺术美高于自然美,因为艺术美是由心灵产生和再生的美,心灵和它的产品比自然和它的现象高多少,艺术美也就比自然美高多少。” 也就是说艺术是美的最高表现形态,因而从艺术中去发现美,以艺术美作为美学研究主要对象,这无论是艺术学还是美学都是首选的对象。民族美学研究也将视域主要放在对民族艺术的研究上。这不仅是因为民族美学有两层含义,如果放在世界范围内,相对于其他国家的美学而言,民族美学就当然指中华民族美学,如果放在国内范围内,相对于汉族而言,民族美学就当然指少数民族美学的缘故;而且在于民族美学由于所处的相对边缘及其被忽略的环境,有可能保留更多的文化传统和原生态痕迹,同时因其往往处于弱势与边缘状态从而使其更具有地方性、本土性、多样性与原生型,更远离“现代化”与“全球化”带来的趋同性、同一性、同质性的缘故,能更清楚地表现出民族特点和个性。再者,选取民族艺术作为民族美学的视角不仅是因为少数民族艺术更具有特点和个性,而且因为大多数少数民族没有本民族文字,因而借助于口头文学和其他各种艺术形式来表达其审美需求,其民族文学的弱化和弱势就必然造成民族艺术和口头文学的强化和优势。一般而言,少数民族往往依赖艺术形式来表达审美感情和审美需要,甚至以之进行文化、教育、政治、宗教、伦理及其交往交流等活动,“以歌代言”的民间艺术和口头文学活动成为少数民族的主要活动方式之一,也成为其主要的精神、文化、娱乐活动,甚至成为其存在、生存、生活的一种方式。此外,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确实因其经济、政治、文化、教育、交通、信息、习俗等缘故,较好地保留了千百年来祖辈流传下来的古老艺术形式,甚至还带有一定的原始性、原生性和原生态特征,这对于“他者”及其研究者而言,除具有认知、观赏、审美等价值外,还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民族艺术是千百年积累传承下来的“活化石”,是其民族精神、心灵、文化的最集中的表现,充分体现了民族个性、性格、特点,也是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创造力的表现形式,构成民族生存方式、生活方式和生命存在方式。民族艺术所表现出民族审美特征、审美个性和审美趣味,也体现在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上,因而民族审美人类学研究可从民族艺术的审美角度发掘民族文化的特征和个性,可以在跨文化交流与异质文化比较中进行民族审美人类学研究,从而保护、传承和传播民族文化,推动民族文化在交往交流中更好发展。
民族艺术形式多种多样,如果不拘泥于纯艺术的定义,而将民族艺术视为一种文化现象的话,艺术就不仅作为一种独立的精神文化形式存在,而且还渗透于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及其物态化的生产活动中,甚至在日常生活中。从少数民族艺术角度而言,这种艺术的文化综合性是显而易见的,甚至他们自身也没有将其作为纯粹艺术来看,而是视为生活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而使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如果仅从艺术所表现的内容看,这种特征就更明显了。如少数民族的舞蹈内容与生活内容密切相关,春耕时跳起春耕舞,插田时跳起插秧舞,耘田时跳起耘田舞,收割时跳起收割舞,打谷时跳起打谷舞,舂米时跳起舂米舞等,舞蹈与其劳动、生活不可分割,成为劳动前的操练和预习,成为经验总结和教育传承的形式。但无论艺术怎样生活化,但其形式则有别于生活,并逐渐形成固定的、稳定的、简化的、抽象化的舞蹈形式。从这一角度而言,内容转化为形式,形式中积淀着内容,形式一旦独立就具有了一定的形式美和审美特征,由此形成民间文学艺术。民族舞蹈除其社会文化功用外,更为重要的是审美功用,而且在其内容淡化、形式强化的发展中,审美功用就愈来愈突出,其文化、教育、宗教、道德等功能就潜伏在审美功能之中了。因此,透过民族舞蹈的审美性就不难看出其中的文化蕴涵,也不难从中发现民族意识、民族精神、民族文化所体现的民族精神历程、心灵历程,更不难体会到民族产生和发展历程。同时也可以透过民族舞蹈的特征,诸如壮族的扁担舞、苗族的芦笙舞、侗族的踩堂舞、土家族的摆手舞、白族的霸王鞭舞等,这些不同的民族的舞蹈的特征也就构成了各民族的审美特征和各民族的性格、精神、文化特征,成为民族识别的重要标志之一。
其二,民族审美文化。民族审美现象更多地表现在民族审美文化中,也就是说表现在民族的具有审美特征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中。民族审美文化现象既是对民族文化精神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又是其当代意识与现实生活的审美文化形态表征。民族审美文化资源一方面表现在精神生活中,其范围和内容除前文所述的民间艺术、口头文学外,还有民族的物质、精神创造活动。少数民族非常热衷于公益事业,兴建公共场所,参与公共活动,遵守乡规民约,恪守民间风俗。侗族鼓楼就是民族聚会、议事、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风雨桥就是民族集资兴建的公共交通设施,又是休憩、娱乐的公共场所,这些公共设施的集资兴建及其多功能用途就显示出民族精神创造与物质创造融合的特点。此外,少数民族的民族建筑、服饰、装饰、食物、器具、工具等生产生活物品,物态化工艺、装饰、图案、雕刻、刺绣等手工艺技术更具有审美与文化结合特征,也更具有物质与精神结合特征,是审美文化的物态化表征方式与物质文化的精神表征方式的统一。还有民族体育、游戏、娱乐、休闲、养生等活动方式,以及民族特有的节庆活动、民俗活动、民间宗教活动等,均是民族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结合的表征,是民族物质创造与精神创造的共同结果。这些物质与精神生活及其物质与精神创造中无疑都蕴含有审美因素,都是作为审美文化形式而存在。一方面在这些物质与精神生活和物质与精神创造中存在着美,体现真善美价值意义;另一方面无论是民族本身拥有的还是作为异质文化的“他者”所感受体验到的都能达到审美文化认同与共识效果,从而在其特殊性中体现出普遍性价值意义。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民族文化不仅表现出特殊性与普遍性统一的特性与特征,而且表现出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统一的特性与特征。本民族从中能加深对其民族文化的热爱和尊敬,增强凝聚力与向心力;“他者”能从异质文化的比较中感受体验到民族优势与特色,增强对民族文化的尊重和关注。从民族审美人类学研究而言,基于民族精神与物质创造的审美文化正是其重要的研究对象、内容和资源,探索其特殊性与普遍性统一的规律与特点正是民族审美人类学研究的宗旨与价值取向。
民族审美文化因其物质性与精神性结合而表现出审美与实用结合的突出特征。审美文化实用性不仅表现在精神文化的物态化而呈现出审美实用性,而且直接表现在物质文化的审美实用性上。少数民族在其物质生活中带有鲜明、浓厚的文化色彩和民族特色,无论是饮食、建筑、服饰、器物文化,还是其物质生产和日常生活的行为文化,不仅凝聚着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结合的创造性,而且体现出审美与实用结合的审美实用性;不仅体现出物质实用价值,而且也体现出精神实用价值。这一方面可以通过物质生产活动的物质产品上凝聚的艺术和美的因素中见出,如民族服饰上的刺绣艺术、图案艺术、工艺的审美实用性,民族建筑上的绘画、雕刻、设计、工艺的审美实用性,等等,突出和集中地体现了民族美,表现了民族审美意识和审美趣味,更表现了审美实用性价值意义;另一方面从这些物质生活用品的民族性来看,它集中和突出地展示了民族特征和个性,从而也体现出民族美,因为在这些物质产品和物质生产活动中不仅彰显出民族特征,而且体现了民族传统、民族精神及其审美文化应用的审美实用性价值意义。从审美文化研究视角对民族物质文化研究无疑大大拓展了民族学、美学视域与领域,尤其对于专注于精神层面的审美与哲学研究层面的美学而言,意义更为重大与显著。因此,民族审美人类学研究将关注点放在物质与精神结合的民族生活、行为、创造的审美文化上,无疑是学术空间与研究领域的拓展。
其三,民族文化中的间接审美因素。少数民族文化综合体现象是一种普遍现象,民族文化还未能进行科学的学科分类,或在某种形式中不仅具有其独立功能而且还具有综合系统功能,因而存在着生活艺术化、艺术生活化,生活与艺术一体化现象,从而使其行为活动带有综合性的文化特征。也就是说既是精神活动又是物质活动,既是艺术活动、审美活动又是带有一定功利色彩的文化活动、道德活动、宗教活动、教育活动。大量的未曾独立出来的隐藏在文化中的审美因素也就成为民族审美人类学研究资源。由于有的少数民族缺乏自身的文字,有些少数民族精神信仰系统保留原始宗教、民间宗教及其巫术、宗法、魔法等因素,有些少数民族地处偏远、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便、经济欠发达、文化教育相对落后等缘故,其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保留有较多的“原始思维”、“野性思维”、“表象思维”以及维柯所说的“诗性”特征。维柯将“诗性”普泛到原始民族或自然民族的一切活动中,诸如“诗性的智慧”、“诗性的美学”、“诗性的逻辑”、“诗性的理论”、“诗性的政治”、“诗性的物理”、“诗性的宇宙”、“诗性的天文”、“诗性的地理” 等,从而使其活动和活动方式带有一定的“诗性”特征。如少男少女谈情说爱往往采取对歌方式进行交流,在民歌及其情歌中大量使用比兴、象征、夸张、排比、隐喻、反讽等手法,从而使其更形象、生动、具体、丰富,由此更有利于表达和沟通。广西少数民族能歌善舞,“以歌代言”,以歌交友,形成歌节、歌圩、歌堂、歌会以及对歌传统。过去历代统治者“禁歌”,斥之为“风流山歌”、“风流歌圩”,一方面说明“对歌”是青年人谈情说爱的一种言说方式,另一方面也证明民歌也是表达思想感情及其不满与反抗情绪的一种方式,歌圩遂成为民众交流与聚合形式,歌节遂成为民众受压抑情绪宣泄与情感心理调节的形式。这足以可见民歌的价值功用就不仅仅是娱乐、游戏,也不仅仅是民间艺术和审美,而且也是情感表达、交流以及谈情说爱的一种方式。这种情感表达、交流以及谈情说爱方式中不仅含有大量的审美、艺术因素,而且也含有思想、道德、理想、追求的因素。同时,即便是非艺术、非审美活动或对象,还可以通过审美学观照和美学理论、方法的研究,发现和还原蕴藏其中的审美艺术因素。少数民族的许多风俗习惯、风土人情及其精神、物质产品、用品,他们自身很少注意其中的艺术、审美价值,往往用生活眼光去对待,但通过观者和研究者的“他者”眼光和文化交流就会发现其建筑、服饰、装饰、器具以及行为活动的仪式、风俗习惯、节日庆典、乡规民约等日常生活的审美性和审美价值。不少旅游者在少数民族地区花钱购买被当地人视为生活用具的草鞋、斗笠、蓑衣、服饰、刺绣等,并非仅仅猎奇和别异,而且确实是在其中发现美,发现个性特征、发现艺术价值,往往带回家挂在墙上或保留作为纪念,作为民族艺术品、审美品来看待。这样的“他者”眼光就有可能将非审美、非艺术因素转换为审美、艺术因素,也就有可能发现和发掘其实早已蕴藏其中的审美、艺术元素。因此,民族审美人类学应将这些日常生活化的非审美和非艺术对象也纳入研究视域中,通过审美、艺术观照与研究,使其中的审美、艺术因素显现或转换为审美品、艺术品,从而作为民族审美人类学研究资源。
创构民族审美人类学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必须首先确立基本理念、目标、宗旨与思路,从研究思路的开拓而言主要有四方面路径。
其一,民族审美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民族审美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一方面应是综合各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还应吸收哲学、文化学、历史学、心理学、宗教学、伦理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当然还必须在各学科之间寻找一个契合点、逻辑起点、落脚点。我认为民族审美人类学应以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作基础,以文化人类学来贯穿和综合其他学科,也就是说主要运用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民族审美现象进行研究,同时必须兼顾民族学和美学的理论和方法;另一方面必须立足于民族审美人类学自身的理论和方法的建立和建设。民族审美人类学并非简单综合各学科理论和方法,也并非在原来的民族学、美学、人类学领域和视域中进行研究,而是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和新的视域,因而民族审美人类学并非仅仅是一个方法转换和更新的问题,还应该建立和建设自身的理论体系。这就需要有一套自身的理论话语系统,有自身的范畴和命题,有自身的研究问题和课题。诸如民族审美意识起源发展与民族起源发展关系研究、民族审美特征与美的普遍性关系研究、民族人类学与审美人类学关系研究、民族美学中的人类学思想及其人类学资源研究、民族审美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民族审美制度研究、民族审美文化交流机制研究、民族审美经验研究、民族审美文化传统的现代发展研究、民族审美文化创新体系研究等,均应视为民族审美人类学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和课题。
其二,民族审美人类学必须对民族文化特征、民族审美特征、民族人类学特征进行研究,从而在特征中认识民族性、民族文化性、民族审美性和民族人类性。对民族性的认识和强化应是民族审美人类学研究的基本思路之一。民族和民族文化、民族审美意识也是在不断发展和更新的其发展的原则和条件就是必须保持优秀民族文化传统,保持民族的特征和优势,保持民族精神,也就是保持民族性。尤其在当今“全球化”与“现代化”的潮流中,保持民族性、民族特点、民族精神应该更具有现实意义,也应该更符合现代精神与时代潮流。因而民族性与“全球化”、“现代性”的关系问题也正是民族审美人类学应关注和研究的重大现实问题。如何使其在“现代化”、“全球性”潮流中适应时代发展,从而推动民族、民族文化、民族审美、民族审美意识更新和发展的同时保持民族性、民族传统、民族精神,这不仅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民族审美人类学研究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既可以使民族文化在现代传承与创新发展中保持本色,又推动民族文化更好融入现代社会以及“全球化”思潮中;既可以拓展学科研究视野与学术空间,又可以为制订民族政策、调控民族意识、增强民族团结做出贡献。
其三,在比较视域中强化民族文化交流。民族的发展一方面依赖于民族自身的努力和内部因素的发展;另一方面依赖于民族文化交流。任何交流必须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交流双方必须平等对话,尽管在经济、文化、教育等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上客观存在着强势和弱势、现代和传统、大和小之别,但在交流中必须处于平等地位才会有益于双方;二是交流必须是双方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的同时也具有某些相同点和认同性,这样才具备比较的可比性和交流的可能性。中西民族的异质文化既具有差异性又具有共同性。从人类整体发展来看,更具有殊途同归的相同性、相似性和认同性。因而用人类学的眼光来透视民族和民族性,就会有一个更广阔的视域和领域,也就为文化交流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同时,从审美角度看,尽管各民族的异质文化千差万别,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诚如孟子所言:“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 这既说明不同的人、不同的民族在人性上有相同的一面,在审美上也有相同的一面,而且也说明人的自然属性的共同性也会影响人的社会属性的共同性和精神、文化的共同性。孟子还指出:“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 当然,孟子未能论及人的差异性、民族的差异性,这不仅是文化的差异性、精神属性的差异性,而且在自然属性上也存在差异性,从而就构成种族、民族、群类和个体的差异性。因此,从人类学角度看,人类的发展其实质是文化发展的结果,也是不同文化发展的结果,构成人类的相同性和差异性。人类和民族因异质文化而千差万别,审美则是最具有共同性、最能体现和实现交流的形式之一。事实上,审美本身就是交流和沟通的一种形式。即便是带有民族特征的民族美,也会有利于交流和沟通,因为个性和特征正是民族美之所在,也正是吸引人之审美的原因所在,也是交流中相互吸收、相互补充的缘由所在。因此,民族审美人类学研究应有利于文化交流和文化认同。
其四,民族审美人类学应立足于对人类自身、民族自身精神价值的研究。人类学对民族审美现象的研究,其实质是为了立足于人类通过民族审美来达到对自身精神价值认识的目的。这不仅是为了解决人与现实关系,从而使人类在改造现实的同时也改造自身和发展自身,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实现人类的进化和发展;而且也是为了使人类在认识自身的基础充分发挥人的精神作用、人的主体作用和人的文化创造作用,从而使人类在生存和发展中不仅解决人与现实矛盾,而且解决人自身的矛盾、人与自我的矛盾、个体与民族以及人类的矛盾、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矛盾。各个民族作为人类的不同个体,作为人类学研究的对象,有利于探究人类发展的多元起源、人类精神文化的多元创造、人类文明的多元开创的既多元化、又殊途同归的现象,尤其是通过审美意识表征的民族精神发展既呈现多样性,又呈现认同性的发展趋向,从而确定民族在人类发展和创造中的位置和地位。人类和民族以及个体审美活动,不仅实现其精神创造价值,促进人类精神活动的发展,并反作用和推动物质活动发展,实现审美教育及其人的素质能力不断提升的目的。席勒在《审美教育书简》中极力推崇“审美教育” 的目的,其实质就是通过审美来实现人类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目标,在于通过对人的本质和本质力量的充分对象化的审美活动中发展人的全面素质和实现人的全面价值,使人的生命活动发展得更充分、更完满、更自由。因而无论是审美还是美的创造,无论是审美教育还是审美革命,都立足于对人自身的认识,对人自身的精神创造和精神价值的实现从而达到提升人的全面素质和整体素质的目的。明确了民族审美人类学研究的思路,目标才明确,意图和动机才清晰,也才能更有利于确定研究对象和范围,选取和发掘研究资源,确定研究课题,建立和建设研究所需的学科理论和方法。这样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证研究,无论是典籍文献研究还是田野调查研究,无论是学科建设还是解决实践问题,都更有自觉性和主动性,也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使民族审美人类学这一新兴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有更大发展和成就。
(原载《民族艺术研究》2002 年第 4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