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说法是巴哈伊教源于伊斯兰教什叶派,但是这一说法还可以进一步修正,即巴哈伊教起源于以波斯古典文化为基础的伊朗,直接导源于伊斯兰教什叶派,同时广泛吸收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琐罗亚斯德教等的宗教思想。我们并不认为一个宗教的产生可以超越于社会和历史。巴哈伊教也承认任何宗教具有相对的历史价值。阿博都巴哈在回答巴哈伊教与琐罗亚斯德教的关系时说:“上帝的宗教具有相同的基础,但后来的教义各不相同”,每一个神圣宗教都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根本的,即涉及人类世界美德的提高,任何宗教在这一方面都是相同的;另一方面是非根本的,即涉及人类在每一个显圣周期的应急需求和经历的变化。 [1] 考察伊朗的宗教沿革是认识巴哈伊教宗教思想的重要方面。
伊朗的宗教大致分为四个阶段,代表着三次重大的宗教更迭或改革。这四个阶段分别是:早期宗教阶段、琐罗亚斯德教阶段、摩尼教阶段和伊斯兰教阶段。早期宗教阶段伊朗人崇拜水、火,信仰苍天神。这是一位双重性格的男性大神,它既是世界的创造者,又是毁灭者;既给予生命,又给予死亡;既是光明,又是黑暗。除苍天神之外还有大地、水和丰产女神安娜西塔,时间之神楚尔凡。这一时期的宗教已经具有了一套祭祀仪式,祭司阶层掌握着祭祀权利,控制着社会的生活。
琐罗亚斯德教( Zoroastrianism)又称祆教或拜火教,南北朝时期传入中国。这一宗教的一些宗教思想与巴布及巴哈伊教的一些教义相协调,因此可以作宗教思想史的比较研究,如历史周期论、二元思维以及平等思想。公元前 6世纪,曾经做过祭司的琐罗亚斯德出家修行,30 岁受到阿胡拉·玛兹达的启示,对传统宗教进行了改革,从阿胡拉·玛兹达和其他天神中得到琐罗亚斯教的全部教义。该教的二元论可以看成是对苍天神的分解和改造,该教宣称,世界历史进程经历四个时期,一个时期 3000 年,共 12000 年。第一时期,即太初之际,存在着光明与黑暗或善与恶的两种对立的神灵阿胡拉·玛兹达和安格拉·纽曼,他们原是孪生兄弟,但后者嫉妒阿胡拉·玛兹达,于是他们都拥有各自的王国。在光明王国中,阿胡拉·玛兹达是最高的神,是智慧的主宰和一切善的代表,掌握着光明、清静、创造、生成、天则、秩序和真理。在黑暗王国中,安格拉·纽曼是最高神,是一切恶的代表,掌握着黑暗、死亡、破坏、谎言和恶行。二者斗争的历史就是人类的历史,也是人类对未来的憧憬。在第二个时期,阿胡拉·玛兹达创造了物质世界,首先创造天体,尔后创造万物之灵,再由“灵”衍生出万物,其善体现在万物之中;善神创造了人的身体和灵魂两部分,同时将意志赋予了人的本性,因而善恶伴随着人的一生。善行者死后入天堂,恶行则坠入地狱。第三时期善恶两神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在创世9000 年时,依据神的意志诞生了琐罗亚斯德。从此人类进入了光明的历史。第四个时期,琐罗亚斯德统治人类世界。指定其第三个儿子继承他的教,完成他的使命。他的儿子作为救世主彻底肃清众魔,带领人类走向“光明、公正和真理”的王国。
琐罗亚斯德教认为在善恶斗争中,人有自由意志,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人还有善恶果报、灵魂转世,存在末世审判、天堂地狱,恶的灵魂可以涤除罪恶,与善的灵魂一起复活,进入真理与光明王国。这个二元论学说对犹太教、基督教、摩尼教都有一些影响,犹太教和基督教中的魔鬼撒旦就是源自安格拉·纽曼。他的教义触犯了传统祭司的利益,传教活动受阻,十年中只有他的一个堂兄弟皈依他的宗教。后来,在大夏国(巴克特利亚地区,位于今伊朗和阿富汗交界处)受到国王维斯塔巴的支持。在国王的影响下,王公贵族开始信奉琐罗亚斯教。从此,该教开始传播而盛行。在阿契美尼德王朝时期,君权神授是国王们对外征服和对内统治的思想依据。于是大流士一世贬低其他部落神的地位,极力推崇阿胡拉·玛兹达。他成为皈依该教的第一位阿契美尼德君主。在贝斯通的铭文中,大流士一世宣称:“我——大流士一世,伟大的王,众王之王,波斯之王,诸省之王。——阿胡拉·玛兹达把这个王国授给我,阿胡拉·玛兹达帮助我治理这个王国,我是遵照阿胡拉·玛兹达的旨意在治理这个王国。”公元前 330 年,马其顿亚历山大征服波斯,他是琐罗亚斯德教的死敌,大批祭司被杀,庙宇被焚。该教受希腊文化影响,掺入了希腊神祇。安息时期收集整理了该教经典《阿维斯塔》,起到了稳定教义的作用。
称为波斯第二帝国萨珊王朝(公元 224 ~ 651)将该教立为国教,但宗教仪式越来越烦琐。琐罗亚斯德祭司阶层把持司法大权,参加御前会议,成为挑战王权的重要政治力量。由于祭司的上层多出自封建贵族,拥有大量土地,生活穷奢极欲,贵族和平民百姓之间产生强烈的阶级对立。五世纪末叶马兹达克发起了改革运动,创立了琐罗亚斯德教的分支马兹达克教。马兹达克是个非暴力主义者,也是社会改革家,他从“生而平等”(包括人、动物或植物)进一步诉求“活而平等”。一些西方学者认为,马兹达克运动是地球上最早的共产主义运动,它影响了波斯风俗。在杜佑《通典》(唐德宗贞元十七年,即公元801 年)一百九十三卷“波斯”条下有如下记载:“事火神、天神。婚合不择尊卑,於诸夷之中最为丑秽”。而“婚合不择尊卑”恰恰是马兹达克运动光辉思想。在马兹达克运动之前,波斯贵族是不与平民通婚的。马兹达克的思想对后来的伊斯兰教什叶派某些支派的教义也有影响。
波斯的社会矛盾加剧,阿拉伯人征服波斯后,这一情形就成为琐罗亚斯德教徒改信伊斯兰教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目前伊朗的琐罗亚斯德教徒在议会中拥有一名代表(自 1901 年),1925 年礼萨·汗为加强民族自信心大力宣传本民族历史文化,唤起人们对包括该教的古代信仰的热情和尊重。20 世纪 60 年代以来为了免受伊斯兰教徒的攻击,移风易俗。伊朗处于合法地位的琐罗亚斯德教徒约 1 万多人,近一半(46%)居住在亚兹德,北迁的教徒大多住在城市,如克尔曼和德黑兰等地。 全世界琐罗亚斯德教徒约 15 万,主要居住在印度、巴基斯坦、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地。所有教徒分属两个社团:帕希尔社团和伊朗社团。
善恶斗争的观念至今已有 3000 多年的历史,它通过琐罗亚斯德教传入了犹太教,并被基督教及伊斯兰教等宗教继承。巴哈伊教认为所谓的恶是善的缺失, [2] 恶并不独立存在,善恶之间是一个连续的相对的程度范围,善恶是这个等级范围的两极,这就从相反的方面建立了不同于琐罗亚斯德教的世界观和历史观。世界不是靠善恶斗争完善的,而是渐进的趋向善而不断进化的。巴哈伊教还用这种观念解释了天堂与地狱、爱与恨等,即地狱是远离上帝的状态,恨是爱的缺失。
在琐罗亚斯德教成为正统宗教期间的 3 世纪出现了摩尼教(Manicheism)。该教创始人摩尼(215 或 216 ~约 276)在琐罗亚斯德教二元论的基础上,吸收了佛教、犹太教、基督教和诺斯替教的思想因素,创立了“二宗三际论”,描述的是两种势力在时间线上斗争的历史。二宗是指世界的二个本原,即黑暗与光明、善与恶;三际是指世界发展的三个过程,即初际(过去)、中际(现在)和后际(将来)。摩尼教认为:在太初没有天地之际,光明与黑暗、善与恶是互相对峙的两个王国或存在。主宰光明王国的最高神是大明尊(亦译察宛, zarvan,意为‘永恒的时间’),他是清净、光明、威力和智慧四种德性的显现者;在黑暗的王国里的主宰是魔王及其所属的五类魔(五种黑暗的分子或原素),即浓雾、熄火、恶风、毒水、黑暗(暗气)等。在中际,魔王及其所属的五类魔等黑暗力量侵入了光明王国,从此双方展开了一系列的斗争。大明神为了对付黑暗力量的侵入,首先召唤了他的使者善母,善母创造了人类始祖的形式——原人。在斗争中,光明与黑暗的分子相混合,构成了杂多的现实世界。在后际中“真妄归根,明既归于大明,暗亦归于极暗,两宗各复,两者交归”。摩尼教的二元论思想反过来又对基督教的异端诺斯替教派以及希腊、罗马的哲学都有影响。
摩尼教在新建萨珊王朝国王沙普尔一世的庇护下得以广泛传播。但其信仰活动威胁了当时的正统宗教及其贵族的利益,因而在瓦拉姆一世执政时被取缔,摩尼被逮捕、审讯,钉死在十字架上。该教的“二宗三际论”认为,人的灵魂在性质上是与上帝相同的,灵魂也就是上帝在世界上的一部分。人的灵魂就是被拯救者,人的智能是拯救者。上帝通过拯救人类而拯救自身,通过拯救人类而与自身合而为一。摩尼教后来传至北非、南欧及亚洲的其他国家,其教义在伊朗宗教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巴哈伊教认为上帝与灵魂是创造和被造的关系,在创造等级上被造者处于神之下的层次,永远不能知晓上帝的本质,当然不能与上帝合而为一。在这一点上,摩尼教成为巴哈伊教思想形成中的一个反面的参照系。科尔(Juan Ricardo Cole)通过对巴哈欧拉的一首神秘诗歌的解析,证明了巴哈欧拉对于上帝合一的存在论的态度。 [3] 摩尼教的演进史说明了各个宗教相通的现实可能性。该教关于光明最终战胜黑暗的乐观主义历史观、与人类文明一体进化的宇宙演进思想、对于知识和光明的崇拜等都可以构成与巴哈伊教比较的内容。
651 年,萨珊王朝灭亡。随着阿拉伯人的到来,伊斯兰教传入波斯。波斯人改信伊斯兰教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比较复杂。经济方面,非穆斯林必须交人丁税和比穆斯林高一两倍的土地税。在政治方面,琐罗亚斯德教的教士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祭司、武士、文士为特权等级,占据政治、经济特权地位。这种等级制度具有严格的世袭性。甚至平民也划分为等级,即农夫、工匠、商人,他们是第四等人,这种等级制度引起了人们的不满。宗教思想方面,伊斯兰教与琐罗亚斯德教在教义上有相同之处,如承认天国与地狱、末世论、最后的审判以及反对偶像崇拜等,因此琐罗亚斯德教就成为伊斯兰教入籍波斯的桥梁。
关于琐罗亚斯德教与伊斯兰教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第一,琐罗亚思德的君权神授观念从阿契美尼德王朝到萨珊王朝一千多年的专制统治中已经根深蒂固,因此他们像对待波斯国王一样对待先知及其后代,认为有权继承哈里发王位的非圣裔莫属,这就为接受什叶派教义创造了条件。第二,什叶派教义宣称穆斯林不分种族一律平等,受到波斯人的欢迎。当年阿拉伯圣战军征服了波斯,迫使波斯人接受了阿拉伯字母和伊斯兰教,这种统一的手段与其意愿相背离,统一不断产生着差异。伊斯兰世界和阿拉伯民族内部出现了大分裂。大多数阿拉伯人拥护等级制和较保守的逊尼派,而大多数的波斯人却都拥护平等主义的什叶派,但并没有享受到同阿拉伯人的同等权利,同企图获得合法政治权利的什叶派处于同等的卑下地位,因而波斯人积极参与到什叶派反对现政权的斗争中。1502 年萨非王朝确立什叶派的一支十二伊玛目派为国教后,什叶派就逐渐取代了逊尼派而成为主导。这在宗教上是一次重要的变革。国王伊斯玛依采用文武之道,一方面以武力手段迫使波斯人皈依什叶派,另一方面邀请什叶派教士来波斯著书立说、传经布道,修建清真寺和圣陵,吸收什叶派神学家进入国家机关,使之成为举足轻重的政治力量。从此什叶派十二伊玛目派的国教地位牢固地确立了下来。
在萨非王朝以后的 500 多年,什叶派的宗教政治影响力尽管在阿夫沙尔王朝统治时期(1735 ~ 1796)受到压制,但总体来说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未受动摇。宗教界同历代王室相互支持、相互利用。在历次的内外政治斗争中,宗教界都起着领导作用。由于政治的影响以及传统势力的因袭,什叶派形成了严密的教阶制度,支持这一制度的是仿效制度。普通穆斯林仿效乌里玛(宗教学者),乌里玛仿效穆智台希德(有资格进行独立判断的高级教法学家)。刚刚毕业的宗教学院学生称为“塔拉博”,以后根据宗教方面的学识和贡献晋升为“筛海”,再晋升为“索格特伊斯兰”,进而升为“霍贾特伊斯兰”(即伊斯兰学者,通常修完了高等神学课程),再往上升为“阿亚图拉”(意为真主的象征,伊斯兰法学权威)、“大阿亚图拉”(即什叶派精神领袖,又称为“效法之源”)。“霍贾特伊斯兰”“阿亚图拉”“大阿亚图拉”又称“穆智台希德”。阿亚图拉全国仅有几人。只有“大阿亚图拉”才有权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解释伊斯兰教法,获此称号者才有权在库姆和纳杰夫这样的圣地经学院开课和招收学生。霍梅尼就是“大阿亚图拉”,他刚从巴黎回国时被称为“伊玛目的代表”,但不久就被称为“伊玛目”了,这在什叶派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一个乌里玛拥有的仿效者越多,地位就越高,影响就越大,教阶制度就是依靠这种仿效制度得以建立和维持的。巴哈伊教主张独立探索真理,反对的就是宗教狂热和因袭模仿。这就与原有的伊斯兰教师承制度和教派利益发生冲突。这恐怕就是巴哈伊教之所以遭到打压的一个原因。
卡加尔王朝时期(1796 ~ 1925)卡加尔人虽然皈依了伊斯兰教,但保留了祖先的习惯法,这就出现了宗教法庭和世俗法庭共存的局面,宗教和民事案件通常由宗教法庭审理,但两种法庭同样腐败,以命抵命的同态复仇法非常盛行。 涉案人常常找穆智台希德或乌里玛说情,贿赂普遍流行。卡加尔王朝的刑法相当残酷,有各种各样的酷刑,如砍头、活埋、凌迟、钉马掌、宫刑、矐眼,司空见惯。在迫害巴哈伊教徒的过程中,这些刑法几乎都用上了,甚至还发明了新的刑法,如将巴哈伊教徒绑在炮口上轰击,在剜了洞的身体上插上蜡烛点燃,等等。在对待异端上,使用正统教法所设计的一切惩罚手段来禁绝异己,而肉体上消灭被认为是彻底解决的办法。
18 世纪末和 19 世纪初,什叶派中两大教法学派阿克巴尔派和乌苏尔派的争论异常激烈,主要涉及塔格立德和伊智提哈德。前者指在教法问题上服从教法学家,对权威无条件服从和效仿,除个别学者(如安萨里)外再无人有权解释《古兰经》和“圣训”。后者指“尽力而为”,转意为“创制”,即穆智台希德有权根据伊斯兰教法提出个人意见。本来逊尼派力主前者的观点,什叶派主张任何时代都存在穆智台希德,有权做“隐遁伊玛目”的代言人提出伊智提哈德。但是什叶派中这两派的争论恰好类似逊尼派与什叶派以前的争论。阿克巴尔派趋向保守,认为伊玛目是唯一权威,无须对教法进行补充和新的解释。乌苏尔派则比较实用,认为教法学家有必要运用合理的方法,根据伊斯兰教立法原则提出伊智提哈德,因此塔格立德和伊智台希德同样合法。这恐怕是什叶派教徒可能容忍或接受巴哈伊教合法地位的一个依据。
在阿夫沙尔王朝初期乌苏尔派已战胜了阿克巴尔派。 但是与此同时,什叶派又产生了一个新的分支谢赫派(长老派)。它被视为两大教法学派之外的“第三个学派”, 该派的两大中心是克尔曼和大不里士。虽然伊玛目问题必涉及教法问题,但谢赫派更重视精神和世界观的范畴而不是教法问题。谢赫派强调伊玛目的精神存在,认为现实世界与虚幻世界之间还有一个中间世界,隐遁的伊玛目就居住在那里。该派不满足于等待隐遁伊玛目的再临,而是主张充当穆斯林与伊玛目沟通的中介,也就是二重中介。谢赫派继承了苏菲派和伊斯玛依派的一些思想,对巴布派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谢赫派,乌里玛们的态度存在分歧,有的赞同有的反对,最终被宣布为异端。这是巴布派之前被宣布为异端的重要派别。
另一个在巴布派之前被宣布为异端的是苏非派尼梅塔拉教团。18 世纪后期,苏非尼梅塔拉教团一度中兴,萨菲时代逃往印度的该派教徒纷纷返回伊朗。此时乌苏尔派已经战胜了阿克巴尔派,尼美塔拉教团采取了妥协策略,承认乌里玛为“阳极”,苏非长老为“阴极”,两者互斥互补,但真正的“导师”仍然是伊玛目。尽管作了让步,但仍被视为异端,遭到迫害。1797 年教团长老被害,设拉子、克尔曼等地的许多教徒被杀。19 世纪中叶,克尔曼成为尼梅塔拉教团主要中心。
从卡加尔王朝建立到 19 世纪中叶,是该王朝统治地位巩固时期,因此统治者对于任何教派的说教都特别敏感和警觉。依据伊朗的宗教传统,不可能允许具有重要差异的教派存在,从而威胁其政权。卡加尔王朝牢牢抓住了伊朗的主流什叶派教士集团,因此任何宗教或教派都不足以对什叶派主流的统治地位构成挑战和威胁。卡加尔王朝顺应了乌苏尔派的正统地位,同时乌苏尔派也默许了卡加尔王朝的政治权利。但是“卡加尔王朝君主制度与什叶派信仰体系并不协调”, 一些大穆智台希德经常居住在卡加尔王朝力不能及的伊拉克评议朝政,结果穆智台希德与国王的关系十分紧张。但是穆智台希德成为许多政治事件的幕前幕后的导演,如 1826 年发布对俄圣战,1851 年和 1871 年迫使纳西尔丁沙罢免首相,1891 年迫使纳西尔丁沙废除烟草租让权,在宪法革命中穆智台希德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切都证明伊朗什叶派教士阶层在政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由于伊朗宗教领袖有着崇高的威望,左右着社会的宗教和政治生活,因而君主制度消亡后,宗教领袖为首的教士阶层必然掌握政权,开始了真正的政教合一制度。1979 年宗教领袖霍梅尼领导伊朗人民发动了伊斯兰革命取得成功。革命后,伊朗的伊斯兰教育得到加强。从基础教育到大学教育都有《古兰经》、圣训及教法等宗教课程,还设有专门的宗教学校培养伊斯兰学者。最高宗教领导层是由 12 名宗教领袖组成的监委会,对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监督,监委会对国家的重大事件进行研究并做出裁决。伊朗政府中设立伊斯兰指导部,负责国内伊斯兰事务。按照伊朗的法律,首都和各省设立伊斯兰法庭,裁决穆斯林间的纠纷,如遗嘱、财产继承、离婚等案件。
1502 年萨非王朝确立什叶派十二伊玛目派为国教后,什叶派教义进一步完善,并发展为带有波斯文化色彩的宗教思想。在伊斯兰宗教哲学史上享有“伊什剌格谢赫”(“照明派长老”)尊称的波斯神秘主义哲学家苏赫剌瓦迪(1153 -1191)在哈拉智和安萨里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古代先哲的神智思想、琐罗亚思德教传统、古希腊哲学创立照明学派,形成了“伊什剌格”思潮,也称“波斯的柏拉图学派”。他的哲学和神秘主义观点受到乌里玛的忌恨,1191 年他以异端罪被处死。他虽不是热诚的什叶派信徒,但他的思想和著作对什叶派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他在波斯的地位堪称什叶派宗教思想的宗师,许多什叶派哲学家都对他的著作加以评述进而阐述各自的学说,如波斯柏拉图派的带头人沙姆斯·丁·沙赫剌祖里、古托卜·丁·设拉子(1237 -1311)等。“伊什剌格”思潮、伊本·阿拉比思潮同什叶派神智哲学的基本教义主体相结合,就决定了伊朗伊斯兰哲学的特征。
(一)苏赫剌瓦迪
苏赫剌瓦迪的《照明的智慧》是照明学派的奠基之作。一般认为该派的思想基础是古希腊的柏拉图和毕达哥拉斯、古波斯的琐罗亚斯德教的明暗二元论、伊本·西那的宇宙论、苏菲派的天使论及神智、神光照明理论等。“照明”的喻意是太阳东升西落,东方是光明之乡,西方是黑暗之地。东方代表知识、智慧,智者、信士心像光明。安拉本质是“绝对之光”,安拉为万物之源。精神世界的不可见之光与物质世界的可见之光都源自安拉。只有借助光,万物才得以产生、存在或存续;只有借助光,人才能获得真理。万物距“绝对之光”的距离决定他们在宇宙中的位置。宇宙中光分为不同的等级,除“绝对之光”外,有纯粹之光(包括天使、“原型”和人的灵魂)、偶性之光(星、火)、毫无光明的黑暗(自然界的万物)和形态(颜色、气味等),黑暗是光的缺失,由精神世界向物质世界过渡要以光为中介。人的认识过程就是光的照明过程,认识过程恰好与光的运动过程相反,诸层次第有物质世界、天体世界、天使世界,最后达到光的本质认识。人获得真理的认识既需要理性又需要理智的直觉。人的灵魂由尘世向天使世界复归,真正的幸福只有在天使世界才能找到,获得“绝对之光”的照明是获得拯救的唯一途径。伊本·阿拉比继承了苏赫剌瓦迪的学说,发展了神智论的照明哲学。17 世纪波斯什叶派内兴起的伊斯法罕学派和 18 世纪的谢赫学派都受到照明学派的影响。巴哈伊教宗教思想中光的类喻也可以追溯到苏赫剌瓦迪的照明学派。
(二)伊本·阿拉比
伊本·阿拉比(1165 -1240)是生于西班牙苏非派哲学家,有“伟大的长老”之称。他深入研究新柏拉图主义学说,用神秘主义解释已有的问题,如“命定论”与“自由意志论”、“善”与“恶”、“真主的同一性”与“万事万物多样性”等命题。他把神秘主义发展为“泛神论”,认为客观事物和人的自由意志都是真主本质和属性的表现。安拉有“显”和“隐”两种存在方式,现象界殊异多样,本质上是安拉的自显和外化。现象世界源自安拉,终将复归于安拉。属性与本质之间、显现世界与安拉之间互为表里,实为同一。人(小世界)是安拉以自身形象的显现,又作为安拉在世界(大世界)中的代理。每一位先知都是安拉的“道”(或逻各斯)。穆罕默德居于诸先知之首,是具有安拉一切德性和本质的“完人”。人只有认识自身才能认识安拉,但人只能认识显现世界的多样性而不能认识其本质的同一性。只有“完人”才能从纷繁多样的现象中看到本质的统一,普通人具有“完人”的潜质,具有神性与本性。先知是将神的所有属性集于一身的典范或“完人”。一切人只有借助于神秘的直觉才能认识安拉的本质,一切现象与人的自由意志都是安拉本质、属性、行为的显现。各种宗教和信仰都是同一的。他影响最大的著作是《麦加的启示》《智慧的珍宝》和《格言集》。
这里可资比较的方面是“完人”论、各宗教和信仰同源说、人性论、一多关系等学说。阿拉比不仅影响了整个伊斯兰阿拉伯哲学而且还影响了欧洲的思想家,如但丁的诗学观和《神曲》的创作。什叶派思想家常常在阿拉比的著作中发现与自己思想观点相近的论点,但也以他的论点为出发点提出与之相反的思想。阿拉比思想基础是泛神论,这一点与巴哈伊教不合,但是他关于安拉与世界的关系是“一”与“多”、同一性与多样性之关系的论述是为巴哈伊教所接受的。他关于“完人”的论述与巴哈伊教关于先知及人的论述也无矛盾之处。此外他认为实在的超越性、无差别性、不可知性和显现界的多样性、暂时性、有限性也为与巴哈伊教一致,阿拉比无论对什叶派还是新兴宗教巴哈伊都是重要的参照系。苏赫剌瓦迪创立的照明学派伊什剌格神智学是一次波斯传统思想与希腊思想的结合。伊本·艾尔·居姆胡尔又将苏赫剌瓦迪与阿拉比同什叶派教义结合起来。
(三)穆拉·萨德拉的神智论
被誉为波斯最伟大哲学家的伊斯法罕学派最著名的哲学家穆拉·萨德拉(1571 -1640)一生都致力于哲学、神秘主义与什叶派教义的结合。他的历史功绩在于创立了伊斯兰哲学史上三大学派之一的智慧学派(在伊斯兰世界称为神智学派),与伊本·西纳为代表的逍遥学派和苏赫拉瓦迪为首的照明学派鼎足而立。穆拉·萨德拉从逍遥学派吸取了形质论,从照明学派吸取了“存在”等级论和天界原型论。
穆拉·萨德拉学说的基石是“存在”的等级化和统一。他认为造成学派分歧的原因有四个 :(1)对于统一学说的分歧导致无神论等派别的产生;(2)对于有关先知学说的分歧导致不同的宗教,如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以及各宗教内部各个派系的分别;(3)对于伊玛目学说的分歧导致什叶派和逊尼派的产生;(4)对于有关教法学说的分歧导致不同教法学派的产生。在“存在”与本质的关系上,萨德拉认同逍遥学派和苏菲派的观点认为“存在”是首要的,但是他认为所有的存在都是同一“存在”,只是显现强度不同而已。如果存在的光辉较为强烈地照射到一个人的本质或形式上,那么他就将变为中介世界的人。如再受更为强烈地照射,就将变成天界之人,与其天界意象同一。绝对存在是超越一切形式或实质、超越一切实体和偶性的存在。绝对存在从纵向显现其自身,产生了从天使到地上生物的不同等级序列;横向显现其自身便产生了各自系列的多种量。“存在”既可以视为多样性的统一,又可视为统一中的多样性。这里可以看到他的学说对巴哈伊教的影响。
关于认识论,萨德拉认为,知者和被知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事物的存在与安拉关于他们的知识同一,安拉的本质像一面镜子,他知道世界上每一粒子的知识,安拉同时是知者、知识和被知者,安拉的存在和本质是同一的。知识分为获得的知识和先验的知识。灵魂所具有的有关事物的知识如同“存在”之光的光照。灵魂先是作为形体出现,通过实体运动和内在改造成为植物灵魂,继而成为动物灵魂,最终成为人的灵魂。“灵魂随同形体一起被带入存在,但它却有着独立于形体的精神性实体。”“‘灵魂’在它的旅程中的每一阶段都获得新的能力或一套能力。” 灵魂的旅程始于追求安拉,继而寓于安拉之中,最终与安拉统一。宇宙的存在分为五个级别,被纯智慧统治。这五个级别是:精灵、人的灵魂某些部分、动物和植物的灵魂,最后则是矿物和元素。在彼岸世界,所有“灵魂”都将获得创造外部形式的能力,如同先知或圣徒们在此岸世界所做的那样。每一灵魂通过自我观照就能创造快乐,而无须借助于如人们在此岸世界所需的外在感观。灵魂在实践的技能指引下掌握宗教教法、净化灵魂、除去恶质,用精神美德和科学光照灵魂,最后灵魂寂灭于安拉之中。“灵魂的旅程始于追求安拉,继而寓于安拉之中,最终与安拉统一。” 穆拉·萨德拉给所有的人以希望,他继承了伊本·阿拉比的观点,认为灵魂是可以得到纯化的,即便是火狱中的灵魂,所遭受的痛苦终将结束。这一观点可以视为巴哈伊教消弭天国与地狱之间严格界限的思想基础。巴哈伊教赞同创造界的不同等级的事物是接受了或接受着“存在”之光的不同强度的光照的结果,虽然不主张人的灵魂可以与上帝合一,但是认为人的灵魂处于不断进步的旅行状态,从而接近安拉。先知是接受太阳光照的镜子,普通人是接受先知之光的镜子。这些思想都与穆拉·萨德拉近似,但灵魂与安拉统一的思想不为巴哈伊教接受。
穆拉·萨德拉成功地将穆斯林逍遥学派和照明学派所继承、所阐释的希腊哲学同《古兰经》的显义和隐义协调在一起,还成功地将伊本·阿拉比的神智学纳入自己的逻辑体系。他将古代希腊、穆斯林先哲和穆斯林哲学家们三者的智慧结合在一起阐释《古兰经》的隐义,他是三股智慧之流的集大成者。继萨非王朝之后的卡加尔王朝(1794 ~ 1925),西方现代思潮传入伊朗。由于穆拉·萨德拉将形而上学与自然哲学分开,即使在现代科学文化冲击下,传统的文化也得以继续存在下去而延续至今。过去的三个半世纪以来,伊朗的宗教、文化生活依然是以穆拉·萨德拉学说为轴心的。他的著作被不断地注释,大量的弟子以他为宗师,他与伊本·西纳、伊本·阿拉比等伊斯兰文化创造者并驾齐驱。“其名声在伊朗之外虽不远扬,但其影响在国内、在什叶派社会内部却根深蒂固,源远流长。”
(四)伊斯法罕学派
萨非王朝(1502 ~ 1736)时代,苏非派受到极度重视,苏非主义对伊朗的社会、政治、精神生活的影响日益增强。萨非王朝本身就兴起于苏非教团。苏非信众头戴红边帽,因而有“红头派”之称,十二边象征十二伊玛目派。伊斯法罕学派兴起于 17 世纪的伊朗,是照明学派在波斯的别称。集结在伊斯法罕的学者借鉴什叶派和苏非派的思想,也接受照明学派的影响,独树一帜。17 世纪末被十二伊玛目视为异端,因为该派学说追随希腊思想。18 世纪受到什叶正统派的猛烈抨击。19 世纪随着谢赫派(即长老派)的兴起,其思想得以再现。公元 1722 年,阿富汗人攻占了伊斯法罕,结束了萨非王朝的统治。卡加尔王朝确立后,德黑兰创建了汗·麦尔维宗教学院,伊斯兰文化学术中心开始由伊斯法罕转向德黑兰。由于苏菲派和照明学派吸收了西方宗教思想及哲学,巴哈伊教的宗教思想与西方宗教思想及其哲学的联系是间接的,而与苏菲派和谢赫派关系密切,但作者将引介一个相关的苏非学派,以期从整体上找出巴哈伊教与该学派的关联方面。
伊斯法罕学派三大智者之一的米尔·艾布·嘎西姆·芬迪里斯奇在发展神秘主义教义方面是一位核心人物。他将工艺和科学中的人划分了 12 个范畴,其中第一范畴的对象指众先知、众圣徒、众智者、人中之至尊至圣者,他们维持着世界的秩序,在每一历史周期内,每一民族都有一位先知。12 个范畴认定先知有一个不同于常人的特殊地位,先知高于智者和宗教哲学家,因为后者关心的是实践的科学与技术。此外这些范畴还为教阶制度提供理论依据,将人所从事的事业与灵魂的高尚与卑下对应起来,固定下来,与种性制相差无几。但这里蕴含着本质是否具有可变性的问题,因此不能不再提一下穆拉·萨德拉。他是持形变、质变论的哲学家,他开启了存在形而上学代替传统的本质形而上学的更新运动。他认为没有永恒不变的本质,每一本质都为存在行为的强度作用所决定并有所变化,这种观点也叫实体内部运动观点。关于存在的等级,所有存在(有生命和无生命)都有三种样态:感知世界等级样态、意象世界等级样态、纯智慧世界等级样态。 当“灵魂”跌至深渊中的深渊后,在一级一级向上升,直至人的形式层面,即灵魂王国的边界。他认为“灵魂有创造性”,因此人的灵魂是在他的人生行为的最高意识上与真主这一智慧行动者在心智上结合。还认为智慧行动者所赋予的智慧形式即思想是一自主的智慧形式,这就肯定了人具有意志的自由和自主性。他的灵魂的智力活动与神圣的主即指挥行动者一样具有自主性。他弟子众多,在伊斯法罕学派中形成了一个显赫的学派。
穆拉·萨德拉的追随者穆拉·穆合森将理性、启示、神智三者和谐统一,使伊斯兰教法与精神生活和谐统一。他的论著标志着智慧伦理与什叶派教义最终结合为一。他的宇宙智慧等同于伊玛目,在他们身上能反映出穆罕默德之光,即“清白的智慧”。人只有同清白的智慧、同纯智慧相结合,才能得到终极知识 ;“存在”犹如光。在此岸世界,真主是隐而不显的,就是因为他的光过于强烈。只有人之中的精英才能知晓他们所看见的。这里肯定的是人类大众的有限性和认识安拉所依赖的中介的必然性。伊玛目之光虽然源于穆罕默德之光,其实际功能与穆哈默德一样,是安拉与人之间的中介。
穆拉·穆合森认为一个完全的神智者把宇宙、世界看作是从中反射“真理”的镜子,又把自己的本质看作是反射宇宙和“真理”的镜子。这一思想是被巴哈伊教直接继承的。穆合森借鉴苏非主义的观点,把世界看成是每时每刻都在再创造,其连续性是极其明显的。创造世界由统一向多样性辐射,每一造化都是真主美名的显现圣名,“安拉”是所有美名的最高的众主之主,他的显现就是“完人”。这同十二伊玛目末世学观点完全一致,即等待第十二伊玛目作为“完人”复临人间。这里我们可以理解,既然世界的创造是连续的,真主美名的先贤也是连续的,“完人”的显现也就不止一次。关于创造的等级,穆合森举出了五个等级,其中物质世界中的每一事物都在意象世界中有其意象;意象世界中的每一事物又都在主的领地世界有其原型;主的领地世界中的每一事物又都是主的美名的形式,而每一真主的名字又是主的本质的一个方面。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柏拉图主义的印记。关于人的灵魂,穆合森认为灵魂独立于物质,人同时有植物的灵魂,动物的灵魂,还有神圣的智慧灵魂,还有宇宙神性灵魂。宇宙灵魂非一般人所有,具有达到在真主中寂灭的功能。人一生的宗旨就是发挥其自身内部的潜能,除掉一切偶然性障碍,使自己等同于宇宙人,宇宙人就是至高美名的显现。宇宙人就是先知,等同于穆罕默德之光。先知职位始于阿丹(亚当),得以圆满实现的是先知穆罕默德。绝对的先知是一切可能的完满的宝藏,整个宇宙是它的内在质的扩展和显现。智慧和光照本身就是先知谱系这棵大树的果实。智慧根源于众先知的圣灵,欲求启蒙者,必寻求先知们、圣徒们的帮助。
(五)谢赫学派
对巴布教派运动产生重要影响的一个学派就是谢赫学派,该派的兴起复兴了伊斯法罕学派的学说。虽然 19 世纪中后期衰落,但对巴布教产生了重要影响,因而在伊朗宗教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谢赫是教外对该派的首领的称呼。伊斯兰宗教史认为谢赫派由艾哈迈德·艾合萨伊(1741 -1826)创立,其实该派的宗师艾哈迈德·艾合萨伊并没有分门立派的企图,只是想更严格地忠实于十二伊玛目派的伊玛目们的全部神智学教义。他对刚刚取得稳固地位的正统什叶派不满,试图对它进行改革。该派对什叶派的“圣训集”提出批评,认为它存在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他们的批评围绕着“伊玛目”问题,大胆提出“在什叶派信徒之中可能出现一个属于信徒与最高领袖——‘隐遁伊玛目’之间的一个中介。” 该派的首领虽被认定为波斯人,但其祖先是纯粹的阿拉伯人。受苏非派照明学派的神光论、神智论影响,因而艾哈迈德·艾合萨伊被视为伊斯法罕学派的晚期代表。关于安拉的性质,该派认为,安拉与人没有相似性,人不能认知安拉的本质,最多只能认知安拉的形象,因而人不能与安拉合而为一。但是安拉可以选定先知为使者,只有通过先知人才能获得天启。该派认为,知识分为两种,一是与安拉本质密不可分的知识,一是源自于安拉行为的知识。该派认为先知介于安拉和人之间,与二者皆无相似性,先知都是品德高尚的、才华出众的。先知的能力和属性即便是苏非“完人”也不可企及,故人不能达到先知的境界。
关于伊玛目,该派认为伊玛目是安拉造化世界的工具和根源,这一造化过程依次为:第一造化物为“穆罕默德之光”,由此产生“伊玛目之光”,继而产生“信士之光”,以至无穷。人只有通过伊玛目这一中介才能求“真”归“真”,才能认识安拉的部分属性和恩典。关于世界,该派认为,现实物质世界中的万物都来自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之间的“原型世界”。这个“原型世界”也属于精神世界,因而称为精神意象世界,也就是末世或来世。这样物质世界的一切在原型世界皆有对应物,现实世界中的每个人在精神意象世界中都有其对应的原型。因此,人有两个躯体,分属于两个世界。
关于末世,该派认为,死后复生就是人体在原型世界里发生的一种现象。末代伊玛目的隐遁并非肉体隐于世上某地,而是居住在与尘世相对应的精神意象世界里,即在原型世界里。隐遁伊玛目虽不能与人接触,但人能借助神智知识和神秘的体验而得到指引。可以看出,谢赫派也受到了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该派虽处于阿克巴尔派与乌苏尔派之间,但更倾向于后者的立场。 否认穆智台希德的创制权和决断作用,与乌苏尔学派相悖。该派虽然属于什叶派,且一开始也是十二伊玛目派,但基本思想与十二伊玛目派有别,比如不信死后复生而信隐遁伊玛目的代理人,因而受到十二伊玛目的排挤,被谴责为异端邪说,19 世纪后期作为一个派别的影响逐渐衰落。但是该派学说中的重要部分都被巴布派和后来的巴哈伊教吸收。谢赫派是十二伊玛目的分支派系,巴布派又向背离传统的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自然引起什叶派传统势力的激烈对抗。
[1] Abdu'l-Baha' The Promulgation of Universal Peace [ M] .Wilmette: Bahá'í Publishing Trust,1982.168.
[2] Abdu'l-Bahá' Some Answered Questions [M] .Wilmette: Bahá'í Publishing Trust, 1987:263.
[3] Juan Ricardo Cole & Moojan Momen.edit. Studies In Bábí And Bahá'í History [C] .Vol.2 Los Angeles: Kalimat Press, 1984.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