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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02 年间鄞县历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及主要内容

区人大

一、鄞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1979 年 3 月 27 日至 29 日,鄞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这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后,鄞县人民代表大会重新召开的第一次会议,标志着鄞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恢复。会议实到代表661 人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张群洁所作的题为《坚决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为加速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县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傅岐亭为县人法院院长、黄泉水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附:鄞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鄞县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张群洁

副主任 殷阿芳 杨永友 袁俊烈 俞银娥(女) 沈贵增

王元兴

委 员 马宝山 王龙法 王明良 王富娣(女) 占世宝

包玲娣(女) 吕维连 吕顺昌 连其尧 应中勇

杜炳瑞 杨祥瑞 李春华 李秉章 李复香(女)

李谟德 沙从先 沙福良 邵耀庭 郑宜华

郑钧亭 张 林 张才彬 张瑞坤 陆方同 卢如衡

陈玉娣(女) 陈根法 陈炫仁 陈德友 钱锡坤

陈德友(侨) 徐阿德 俞建国 崔志贤 傅录乐

彭增金 缪桂新 窦怀明 潘姜成

二、鄞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1 年 3 月 30 日至 4 月 1 日,鄞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439 人,列席 47 人,出席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的全体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革委会主任张群洁关于县革委会工作报告,县财税局局长郑钧亭关于 1979、1980 年财政决算和 1981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傅岐亭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泉水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以上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举产生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选举汪荣德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朱琦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附:鄞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鄞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赵长余

副主任 袁俊烈 王元兴 傅岐亭 梁万起 马宝山

委 员 王富娣(女) 李学康 李谟德 李复香(女) 张瑞坤

陈玉娣(女) 陆方同 郑宜华 郁昌森 俞舜民

徐世康 夏淑云(女) 傅宝珍(女)

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鄞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

县 长 张群洁

副县长 杨永友 沈贵增 陈德友 陈文宪 钟志光

1982 年 4 月 11 日至 14 日,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414 人,列席 58 人。出席县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的全体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张群洁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余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副局长毛廷法所作的关于 1981 年财政决算和 1982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汪荣德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琦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就上述各项报告作出决议。

会议增选殷阿芳、陈川为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张岳棠为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通过关于免去郑宜华同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决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如贵作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袁俊烈作关于议案审查的报告。

1983 年 3 月 3 日至 7 日,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397 人,列席 198 人

会议组织全体代表学习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听取和审议县长张群洁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余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财税局副局长毛廷法所作的关于 1982 年财政决算和 1983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汪荣德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琦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就上述各项报告作出决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如贵作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袁俊烈作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选举赵长余等 17 人为出席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作出《关于学习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

三、鄞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4 年 7 月 10 日至 15 日,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424 人。在鄞县的省人大代表和县八届政协全体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张群洁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余所作的县九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局长王仁洲所作的关于 1983 年财政决算和 1984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汪荣德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琦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就上述各项报告作出决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陆国忠作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梁万起作关于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选举汪荣德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朱琦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鄞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鄞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赵长余

副主任 梁万起 王信德 王元兴 马宝山 陈东白

委 员 王富娣(女) 孙金华 李学康 李谟德 李复香(女)

励裕仲 吴思林 沈忠才 邵云(女) 郁昌森

俞婉文(女) 闻爱斐(女) 夏淑云(女) 殷阿芳

黄克勤(女) 常有为 傅宝珍(女)

鄞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鄞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

县 长 谢旭人

副县长 徐南平 杨永友 朱维华 胡成伟

1985 年 4 月 13 日至 15 日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389 人。县级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出席县八届政协二次会议的全体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谢旭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元兴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徐万杰所作的关于 198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税局局长王仁洲所作的关于 1984 年财政决算和 1985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汪荣德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琦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就上述各项报告作出决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陆国忠作代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信德作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1986 年 4 月 22 日至 26 日,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380 人。县八届政协全体委员和部分县级机关负责人,区、乡(镇)长列席会议

县委书记邬烈民在预备会议上讲话,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县人大常委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要确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要正确对待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代理县长翁礼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余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徐万杰所作的关于 198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副局长毛廷法所作的关于 1985 年财政决算和 1986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汪荣德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琦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就上述各项报告作出决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宝山作关于代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信德作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选举翁礼华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增选陆国忠为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四、鄞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7 年 5 月 25 日至 31 日,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312 人。县九届政协全体委员和县级机关部分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县长杨永友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余所作的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副县长孙茂本所作的关于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说明、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林勇所作的关于 1987 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副局长陈长青所作的关于 1986 年财政决算和 1987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法院院长汪荣德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琦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批准上述各项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决议。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王信德作关于议案审查的报告。县委书记邬烈民在闭幕会上讲话。

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选举施伍盛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朱琦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鄞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鄞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王雅根

副主任 陈德友 朱维华 张志文

委 员 王才明 方信祥 史美堂 朱宝妹(女) 邬志岳

杜洪奎 邱小友 邱香娣(女) 张三阳 张才映

侯松龄 施贤康 钱福明 黄克勤(女) 董明远

鄞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鄞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

县 长 翁礼华

副县长 孙茂本 高明峰 潘姜成 胡成伟

1988 年 3 月 21 日至 25 日,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294 人。县府各委、办、局负责人,部分乡(镇)负责人,各区人大代表联络员,鄞县的省七届人大代表和出席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翁礼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雅根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林勇所作的关于 1988 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陈长青所作的关于 1987 年财政决算和 1988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施伍盛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缪均定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县委书记邬烈民作题为《解放思想,大力发展生产力,努力建设民主政治》的讲话。会议增选励志康为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选举鄞县出席宁波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49 人。

1989 年 3 月 28 日至 4 月 1 日,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307 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以及县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区、乡(镇)负责人,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各区人大代表联络员共 93 人列席会议。出席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翁礼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雅根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林勇所作的关于 1989 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陈长青所作的关于 1988 年财政决算和 1989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施伍盛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叶根苗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批准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期间,主席团就治理整顿、加强农业发展和科技教育等议题,邀请部分代表,举行三个专题座谈会。会议补选虞显河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听取二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和三次会议议案的审查报告。

县委书记邬烈民在会上作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中全会方针,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努力建设民主政治》的讲话。

五、鄞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0 年 5 月 14 日至 19 日,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334 人。上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级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各区人大代表联络员等 94 人列席会议。出席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全体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代县长金海腾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雅根所作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副县长兼计划委员会主任林勇所作的关于 1990 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陈长青所作的关于 1989 年财政决算和 1990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施伍盛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虞显河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批准上述各项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产生鄞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选举施伍盛为县人民法院院长,虞显河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信德作议案审查的报告。会议通过《鄞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关于县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工作的办法》。

鄞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鄞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王雅根

副主任 张志文 朱维华 王信德 邵宝良

委 员 王才明 王永国 方信祥 叶根苗 朱 骅

朱禹宝 邬志岳 汤恩芳 杜洪奎 励志康

邱香娣(女) 何聿圣 金杏秀(女) 郑一平

钱福明 黄克勤(女) 董明远 蔡丽娟(女)

鄞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鄞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

县 长 金海腾

副县长 潘姜成 孙茂本 胡成伟 林勇 俞舜民

1991 年 3 月 28 日至 4 月 1 日,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332 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县级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区、乡(镇)长,离退休老同志,各区人大工作联络员等 96 人列席会议。出席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金海腾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雅根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副县长林勇所作的关于制定《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草案)》的说明、县计划委员会主任王仁洲所作的关于 1990 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199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陈长青所作的关于 1990 年财政决算和 1991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施伍盛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虞显河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增选张志文、林子震为鄞县出席宁波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期间召开农业生产、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教育科技和社会治安五个专题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信德作议案审查报告。县委书记邬烈民在会议闭幕时讲话。

1992 年 3 月 24 日至 29 日,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310 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级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区、乡(镇)长,离退休老同志及各区人大工作联络员等116 人列席会议。出席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金海腾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雅根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童文广所作的关于 199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199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陈长青所作的关于 1991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施伍盛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虞显河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期间召开农业和农产品流通、工业企业、外向型经济、科技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个专题审议座谈会。县委、县府还召开计划生育专题座谈会。县委书记邬烈民致闭幕词。

六、鄞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3 年 3 月 8 日至 13 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 344 人,实到 340 人。机关、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级群众团体负责人,部分离退休老同志等 99 人列席会议。出席县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金海腾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雅根所作的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童文广所作的关于 199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陈长青所作的关于 1992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1993 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张英芳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虞显河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批准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选举张英芳为县人民法院院长,虞显河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鄞县出席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51 人。会议通过《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办法》。

鄞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鄞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王雅根

副主任 施伍盛 朱维华 王信德 邵宝良 王佩(女)

委 员 王永国 仇汉江 方信祥 叶根苗 朱燕珍(女)

邬志岳 汤恩芳 杜洪奎 李召国 励志康

邱香娣(女) 张显佩 张逸成 林醒石 金杏(女)

赵坤华 钱福明

鄞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鄞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

县 长 金海腾

副县长 殷志远 俞舜民 陈迪明 华长慧 余建中

张金山

1994 年 3 月 15 日至 18 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 342 人,实到 331 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级机关、群众团体负责人,部分乡(镇)负责人和部分离退休老同志107 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金海腾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雅根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童文广所作的关于 199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199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陈长青所作的关于 1993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1994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英芳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虞显河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批准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决议。经主席团认真审查,并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切实解决保障全县特困户基本生活的议案》,作出了决议。会议专题学习《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1995 年 3 月 7 日至 10 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 341 人,实到 325 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级机关、群众团体负责人,部分乡(镇)负责人和部分离退休老同志134 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代县长潘姜成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雅根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童文广所作的关于 199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199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陈长青所作的关于 1994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1995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英芳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虞显河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批准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期间收到县人民政府《关于动员全县人民齐心协力建设鄞县中心区的议案》,大会通过表决,就该议案作出决议。会议补选潘姜成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根据 1995 年 2 月 28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按照《地方组织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1996 年 3 月 12 日至 16 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实到代表 340 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级机关、群众团体负责人和部分离退休老同志等 164 人列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潘姜成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雅根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童文广所作的关于 199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199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胡世昌所作的关于1995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1996 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英芳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毛江舟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批准上述 6 项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还审查、批准《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 2010 年远景目标纲要》。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分别主持召开农业、科教兴县、企业管理和小城镇建设四个专题座谈会。会议接受王雅根辞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邵宝良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俞舜民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补选徐祖良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顺仁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江舟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97 年 3 月 4 日至 7 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 340 人,实到代表 321 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级机关、群众团体负责人,部分乡(镇)负责人和部分离退休老同志等 180 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代县长程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祖良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童文广所作的关于 199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1997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胡世昌所作的关于1996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1997 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英芳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江舟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还印发对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和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切实解决保障全县特困户基本生活的议案的决议》和《关于动员全县人民齐心协力建设鄞县中心区的决议》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认真学习县委九届十次全会通过的《鄞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996—2010 年)》,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动员全县人民为实现我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而努力奋斗的议案》。会议期间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分头主持召开壮大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中心区开发建设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专题座谈会。会议补选程刚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预备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优秀代表建议和承办代表建议先进单位进行表彰。会议闭幕时,县委书记魏建明讲了话。

七、鄞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8 年 2 月 21 日至 26 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 288 人,实到 286 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级机关、群众团体负责人,部分乡(镇)负责人和部分离退休老同志等 178 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程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祖良所作的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虞忠芳所作的关于 1997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胡世昌所作的关于 1997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1998 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县人民法院代院长董安生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郑德兵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批准上述 6 项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选举董安生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郑德兵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40 人。会议通过《鄞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划(修正案)》。县委书记魏建明致闭幕词。

鄞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鄞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徐祖良

副主任 江顺仁 朱维华 蒋瑞金

委 员 王永国 王明耀 朱志达 孙齐仁 杨立国

杨慧芳(女) 严角萍 邱香娣(女) 张月娣(女)

陈瑞良 林醒石 周岳明 胡安康 赵坤华

徐万茂 徐春元 童文广 詹孝金

鄞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鄞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

县 长 程刚

副县长 董立明 陈明志 王海国 陈振国 陈安平

崔秀玲(女)

1999 年 3 月 14 日至 17 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 288 人,实到 281 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级机关、群众团体负责人,部分乡(镇)负责人和部分离退休老同志等 169 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程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祖良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虞忠芳所作的关于 1998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1999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胡世昌所作的关于1998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1999 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董安生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德兵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组织县人民法院、城乡建委、土管局、环保局、劳动局设立代表询问处,接受代表 104 人次有关法律、政策和工作方面的询问。

会议期间还召开了内河整治专题座谈会。会议审议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提出的《关于动员全县人民齐心协力为实现内河整治目标而努力奋斗的议案》,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结束时,县委书记程刚讲话。

2000 年 1 月 16 日至 20 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 291 人,实到代表 281 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级机关、群众团体负责人,部分乡(镇)负责人和部分离退休老同志等 169 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代县长寿永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祖良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虞忠芳所作的关于 1999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0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胡世昌所作的关于 1999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0 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董安生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德兵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补选寿永年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政府就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动员全县人民齐心协力建设鄞县中心区的决议》和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动员全县人民齐心协力为实现内河整治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决议》实施情况,提出书面报告。会议期间继续设立代表询问处,16 个部门有关负责人到代表驻地设点,听取代表意见,回答代表询问。县委书记程刚在会议结束时讲话。

2001 年 2 月 12 日至 16 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 292 人,实到 285 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级机关、群众团体负责人,部分乡(镇)负责人和部分离退休老同志等 172 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寿永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祖良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虞忠芳所作的关于 200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0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胡世昌所作的关于2000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1 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董安生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德兵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及“十五”计划纲要,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补选胡世昌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会议结束时,县委书记程刚讲话。

2002 年 1 月 28 日至 31 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 287 人,实到 282 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级机关、群众团体负责人、部分乡(镇)党委、人大、政府负责人、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共 175 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寿永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祖良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发展计划局局长虞忠芳所作的关于 200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0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张世华所作的关于2001 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及 2002 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董安生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德兵所作的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补选郑新祥、蔡桂芬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结束时,县委书记程刚讲话。 05DASlGeR1yE1hiXPzF0Co+itzqfVB06UUIiFsoC4vxQzEV9mWRdYIT6ICYTLuQ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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