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管理
园林工程施工招标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两种方式。
1.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园林工程招标项目说明;
(2)资金来源;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目录;
(5)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6)投标书的格式;
(7)投标语言;
(8)投标报价和货币的规定;
(9)单价表;
(10)工程量清单;
(11)投标保证金;
(12)投标截止时间;
(1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投标有效期。
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园林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是重要法律文件。
施工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工程内容、承包方式、开竣工日期、总包价、供应技术资料的内容和时间、施工准备工作、材料供应及价款结算办法、工程价款结算办法、以货币支付时所用货币种类及比例、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工程变更、停工及窝工损失的处理办法、提前竣工或拖延工期的奖惩办法、竣工验收与最终结算、保修期内维修责任与费用、分包关系、争端的处理。
二、投标管理
1.编制投标文件:
(1)研究招标文件;
(2)确定投标文件的基本目录;
(3)复核工程量;对计算工程量要求如下:
严格按照计算顺序进行,避免漏算或错算;
严格按设计图纸表明的尺寸、数据计算;
在计算中要结合投标方编制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法;
认真进行复核检查。
(4)编写投标文件;
按内容性质不同,标书可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
商务标主要包括工程报价、优惠条件、对合同条款的确认、法人委托书内容;技术标主要包括施工方案综合说明,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网格图,施工现场平面图,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与推广,对业主的承诺,合理化建议,承建的有利条件和优势等技术方面的内容以及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汇总、校稿、装订。
三、施工组织设计包括
一般的园林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是在投标阶段,由承包单位编制。是投标书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中标后施工的主要技术指导资料。
(1)工程概况;
(2)项目经理部组成;
(3)施工部署及施工平面布置;
(4)施工进度计划;
(5)绿化工程的施工方案;
(6)园林辅助设施的施工方案和措施;
(7)主材料购置计划;
(8)施工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9)劳动力安排;
(10)文明施工措施。
四、施工管理
(一)施工准备
施工准备工作是为园林工程的施工建立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条件,统筹安排各种资源和布置施工现场,施工准备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施工企业能否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施工准备划分为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劳动组织准备和施工现场的准备等工作。
1.技术准备
技术准备是施工准备的核心。
(1)研究施工图纸及现场的核对;
(2)熟悉土质、地形、水文、气象等工程勘察资料;
(3)熟悉地区规划资料、规划红线,了解周围状况;
(4)施工前的设计图纸交底;
(5)制订施工方案。
2.物资准备
物资准备的内容包括:
(1)土建材料的准备;
(2)绿化材料的准备;
(3)园林设施的准备;
(4)园林施工机具的准备。
3.劳动组织准备劳动组织准备包括:
(1)建立施工现场项目领导机构;
(2)建立施工队伍;
(3)组织劳动力进场;
(4)进行技术交底;
(5)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4.施工现场准备
做好“四通一清”,水、电、道路、通信和场地清理。
施工现场准备包括:
(1)施工房屋设施;
(2)施工供水设施;
(3)施工供电设施;
(4)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场。
(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程序
园林绿化园林工程施工程序是指单项工程不同施工阶段之间所固有的、密切不可分割的先后施工次序。如先场外后场内,先地下后地上,先主体后装修,先土石方工程再土建、再设备设施安装、最后绿化工程。
(三)绿化施工主要程序
清理场地
对施工场地内所有垃圾、杂草杂物等进行全面清理。
场地平整
严格按设计标准和景观要求,土方回填平整至设计标高,对场地进行翻挖,草皮种植土层厚度不低于 30 厘米,花坛种植土层厚度不低于 40 厘米,乔木种植土层厚度不低于 70-100 厘米,破碎表土整理成符合要求的平面或曲面,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整势整坡工作。标高符合要求,有特殊情况与业主共同商定处理。
放线定点
根据设计图比例,将设计图纸中各种树木的位置布局、反映到实际场地保证苗木布局符合实际要求。实际情况与图纸发生冲突时,在征得监理同意的前提下,作适当调整。
挖种植穴
乔木种植穴以圆形为主,花灌木绿篱采用条行穴,种植穴比树木根球直径大40-80 厘米左右。
苗木规格及运输
选苗时,苗木规格与设计规格误差不得超过 5%,按设计规格选择苗木。乔木及灌木土球用草绳、蒲包包装,并适当修剪枝叶,防止水分过度蒸发而影响成活率。
苗木种植
按《苗木种植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乔木须立保护桩固定。苗木种植按大乔木——中、小乔木——灌木——地被——草皮的顺序施工。
种植浇灌
无论天气如何,何种苗木栽后均需浇足量的定根水。并喷洒枝叶保湿。
施工后的清理
对施工后形成的垃圾及时清理外运,保证绿地及附近地面清洁。不影响业主整体运作。
案例 1:
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大型水景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委托了监理单位负责施工阶段的监理。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管材由建设单位指定厂家,施工单位负责采购,厂家负责运输到工地,当管材运到工地后,施工单位认为由建设单位指定的管材可直接用于工程,如果有质量问题均由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工程师则认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并要进行材质检验,而建设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代表却认为这是多此一举,后来监理工程师按规定进行了抽检,检验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于是,提出对该批管材进行处理,坚决不能使用,建设方现场项目管理代表认为监理工程师故意刁难,要求监理单位赔偿材料损失、支付试验费用。
案例 1 分析:
施工方和建设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代表的行为都不对。因为施工方对到场的材料有责任、必须进行抽样检查;监理工程师的行为属于由建设单位授权,为维护建设单位权益而进行的职责行为,建设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代表横加干涉是不对的。因此材料处理的损失应由厂家自己承担,试验费用则由施工单位承担。若该批材料用于工程后造成质量问题,施工方和监理方均有责任。因为施工单位对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确保质量,而监理方对进场材料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是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而建设单位只是指定厂家,不负责任。
案例 2: 非季节性绿化树木的栽植注意事项
树木的最佳移植时期一般是从休眠期到春天萌芽前。华东地区落叶树为 3月下旬至 4 月上旬;10 月下旬至 11 月下旬。常绿树为 3 月上旬至 4 月下旬;10 月下旬至 11 下旬;雨季也可栽植。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工期限制或其他特殊要求,非栽植季节植树的情况进有发生。为了保证树木成活,要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落叶树反季节栽植则需带土坨,土坨直径为胸径的 8 至 10 倍不等,除带土坨外,浇水次数要较正常栽植增多,枝叶视品种进行不同程度的短截。
通过喷洒发芽抑制剂和蒸发抑制剂,抑制发芽减少叶面蒸发水分,促进成活,移植时间在阴天或遮光条件下有利成活。大树移植注意一定按原来的方向栽植。
(四)园林绿化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条件:
整个园林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规定的园林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可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园林工程竣工验收,中间竣工并已办理移交手续的单项工程,不再重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一项法律制度,《合同法》《建筑法》《园林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竣工验收已做了明确的规定。为了保证园林工程竣工验收顺利进行,必须遵循项目一次性基本特征,按施工的客观规律和竣工的先后顺序进行竣工验收。在园林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因承包的范围不同,交工的形式也会有所不同。从承包人的角度看,交付竣工验收,意味着项目经理部任务的完成,可以承担新项目。
2.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园林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园林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9)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分别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五、园林工程施工管理控制
(一)成本控制
1.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是项目经理部在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为控制人工、材料、机械和其他费用支出,降低工程成本,达到预期的项目成本目标,所进行的成本预测、计划、实施、检查、核算、分析、考评等一系列活动。
2.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工作内容:分为四个阶段实施成本控制
(1)投标承包阶段:对项目工程成本进行预测、决策;中标后组建与项目部规模相适应的项目部,减少管理费用;园林施工企业以承包合同价格为依据,向项目部下达成本目标。
(2)施工准备阶段:审核图纸,选择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制订降低成本的技术组织措施;项目经理部确定自己的项目成本目标并进行目标分解;反复测算平衡后编制正式施工项目计划成本。
(3)施工阶段:制订落实检查各部门、各级成本责任制;执行检查成本计划,控制成本费用;加强材料、机械管理,保证质量、杜绝浪费;搞好合同索赔工作,避免经济损失;对分部分项工程成本核算分析,及时反馈,纠正不利偏差。
(4)竣工阶段保修期间:尽量缩短收尾工作时间,合理精减人员;及时办理工程结算,不得遗漏;控制竣工验收费用;控制保修费用;总结成本控制经验。
3.成本预测:
成本预测是指通过取得的历史数字资料,采取经验总结、统计分析及数学模型的方法对成本进行判断和推测,通过园林绿化施工项目成本预测,可以为园林施工企业经营决策和项目管理编制成本计划等提供依据,是实行园林施工项目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4.园林工程成本预测的作用:
(1)投标决策的依据;(2)编制成本计划的基础;(3)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
5.成本的构成:
(1)直接成本:A:园林绿化项目工程直接成本是由:种植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工程苗木费、种植土方费及其直接费等组成。B:其他直接费是由: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临时设施费等组成。
(2)间接成本:园林工程间接成本应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管理人员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费、职工教育费、劳保费、工程保修费等。
6.现场平面布置管理注意的事项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是根据工程特点和场地条件,以配合施工为前提合理安排的,有一定的科学根据。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不执行现场平面布置,造成人力、物力浪费的情况。
例如:
(1)材料、构件不按规定地点堆放,造成二次搬运,不仅浪费人力,材料、构件在搬运中还会受到损失。
(2)部分施工程序发生颠倒,尤其大树栽植、景石安装与园路铺装施工过程中,吊装设备无法吊装,只能使用大型吊装设备,造成浪费。
(3)任意开挖道路,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交通中断,影响物资运输。
(4)排水系统不畅,现场积水严重,容易造成苗木水淹死亡。
(二)进度控制
园林工程的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项目各建设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逻辑关系编制计划,将该计划付诸实施,在实际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对出现的偏差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直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
在工程进度控制过程中,承包商(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主要任务:
1.承包商编制进度计划;在计划执行过程中,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定期地检查和调整进度计划。
2.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商编制的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控制,并督促承包商按期完成任务。
3.业主的任务是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提供施工现场地和图纸,并尽可能改善施工环境,为工程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进度控制的工作流程可分为两个阶段:进度计划和进度管理
4.园林工程工期延期分为工程延误和工程延期两种。如果是属于工程延误,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承担。同时,业主有权对承包单位施行误期违约罚款。如果属于工程延期,则承包单位不仅有权要求延长工期,而且还有权向业主提出赔偿费用的要求以弥补由此造成的额外损失。
5.施工组织对工程进度的影响:施工组织方式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很大,常用的施工组织方式有依次施工、平行施工、流水施工三种。
依次施工:依次施工方式是将园林工程项目的每 1 个施工对象分解为若干个施工过程,按施工工艺要求依次完成每一个施工过程。
平行施工:是组织几个劳动组织相同的施工队,在同一时间、不同的空间,按施工工艺要求完成各项施工对象。
流水施工:是将园林工程项目中的每一个施工对象分解为若干个施工过程,并按照施工过程成立相应的专业施工队,各专业施工队按照施工顺序依次完成各个施工对象的施工过程,同时保证施工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连续、均衡和节奏地进行,使相邻两专业队能最大限度地相互搭接作业。
流水施工是一种先进、科学的施工方式,具有以下优点:
(1)施工工期短,可以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便于改善劳动组织,改进操作方法和施工工具,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3)专业化的生产可提高工人的技术水平,使工程质量相应提高。
(4)工人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可以减小用工量和施工临时设施的建造量,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利润水平。
(5)可以保证施工机械和劳动力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
(6)降低工程成本,可以提高承包单位的经济效益。
(三)质量控制
1.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
园林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就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检查和控制等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预防和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施工任务。
绿化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
(1)种植土;种植土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透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要求碱性土壤。在屋顶绿化、平台绿化的特殊种植土应以腐殖土为主,并掺蛭石、珍珠岩及经腐烂的木屑等轻质、排水良好的基质。种植土严禁使用建筑垃圾、重黏土、砂土及含有其他有害成分的土壤。
(2)植物材料;植物材料是园林绿化工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是在园林中作为观赏、组景、分隔空间、装饰、庇荫、防护、覆盖地面、空间的木本或草本植物。
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园林绿化苗木质量等级划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地区园林绿化的不同树种苗木质量等级划分。
(3)苗木类型
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本、落叶藤本、竹类;
按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乔木类苗木质量标准:
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小弯曲也不得超出两处,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
常绿树种分枝点高度 2.5-2.8 米,落叶树种分枝点 2.8 米以上。
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无严重病虫危害,常绿树叶色正常。根系发育良好、无严重病虫危害,移植时根系或土球大小,应为苗木胸径的 8-10 倍。
带土球苗的土球规格为干径的 8 倍~ 10 倍,土球高度一般为土球直径的 4/5左右。
裸根苗的根幅为干径的 10 倍~ 20 倍。
灌木类苗木质量标准:
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严重病虫危害,灌丛匀称,枝条分布合理,高度不得低于 1.5 米,丛生灌木枝条至少在 4-5 根以上,有主干的灌木主干应明显。
灌丛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干数不少于三枝,冠高应用三枝以上的枝干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带土球苗的土球规格为冠幅的 1/3 倍~ 1/2 倍。
裸根苗的根幅为冠幅的 1/2 倍~ 2/3 倍。
术语和定义
干径(即树干的直径,干径又分为胸径、米径、基径、地径。通常用“φ”表示)
胸径:指树干自地面向上 1.3 米处的粗度。适用于干高在 2 米以上的大乔木。用“φb”表示;
米径:指树干自地面向上 1.0 米处的粗度。适用于干高在 1.2 ~ 2 米的中乔木。用“φm”表示;
基径:指树干自地面向上 10 厘米处的粗度。适用于干高在 0.5 ~ 1.2 米的小乔木和单干型灌木。用“φr”表示。
地径:即苗木地际直径。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插条苗和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以接口处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用“φf”表示。
冠幅:苗木冠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通常用“D”表示。
苗高:苗木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用“H”表示。
冠高:苗木树干以上第一分枝点至顶芽基部的高度,用“Hc”表示。
干高:苗木基部至第一层分枝点之间树干的高度,用“Hs”表示。
根系:苗木地下部分的根的总和。
冠幅与干径的比值:是反映同等规格乔木树冠量的技术指标。
冠高比(D/Hc)冠幅与冠高的比值:是反映苗木冠型优劣的技术指标。
(3)树木栽植工程
在苗木栽植前,必须对现场进行有关的准备工作,清理障碍物、整理场地,定点、放线等。
挖坑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植株的成活和生长好坏。因此,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乔木种植穴以圆形为主,花灌木绿篱采用条行穴,种植穴比树木根球直径大40 厘米左右。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下一致。
栽植工序应紧密衔接,种植苗木做到随起挖、随运输、随种植、及时养护。
若遇到特殊天气不能及时种植,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喷水、覆盖、假植等。栽植后及时修剪、支撑、浇水、叶面喷水等日常养护管理措施。
(4)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
草坪、地被等覆盖度应大于 95%以上,籽播、茎播、分植、植生带铺设在 2-3个月内,满铺草坪成活时间,生长季节应在一个月内,非生长季节不超过 3 个月。
绿篱模纹种植选用符合规格的绿篱植物,一般要求绿篱植物的干径、冠径和株高应大体一致,成双行交错定植,踩实后浇透水。以保持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的平衡,修剪时应尽量把苗木的高矮和蓬径的大小调整一致。
草花植株生长健壮、分支点高度合理、叶片茂密;草花植株叶片无病虫害、叶面无虫斑斑点,草花植株下部不脱脚叶,草花植株整体开花率 30%左右,无过多残花、败花;栽种草花花期整齐一致。
(5)绿化工程验收:
施工单位完成合同所要求的内容,自查自验合格,工程资料准备齐全后交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申请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小组验收成员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验收合格手续及记录资料。竣工验收不合格,以书面通知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验收。
(四)合同管理
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园林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是重要法律文件。
施工合同签订的原则:(1)自愿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3)合法原则;(4)鼓励交易原则;(5)平等原则;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难以严格的落实;(2)园林施工企业管理意识淡薄;(3)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4)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5)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
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1)园林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
(2)园林工程合同的标的仅限于园林工程;
(3)园林工程合同主体之间经济法律关系错综复杂;
(4)合同履行周期长且具有连续性;
(5)合同的多变性与风险性。
3.园林工程施工合同变更
园林施工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当事人即主体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
园林施工合同变更一般主要原因:
(1)业主的原因;
(2)勘察设计的原因;
(3)承包商(施工单位)的原因;
(4)监理工程师的原因;
(5)合同的原因;
(6)其他方面的原因。
4.业主提出变更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可通过发布指令或要求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变更处理程序如下:
(1)业主提出变更后,承包商应遵守并执行每项变更,并作出书面回应,提交下列资料;
对变更的设计和要完成的工作的说明,以及实施的进度计划。
根据原进度计划和竣工时间的要求,承包商对进度计划作出必要修改的建议书。
承包商对调整合同价格的建议书。
(2)如果承包商认为业主提出的变更不合理或难以遵照执行,也应作出书面回应,及时向业主发出通知,说明不能执行的理由。
不能执行变更的理由一般有;
承包商难以取得变更所需要是货物。
变更将降低工程的安全性或适应性。
将对履约保证的完成产生不利的影响。
(3)业主接到承包商不能执行变更的通知,应取消、确认或改变原指示。
5.工程变更的执行方式
(1)设计变更(2)施工方案变更(3)合同价款的变更。
6.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
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两种:合同自然终止和合同解除。
7.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1)业主违约有:业主不按时支付预付工程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承包商违约有:承包商不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监理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商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8.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9.工程索赔处理的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4)加强主动控制,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10.工程索赔发生的原因
(1)当事人违约;
(2)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3)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索赔;
(4)合同变更;
(5)监理方原因引起的索赔;
(6)价格调整引起的索赔;
(7)其他方面的因素引起的索赔;
11.工程索赔的类型
(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合同中明示的索赔;
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2)按索赔的目的分类: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3)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工程延误索赔;
工程变更索赔;
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
工程加速索赔;
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其他索赔。
1.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现场施工风险控制。
做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是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关键。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要落实一系列的检测手段和方法及监控措施,重点做好现场管理。项目经理部要充分调动园林绿化职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导作用,负责搞好本职工作,要对严格控制园林绿化材料的质量和遵循植物生长规律。园林绿化工程要投入了各种原材料、产品和设备,投入材料的质量若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要对投入材料的订货、采购、检查、验收、取样、试验均应进行全面控制,层层把关,施工方案要充分论证,这样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而苗木的成活率与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有很大关系,不同的绿化苗木要遵循植物生长规律,掌握不同苗木的最佳栽植时间,确保苗木成活,提高工程质量。
2.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后期养护风险控制。
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管理是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保证。目前,一般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期不超过半年,但园林绿化工程合同规定从工程施工到工程移交需两年,即绿化养护期规定为苗木两个生长季节,目的就是确保绿化苗木成活,生长良好。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管理是苗木成活的关键,如果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优良,但绿化养护管理不到位,将严重影响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影响工程质量。如果后期养护管理不到位,如浇水不及时,导致树木成活率低;树木支架不牢,导致栽植树木歪斜;除草不及时,导致绿地杂草丛生;打药治虫不及时,导致病虫害严重等质量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案例分析
某城市小游园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包括广场园路工程、园林建筑小品、园林第电气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甲园林工程公司通过投标获得施工权,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规定施工工期为 120 天。甲公司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入场施工,甲公司入场后发现由于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的乙公司所承担的土方工程尚未完工,大致甲公司进场后 5 天才能开展施工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公司所分包的电气施工单位丙公司及期间强降雨分别导致工期延误 7 天和 3天,致使甲公司整个施工项目在进场后 135 天才完成施工任务。
问题一:甲公司是否延误了工期?工期延误多少天?
问题二:强降雨导致的工期延误在施工合同中有何规定?这类事件出现后甲公司项目经理有关工期方面的正确做法有那些?
答:甲公司是延误了工期,工期延误了 15 天。
在有些情况下工期延误厚,竣工日期可以相应顺延因一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顺延:
(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3)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
(6)不可抗力事件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果工期顺延的事件持续发生时,项目经理应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 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要求工期延期的通知和提交(最终)详细资料。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工期延期的通知和提交(最终)详细资料后 14 天内,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顺延工期的天数,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监理工程师暂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如果监理工程师在 14 天内未予答复,视为该工期顺延报告已经被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