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 年,美国企业专家托宾用 Q 比率来反映企业收购出现的可能性。他强调, Q 是目标企业的股票市价同企业重置成本之比,当 Q > 1时,出现并购的可能性较小;当 Q < 1 时,出现并购的可能性较大。美国20 世纪80 年代并购重组高涨期间,企业的 Q 值一般在0.5~0.6。另外,当某企业投标某目标企业时,后者的股票行情会形成溢价,通常溢价幅度在 50%左右。如果目标企业的 Q 值为 0.6,而该企业的股票溢价为 50%时,那么并购总成本是资产重置成本的 0.9 倍,即收购目标企业还是比新建一家同样的企业要有利可图。
后来有学者将这一理论进行了扩展。 Q = R / C ,其中 R 为企业的盈利率, C 为所筹资本的利率。该公式表示,如果目标企业的盈利率大于新建一个与该企业同样规模的企业所筹资本的利率时,那么收购该企业比建立一个新企业更为合算,否则,不如另建一个新企业。
这一理论认为,并购活动的发生主要是因为目标公司的价值被低估。当一家公司对另一公司的估价比后者对自己的估价更高时,前者有可能投标买下后者。目标公司的价值被低估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况:①公司的经营管理未能充分发挥既有之潜能。②收购公司拥有外部市场所没有的有关目标公司真实价值的内部信息。③由于通货膨胀造成资产的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的差异而出现公司价值被低估的现象。
但在具体并购重组实践中,并非所有价值低估的企业都会被并购重组,也并非只有被低估了价值的企业才会成为并购重组目标,说明在企业并购过程中,除考虑目标企业价值是否低估之外,还有其他一些重要因素值得考虑。例如目前世界上许多具有网络概念的高科技上市公司和拥有巨大品牌价值的企业其 Q 系数远远高于其他企业,却成为众多企业竞相并购重组的目标,说明该理论也遇到了重大挑战。
20 世纪 80 年代初,惠廷顿发现大企业在利润方面的变动要比小企业小得多。他以此证明,大企业因为市场势力比较强,不易受到市场环境因素变动的干扰。显然,企业规模、市场势力和稳定性三者似乎密切相关、相辅相成。所以,市场势力理论也即“垄断利润假说”,当企业并购造成市场控制力达到一定程度时,优势企业便可以产生垄断利润,这便成了企业资产重组的又一深层动因。企业主要是借助并购重组活动来减少竞争,以此增强对企业经营环境的控制,提高市场占有率,并且增加企业获得利益的机会。
这一理论认为,并购重组活动的主要动因,是因为可以借并购活动达到减少竞争对手来增强对企业经营环境控制的目的,提高市场占有率,并增加长期的获利机会。下列三种情况可能导致以增强市场势力为目标的并购重组活动。①在需求下降、生产能力过剩和削价竞争的情况下,几家企业合并起来,以取得实现本产业合理化比较有利的地位。②在国际竞争使国内市场遭受外商势力的强烈渗透和冲击的情况下,企业间通过联合组成大规模联合企业,对抗外来竞争。③由于法律变得更为严格,使企业间包括合谋等在内的多种联系成为非法。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合并可以使一些非法的做法“内部化”,达到继续控制市场的目的。
事实上,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信奉自由竞争市场的哲学立场,因而企业资产重组活动会受到垄断法的强硬约束。当并购重组产生过度集中现象时,常借由法庭控诉和管制手段来干预并购重组活动。
(1)效率理论可以分为规模经济理论、管理协同效应理论、经营协同效应理论和财务协同效应理论。效率理论认为并购重组活动能够提高企业经营绩效,同时增加社会福利。
(2)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在代理过程中,鉴于存在着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了代理成本的问题。这种成本可概括如下:所有者与代理人签订契约的成本、对代理人进行监督和控制的成本、限定代理人执行最好决策的成本、剥夺求偿损失等。并购重组动因在委托代理理论中的运用最为广泛。
(3)交易费用理论也称内部化理论,它更多研究的是企业纵向并购重组的深层动因。为了节约费用,可以采用新的交易方式——企业来代替市场交易。节省交易费用则成为企业并购重组的重要动因之一。
(4)价值低估理论认为,并购企业以低于目标企业经营价值的价格获得目标企业,以便从中获利,这也是企业并购重组的深层动因之一。美国企业专家托宾用 Q 比率来反映企业收购出现的可能性。
(5)市场势力理论认为,当企业并购重组造成市场控制力达到一定程度时,优势企业便可以产生垄断利润,这便成了企业并购重组的又一深层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