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 2014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 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 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总体目标,财税部门狠抓增收节支,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收支预算,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发展。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入预算为 75200 万元,支出预算为 91345 万元。年终决算增加一般预算收入财力、均衡性转移支付财力、县级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及结算财力共7222 万元,上级专项补助 77002 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2000 万元,调入资金 5760 万元,上年结转支出 9573 万元,上年结余 39 万元,总支出预算调整为 192941 万元。
2014 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 84905 万元,占预算的 112. 9%,比上年增长 24. 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32826 万元,占预算 104. 2%,比上年增长 9. 6%。分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部门 53269 万元,占预算 121. 3%,比上年增长 39. 5%;地税部门 22482 万元,占预算 104. 6%,比上年增长 15. 5%;财政部门 9154 万元,占预算 93. 6%,同口径与上年持平。
2014 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180840 万元,占调整预算 93. 7%,同比增长 7. 7%。主要项目的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 10625 万元,占预算 99. 1%,同比下降 10. 4%;公共安全支出 5536万元,占预算 90. 5%,同比下降 17. 6%;教育支出 42209 万元,占预算 94. 8%,同比增长8. 3%;科学技术 1116 万元,占预算 93. 2%,同比增长 1. 6%;文化体育与传媒 4637 万元,占预算 96. 7%,同比增长 117. 9%;社会保障和就业 33780 万元,占预算 98. 8%,同比增长44.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849 万元,占预算 96. 6%,同比增长 20. 2%;节能环保支出 7391 万元,占预算 95. 5%,同比增长 22. 1%;城乡社区事务 9394 万元,占预算 99. 9%,同比增长 5. 5%;农林水事务支出 24412 万元,占预算 96. 3%,同比下降 3. 1%;交通运输支出6018 万元,占预算 94. 1%,同比增长 6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1591 万元,占预算99. 4%,同比下降 61.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081 万元,占预算 100%,同比下降 27. 3%;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1487 万元,占预算 70. 8%,同比下降 70. 9%,主要是上级专项指标比同期减少;住房保障支出 3799 万元,占预算 80. 4%,同比下降 14. 6%。
2014 年预算执行结果为:(1)市级收入财力 32826 万元;(2)中央两税返还 4566 万元;(3)体制返还 650 万元;(4)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 8180 万元;(5)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39129 万元;(6)义务教育绩效转移支付 457 万元;(7)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4140 万元;(8)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 1261 万元;(9)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9969 万元;(10)重点生态功能保护 943 万元;(11)地方政府债务收入 2000 万元;(12)调入资金 5760 万元(主要是教育收费调入);(13)上级专项补助 77002 万元;(14)各项上解 2838 万元;(15)归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350 万元,决算批复扣减财力 366 万元,共 716 万元;(16)上年结转支出 9573 万元;(17)上年结余 39 万元。以上总财力 192941 万元,支出执行 180840 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061 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累计净结余 40 万元。
各位代表,2014 年是财政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财税部门多措并举抓收入,强化责任保增长,严格管理控支出,集中财力惠民生,强化监督增效果,做了大量艰辛的工作。
—— 加强征收管理保收入 。狠抓组织收入工作,不断强化收入征管,进一步做大做强财政“蛋糕”。在认真分析财政收入的基础上,充分估计、预测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的影响,实行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保证收入均衡入库;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和操作程序,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强化、细化征管,认真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有效改进征管方式方法,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圆满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 千方百计争资金促发展 。紧紧围绕铝深化加工、农副产品加工、机电制造三大优势产业集群,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及时准确掌握国家有关扶持政策和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争取上级各类资金 10298 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技改挖潜增效。同时,多次去省厅专门汇报我市实际困难,多种渠道与省厅联系、了解情况、对比分析,取得省厅支持。全年共争取到转移支付资金 50041 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 39129 万元,县级财政奖补资金 9969 万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 943 万元。
—— 优化支出结构保民生 。坚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增加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支持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教育支出达到42209 万元,同比增长 8. 3%;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达到 33780 万元,同比增长 44.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849 万元,同比增长 2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37 万元,同比增长117. 9%;保障性住房资金支出3049 万元,确保了部分低收入或无住房户家庭有房可住。
—— 加大三农投入强基础 。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不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7760 万元,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3697 万元;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 1123 万元;拨付“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新农村建设等资金 1220 万元;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资金 1370 万元;乡村清洁工补助资金 952 万元;化解乡村垫交农业税债务 186. 94万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1559 万元,受益农民达到 35 万人。
—— 深化制度改革提水平 。加大财政改革力度,不断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项目,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减少资金支出的随意性;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全年采购 759 笔,金额达 5494. 1 万元,节约资金548. 5 万元;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评审项目179 个,送审资金49583. 4万元,审减 11195. 5 万元,审减率达到 22. 6%;“三公”经费支出 189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18 万元,节减率 25%;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直接支付力度,及时制止、纠正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各位代表,2014 年各项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与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与刚性支出不断加大的矛盾仍然突出;一些资金使用绩效不高,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各项专项资金增加较多,财政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各项债务已到还贷高峰期,防范风险和化解债务的任务十分艰巨。对此,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面对,着力解决。
2015 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编制好今年的财政收支预算意义重大。
1.收入预算安排意见
收入预算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既要与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发展指标相适应,还要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的原则,财政收入预算按 89150 万元安排,比上年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34467 万元,比上年增长 5%。
分征收部门计划安排:国税部门 56000 万元,比上年增长5. 1%;地税部门 25000 万元,比上年增长 11. 2%;财政部门 8150 万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
2.财力测算情况
根据收入预测情况及已明确的财政体制,财力测算情况是:(1)市级收入财力 34467 万元;(2)中央两税返还 4660 万元;(3)体制返还 650 万元;(4)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 8180万元;(5)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转移支付补助 457 万元;(6)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 39129 万元;(7)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4070 万元;(8)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 1261 万元;(9)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9969 万元;(10)产粮油大县奖励 1500 万元;(11)扩权强县奖励 1000 万元;(12)工商、质监下划 1197 万元;(13)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943 万元;(14)各项上解3896 万元。主要是:体制上解2205 万元,定额上解611 万元,教育费附加上解180 万元,运城机场航线补贴上解 500 万元,华圣铝业上解 200 万元,地税部门上解 200 万元;(15)上年结余40 万元。以上总财力 103627 万元,其中专项财力 6700 万元,可用财力为 96927 万元。
3.支出预算安排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财政负担的基本情况及全市工作的总体要求,在支出预算安排上,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厉行节约”的原则。首先要足额安排财政供养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已执行的津补贴标准;二是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消化结余结转,盘活存量资金;三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按政策足额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配套资金;四是加大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五是安排一定数量的项目建设推进资金,以增后劲促发展;六是统筹兼顾、有保有压,以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根据财力情况,今年支出预算安排 103624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2279 万元,增长13. 4%。其中:工资福利等个人部分支出及基本运转经费 80548 万元,专项财力安排 6700 万元,民生及重点项目支出 16176 万元,预备费 200 万元。
(1)工资福利等个人部分支出及基本运转经费支出 80548 万元,占总财力 77. 7%,占可用财力 83. 1%,比上年预算增加 2101 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 45364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041 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增加 530 万元(其中:基层卫生院工资增加 410 万元),津补贴增加 76 万元,巡特警提高工资标准及新增巡警 50人需增加 195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及部分配套项目 12618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89 万元。主要是:单位取暖费按职工人数人均 500 元计算增加 104 万元;科技三项费用增加 20 万元;公立医院及非政府办社区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增加 403 万元;会议接待费减少 330 万元;行政单位车辆购置减少 100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2566 万元,比上年增加 1249 万元。其中:离退休费增加 359 万元;农村五保户供养县级配套增加 210 万元;义务兵优待金增加 79 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配套增加 601 万元。
(2)专项财力安排 6700 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实际增加 282 万元。其中:城市教育费附加1200 万元,与上年实际减少 19 万元;排污费 130 万元,比上年实际增加 4 万元;水资源费 350万元,比上年实际增加 5 万元;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20 万元,比上年实际减少 3 万元;广告收入200 万元,比上年实际减少 5 万元;地方教育附加 500 万元,残疾人保障金 300 万元(这两项从基金调入预算内);城市维护费 3000 万元,比上年实际增加 120 万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1000 万元,比上年实际增加 180 万元。
(3)民生及重点项目支出 16176 万元。
1>干部职工津补贴调整预留 3000 万元(列支出 5000 万元,2000 万元从养老保险金中调整解决)。
2>化解以前年度债务 180 万元。
3>补发离退休干部以前年度各项补贴 300 万元。
4>处置非法突发事件经费 150 万元,镇、街道信访综治经费 50 万元,共 200 万元。
5>欠薪应急周转金 200 万元。
6>企业应急转贷资金 500 万元。
7>招商引资经费 200 万元。
8>农村特困户住房救助100 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经费200 万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资金 100 万元,共 400 万元。
9>集群化产业发展项目推进发展资金 3000 万元。
10>对口援疆资金 73 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本息 968 万元,共 1041 万元。
11>供热亏损补贴 300 万元,城市公交亏损补贴 50 万元,共 350 万元。
12>城东污水处理运行费 100 万元。
13>创建卫生城市经费 30 万元,大调解工作经费 45 万元,共 75 万元。
14>人民剧院、博物馆、展览馆运行经费 50 万元,体育馆 2015 年免费、低收费开放经费50 万元,共 100 万元。
15>文化旅游宣传资金 300 万元,文化产业发展基金 300 万元,共 600 万元。
16>鹳雀楼诗歌文化节 30 万元,五老峰登山节活动经费 10 万元,共 40 万元。
17>党建民生活动经费 30 万元,目标责任制考核经费 20 万元,共 50 万元。
18>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建设费 110 万元,运行费 15 万元,共 125 万元。
19>网格长、党员示范户手机补贴 170 万元。
20>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经费 10 万元,省市媒体主题宣传费 30 万元,抗战胜利 70周年系列纪念宣传活动经费 10 万元,共 50 万元。
21>密码通信主渠道升级改造及设备更新费 59 万元,党务内网机房升级改造和装备更新资金 30 万元,共 89 万元。
22>文物保护经费 30 万元,蒲州故城项目申报及维护费 20 万元,共 50 万元。
23>博物馆布展费 1500 万元。
24>城区段荒山绿化及色彩景观绿化工程 100 万元,大西高铁入口绿化资金 100 万元,十大通道绿化占地补偿 313. 4 万元,片林占地补助款 99. 6 万元,姚暹渠绿化资金 100 万元,共713 万元。
25>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220 万元,源头治超经费 40 万元,共 260 万元。
26> 12. 29 气体燃爆事故调查经费 20 万元。
27>食品药品抽检费用 10 万元,电子监管平台信息化建设费用 20 万元,乡镇食药站标准化建设费用 20 万元,共 50 万元。
28>图书馆改造费用 200 万元。
29>人防工程、人民剧院、博物馆、展览馆主体建设费(合同兑现资金)2000 万元。
30>消防队购置主战消防车 50 万元,营房建设欠款 80 万元,共 130 万元。
31>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工程建设经费 100 万元。
32>看守所武警中队营房建设项目资金50 万元,监室、办公楼等修缮款7 万元,拘留所重建项目建设资金 50 万元,共 107 万元。
33>公安城区公共区域监控维护费 50 万元,业务技术用房消防设施建设费用 50 万元,共100 万元。
34>检察院供水供暖管道设施维修费 30 万元,粮食局机关供暖设施改造经费 10 万元,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外场地建设经费 18 万元,共 58 万元。
35>修志工作经费 15 万元,《中国共产党永济历史》出版发行费用 15 万元,著名书法家作品刻建碑林工本费 30 万元,编辑出版《建国以来书法摄影美术优秀作品集》和《永济道情》印刷费 5 万元,共 65 万元。
36>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10 万元,“十三五”规划编制费 20 万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经费 20 万元,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及培训经费 3 万元,共 53 万元。
4.预备费 200 万元。
根据上述安排,分科目的预算支出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871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 2%;公共安全支出4667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 1%;教育支出28813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11. 8%;科学技术支出 771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446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225. 9%,主要是博物馆布展经费等支出列本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7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464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17. 1%;节能环保支出 1081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7%;城乡社区支出 5211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 7%;农林水支出 755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13. 5%;交通运输支出 898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7.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3776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15.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89 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73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54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2. 2%;住房保障支出 90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44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10. 8%(市级储备粮 1000 万公斤,利息费用从产粮大县专项奖励资金中列支);预备费 200 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付本息支出 968 万元;其他支出 20 万元。
经汇总,2015 年“三公”经费预算 1814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616 万元,比上年实际减少7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公务接待费632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8 万元,比上年实际减少 2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82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318 万元,比上年实际减少 55 万元。
1.上年结余 1126 万元,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支出结余 84 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结余185 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结余 583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结余 17 万元,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结余 28 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 211 万元,彩票公益金结余 18 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1170 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18000 万元,国有土地出让基金收入 1000 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1000 万元,城市公用附加 200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800 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20 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150 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2296 万元,其中:上年结余安排的支出 1126 万元。
(1)政府住房基金支出 84 万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 18185 万元,其中:拆迁补偿 10000 万元,城市建设支出6935 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 550 万元,土地业务费支出 500 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0 万元。
(3)国有土地出让基金安排的支出 1000 万元。
(4)农业土地项目安排的支出 1583 万元。
(5)城市事业附加(电费附加)安排的市政工程处管理处城市公共设施维修费 200 万元。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城市公共设施维护维修、城市环境卫生、城市防护等方面的支出 817 万元。
(7)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支出 28 万元。
(8)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安排的用于技术改造、技术开发、宣传与培训等 20 万元。
(9)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361 万元。
(1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18 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八类基金,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由上级做预算;我市需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四类基金预算。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上年结余 7865. 5 万元,收入预算 17346. 5 万元,支出预算17355. 1 万元,结余 7856. 9 万元。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 6630. 6 万元,收入预算 27052. 3 万元,支出预算27981. 5 万元,结余 5701. 4 万元。(其中:做实个人账户 3251. 4 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 8970. 7 万元,收入预算 8280. 6 万元,支出预算5183. 8 万元,结余 12067. 5 万元。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上年结余 3173. 2 万元,收入预算 15670. 2 万元,支出预算14886. 6 万元,结余 3956. 8 万元。
我市共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2 户(商业企业 7 户,粮食企业 7 户,工业企业 1 户,城建局所属企业 6 户,文体广新局下属企业 1 户),由于市场疲软,历史包袱沉重,17 户企业亏损严重,粮食、商业改制后以租赁经营为主,所收租金无法保证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盈利企业5 户,2014 年盈利81. 6 万元,以前年度亏损577. 5 万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企业计算应交利润的年度净利润,可以抵扣以前年度弥补亏损,根据 5 户盈利企业 2014 年的经营情况预计,2015 年实现的利润仍无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此今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按零预算编制。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财政部门安排了以下支出: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 3847 万元,上级专项补助及本级安排的项目支出10945 万元,行政事业单位 1 -2 月两个月工资及基本运转经费 10095 万元。
今年财政收入安排虽有所增长,但个人津补贴增加较多,各项民生支出需求大,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严格依法理财,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财税部门要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和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管理,强化收入征管,实行社会综合治税,严格减免税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要及时掌握收入进度,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对税收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均衡入库。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各类资源资产类非税收入的征缴、监管力度,挖掘增收潜力。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工资、津补贴、机构运转和社会稳定等基本支出。核定财政供养人员,超编制、超范围供养人员经费一律不予安排。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科技、文化、环境保护、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稳定等重点支出足额予以保障。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联系,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培植壮大财源,全力支持经济发展。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鼓励通过设立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有效缓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大农田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护补助资金投入,支持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合理配置义务教育教学资源,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农村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并建立正常调整和增长机制。支持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政策。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有效减轻人民群众看病负担。
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建立和完善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和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公车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新的《预算法》,将财政运行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硬化预算约束,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明确风险控制流程和关键控制节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纠正的动态监控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责任。积极配合开展审计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
各位代表,2015 年财政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任务艰巨,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为推动我市“六大发展”、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市的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