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 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主动服务转型跨越发展,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扎实推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察保障建设,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主动顺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 积极作为 ,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主动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先后与市教育局、住建局以及蒲州热电有限公司等十个单位签订共同开展工程建设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常态联系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努力把职务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同时,对全年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就发案特点、犯罪原因、预防对策等情况向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专题年度报告,受到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2. 主动公开 ,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需求 。大力实施以检务公开为核心的阳光检察工程,不断拓展公开范围。与全国同步开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正式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等提供相关案件的案由、办案期限、办案进度、强制措施等信息查询服务;提供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服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会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以及提供证据材料、要求听取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均可在网上进行;对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案件的起诉书、刑事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以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极大拓展了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 深化机制 , 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方式。开展检校共建,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到学校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受教育师生达3000 余人。结合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特点,发挥检察机关承上启下和全程监督的地位和职能,与法院、公安及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意见。坚持快速办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严格犯罪记录封存,开展犯罪心理疏导,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正常融入社会。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助推在市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解决了在押人员接受援助难的问题,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加强对重大节点信访维稳形势的分析研判,严格落实风险评估、释法说理等制度,积极探索信访问题解决新方法,深入落实检察长下访、巡访、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来访群众的诉求规范管理,全年受理控申举报17 件,接待群众来访 70 人次,均依法进行妥善处理,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1.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 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三类犯罪的 41 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全部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苗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王某故意杀人案,适时介入、引导取证,依法及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认真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能,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 104 件 146 人,同比分别上升 4%和10. 61%;依法提起公诉 210 件 296 人,案件数同比增长 28. 05%。进一步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严格审查、全程监督,形成打击合力,司法效能明显增强。同时,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落实非羁押诉讼制度,对无逮捕必要的59 人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 5 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2.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 强力助推反腐倡廉建设 。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 件 21 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 4 件 13 人,渎职侵权案件 1 件 8 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4 件20 人,法院判决 6 件 14 人,均作有罪判决。
(1)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点作为查办案件的着力点,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把工作重心放在查办大案要案上。所立案件中,大要案占到立案总数的 80%,同比增加了 5 个百分点。
(2)突出查办重点领域案件。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持续把查办涉及惠农民生专项资金领域的职务犯罪作为重点,查办涉农案件 4 件 13 人,占到立案总数的 80%;查办水利、财政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监管领域渎职案件 1 件 8 人,其中科级干部 1 人,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3)坚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协助堵塞管理漏洞。先后开展专项预防调查 4 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防建议 4 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 931 件。深入开展“五进”活动,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和 160 余名农村干部举办法制讲座,组织协调镇村两级干部群众观看《廉风惠农五入户》专题宣传片。
3. 持续强化诉讼监督 , 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切实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和规范监督上下功夫,着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1)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提请批捕和审查起诉案件严格审查,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注重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行为,依法监督纠正。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立而不立案 2 件,不应立而立案 1 件,纠正漏捕 3 人,漏诉 10 人。
(2)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坚持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加大对刑事、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提起刑事抗诉 4 件 4 人,均得到上级院的支持。接待民事申诉 12 人次,办理民事申诉案件 2 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 6 份。
(3)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驻所检察室检察官深入监管场所,严格执行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督促看守所将余刑在三个月以上的罪犯及时投送监狱,未出现交付不及时和违法留所现象。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 10 个司法所进行年中和年末两次大检查,对全部矫正对象进行了考察,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对监管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9 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20 份。严把收押、羁押和释放三道关,确保超期羁押零纪录。
1. 毫不松懈地抓思想政治建设 。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力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念根基。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坚定法治信仰,增强司法改革自信,保持政治法治定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门纳谏、实地走访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坚持立行立改,建立完善制度措施 15 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全体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
2. 持之以恒地抓班子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学、年度考核等制度,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分工负责制,严格党组议事程序,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努力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注重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和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打造精诚团结、和谐共事、履职尽责、务实创新的领导班子。适应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坚持业务强检,持续强化素能培训、岗位练兵、结对帮带和实践锻炼,干警执法办案能力、释法说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坚持文化育检,开展“读书年”活动和“争创职业道德模范”活动,“看笔记展评、讲心得体会和业务骨干上台讲课”三位一体文化建设持续开展,队伍的大局意识、业务素养和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提请任命 5 名检察员,招录 8 名公务员,为检察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
3. 更加突出地抓纪律作风建设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的要求,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十个不准”“十个严禁”“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五条禁令”等规定。坚持执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工作效能考核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干警值班制度,严格警用车辆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干警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有了根本转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实施“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廉政谈话等制度,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多措并举,严密防范检察权滥用,保持执法“零”投诉,办案“零”事故,干警“零”违纪。
1.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 , 更加主动地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一年来,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34 名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交账,接受评议。人代会交办的 7 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进行专题研究,责成专人负责办理,赢得各位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 更加自觉地全面强化内部监督 。正式启用融办案、管理、统计功能于一体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部实现网上运行。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强大管理功能,特别是对办案流程、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实现了对检察机关全部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确保了每项司法办案活动都严格依法进行。积极探索并在全运城市率先推行公诉案件跟庭观摩考评制度和职务犯罪案件内部预审机制,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庭审效果。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拟作撤案和不起诉的两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履行报批监督程序,有效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2014 年,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平稳发展,重点工作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政法各部门的鼎力协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和全体政法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创优发展环境和服务中心工作的思路还不够开阔,成效不甚明显,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干警执法理念与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检察人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职业素养仍需进一步养成;三是工作创新力度不大、特色亮点还不够突出,特别是查办大要案件的力度与当前的形势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四是内设机构过多、检察人员分散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各位代表,2015 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司法为抓手,全力推进平安永济、法治永济建设,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提升永济形象、促进富民强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 、 积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六大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进一步强化保驾护航的措施和效果,特别是要对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规范发展行为、促进转型发展、社会治理创新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实现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同频共振、同步合拍。
二 、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平安永济建设,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非法集资、合同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立、促进和谐。深化信访机制改革,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三 、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坚决贯彻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体现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严重损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打击贿赂犯罪专项行动。坚持惩防并举,按照“六权治本”的要求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扩大预防工作覆盖面,提高社会参与度,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 、 切实全面强化诉讼监督 。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强化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探索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充分履职,切实维护各方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 、 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强化法治信仰、职业良知和纪律作风建设。继续加强在职教育、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六 、 更加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评议。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完善代表委员经常性联络机制,提升监督实效。进一步实施阳光检察工程,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生命力和社会影响力。
各位代表,推进依法治国的蓝图已经绘就,促进富民强市的号角已经吹响,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以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打造五个永济、建设明星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