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运作、全民动员”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体的双重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先后出台《广州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试行办法》,通过政府收购公共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低值可回收处理市场;市政府制定《关于引进企业参与街镇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街镇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的有效模式,充分调动社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使企业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动者和实施者,陆续形成了荔湾西村、海珠轻工、越秀白云、花都花城、增城小楼等一批各具优势、各有特色的垃圾分类企业化服务模式,以回收促分类,形成具有示范意义、可复制、可持续的垃圾分类的“广州经验”,促进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升了广州垃圾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