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活垃圾处置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成熟的、环境友好的处置技术,对可回收物采用循环利用,对有害垃圾采用无害化处理,对餐厨垃圾采用生化处置等方式利用,对其他垃圾采用焚烧发电、填埋等方式能量利用,逐步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目前,广州已完成七大循环经济产业区区概念性规划编制和编制初步设计。广州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二分厂通过环保验收;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公共配套工程已动土施工;第三资源热力电厂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初步设计;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已开始桩基础施工;第五资源热力电厂已经完成选址、立项,计划年底开工;第六资源热力电厂项目正在进行项目场地平整工作,初步设计即将完工,正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兴丰填埋场七区及配套工程的应急工程东南拓展区已开始接收垃圾;大田山餐厨废弃物循环处理试点项目即将正式商业营运;李坑综合处理厂项目完成BOT特许经营协议签署等前期工作,正在开展项目环评;萝岗生物质综合处理厂项目与第三资源势力电厂项目同步推进,已完成BOT招标;增城餐厨废弃物收运系统及综合处理厂项目正在进行征地、环评、稳评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同步编制可研报告。第一、第二、第三资源物流中心正在积极推进。
广州对各类垃圾处理企业实行资质管理,要求可回收物应当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处置。在回收、再生利用和资源化过程中,注重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要求有害垃圾应当交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处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由取得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许可证的服务单位进行处置。并鼓励大型农贸、果蔬市场以及农村地区产生的餐厨垃圾采用生化处理等技术就近就地处理。支持开展农贸市场果蔬废弃物、厨余废弃物资源化深加工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机肥应用。
广州还制定了专门办法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对生活垃圾中的废塑料、废玻璃、废竹木、废织物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处理。
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处置服务单位管理,广州要求生活垃圾处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并分类处置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运行和管理,年度检修计划应当报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管理台账,计量每日收运、进出场站和处置的生活垃圾,并将相关统计数据和报表报送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在线监测系统应当与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系统联网,并及时传输上报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安装摄像头、传感器、 LED (发光二极管)显示屏等,便于实时在线远程监管;做好场(厂)区道路、厂房和垃圾处置设施设备及其辅助设施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状况良好、外观整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以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要求,按规定配备污染物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月度环境报告和年度环境报告书、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监测等信息。市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定期对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处理设施产生的水、气、声、渣等污染物进行监督性监测,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市城管委负责生活垃圾调度工作,对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运营活动进行监管。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监管,并根据其监管报告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