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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舞蹈与音乐的内在对应性

音乐作品是通过节奏、旋律、和声和曲式这四大基本要素来表达人类情感的。当舞蹈与之合作时,也存在着与其相对应的四个方面:

1.音乐的节奏性与舞蹈的律动性;

2.音乐的旋律性与舞蹈动作的歌唱性;

3.音乐的和声与舞蹈动作的组合;

4.音乐的曲式与舞蹈的结构。

下面就从这四个方面逐一进行阐述。

(一)音乐的节奏性与舞蹈的律动性

应该说,舞蹈的全部律动都来自音乐的节奏。音乐节奏是舞蹈动作的基础,节奏是构成舞蹈动作的基本要素之一;也可以说,舞蹈动作律动性的实质就是节奏,而对节奏的感受力称之为节奏感。

节奏是舞蹈与音乐之间结合的自然基础。舞蹈和音乐都有节奏,舞蹈更需要音乐来强化节奏感。原始的舞蹈之所以一开始就与音乐结合在一起,根本原因就在于节奏。在原始舞蹈形成之初,与舞蹈结合在一起的通常是顿足、击掌、呼喊,这些自然融合在原始舞蹈中的“伴奏”的实质即为节奏。从更深层次的意义上看,人的有节奏的动作很自然地要求音乐来配合,历代各种有节奏的集体劳动都有标志性的劳动号子,且门类众多,大致分为:搬运号子、工程号子、农事号子、船渔号子、水上号子、陆地号子等。

例 1:

黑龙江伊春地区的抬木号子《哈腰挂》

舞蹈作为一种感情冲动的、自由的、有节奏的动作表现,自然更加需要音乐节奏的配合。

在舞蹈中,节奏是舞蹈的一部分,它不是游离于人体之外的,也不是陪衬人体运动的某种手段,它应该是人内心节奏的外部体现。舞蹈动作幅度上的高低、仰俯对比;力度上的强弱、轻重区分;速度上的快慢缓急、抑扬顿挫等等,无一不是在音乐节奏中体现的。

在音乐中具在典型意义反复出现的节奏叫节奏型。在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中,不同舞蹈的风格可以通过不同的节奏、节奏型表现出来。在各个不同民族的舞蹈中,具有代表性的节奏型可以基本代表该舞蹈的民族特性。

例 2:

维吾尔族舞蹈中的赛乃姆舞曲

例 3:

东北秧歌中的节奏型

例 4:

山东鼓子秧歌中的节奏型

另外,出自同一个民族的民间舞蹈也会由于其性格各异的节奏特性而各不相同。

如:藏族民间舞中的“踢踏”、“弦子”、“锅庄”,同是以上下运动的形式为主,但由于不同的节奏处理,使它形成了不同的动作性质。

踢踏:膝部上下运动频率快,形成了上下颤动的动律;

例 5:

踢踏舞曲(藏族民歌)

弦子:膝部上下运动频率放慢,形成屈伸的动律;

例 6:

弦子舞曲(藏族民歌)

锅庄:仍以屈伸为主要动律,但节奏铿锵有力,具有块状的整体运动感。

例 7:

锅庄音乐(西藏民歌《扎西农布》)

再如:朝鲜族民间舞中的“古格里”,其节奏是均匀而缓慢的,表现了相对含蓄的情感;“安旦”,以其带有跳跃性的节奏,表现了活泼明朗的情绪,“他令”则表现了深沉而有力的节奏感觉。

例 8:

古格里节奏曲(朝鲜族民谣《阿里郎》)

例 9:

安旦节奏曲(朝鲜族民谣)

例 10:

他令节奏曲(朝鲜族歌曲)

(二)音乐的旋律性与舞蹈动作的歌唱性

在音乐旋律的进行中,旋律线有其自身的高低起伏,而“呼吸”如同文章中的句逗存在于旋律中,音乐呼吸的存在使得旋律线有了句法。在舞蹈中,人体运动时的呼吸运用同音乐中的呼吸是一致的,要巧妙地将它融合在音乐的旋律进行中,同时将舞蹈的动作与音乐的旋律线统一和谐,每个乐句、每个乐段,直至使人觉得音乐的每一个音符都仿佛是从舞者飘动着的舞姿中流淌出来的,由舞者用身体演唱出来,使舞蹈的运动充满歌唱性,最终使音乐变成可视的、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

在民间舞中,舞蹈的内涵及个性大多是通过具有民族特性的音乐旋律表现出来的,舞蹈动作的呼吸与音乐旋律的完美结合就显得十分重要。比如朝鲜族民间舞,呼吸的运用是其一大特点,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人们常常把呼吸的运用看成是动作的延续发展和把握动作分寸的内在力量。在舞蹈动作中,十分注重音乐旋律与呼吸贯穿于整个动作过程的始终,并贯穿于身体的各个部位,甚至细致到手指、脚腕、脚趾。由此看来,注重音乐旋律与动作呼吸的配合,对于掌握民族民间舞蹈的风格特点,培养内在的感情,完成神与形的高度统一,具有特殊的意义。

在古典舞“身韵”中,“提沉”、“冲靠”、“含腆”、“横拧”等这些极具韵味的动作元素练习,如果没有一个合适的音乐旋律伴奏,或舞者对音乐旋律没有内心的感受,舞蹈动作就不能在气息上、情绪上得到充分地表现。真正地完成好一个身韵组合,并非动作到位就可以了,对音乐旋律的表现才是至关重要的。舞者的动作要贯穿于音乐旋律之中,每一个舞姿、每一个呼吸都要尽力地去体现音乐的旋律线与呼吸。

针对每一部舞蹈作品,对音乐旋律的直接感受是不容忽视的,甚至在一个相同的舞蹈组合中,如果使用不同的音乐旋律来伴奏,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艺术效果,舞者的美感意识会通过音乐旋律与舞蹈的完美结合得到有效的体现。

(三)音乐的和声与舞蹈动作的组合

音乐中的和声具有立体性和时间性的特点,由于各种和弦不同的音响效果,以及和声进行的各自不同,和声成为塑造音乐形象的重要表现要素。和声及和声进行可以烘托形象、补充形象、改变形象、对比形象,并能独立地构成音乐形象。在舞蹈中,动作的组合及舞台的调度,这些创作手法的运用如同音乐的和声一样,具有立体性和时间性。在同一舞段中,动作的高低起伏对比;舞者间的交织与造型;舞台调度的层次感与流动感等都充分表现出这一特征。

舞蹈作品中,动作的组合,舞台的调度成为塑造舞蹈形象的重要表现手段之一,起到了烘托形象,补充形象,对比形象的作用。

在欣赏舞蹈时,通过对作品中音乐和声部分的分析理解,会更加有助于对所欣赏作品的内涵及创作思路进行深刻的理解与剖析。在总政歌舞团演出的群舞《红色交响》中,舞蹈采用了大型交响乐《红旗颂》的音乐,编排了一个气势宏大,激情似火的大型舞蹈。舞蹈在交响乐的衬托下,此起彼伏,动作的多种组合,队形的流动与变化,宛如用丰富的舞姿演奏着《红旗颂》的交响乐章。

(四)音乐的曲式与舞蹈的结构

曲式是音乐的结构形式,各种音乐要素在一个有起讫的时间过程中按照一定的逻辑加以分布、组合所形成的整体结构关系,就是音乐作品的曲式。音乐在时间上的延续,无论长短,都必须有一个结构框架和章法,它不是预设的理论,而是在大量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思维范式。

在舞蹈作品中,无论是鸿篇巨制的舞剧,还是精炼短小的舞蹈作品,都要在时间的延续中一点一点地展开,而不可能像欣赏绘画和雕塑一样,在瞬间就能大致把握整体结构。而正是舞蹈的这种与音乐曲式同步的延展性形成了舞蹈作品的结构特性。另外,在音乐的曲式中经常会提及的一些术语概念,如:主题、动机、乐段等也经常被运用在描述舞蹈结构中。

总之,明确音乐与舞蹈的对应关系,有利于培养编舞者、表演者对音乐的感受力,使他们善于从音乐中捕捉舞蹈形象,使他们的每一个舞步和造型都能通过音乐得到更完美的表现。音乐形象与舞蹈形象的高度统一,音乐节奏、旋律与和声同舞蹈动作、造型、调度的浑然一体,使音乐通过舞蹈变成了“看”得见的艺术;使舞蹈通过音乐变成了“听”得见的艺术。 MCoUDkpucEr0uTtJ7FQQ974FiWnReKvrv+pmj2PUP2STAcPmYQ3LHTVuSNPDyJ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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