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994 年,由一个权威性的艺术评审委员会对中华民族近一个世纪来的数千个舞蹈作品加以甄别,评出了 32 个“舞蹈经典”,另有 44 个作品获“经典提名”,当代诸多著名舞蹈编导的作品榜上有名。此外,在 1996 年,中国舞蹈“荷花奖”由中国文联、中国舞协主办,经中宣部立项、中央两办批准成为全国性专业舞蹈的评奖活动,旨在奖励优秀的舞蹈艺术作品,表彰成绩突出的舞蹈创作与表演人员,活跃舞蹈理论与舞蹈评论,推动我国舞蹈艺术事业健康发展,成为标志着中国专业舞蹈艺术最高成就的专家奖。1998 年,在北京举办了首届中国舞蹈“荷花奖”的评比展演,当时的参评对象是“小型舞蹈作品”。
在舞蹈界的新作品、优秀作品辈出之际,“舞蹈是身体动作表现得最丰富、最纯粹、最富有变化的艺术。”成为社会大众的共识。舞蹈这种表现性艺术,将人带到如幻如梦的美妙境界,而作为舞蹈伴奏的舞蹈音乐则刺激人们的听觉,让人们产生想象。经典的舞蹈作品是通过音乐的听觉感受和舞蹈的视觉效果让人们更容易接受,使艺术形象更加具体地展现在观众面前。音乐成为众多经典舞蹈作品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音乐作为配乐介入到舞蹈作品当中时,其曲式结构、音乐语汇的形态特点、配器、和声等诸多因素都会对舞蹈作品本身产生深刻的影响。
音乐是一门“听觉的艺术”,与视觉世界相比,听觉首先会引起人们的注意,更能够细致入微地揭示人类的心灵与情感,于是也就使音乐在刺激人的感官、引起人的情绪变化上起着强大的作用。但是,由于音乐在塑造艺术形象上的抽象性和模糊性,而容易使人难以理解。
舞蹈艺术综合了“视觉与听觉”,通过世界上最为复杂但又最为独特的艺术工具——人体,融时间、空间为一体,更形象、直观地表达人类的思想与情感,充分展现特有的表现形式与肢体魅力。
在舞蹈领域里,舞蹈与音乐展现着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表现内涵,各司其职、互为补充,共同塑造完整的艺术形象。从舞蹈本体的视角来看,这种“和谐”贯穿于舞蹈编创和舞蹈表演的始终。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编舞家之一,乔治·巴兰钦先生倡导的“音乐视觉化”很能够说明音乐舞蹈和谐一致在编舞领域的重要性。至于在舞蹈表演的领域,各个国家,不同舞种的表演艺术家们都从肢体实践的舞台表演经验出发,生动诠释了舞蹈与音乐之“和谐一致”的重要性。
舞蹈艺术的生命力在于创新,舞蹈和音乐的关系也在不断探索创新中。笔者希望通过对部分具有特色的舞蹈经典音乐进行分析、研究,对著名编导们的音乐舞蹈编创经验进行提炼、总结,旨在引领、指导年轻一代编导们更好地实验、磨合舞蹈与音乐的关系,不断创作原创舞蹈音乐作品或选用、剪辑优质的编舞音乐,在不断的探索中形成音乐与舞蹈之间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