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化字中,“斗争”的“斗”与“北斗”的“斗”是同一个字;而在繁体字中,斗争的“斗”则写作“鬥”。实际上,“斗争”的“斗”与“北斗”的“斗”是字形、字义完全不同的两个字,二者根本没有什么关系。
《说文·斗部》中说:“斗,十升也。象形,有柄。”意思是一斗等于十升,“斗”字是个象形文字,是一种有柄的量器。“斗”的样子我们在金文的“斗”字字形上看得比较清楚(如下)。
(金文的“斗”字)
篆文进一步整齐化,就不太像了;隶书的“斗”字进一步“文字化”,就更看不出量器的样子了(如下)。
(篆文的“斗”字)
(隶书的“斗”字)
实际上,“斗”最初是一种舀酒用的勺子,即“酒斗”。由舀酒用的勺子又改用为量器,后引申指制作得像“斗”一样的器具。
再说“斗争”的“斗”。在甲骨文中,“斗争”的“斗”是两个人站立着打架的样子(如下)。
(甲骨文的“鬥”字)
篆文的“斗”中,两人上身的动作整齐化,但也看得出两个人的样子(如下)。
(篆文的“斗(鬥)”字)
隶书将线条拉直,其字形略像繁体的“门(門)”,原来立着的二人略像门的两个门框,但认真分辨,斗(鬥)与门(門)还是有区别的(如下)。
(隶书的“鬥”字)
(隶书的“门”字)
简化字用“酒斗”的“斗”来表示“斗(鬥)争”的“斗(鬥)”,从字形与字义的关系看,二者风马牛不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