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了很多关于汉字的起源发展以及汉字为什么能衍生出书法的问题,那么,汉字与书法二者的关系如何?我们如何去理解汉字的书写(写字)以及书法艺术的属性问题?
一般人常常把写字与书法二者混淆。有这样几种看法:第一是认为,书法就是字写得好(或好看),因此,练习写字就是练书法,哪怕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或者幼儿只要学写字,就是练书法。第二种看法是,书法一定是很夸张的书写,或者把字写得很奇特。那些把字写得让人不认识,写得龙飞凤舞,让人眼花缭乱的就是书法大师。或者用左手写,用脚写、用嘴写字才是值得炫耀的书法功夫,而不问其四肢是否健全。第三种看法认为,书法很神秘,也需要很深的功夫和技巧;书法艺术很高雅,但是一般人都玩不起,那只是艺术家们干的事,和我们普通老百姓无关。这几种看法都是对书法的误解,也是对汉字与书法的关系的一种误解。
第一种观点认为,书法就是把字写得好看,练字就是练书法,这是最普遍的观点。这把书法看得太简单甚至偏颇!书法固然是写字,但绝不仅是把字写得好看,它还涉及到书写内容与章法形式(后文将专述)等诸多因素。汉字的结构造型固然很美,但是单个的字无论多好看,如果没有书写内容的表达和完整的章法形式的构成,它是支离破碎的,不能构成一件完整的艺术品。就像玉石虽然很美,但如果不雕琢成一定的物体造型,并反映一定的对象(或内容主题),比如把它雕琢成可爱的动物、人物形象或一些器物等,而只是一些碎块,它是不具备审美的效果的。也好比一台钢琴的声音很美,但如果只弹一个单调的音符,或者让一个不懂弹奏的去乱敲一些琴键,是绝对不能弹出和谐动听的乐曲的。所以,仅仅是针对汉字单个字进行书写,即使把单个字都写得很好看,但没有组成健康、积极的意义,或者不能按照整体形式篇章布局,都还不能算是书法。
第二种观点认为,书法是把字写得很奇特很夸张,把字写得龙飞凤舞让人不认识,这也是一种误区。书法是以汉字为载体的,而且要表达一定的文辞内容的艺术形式,既然以汉字为载体,就要能识读,要以完整的、积极健康的文字内容来感动或影响观众。如果仅仅是奇特夸张的形式,即使很美,也未必能体现书法艺术的性质和功能。当然,“认识与不认识(字)”或者是否奇特夸张的问题,也还取决于观者。因为书法艺术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有若干种字体风格的变化。如果观众本身见识少,比如对草书、篆书这类历史很早、日常生活中少见,并且又需要一定辨识能力的字体,没有经过专门学习训练者,肯定对这些字不认识。这和前面所说的“夸张、不认识”不是一回事。对于这些传承有序,也符合历史书写规范的书法字迹,我们是不能说它夸张奇特的。
第三种观点认为书法很神秘,很高雅,需要很深的功夫与技巧,很专业,只是艺术家干的事,和老百姓无关,这种观点也是很片面而有误解的。
首先,书法固然需要深入学习和需要比较专业的技巧。因为,任何艺术只要被称之为艺术的,它都需要技法技巧的支撑。没有系统的技巧技法,肯定不能称之为艺术。这些技巧学习起来是不难的,只要愿意学习,也是可以“上道”的。所以,不要以为书法太专业化,太神秘,和普通老百姓无关。其实,在众多的艺术中,书法艺术是最“亲民”的。它以汉字书写为起点,而汉字的书写也是我们每位华夏子孙学习知识与文化的起点。几乎每位华夏子孙都应该能认识汉字,书写汉字。会写汉字这就是基础。加上对基本的书写技巧的掌握和对书法艺术知识的了解运用,这就基本上一只脚踏进了书法艺术之门。如果我们肯下工夫,通过进一步刻苦练习,把字的结构、笔画形式写好,并熟练地运用书法的基本要领进行书写创作,也就和书法艺术结缘了。随着对书法知识的深入了解运用,随着书法练习的不断深入,你的书法功力也就会与日俱增,书法艺术也就成为你的专长了!所以,在众多艺术中,书法艺术最“亲民”,学习起来难度也不大。它既实用,也富有艺术魅力,可谓一举两得。这是我们大多数华夏子孙都应该掌握,都能从事,或者至少都应该懂得欣赏的一门大众艺术。当然,它和文学结合紧密,和文字的演变发展结合紧密,和历代的政治、文化、民风民俗结合也很紧密,其内涵是很丰富的。所以,它是一门高雅艺术,对于陶冶人的性情、营造文化氛围,展示中华民族的文化内涵和历史都有重要意义。事实上,书法艺术在历代社会也都是普及程度很高的一门艺术。
综合起来看,我们认为,关于书法的定义应当是:汉字的书写艺术。这七个字的定义看似简单,其实它包含了书法的三个主要特征。
其一,它是汉字的书写艺术,而不是其他文字的书写艺术。汉字是其必然的载体。就像前面所说,因为汉字有象形的特征,从汉字的起源看,每个字都有一定的图形寓意。在后世的书写过程中,每个字也都可以写出很优美的造型来。所以,正是这种象形、造型的特征,使汉字的书写尤如图画一般。离开这一特征,汉字也许就不可能升华为书写艺术了。有人曾把对英文等字母文字的书写看作书法,认为写得“好”的就称之为“英文书法”,这种叫法是不科学、不准确的,也是对中国文化知识的缺失。因为,即使我们可以把英文写得很整齐美观,但这种美只是一种形式的美,没有汉字书法的内涵,也远不如汉字造型的丰富性。所以,只有汉字才有资格称之为“书写艺术”,而其他文字的书写我们最多只能冠以一种书写技能之名。
其二是“书写”,即书法是一种书写行为,是汉字书写,所以也可以简化为“写字”。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都把书法等同于写好字的原因,他们认为只要写好字就可称为“书法”。书法当然是写字,但写字并不一定就是书法。即使写的是比较好看的字也不一定是书法。前文已说过,只有写好了字,并把优美的汉字按照书法的基本要求组合起来,具有一定的内容美与章法形式美时,它才是书法。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写字来代称书法。
其三是“艺术”。书法既然是一门书写艺术,凡是艺术就必然具备艺术的基本特征。艺术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呢?按照中外许多学者的观点,艺术必须具有“抒情性”和“技法性”这两个基本特征。任何艺术都是人类情感的表达。古人说,“诗言志,歌咏言”,无论诗歌、音乐、舞蹈、绘画、书法等等,都是具有表情达意功能的。它们是要反映作者的思想感情的,绝不会“无病呻吟”。这种情感表达因为艺术门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音乐通过节奏,舞蹈通过动作,文学则通过字句描写来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而绘画则是通过颜色、线条、造型等表达内容和情感的。书法的表情和绘画大体相似。后文还将专门论述。关于技法问题前文也说过,没有技法技巧的约定性和一定的难度,当然也不是艺术,书法亦然。它有许多关于书写方法、结字方法、线条形式、章法形式等的规定性。如果没有这些规矩,仅仅是随随便便的汉字书写,是不能称之为书法艺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