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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激励更多的青少年参加到科技创新活动中来,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素质教育,自 2014 年起,由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和团市委联合举办唐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的评选。

一、申报范围

唐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的评选范围为我市在籍在读的全日制中、小学生(含唐山市直属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以及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18 周岁以下社会青少年。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者要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远大理想和优良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热爱科学,对科学探索具有浓厚兴趣,踊跃参加科技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高中组必须是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八部委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奖项的个人或项目小组的主要成员。初中组、小学组必须是“唐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个人或项目小组的主要成员。

2.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科协主办的“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项目小组的主要成员。

3.被授予国内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项目小组的主要成员。

4.在市以上其他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经三名老师推荐,经唐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评选机构认定可以参评的个人或项目小组的主要成员。

(三)社会科学、环境科学类研究论文不在申报之列。

(四)参评奖项的获奖时间为上一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三、申报要求

(一)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申报人,认真填写《唐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申报表》,提供申报人事迹材料、申报人所在学校书面推荐意见、作品实物照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的辅导教师也需认真填写《唐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优秀辅导教师申报表》,提供辅导教师本人事迹材料、所在学校书面推荐意见、作品实物照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或本单位的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初审和上报推荐人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等部门要组织好本县(市)区的申报工作。

(三)申报材料及送交截止日期。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及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优秀辅导教师申报人需报送材料:《唐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申报表》或《唐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优秀辅导教师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人事迹材料、申报人所在学校书面推荐意见、作品研究报告、实物照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四、表彰奖励

(一)每届设标兵奖 20 人,其中设高中组(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10 人,初中组 6 人,小学组 4 人。均包括适龄社会青少年。条件不足、没有合适人选可出现空缺。

(二)唐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优秀辅导教师(每届不超过 20 人),由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颁发荣誉证书。 TBba1Viu9IN32pX0c570Z38sA5pCaqo7hPp/x3eFSKqPjEVfpWTMN57OWRlTUP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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