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践行宋庆龄“缔造未来”的思想,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活动,提高少年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奖活动包括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奖、少年儿童创意奖、科技绘画奖、辅导教师奖、组织奖、科技发明示范基地奖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的组织单位(以下简称各组织单位)应高度重视,规范管理,做好优秀作品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各组织单位请对参赛作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组织单位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或其他方式做好前期组织发动和后期的宣传报道工作。
(一)18 周岁以下的在校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提交近 1 年(每年 9 月 1 日以后)完成的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启迪性的创意作品。
(三)曾参加和获得过本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赛(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创新及改进的作品除外)。
(四)不接受食品、医药类项目以及科学研究论文类作品参赛。
(一)活动主要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各组织单位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组织完成全部网上申报提交工作,逾期视为放弃。具体申报说明请登录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网址:www.sclf.org)查阅。
(二)各组织单位可推荐发明类作品 120 件(小学、初中、高中各 40 件);创意类作品 30 件(小学、初中、高中各 10 件);科技绘画类作品 5 件。各组织单位推荐一名教师作为辅导教师奖候选人;一所学校作为科技发明示范基地学校。
(三)历届“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可单独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单位申报发明作品,申报数量不超过 2 件。
(四)参赛选手应按要求逐项填写有关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集体作品按第一、第二发明人(不得超过两人)的顺序依次填写,作品指导教师只可填报一名。
(五)参赛发明作品应按要求填写有关摘要、特征、创新点、解决方案和查新说明等内容,并上传 1—4 张具有辅助说明作用的照片(如上传视频,时间在 3 分钟以内)。
(六)创意作品应按要求填写有关摘要,创意设想、科学原理、创新点和主要用途等内容,要求表述清晰,并上传 1—4 张具有辅助说明作用的照片。
(七)科技绘画奖、辅导教师奖、科技发明示范基地奖的申报,需以邮寄的方式报送材料,一并填写好推荐表及申报表格。收取材料时间截止到 4 月底。邮寄地址同通讯地址。
(八)科技绘画奖申报要求:一律在规格为 4 开的纸张上绘制(作品要求干净、整洁);由各地评出 5 幅以内作品参评,获奖学生不参加现场评定,获奖证书由组织单位代领。(科技绘画奖不需要拍摄成电子版照片上传,所有申报作品均不退回。)
(九)各组织单位负责收集所辖区域入围发明、创意奖的作品申报材料,于2017 年 6 月底前统一邮寄至组委会留存。
(一)参赛作品必须由本人选题,自行或在辅导教师或家长的指导下设计、制作。
(二)一个参赛选手可申报一项发明作品和一项创意作品,还可以再申报一项集体作品,多报无效。
(三)作品摘要、科学原理、创新点和解决方案等文字介绍中均不得出现参赛选手和辅导教师的姓名、学校名称、专利申请情况及曾获得过何种奖励等(专利证书和获奖证书可在指定区域内上传图片),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一)初评
组委会将组织初评委员会对各地申报作品进行网上评审,从中选出优秀作品推荐入围终评。
(二)公示
组委会将推荐入围终评的作品进行为期 15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三)终评
组委会将组织终评委员会对已入围的参赛选手及其发明作品进行现场评审和答辩,并根据初评和终评成绩确定最终奖项等级。
(一)发明作品奖
发明作品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龄段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凡获得金、银、铜奖的发明人均获得奖牌、奖金和奖励证书。
(二)创意作品奖
创意作品获奖者均获得奖金和奖励证书。
(三)科技绘画奖
科技绘画奖 12 名,获奖者均获得奖励证书。
(四)辅导教师奖
主办单位根据推荐教师的事迹评选出“辅导教师奖”,并颁发奖励证书。
(五)组织奖
根据组织单位的申报介绍和本届组织作品 30 件以上(通过审核)及获奖情况等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金、奖励证书。
(六)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
凡在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活动中成绩突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学校、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经申报、考察、评选后授予“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称号,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发明协会联合署名授牌。
1 月—3 月底各组织单位遴选作品;
4 月网上申报作品;
5 月组织初评;
6 月中上旬进行网上公示;
6 月下旬下发终评决赛通知;
8 月举办终评决赛和颁奖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