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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 书法、年号、姓氏,或大书,或细书,俱仿《春秋》纲目。

— 先哲不讳书名,以垂永久。

— 地里[理]、人物等类,凡详悉一处者,余不重载。

— 建置不可缺者,虽废必书,嗣俟补葺。

— 徭役、税粮,悉因新议颁定刊书全载。

— 土产所无者,尽行削去。

直隶永平府昌黎县知县濩泽王曰翼 编定

训导中山李维楫 校正

典史博平逯思仁

邑人贡士张庄临 参订

邑庠廪生高 培

田御梁

李桂林 仝纂辑 MA8D5cKHjqAP5nmoh1HRRRFmjsCPPefAZdP7xhwIBs9dGtt+VKE14ZdDf5mPRA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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