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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境域与审美境域
——中国美学与传统人学研究之一

中国美学追求心与物、意与境、神与形、情与景的相融相合、相惬相兼,以人与自然、再现与表现、现实与理想的和谐统一、相互整合为最高审美境域。中国美学尽管也强调主体心中审美情感的引发与美的生成来源于外物的感召,但是,中国美学更多的还是强调主体的自我实现和自我超越,审美活动所向往的是心灵的抒发,是要在现实人生中达到一种解脱、超越的审美境域。在“天人合一”、人与自然都由“气”所化育、同源同构的宇宙意识的作用下,中国美学强调人必须与天认同,认为在人与自然、本质与现象、主体与客体的浑然统一的世界中,人始终处于核心地位。受儒家“求仁得仁”审美意识的影响,中国美学极为重视审美主体心理结构中的人格因素,注重内心体验,着重心灵领悟。而道家所主张的闲云野鹤、无拘无束的生活情趣与宁静恬淡、清心寡欲的心理境域,则是中国美学所孜孜以求的超然宁静的审美态度。

中国美学重视对自然造化蓬勃生命力的显示,但是,这种对于宇宙生命奥秘的探求与显现,其目的却是为了求得自身出超越与解脱。在中国美学看来,审美体验的意义并非远离现实人生,并非指向虚幻的彼岸世界,而是直接指向人生,并落实于人生,通过审美体验能使人超越有限的现实时空而获得一种永恒、无限的心灵自由。正是由于这些特点,从而使中国美学与传统人学在境域论方面存在着相通之处。

这种相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传统人学所标举的最高人生境域与审美境域是合一的。

中国古代人学始终一贯地在探索着人的自我价值,探寻着如何实现一种和谐完美的人生境域,寻求着如何克服客体的制约与束缚以发展作为主体的人的自身。通过人格的完善,心性的复归,由“尽心”而“知性”、“知天”,使“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或者如道家美学所提倡的,通过“涤涂玄览”,以保持主体的虚静橙明来静观体悟“道”这种宇宙的生命本根,进而“同于道”,以与天地合一,使人成为自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自我生活的主人,最终进入自由审美域。这既是中国古代人学所追求的最高人生理想,也是其人生境域与生命境域建构论的指归。中国古代人学所标举的这种人生的自由境域感性真实地表现出来,以成为直觉感悟和情感体验的对象时,从中国美学思想的旨趣来看,实质上也就是一种审美境域。

所谓境域,从语义学特点来看,这个词的最初含义是指疆界、境地、境界。《新序·杂事》云:“守封疆,谨境界。”班昭《东征赋》云:“到长垣之境界,察农野之居民。”这些地方所说的“境界”就与疆界同义。在佛教禅宗哲学中,“境界”则借用来指一种感觉的真实,有时又指一种造诣。如禅宗三祖普璨《信心铭》:“极小同大,忘绝境界。”《五灯会元》卷二“南阳慧忠国师”条载:“果然不见,非公境界等即是。”据《陈亮集》卷二十载,朱熹曾说从自然山水中“随分点取,做自家境界”,意指借山水自然以印证自身心性修养所达到的程度。显而易见,这里所谓的“境界”,在含义上已经同中国美学与传统人学中所使用的境域相接近。

引入中国美学,境域的含义又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前者是指一种艺术境域,或称意境。它是指艺术审美创作主体采用直观体验的方式,使作为审美对象的客体的深邃本然与“自然真宰”通过心灵的触洽,与创作主体潜意识底层的深微生命光影的折射,并自然曲折地转化到作品的内在结构之中,渗透融合为一后所形成的艺术境域。广义的审美境域,是指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超越自我情欲与自我理智以及外在物相,于虚澈灵通的审美心境中,直达宇宙万物的生命底蕴,由此而获得的自我外化与自我实现。在这一境域中,主体丧失了一己之情感而获得人类共有的生命意识并使宇宙意识与生命意识同构、物我一体、人天合一,自然万物的内在生命结构与人的内在心理结构相契合,人与自然处于和谐统一之中。同时,在中国美学看来,这种审美境域的生成主要可以归纳为两种方式:一是依附于视听知觉的直接观照,由大自然的万千景象触动主体心怀,从而即目起兴,了然于心,莹然掌中,以获得审美感悟,激发起内心的生命冲动,从而运思抒怀的;二则是凭借其“内心观照”,冥思默想,心游神会,引起潜意识的活动,以激发起心灵远游的动力,突破其有限感官所及的领域,开拓其心灵空间,从而获得自我的升华与神明般的“顿悟”,最终将宇宙生命融入自我生命,以创构出一个完美自由的审美境域。

在中国古代人学中,所谓境域,则主要是指人的精神修养与人格素质所达到的境界。如冯友兰在《新原人》中依据人对宇宙人生的觉解程度,把人生的境界分为四种: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照冯先生的观点,所谓自然境界,是指人的行为是顺其天赋的才能,顺其天性,即“顺才”,也就是所谓“率性”。在这种境界中,人的心理状况是“不识不知,顺章之则”,“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不识天工,安知帝力”,这是对于自然规律与社会法则的不觉解。功利境界则是指人的行为以自身利益为目的。在自然境界中人没有自我与“私利”的自觉,而功利境界中的人则已经具有这种自觉。这种境界的特征是“为利”,就是“为我”、“为私”。道德境界是一种较高的精神境界,已具有审美境域的层面内容。具备这种境界的人对人性已有觉解。处于此种境界,人的行为是以“贡献”为目的,而有别于功利境界中的人的行为以“占有”为目的。前者重“与”,后者重“取”,照冯友兰的说法,处于道德境界的人,即使“取”,其目的也在“与”。天地境界是人生的最高境域,其实也是一种审美境域和宇宙境域。达到这种境域的人,不仅清楚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且明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和作用,人的行为则已经进入知性、知天、事天、乐天以至同天的状态。处于这种境域中的人对宇宙人生已有完全的体悟与把握。这种体悟与把握是对宇宙人生的最终觉解,能使人生获得最大的意义,以实现自我,让人生具有最高的价值。

在中国古代,无论是儒家道家,还是佛教禅宗,都把天地境界看作是人生的最高境域。如儒家孔子就追求与宇宙自然合一的自由境域。在孔子看来,人生境域的建构有“知天命”到“耳顺”,再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几个层面。朱熹解释说:“矩,法度之器,所以为示者也。随其心所欲而自不过于法度,安而行之,不逸而中。”可见,“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就是一种与天地万物合一的人生自由境域。具有崇高人格的人自有其道德行为的规范,如礼、义、仁,但这些规范与法度又并非是机械的、教条化的,而是与人生境域合一的。所以品德高尚的人在这些规范与法度中,仍不失与天地万物的合一,他是完全自由的。对此,程子解释得比较精到:“圣人之神,与天为一,安得有二。至于不勉而中,不思而得,莫不在此。”(《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人生的最高境域是人与自然的融合沟通,是人心与宇宙的直接合一。处于这种境域,由于心灵的开拓与视野的拓展,人生,或谓人生的活动不再是浑浑噩噩,而是自觉的、自由的选择,是“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也就是“安甭行,不逸而中”。这种自觉与自由又与“自然境域”中的“顺才”、“率性”具有本质的不同,看似率意自得,实际其中却蕴藉着人的深沉的内心感受与高度的觉解。即如青原惟信禅师所说:“老僧三十年前来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以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体歇处,依前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青原惟信禅师语录》前一个“见山是山,见水是水”与后一个“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绝不可以等量齐观。人生刚开始接触世界,觉得一切都是新鲜的,人家说这叫作水,就是水;告诉那就是山,就是山,以为看到的就是真理,所以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过无数的问题和挫折之后,开始逐渐了解到人生的深意,就不再有刚开始的心态,而开始小心谨慎,这个时候看山也感慨,看水也叹息。山自然不再是单纯的山,水自然不再是单纯的水。到了第三重人生境界,返璞归真,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专心致志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不与旁人有任何计较,无求无欲,与世无争,自由自在,而进入天地境域。这种天地境域也是完善与完美的宇宙在人生中的再现。在这种境域中,人的心灵总处于活泼泼的状态,诚如梁漱溟在《儒佛异同论》中所说:“譬如孔子自云:七十从心所欲不逾距(矩),而在佛家则有恒言曰:得大自在。”所谓“得大自在”,也就是得到大自由。儒家的另一代表人物孟子也推崇天地之境。孟子认为人性乃人心之本性,为天之所赋,故人性与天性是合一的。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就在于任情适性,以求得自我生命的自由发展。要实现自我,则必须摆脱外界的客体有限存在与世俗杂念对作为主体的人的束缚和羁绊,以达到精神上的最大自由。对此,佛教禅宗则追求超越人世的烦恼,摆脱与功名利禄相干的利害计较,使心与真如合一,以达成绝对自由的人生境域。

不难看出,诸家人生境域论的建构都是和传统美学所尽力营构的审美境域相一致的。这种一致突出地表现在心态特征方面。无论是人生最高境域,还是审美境域,都是把对宇宙自然生命原初的体悟,与由此所获得的对有限的现实时空的超越和心灵的自由作为最高的追求,“从心所欲”、“不思而得”、“与天地同流”和“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陶渊明:《神释》)、随其所见、任兴而往、由物感触、忽有所悟的自然自得的审美心态,显然是相如合一的。从传统的审美活动来看,审美境域的创构,实际上就是审美主体通过虚静观照,将个体的生命意识投入到宇宙生命的内核,超越感官所及的具体、有限的表象,超越时空,超越生命的有限,以获得人生、宇宙的奥秘,达到精神的无限自由。由此而获得的审美感受,就是审美境域,或谓艺术境域内部结构中所潜藏钧无穷无尽的审美意蕴。只有超越世俗物欲、生死、感官,“外物”、“外生”、“外天下”(《庄子·大宗师》),才能“得至美而游乎至乐”(《庄子·田子方》),从物中见美,从技中见道,在有限、短促的瞬间领悟到无限、永恒,获得心灵的自由,也才能“心含造化,言含万象。且天地日月,草木烟云,皆随我用,合我晦明” ,进入审美境域的感悟是情感的净化和心灵的飞升,通过此,审美主体可以得到精神的升华和情感的慰藉。即如徐夤《十里烟笼》诗云:“白云明月皆由我,碧水青山忽赠君。”又如汤显祖《将之广留别姜丈》诗云:“风霞余物色,山水淡人心。”在天人合一的审美境域中,审美者忘物忘我,摆脱了世俗欲望经验的干扰,从宁静平和的生活情趣中,达成神清气朗、清静虚明、晶莹洞彻的审美心境,使心灵获得一种高度的自由与解放,无拘无束,悠游自若,一颗审美的心灵俯仰自得,神游于无穷,超然于物外,无处不至,无时不在,直达深远的生命之源。韦应物《登乐游庙作》云:“归当守冲漠,迹寓心自忘。”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云:“饮之太和,独鹤与飞。”这些诗句都极为生动地表现了这种达成天人合一、与道合一、恬淡自然,透明澄澈,超然旷达的心境与审美境域创构的关系。方回曾以陶渊明《饮酒》诗“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为例,来表述自由自得审美心态的获得对审美境域深层创构的重要性。他说:“有问其所以然者,则答之曰:‘心远地自偏’。吾言即其诗而味之,东篱之下,南山之前,采菊徜徉,真意悠然,玩山气之将夕,与飞鸟以俱还,人何以异于我,而我何以异于人哉?……其寻壑而舟也,其经丘而车也,其日涉成趣而园也,岂亦扶天地而出,而表能飞翔于人世之外耶?顾我之境与人同,而我之所以为境,则存乎方寸之间,与人有不同焉者耳。昔圣人之言志也,子路则率尔对矣,求尔何如,赤尔何如,则亦各言之矣,然点也铿尔舍瑟而作曰:‘异乎三子者之撰。’然则此渊明之所谓心也。心即境也,治其境而不于其心,则迹与人境远,而心未言不近,多治其心而不于其境,则迹与人境近,而心未言不远。” “境”就心而言,它是指一种内在的超越精神,审美境域的营构,也就是一种心境的获得。“心即境”,审美主体必须“澄心端思”,雪涤俗响,一洗凡目,“治其心”,以达到心灵自由、专一和空灵,进入自在自为的心理状态,才能一任自由的心灵,率意而为,不期然而然,以自致广大,自达无穷,使心与宇宙参合,从而臻于一个生命自由的审美境域。

就艺术审美创作而言,“意境”这种审美境域的创构是大化流衍的生命精神的传达,是宇宙感、历史感和社会人生的哲理进入心灵,化为血肉交融的生命有机力量的显示。审美主体要使自己在“意境”的深入发掘和开拓中进入纯精神领域,让心灵任意飞翔,就应该保持心境的平和自得与自由自在,使之物我两遗,超越人世、感官、物欲的羁绊,于萧条淡泊、闲适冲和的心理状态中,由“游心”而“合气”(庄子语),顺应宇宙万物的自然之势,使物我合一。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抚玄节于希声,畅微言于象外” 的审美境域,以酝蓄发酵出独特面隽永的艺术意境。王弼云:“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无为于万物而万事各适其所用,则莫不瞻矣。” 张彦远云:“不滞于手,不凝于心,不知然而然。” 只有达到心灵自由,超越客观物相的局限与人世杂务的干扰,审美主体才能于审美体验中一无牵挂地游心万仞,俯仰宇宙大千、万有自然。这种天人合一、与道合一、物我合一、情景合一的心境,就有如沈灏在《画麈》之所描述的:“如太虚片云,寒塘雁迹,舒卷如意,取舍自由。”现代哲学告诉我们,人的生命意识的核心,是对自由与完美的渴望和追求。只有在“意境”创作构思的自由自得的超越心态中,人的这种本性与真情,以及深层的心里境蕴,才能得到很好的表露。同时,也只有借助人的这种深层的生命意识作为内在活力,才能进入自由的审美境域,也才能创构出深广幽邃、焕若神明、生气氤氲、翛然而远的艺术意境。

人生境域与审美境域的合一还体现在哲学根源的一致上。在中国人的思想意识深处,自来就存在着一种天人合一、物我一体的观念,自觉地追求天人的契合、心物的交融,这不但是中国古代人学也是中国美学所推崇的终极目的。中国美学精神的主流为强烈的宇宙意识所渗透。在这种宇宙生命意识的作用下,中国古代美学极为重视意境生命内核的熔铸,强调对宇宙间生命精神的张扬。自然万物间生命精神的呈现在中国艺术各种门类都有程度不同的体现,尤其在诗、书、画、音乐、戏曲、园林、篆刻等,表现得尤为突出。在中国古代美学,美就是生命力的显现,这种生命力指的是宇宙的创化力和生命精神。在中国人眼里,宇宙间鸢飞鱼跃,为一种活跃生命的传达,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有其鲜活的内在生命,决定这种生命的永恒接续与运动的则是一种虽无形无声,但又在人类生活与自然中处处体验得到其存在的“道”。

“道”是宇宙万物存在的依据及生成的原初域,“道”创造、化育万物并内在于万物之中,作为一种生命精神,决定着中国艺术的内在特质,由此,中国艺术重神韵、风骨、气韵、气势、气脉、气象和意境,强调生命精神的传达,在中国古代美学看来,审美创作的目的非为个人得失,而是要“妙造自然”(司空图语),“精深合自然”(齐己语),“兀同体乎自然”(孙焯语),是要通过对宇宙自然活跃生命的传达与人的心灵律动的显示,呈现审美主体心灵深处的生命奥秘,以表现审美体验中所领悟到的人生哲理、历史审美意识与宇宙真谛。如石涛就认为,画者“天下变通之大法也,山川形势之精英也,古今造物之陶冶也,阴阳气度之流行也,借笔墨以写天地万物而陶泳乎我也” 。王夫之也认为,诗歌审美创作的要旨乃是“以追光蹑影之笔,写通天尽人之怀” 。审美创作活动中的审美境域的获得与“意境”的生成过程也就是主体对宇宙精神的体悟和表现以及自我实现的过程,同时,如前所述,在中国人看来,人与自然、物与我、情与景、本质与现象、主体与客体都是浑然合一,不可分割的。人来自自然,“物我异质同构”,天地万物与人的生命可以直接沟通,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在天地人的浑然一体之中,人是天地的中介,处于核心地位。正是在这种“天人合一”的审美意识影响与支配之下,中国古代美学家都将人看成是天地自然的一部分,物与我,自然与人是没有界限的,都具有生命元气,以至可以相亲相近,相交相游。审美活动中,主体只要保持恬淡自然,透明澄澈,超然旷达的心境,超越现实物欲的束缚,则能刊落表象,以直视本真,达到与自然万物的深融应合。中国古代哲人认为,人不在宇宙之外,宇宙也不在人之外,人与宇宙自然既然相通相协,那么,人生目的,就不是去控制并征服宇宙自然,而是去顺应并拥抱自然,如庄子所说,是去“与物有宜”(《庄子·大宗师》),“与物为春”(《庄子·德充府》),与自然万物相亲和,与宇宙生命共节奏,由此而直觉地体悟到宇宙自然活泼泼的生命韵律,并得以获得人生与精神的完全自由。依照这种宇宙意识和审美意识,中国古代人学与美学都把天人一体的无限和永恒之境作为最高的追求,强调审美活动中作为主体的人必须将自我的生命意识引入宇宙大化之中,同时又将自然万物的深层生命律动渗入人自身的精神脉膊,外抚四海,内运潜思,“精骛八极,心游万仞”,随大化氤氲飘逸,与自然融融相交。在这种审美境域之中,人作为审美主体则能够于静穆中直接与宇宙生命的节律脉动妙然契合,以获得生命的真谛。这也就是庄子所谓的“朝彻”,荀子所谓的“大清明”境域。处于这种境域,人能达到“万物莫形而不见,莫见而不论,莫论而失位,坐于室而见四海,处于今而论久远,疏观万物而知其情,参稽治乱而通其度,经纬天地而材观万物,制割大理而宇宙里矣。……明参日月,大满八极” 。这种境域既是孔子所追求的“随心所欲”、程颐、朱熹所标举的“豁然贯通”的人生境域,也是中国美学所称谓的“兴到神会”的审美境域。在此境域中,审美主体思绪潮涌,无往不至,“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通过此,能使直觉感受达到一个高度综合,使审美客体与审美主体、情与景、心与物、美的意蕴与生命意识、审美理想相应互渗,并达到完美融汇,从而进入梵我一如、物我一体,神应兴会似的豁然贯通的“高峰体验”之审美域。也就是所谓的“控引天地,错综古今”,忽然如睡,焕然如兴,如癫如狂,如痴如醉,也即黄钺所形容的,“云蒸龙变,春交树花,造化在我,心耶手耶?驱役众史,不名一家” 的天机骏利、意象纷呈的审美创造兴会之境域。熔铸并物化于审美作品之中,这种兴会之审美境域则往往表现为一种意境。

可以说,正由于此,中国美学所标举的艺术意境总是通过具体、有限的“常境”、“万象”,给文艺审美鉴赏者以无限的想象时空,让其从中体味到一种精细深微的意旨,以获得“寻绎不尽”,“味之无穷”、丰富深远、含蓄朦胧的审美感受。这时所谓的“境”,则已经是对具体、有限的“境”的超越,尽管它们仍然还是一种“境”但是,它们却已远远超过其自身的构成而指向无限与永恒。它们真实存在,却又无迹可求,如镜花水月,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即,可意会而不可言传,在有限的境象中暗示出不可穷尽的人生趣味和审美意味。中国美学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表现出审美创作主体于空明澄澈的心境中所达到的“兴会神到”审美意趣,以及处于这种审美境域中所体悟到的最广远幽微的宇宙生命精神,与自然万物的深沉生命韵律,也即由“道”或“气”这种生命元素所构成的那种宇宙之美。

最高人生境域与审美境域的—致还同中国人的中和意识相关。

从对人与人生、人生意义、人生理想、人生态度和人格理想的关注和重视讲,中国古代人学可以称为审美哲学。怎样求得人与自然的统一和人与人、人与自身、个体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始终是传统人学,也是中国美学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一方面,中国古代人学所追求与向往的人生境域是审美的;另一方面,在中国美学,审美活动则一直被看作是为促进人的健全合理发展,以达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统一境域的必要途径。无论是中国人学,还是中国美学,都强调一种和谐统一。“和”是“天下之达道”(《中庸》),因而,中国美学始终贯穿着一种“和”的精神。在中国人的生命意识与审美意识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都是和谐统一的。自然万物的生息化育,人类群体的繁衍生长,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都必须依靠“和”。即如《乐记》所云:“和故百物不失”、“和故百物皆化”。“和”不仅是对天地万物,宇宙自然间众多因素互济互根、相渗相融、转化成的和谐有序运动过程的认识,而且也是组织和维护这个现实世界秩序的“控制力”,在自然、社会、人这个巨大网络系统中起着稳定和联系的作用。并且,在中国古代美学家看来,“和”不但是对一种根本的人生态度和最高境域的祈求,而且也是艺术审美活动所追求的最高审美境域,故《乐记》认为“乐者,天地之和也”,“大乐与天地同和”。强调“与天地同和”乃是音乐艺术的审美极致。或者换句话说,即“和”不但是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统一,而且也是美与善、美与真的和谐统一。它是一种最高的人生境域与审美境域的结合体,是人通过道德的践履和排除生理所带来的种种欲望,解放自身,实现自我,而达到的与“道”冥一、与万物齐一的“天地境域。” +gXspThgcLp8P0JoJEO5hBTyfFFH9dPC+vWueKcrcB4VbMNZuXnN8OL6rKTh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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