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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以 2012 年 12 月 4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标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采取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浙江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建设。在中央“八项规定”基础上,浙江省又严厉推行“六项禁令”、“28 条办法”。浙江各地区、各部门也纷纷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布实施了严字当头、真行管用的新制新规。这些规定和措施具有极强的指导性、针对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为从根本上改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提供了制度保障。

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环境净化——制度践行——监督评价三位一体有机结合。为切实把握反腐倡廉新形势下,民众对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和反腐倡廉实际成效的真切感受,我们决定从公众感知的角度做一项长期的清廉反腐败监测评估计划。为了把工作做得更扎实、具体和可信,我们没有像许多评估报告那样做全国乃至全球范围的调查,而是定位于为浙江省的反腐倡廉工作服务,以小窥大。同时,评价过程和结果发布完全采取学术研究和民间评价的方式进行,其目的不是给各县(市、区)做一个廉政建设的排名,而是希望能建立浙江省县(市、区)政府廉政建设公众感知数据库,对我省县(市、区)政府廉政建设起到预警查遗、咨询服务作用。同时,本项研究旨在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廉政评价体系,形成自主的政府清廉评价话语权。

经过一年多的策划和准备,我们将计划取名为“浙江省县(市、区)政府清廉反腐败的公民感知评价”。为此,我们精心筛选了制度完备、程序公正、结果公平、业务规范、作风正派、行为正义、文化清明、成效显著共 8 个一级指标和 40 项二级指标,在 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间,对浙江省 11 个地市、90 个县(市、区)开展了所在地居民对所在县(市、区)政府清廉反腐败情况的感知调查。

感知调查是主观评价的一种。我们选择用公众感知调查的方式来观察各县(市、区)的反腐倡廉工作状况,是因为一个地方的风清气正与否、反腐倡廉成效的高低不仅仅要看各级政府做了什么,更要看当地民众是否真正感受到政府办事更公道、公正了,是否得到更多实惠。但同时也就难免会出现即便某地的政府有反腐倡廉的切实作为,如果没有被民众真切体会到,该地政府的努力也不能真实地反映到报告中的情况。就此而言,本评价报告和所有主观评价报告一样,都只能是不全面评价。

当然,这并不是说主观评价就是评价者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随意做出的评价。说起感知调查,人们不由得想起透明国际做的努力。他们从 1995 年就开始发布各国政府清廉度的排名。这个排名现在涉及约 180 个国家和地区,采取的方法就是公民感知调查。但我们的调查尽可能地克服了该类调查的缺点,有自己的特色。一是不夹带自己的价值标准和感情感受,完全忠实于受访民众的感知;二是不受新闻媒体、政府发布信息的影响,我们对所有县(市、区)都没有典型经验意义上的偏好,也不先验地看待某个地方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三是积极慎重,对评价目的地进行深度调查,全省总有效调查样本 8974 份,接受调查对象占当年全省人口总数的万分之一点六。我们招募培训 90 名有一定调研经验的研究生和大学生,这些学生都来自其中一个县(市、区)或至少对其中的一个县(市、区)有常住居民的亲朋好友,对所调查的地域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他们在教师的带领下,花费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对每个县(市、区)进行随机访谈。我们对访谈对象有严格的筛选,其身份要符合四个条件,即必须是所在县(市、区)的常住居民;必须是直接接触过县(市、区)、镇或村任意一类的干部,对他们的公务行为或生活方式有直接感知;必须是有社会交往的职业(排除家庭主妇、主男),有切实的住址(我们承诺保密);必须有一定的行业、年龄和镇村区域分布。我们要求每人每天最多访谈 4 个对象,以保证调查的全面、深入和完整,不走过场。同时,虽然在每个县(市、区)我们只投放 100 个调查访谈样本,但允许被调查访谈对象聚集同村、同单位的人共同完成,所以,1 份样本也可能代表一个村或一个部门,其代表性有较好的社会基础。另外,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可逆检验,我们将所有的原始调查问卷都作为档案保存起来。可以说是主观评价中我们做到了尽可能的客观。

本次调查的结果显示,全省 11 个地市的综合得分都在 70 分以上,最高分和最低分之差也只有 2 分多。这说明,一方面,浙江全省各县(市、区)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从严治党、严厉反腐败的精神上,步调比较一致,行动整齐有力,对所在地的民众发生了较强的廉政建设感知影响;另一方面,受访民众也比较客观地评价了所在区县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好转。因为,我们的 40 个调研二级指标都是按很满意、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和极不满意 5 个选项设计的,对应的评价分数为 85 分以上、75-84 分、60-74 分、40-60 分和 40 分以下,70 分以上的评价结果意味着公众总体上都在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区间里做出了选择。当然,这也说明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和成效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但是,主观评价总归是主观的,其中的缺陷是不容回避的。比如,前面讲的民众感知与所在县(市、区)政府的客观努力可能会不一致;由于每个县(市、区)规模不一,按照一样的样本规模开展调查,每份样本的代表力是不一样的,依此形成的结果也会有差异;不同地区民众的政治文化意识和水平存在差异,他们对政府清廉的要求有高有低,可能某种行为在有些地方被民众认同为是清廉的,在另一些地方的民众看来只能算是比较清廉的,甚至有些行为用党纪国法衡量难以容忍,却在某个地方的长期文化演进中被接纳了;不同县(市、区)接受调查的民众结构存在差异,他们的职业、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很难做到整齐划一。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本报告是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一级重点学科集体智慧和劳作的结晶。评价报告由学科负责人郭剑鸣教授总体策划,在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一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和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完善我国反腐败的系统机制研究”经费的资助下开展。行政管理学科方向负责人裴志军教授负责调研、报告写作的具体协调。郭剑鸣、裴志军、操世元、冯涛、廖丹子、宋晓清参与了相关章节的写作,最后由郭剑鸣修改统稿。王晟、潘迎春、张晓蓓、韦晓蓓参与了调研或讨论。另有 90 名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了各县(市、区)的调研。在此一并感谢!

作为国内第一份对政府清廉度进行公众感知评价的报告,虽然我们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做到科学公正,但内心促进反腐败的动力和面临的外部压力是并存的。我们真诚恳请各界人士予以批评指正!还好我们做的是连续性评价,我们将在以后逐年的评价调查中不断完善。

郭剑鸣
浙江财经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 ex2W+zy7P7mPAXATCHb4VwHlgI7+7lIXpSpxq6jE5wDleEOcVxi3QFqNA2URie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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