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保障,是指一个国家在推行法治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法治软件和法治硬件,其中包括法治文化、法治理念、法治教育、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机构、物资装备、经费供给、人才队伍等等,而法治保障体系,就是各种法治软硬件的有机整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果缺乏这样一个保障体系,就可能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在我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所以,在中国,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近些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我国法治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但是,无论是软件还是硬件都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从法治文化、法治理念、法治教育和法制宣传看,广大民众的法治观念还很淡薄,“法不责众”意识还很浓厚,法律应有的权威作用还没有形成,公众对法律信仰的程度还不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法治教育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法治文化宣传缺乏系统性。又如,从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看,不仅发展滞后而且还很不平衡。一方面,直接为普通老百姓的法律服务业很不发达,另一方面,涉外的法律服务业又很落后。再如,从法治人才队伍看,无论是法治专门队伍还是法律服务队伍,都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尤其是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和涉外高端法律人才严重不足,以至于我国涉及世贸和其他国际争端的官司往往要请国外的律师,面临很大的泄密风险,相关国际组织中的我国法律雇员也少得可怜。
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举措,是宪法法律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目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这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党必须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特别是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二是要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和物质条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终要体现在立法者科学立法、执法者严格执法、司法者公正司法的过程里。因此,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三是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四是要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