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工是长期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和城乡差距扩大的结果,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且具有不可避免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地区间、城乡间经济差异的不断扩大,农民工数量也逐步增长。我国在 1982 年和 1990 年举行的第三次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流动人口分别为 657 万人和 3261 万人,仅占总当时总人口的 0.65%和 2.80%;而到了 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和 2005 年 1%人口抽样调查时,我国流动人口已分别高达1.44 亿人和1.56 亿人,分别占当时全国总人口的 11.60%和 11.90%,人口流动的相关研究也开始活跃。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民工调查监测结果,2013 年我国农民工数量的 2.69 亿人,已占全国总人口的19.76%,全国近五分之一的人口为流动人口。
人的一生都必须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不断移动,不同的是,人在时间维度上的移动是单向、稳定、不可逆的(至少从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来看)。而人在空间上的移动则复杂得多,小到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从家到单位,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大到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甚至从一个星球到另一个星球。人的一生都在空间上不断进行着移动,同时,空间移动也贯穿了人类发展的整个过程,有些移动甚至影响了世界格局和人类发展命运。因此人口迁移是人类历史的重要线索,人口迁移过程蕴含在人类发展历史的各个方面。然而管理学、经济学和人口学的任务并不是要研究人的所有空间移动,我们仅仅研究与社会经济有关的人口空间移动。
人口迁移的概念同样有空间和时间两个因素有关,即界定人口迁移的概念必须同时明确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的界限,因此国际上一般把人口迁移定义为人口在空间上的位置变动,即“在一个地区单位同另一个地区单位之间进行的地区移动或者空间移动的一种形式,通常它包括了从原住地或迁出地迁到目的地或迁入地的永久性住地变动”。这一概念中体现了人口迁移具有“时间”和“空间”两大因素,在实际研究中,通常会根据研究者的研究内容界定具体的人口迁移概念。如研究人口国际迁移时,“空间”因素上就以国家(海关)为界限,“时间”因素上则指从居住和工作在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居住和工作,不包括国际旅游、短期会议、短期劳工、探亲和短期学习等,此时国内发生的人口迁移就不包含在这一概念内了;而如果研究的是国内省际迁移,则国际迁移、省内迁移和市内迁移不包含在内。因此人口迁移的概念具有“空间”和“时间”上的相对性。
一直以来,我国采用严格的户籍登记制度,户籍制度对人口自由迁移具有制约作用,基于这个客观现实,人口学界都把户籍登记地是否改变作为“迁移”的标准。因此,实际上我国的人口迁移不仅包含“空间”和“时间”两个因素,还包含“户籍”因素,比国际主流概念多了一个特有因素。在早期人口研究中,这一概念能较好反映人口在空间上的移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化发展,官方对户籍的显著作用逐渐减弱,人口在空间上的移动逐渐与户籍脱离,这就需要用另一划分标准来刻画人口在空间上的移动。
人口流动是我国特有的概念,与人口迁移概念相似,人口流动也有“空间”和“时间”两个因素,但不包含户籍登记地的改变。由于户籍制度在我国的特殊意义,且户籍地变更的难度较大,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人口迁移收到了极大限制,而在市场经济时期,人口在空间上的移动不再受限于户籍制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差距的逐步扩大,出现了规模庞大的人口流动群体,他们没有改变户口登记地,仅仅是外出打工就业及生活,通常在年度范围内做震荡性定期流动,为了便于对这部分群体做深入研究,我国学者一般将没有办理户籍地变更的人口空间移动称为人口流动。
我国大规模人口流动是在改革开放后逐步开始的,因此,官方统计从第三次人口普查开始关注人口流动问题,且不同普查年份界定也存在差异。
1982 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常住本地(指本县、市、区,下同),户口在本地;常住本地一年以上,户口在外地;人住本地不满一年,离开户口登记地一年以上;人住本地,户口待定;原住本地,现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暂无户口。根据此种划分方法,一个地区的第二种和第三种人口可视为该地的流入人口。简言之,依据 1982 年普查数据得到的流动人口是“跨县”、“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1982 年年中我国的流动人口数量为 657万人。
在 1987 年 1%抽样调查中,流动人口指户口登记状况(调查项目六)为“户口在外地”的人。
1990 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户口状况和性质”分为五类:常住本县、市,户口在本县、市;常住本县、市一年以上,户口在外县、市;人在本县、市不满一年,离开户口登记地一年以上;人住本县、市,户口待定;原住本县、市,现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暂无户口。则 1990 年年中我国的流动人口为 21353623 人,占全国总人口的 1.89%。和 1982 年人口普查的口径一样,前述 1990 年流动人口也是“跨县”、“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
但1982 年和1990 年的流动人口口径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无法反映县(市、区)内跨乡(镇、街道)的流动人口;第二,以一年为时间判别标准,又使大量离开户口登记地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不能从普查数据中得到识别。
1995 年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将时间标准由一年缩短为半年,而空间标准则由县(市、区)缩小为乡(镇、街道)。调查结果表明,1995 年的流动人口即“常住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和“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合计达 7073 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近 6%。
在前述几次人口普查和调查的流动人口界定中,根据数据本身的特点,我们将离开户口登记地异地居住超过一定时间的人都定义为流动人口了。但是,这些离开户口登记地异地居住的人实际上包含了至少两类差别悬殊的人,一类是远离家乡到“外地”经营、就业或学习等的人,另一类是在一个城市市区范围内因为搬迁等原因而形成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相分离的人。前一类人口在很大程度上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流动人口比较接近,后一类人口被称为城市内部人户分离人口。
2000 年人口普查将“户口登记状况”(调查项目R61)分为五类:居住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以下简称第一款人);居住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以下简称第二款人);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简称第三款人);居住本乡(镇、街道),户口待定(简称第四款人);原住本乡(镇、街道),现在国外工作学习,暂无户口(简称第五款人)。对于第二款人和第三款人,2000 年人口普查进一步收集了他们的户口登记地信息(调查项目R62),包括:本县(市)其他乡;本县(市)其他镇;本县(市)其他街道;本市区其他乡;本市区其他镇;本市区其他街道;本省其他县(市)、市区;省外。
2005 年 1%人口抽样调查的调查对象与以往只调查“常住人口”不同,包含了“本调查小区”的全部人口,既包括“2005 年 10 月 31 日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也包括了“户口在本户,2005 年10 月31 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不仅可以全面地了解该地区的流入人口的情况,而且还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其流出人口的情况。同样,对城市内部人户分离人口来说,既可以 2000 年普查一样了解“人在户不在”的情况,还可以了解“户在人不在”的情况。
2005 年 1%人口抽样调查将时间和空间信息拆分开来,分别对时间和空间信息进行了调查。收集空间信息的项目有两个,“R6 户口登记地情况”和“R7 调查时点居住地”;收集时间的信息有一个,“R8 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
不仅如此,2005 年调查还在 1995 年调查和 2000 年普查提供“半年以上”时间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在人口流动的时间方面提供了“半年以下”的信息。
在我国,农民工是农村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特有的社会群体。在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富余的农村劳动力为了寻求更多的经济回报大量的涌入城市,农民工群体出现并不断壮大。“农民工”这个词汇最早出现在 1984 年中国社科院《社会学通讯》中,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农民工的概念仍没有明确、统一的界定。
有的学者认为,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身份是农民,在农村有自己的责任田地,依靠工资收入生活的人群,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身份的农民工,广义的农民工是指在县区域内从事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和跨地区外出务工的人员;狭义的农民工是指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的人员。有的学者认为,农民工是指“脱离了基本的农业生产活动,改变了生产技能,由普通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化的一类社会群体”。该定义强调农民工从身份来看是农民,但从劳动行为来看是工人。虽然不同的学者之间定义各有侧重,但都包括以下几方面内涵:第一方面,就身份定位而言,农民工的身份属于农民,户籍属于农村;第二方面,就职业属性而言,农民工从事的是城镇的非农业劳动,具有工人的从业特点,但却不能享受与城市工人的同等待遇;第三方面,就地域性质而言,农民工从业具有空间流动性,一般都选择从农村到城镇跨地区从业。总体来看,可以说农民工的身份定位是“阶级属于农民,职业属于工人”,处于“亦工亦农”而又“非工非农”的中间状态,是值得关注的弱势群体。
“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界定当前在学术界并无统一的定论,学者们也是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进行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发生了“量”和“质”的变化:一方面农民工的数量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群体的内部开始出现分化。农民工的分化主要沿着以下两个路线:
第一,基于农民工的职业和就业分层等体现的经济地位的分化。由于农民工个体存在各方面的差异,他们在频繁的流动过程中,逐渐出现了在资本占有、经济收入、社会声望、价值取向等方面的差异。针对这一方向的分化,大部分学者认为可将农民工划分为业主、个体劳动者和打工者。
第二,基于农民工不同的年龄特征和生长时代等特征的代际分化。目前这种代际划分的方法在学术界达成共识,普遍被接受的是按出生年代划分(见表1.1)。
表1.1 按代际方法划分农民工
续表
2010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纳入中央正式文件,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至此,有关农民工代际分化的名称争论告一段落。大多数学者们开始使用“新生代农民工”这一概念。本文作者采用的“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出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后、年龄处于 16-30 岁之间、于上世纪末期开始外出务工、主要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工作、户籍属于农民的劳动者。《2013 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的统计数据显示,至 2013 年我国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有 12528 万人,占农民工总数的 46.6%,占 1980 年及以后出生的农村从业劳动力的比重为 65.5%。由此可见,随着老一辈农民工逐步退出务工舞台,新生代农民工群体逐渐发展成为农民工就业大军的中坚力量,成为当代中国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20 世纪 60 年代,西奥多·舒尔茨(TheodoreW.Schultz)较早地将人力资本理论与农业经济增长和农村发展问题结合起来,开创性地运用人力资本理论来解析农村劳动力双向流动现象。为农村劳动力的迁移提供了人力资本理论上的支持。从国际上看,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从农业向非农业、从农村向城市的转移是农业工业化进程的必经之路,是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根据舒尔茨的定义,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知识、技能存量和健康。舒尔茨进一步把人力资本分为:医疗保健、在职培训、正规教育、成人学习项目以及就业迁移,并对各项资本形成和计量方法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由此定义衍生出: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是指通过健康、教育、技能和劳动力迁移等形式,凝结在新生代农民工身上的知识、健康和技能总量。
钱雪亚认为,人力资本水平具体体现于人力资本投资水平、人力资本存量水平和人力资本价值水平。人力资本存量与人力资本投资和人力资本价值是人力资本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人力资本整体:1)人力资本投资的定义最早由加里·S·贝克尔提出,他认为所有用于增加人的资源并影响其未来货币收入和心理收入的活动都是人力资本投资。人们对自身的投资是为了增加人力资本存量,人力资本存量是人力资本投资的结果。社会、企业和个人以健康保障、学历教育、技能培训、迁移流动等形式对自身进行投资,在增加知识、能力和健康存量的过程中会进行加工处理,然后存储于人体中;2)人力资本存量是指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形成的,蕴藏在被投资人身上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的总量,一般包括知识存量、能力存量、健康存量等;3)人力资本价值分为潜在价值(或称为预期价值和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最终产出价值)。人力资本的潜在价值与实际价值有较大差异。人力资本的潜在价值是指在人力资本存量充分发挥后可能产生的全部价值。人力资本的实际价值以理论价值为基础,同时受到工作、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人们在增加人力资本投资的同时,应根据人力资本存量的结构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创造外部环境,最大程度地实现理论价值。人力资本投资、人力资本存量和人力资本价值密切相连但又有所区别,代表着人力资本发展的三个阶段,即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加工储存和产出。人力资本投资是人力资本存量增加的基础,人力资本存量又是人力资本价值形成的基础,人力资本价值是人力资本投资和人力资本存量的最终结果和权威评价。对人力资本增加投资的最终是为了能在市场中获得更多价值。人力资本价值反过来又会影响对人力资本投资、进而增加人力资本存量的热情。
改革开放 30 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引起了全世界的高度关注。人口的大规模流动是其中最重要的变化之一(见图 1.1)。庞大的流动人口的产生和存在,不仅作为最活跃的生产要素推动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而且还引发了最为深刻的社会变迁,劳动力的行业和职业构成、人口的城乡分布、社会的阶层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都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目前人口流动的方向主要从乡村流向城市和从不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故下文从省域间流动和城乡间流动两个维度研究我国人口流动的发展变化趋势。
图1.1 我国流动人口数量变动趋势
下表反映了从 1990 年至 1995 年这 5 年间人口流动的规模和方向,其中,跨省流动占 32.07%,省内流动占 67.92%,省内流动规模是跨省流动的 2 倍多。省内流动占比前五的省市分别为:广西(87.03%)、四川(83.32%)、黑龙江(82.60%)、湖南(82.27%)和吉林(80.58%);省内流动占比较少的五个省市分别为:新疆(33.03%)、北京(48.18%)、西藏(48.78%)、广东(52.39%)和天津(54.44%)。可见,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方,省内流动占比越大,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省内流动占比越小,跨省流动比重越大。省外流入人口最多的前五个省(市)为:广东、江苏、上海、北京和新疆,占全部跨省流入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8.27%、9.09%、6.81%、6.52%和 5.31%,五省(市)合计占全部跨省流入人口的46.00%。流出省外人口最多的前五个省(市)为:四川、安徽、河南、湖南和黑龙江,占全部跨省流出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3.67%、6.98%、6.94%、6.61%和5.76%。净流入和净流出最大的省市与总流出、流出最大的省市相同,主要从人口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流入经济发展程度高的地区,新疆建设兵团流入人口规模也较大。
表1.2 1995 年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迁移数据
续表
注:按全国现住地和 1990 年 10 月 1 日在外县、市、区的人口资料整理而得。
表1.3 1990-1995 年我国人口流动主要路径
上表列出了从 1990 年至 1995 年我国人口流动的主要路径,其中有三大强流入区域,分别为广东、江苏和上海,其次为北京、新疆和浙江。从流出地角度看,东北地区的黑龙江和吉林是流出较大的省份,且主要流向东北和山东;中部地区的安徽、江西和河南是流出较大的省份,其中,安徽主要流向上海、江苏和浙江,江西主要流向上海、浙江、福建和广东,河南主要流向北京、江苏、广东和新疆;西部地区四川和贵州流出较多,主要流向长三角、珠三角和新疆。
下表反映了从 1995 年至 2000 年这 5 年间人口流动的规模和方向,其中,跨省流动占 26.63%,省内流动占 73.35%,省内流动比重较 1995 年有所提高。省外流入人口最多的前五个省(市)为: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和北京,占全部跨省流入人口的比重分别为:35.63%、8.41%、6.72%、5.91%和 5.85%,五省(市)合计占全部跨省流入人口的 62.52%,较 1995 年提高了 16.52%,说明流入地比 1990 年至1995 年更为集中。流出省外人口最多的前五个省(市)为:四川、湖南、安徽、江西和河南,占全部跨省流出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3.62%、10.10%、8.96%、8.30%和7.15%,五省流出占全部跨省流出的 48.14%,比 1995 年提高了 8.18%,说明跨省流动的流出地趋于集中。净流出最大的省份为四川、湖南、安徽、江西和河南,与跨省流出最大的省份相同,净流入较大的省市为广东、上海、浙江、北京和新疆,江苏虽然跨省流入大,但流出省外也多,新疆流出省外相对较少,从而净流入新疆要大于江苏。从大方面来看,主要从人口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流入经济发展程度高的地区,新疆建设兵团流入人口规模也较大。
表1.4 2000 年全国人口普查人口迁移数据
续表
注:根据全国按现住地、五年前常住地分的人口数据整理而得。
表1.5 1995-2000 年我国人口流动主要路径
续表
1995 年至 2000 年,我国人口流动的主要流向与前 5 年大致相同,主要有四大强流入区域。一是东北地区,东北区主要流向北京、天津和辽宁,其中北京吸引力较大。二是长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主要吸引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且主要流向上海、江苏和浙江三个经济发展好的省市。三是珠三角的广东和福建,其中广东省是净流入最大的省份,流入地主要来自中西部地区,以及东部的部分省市。四是云南和新疆,流入这两个地方的主要是附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省市。从流入区域来看,1995 年和 2000 年并未发生较大的改变。
下表反映了从 2000 年至 2005 年这 5 年间人口流动的规模和方向,其中,跨省流动占 26.63%,省内流动占 73.35%,省内流动比重较 1995 年有所提高。省外流入人口最多的前五个省(市)为: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和北京,占全部跨省流入人口的比重分别为:35.63%、8.41%、6.72%、5.91%和 5.85%,五省(市)合计占全部跨省流入人口的 62.52%,较 1995 年提高了 16.52%,说明流入地比 1990 年至1995 年更为集中。流出省外人口最多的前五个省(市)为:四川、湖南、安徽、江西和河南,占全部跨省流出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3.62%、10.10%、8.96%、8.30%和7.15%,五省流出占全部跨省流出的 48.14%,比 1995 年提高了 8.18%,说明跨省流动的流出地趋于集中。净流出最大的省份为四川、湖南、安徽、江西和河南,与跨省流出最大的省份相同,净流入较大的省市为广东、上海、浙江、北京和新疆,江苏虽然跨省流入大,但流出省外也多,新疆流出省外相对较少,从而净流入新疆要大于江苏。从大方面来看,主要从人口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流入经济发展程度高的地区,新疆建设兵团流入人口规模也较大。
表1.6 2005 年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迁移数据
续表
注:根据全国按现住地、五年前常住地分的人口数据整理而得。
历次普查资料给出了我国人口地区间流动的详细资料,反映了我国人口流动的变动趋势,但由于该资料口径并不一致且不连续,这里使用《全国暂住人口统计资料汇编》中暂住人口数据进行时间序列分析。人口流动的原始数据来源于 1997~ 2008 年《全国暂住人口统计资料汇编》,该资料里有各个省份关于暂住人口的详细统计资料,在暂住时间上有 3 种统计口径:1 个月以下、1 ~ 12 个月、1 年以上。这些暂住人口全面地反映了户籍没有发生变动的流动人口状况,为了反应暂住人口的年度劳动属性,我们忽略掉 1 个月以下的人口,并将 1 ~ 12 个月的暂住人口除以 2 换算成暂住半年至 1 年的有效人口,加上 1 年以上的暂住人口作为各个省份的流入人口。
图1.2 我国省外流入人口变动趋势
我国省外流入人口总体呈逐步上升趋势,且增长速度保持稳定,2008 年金融危机后,流入人口数量增长明显放缓,但总体仍呈增长态势。各地区跨省流入人口差异也较大,从规模来看,广东省跨省流入人口规模最大,其次为浙江、江苏、北京和上海,2010 年广东省跨省流入人口为 1369.25 万人,浙江为 935.52 万人,跨省流入人口规模庞大。跨省流入规模最低的为宁夏,2010 年跨省流入总量为 7.1万人,海南、江西、吉林和黑龙江等也是跨省流入较少的省份,这些省份大多地处偏远,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从跨省流入人口增长速度看,增长最快的为浙江,1997年至 2010 年间跨省流入人口均增长 33.92%,其次为重庆,年均增长 20.72%,江苏、天津和北京等地也是跨省流入增长较快的地区。黑龙江是跨省流入增长最慢的地区,1997 年至 2010 年跨省流入人口有所减少,山西、河北、湖南、河南和吉林等地跨省流入增长也较缓慢。可见经济发展快的地区跨省流入规模大,增长率高,经济发展速度慢的地区跨省流入少,增长率低。
表1.7 各地区人口跨省流入增长趋势(万人)
由于没有户籍变动的流出人口没有权威时序统计资料,我们利用 2000 年人口普查、2005 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以及 1997 ~ 2008 年人口迁移数据进行估计,具体方法如下:尽管人口迁移和人口流动是两个相互差异较大的群体,但这种迁移和流动都和各个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活跃程度有关,基本体现为流入流出地对人口的拉力和推力大小,各个省份对迁移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拉力和推力应该是相似的,鉴于此,利用各个省份迁出人数占全国迁出总计的比例,作为各省流出占总流出比重的估计(数据来源于 1997-2009 年《中国分县市人口统计资料》,2010 年沿用 2009 年数据),用该比例乘历年跨省流入总数得到一个人口流出数据的估计值(由于 2000 年数据资料与其他年份差异过大,这里对 2000 年的数据进行了插值处理)。
表1.8 各地区人口跨省流出估计(万人)
从流出人口规模来看,湖北、四川、河南、河北、江苏等地是跨省流出人口规模较大的地区,西藏、青海、宁夏、海南、上海、天津和北京等地是跨省流出较少的地区。可见,跨省流出与经济发展程度有关,也与地区总人口数量有关。从跨省流出人口增长速度来看,跨省流出人口增长最快的为江西省,年均增长 17.34%,其次为湖北、甘肃、贵州和河北,年均增长率均超过 15%。跨省流出增长较慢的地区为西藏、上海、广东和浙江,年均增长速度均在 10%以下。
从跨省净流入规模看,广东省是跨省流入规模最大的地区,其次为浙江、北京、上海和江苏,天津、福建和西藏也有一定规模的净流入。流出人口规模较大的地区有湖北、四川、湖南、河南、河北、安徽等地,这些地区人口规模大,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从数量来看,无论是净流入还是净流出,流入流出规模都有较大幅度增加,说明人口地区间流动呈扩大趋势。
表1.9 各地区人口跨省净流入统计(万人)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最新结果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从2008 年的22542 万人增长到 2013 年 26894 万人,比 2008 年增加 4352 万人,增长率为 19.3%;其中,外出农民工从 2008 年 14041 万人增长到 2013 年的 16610 万人,比 2008 年增加了2569 万人,增长率为 18.3%;本地农民工从 2008 年的 8501 万人增长到 2013 年的10284 万人,比 2008 年增加 1783 万人,增长率为 21%。可见,2008-2013 年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都与农民工总量保持着 20%左右的增长速度。相比于 2012年,2013 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增长了 633 万人,增长率为 2.4%。其中,外出农民工达 16610 万人,增加 274 万人,增长率为 1.7%;本地农民工达 10284 万人,增加359 万人,增长率为 3.6%(见表 1.10)。
对于农民工中新生代农民工的研究显示,2013 年新生代农民工 12528 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 46.6%,几乎与老一代的农民工数量持平;外出的新生代农民工人数达 10061 万人,占比新生代农民工的比例相当大,这与老一代农民工的工作地点选择有明显差异(见表 1.11)。可见,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增长较快,崛起之势迅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
表1.10 2008-2013 年农民工情况统计表单位:万人
数据来源:中央人民政府《2013 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指标说明: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表1.11 2013 年新、老两代农民工规模对比表单位:万人
数据来源:中央人民政府《2013 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参与培训的机会和社会迁移能力都有显著提高。新一代的农民工,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层面,都更加重视人力资本的投资。然而,新生代农民工仍然存在受教育水平低、缺乏必要的专业培训和专业技能,不够了解工业生产的基本准则的现状,与现代城镇非农业部门工人的需求有相当大的差距。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收入在近几年增长较快,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农民工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11 年的研究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2049 元,比上年增加 359 元,增长 21.2%(见图 1.4)。不同行业收入水平差别较大,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和制造业收入增幅高于平均水平。从外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看,收入水平较高的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 2485 元和 2382 元;收入较低的分别是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1807 元、1826 元和1920 元(见图1.3)。从收入增幅看,增幅高于各行业平均水平的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建筑业和制造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业收入增幅低于平均水平。
图1.3 2011 年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
而根据当前《2013 年农民工监察调查报告》研究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从2008 年-2013 年的人均月收入几乎实现了翻番。2013 年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不包括包吃包住)达 2609 元,比上年增加 319 元,增长 13.9%。分行业看,制造业人均月收入 2537 元,建筑业 2965 元,批发和零售业 2432 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133 元,住宿和餐饮业 2366 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297 元;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人均月收入最高,这与目前我国繁荣的电商业务有很大关系(见图 1.5)。
图1.4 2008-2013 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和增长率
图1.5 2013 年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
总体看来,2008-2013 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呈现增长的趋势,2008-2009 年,2011-2012 年增长速度较其他年份相对较低,分别为 5.7%和 11.8%。2011 年和2013 年各行业的人均月收入数据相比,各个行业的人均月收入都有一定的幅度的提高,其中增幅相对较高的是制造业和住宿餐饮业,且各个行业之间依旧是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的人均月收入相对较高。
正如舒尔茨对人力资本理论的论述所言:人力资本理论把每个人的健康状况当作是一种资本的储备,即健康资本。它是个人原始健康状态的一种时间扩展,包括个人的体态、技能、耐受力及运动能力,表现为积极适应生活的健康能力、工作能力和抵抗疾病的生存适应能力。健康是知识发挥作用的坚实基础,健康人力资本是人力资本重要的组成部分。
调查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对身心健康和安全生活保障要求更强烈。但是,新生代农民工对健康的投资现状不容乐观,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心理健康状况更令人担忧。2010 年 1 月以来,富士康集团连跳事件凸显了社会和政府对新生代农民工健康方面特别是心理健康的忽视。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加强农村医疗条件的改善,取得的效果也是显著的。但是长期以来积累的弊病,使得我国从“治防”型医疗观念向“防治”型医疗观念的转变道路依旧漫长。政府需要不断地在农村医疗体系、医疗服务水平等方面加大投资,更重要的是加强健康观念、保健意识、心理健康的宣传。关注农民工的健康问题不能被简单地认为是某个部门、某些人群的职责,它是牵扯到文化、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等各个方面的综合性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和政府共同努力和合作。
根据《新生代农民工的数据、结构和特点》研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比例很低,与其他年龄段的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据相关研究,从全国范围看,单位或雇主为新生代农民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 7.6%、21.8%、12.9%和 4.1%。新生代农民工不仅参加社会保障的比例很低,而且分行业的差异较大。工伤保险相比于其他保险在各个行业的覆盖率都比较广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差异较大,如建筑业的养老保险和医疗包厢都处于较低水平,覆盖率只有 2.4%和5.2%;失业保险覆盖率普遍偏低(见表 1.12)。
表1.12 主要行业中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覆盖率 单位:%
数据来源:中央人民政府《2013 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水平、新资待遇、社会地位等各个方面。教育可以使一个人的经济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地位提高。因此,受教育水平是农民工职业转型的重要资本,是其社会迁移和社会融入的重要资本。
根据国家统计局《新生代农民工的数据、结构和特点》显示:外出农民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4 年,高于农村从业劳动力的受教育年限8.2 年。同时,在外出农民工中,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年限高于上一代农民工。与农村就业劳动力相比,外出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多数人都接受了初中教育。新生代农民工中“中专”、“大专及以上”的比例分别达到 9%和 6.4%,上一代农民工中相应的比例仅为 2.1%和 1.4%,而农村从业劳动力中相应的比例为 3.1%和 2.2%。从参加职业培训的比例看,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的比例为 30.4%,而上一代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的比例为 26.5%,农村从业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的比例为14.3%。另外,《2013 年农民工监察调查报告》有关新生代农民工数据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新生代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仅占 6.1%,初中占 60.6%,高中占 20.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 12.8%。在老一代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 24.7%,初中占 61.2%,高中占 12.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 1.8%。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到三分之一,比老一代农民工高 19.2 个百分点。
总体看来,我国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主要是初中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整体水平呈现上升的趋势,但是仍然呈现偏低的现状。在现阶段的农村教育体系中,职业技能培训意识依然十分淡薄,仅占 30%左右。大部分农民工不能掌握实用的职业技能,影响了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和融入。
表1.13 2013 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新生代农民工的数据、结构和特点》研究参考
图1.6 2013 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
新生代农民工目前存在两种状态:一是“亦工亦农”,常年在离农村不远的小乡镇工作,其在农村生活积累的劳动技能以及工作观念基本可以应付工作现状;另一种新生代农民工不再是“亦工亦农”,其在远离农村的大城市工作,且打算长期留在城市生活,那么他们在农村生活中积累的劳动技能、工作观念等方面的人力资本就远远不能满足现实得工作需要,使其在与城镇农民工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而根据上述研究,12528 万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 10061 万人选择外出务工,说明超过 80%的农民工放弃“亦工亦农”的身份,因此在大城市从事非农职业就显得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现状情况不理想,主要表现为接受培训的人数比例偏低、接受培训的次数较少。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与上一代农民工比,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的比例呈现上升的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84%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工作有帮助,但是,仍有70%左右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如表 1.13 显示,2009 年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的比例为 30.4%,而老一代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的比例为 26.5%,新生代农民工追求职业发展的诉求更加强烈。据《2013 年农民工监察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新生代农民工(1980 年以后)接受非农业的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要高于老一代农民工;与此相反,老一代农民工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要高于新生代农民工。年龄越小,接受的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也越低,说明新生代农民工正在逐渐丧失从事农业生产的技能。
表1.14 分年龄接受技能培训的比重 单位:%
数据来源:中央人民政府《2013 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表1.15 新、老两代农民工接受技能培训的比重
图1.7 新、老生代农民工接受技能培训的比重
总体看来,在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方面,2013 年相比于 2012 年而言,除了老一代农业技能培训比重稍有下降,可能是由于老一代的农民工已经基本掌握农业劳动技能,其余各项培训的比重都有所上升。在农业技能培训方面,新生代接受的培训比重明显低于老一代农民工,主要原因是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摆脱“亦工亦农”的身份,选择离开家乡到大城市从事非农工作造成;在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培训方面,大大超过了农业技能培训,且新生代农民工接受培训的比重都高于老一代农民工。调查显示,1 /3 的新生代农民工在闲暇之余愿意选择学习新技能,超过一半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当地有关机构能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要融入城镇生活就要求其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提升自身的人力资本存量,提高城镇化融入进程中的“话语权”,从而提高就业的竞争性和稳定性。然而,农民工整体收入水平偏低,培训费用支付能力不强,导致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情况不容乐观。
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流动迁移为其提供了新的工作和社会环境,直接提高了自身的人力资本水平;使其找到合适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间接地提高了新生代农民工本身以及整个社会的人力资本的利用率。流动虽是一个不断寻找更好发展机会的过程,也体现了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但过于频繁的流动反而不利于他们自身的发展。当前新生代农民工流动迁移过于频繁。流动迁移是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如此大规模、高频率的流动却没有提高其人力资本水平。
根据 2013 年对全国 31 个省的农民工监测调查,在所有外出农民工中,新生代农民工即 80 年之后出生的外出农民工的比例接近一半,占到 46.58%。按照2013 年外出从业 6 个月及以上的外出农民工数量为 16610 万人来推算,新生代农民工的数量已经达到 7737.42 万人,具体见表 1.16 和表 1.17。表 1.16 按输出地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数和构成显示:外出新生代农民工共 7737.42 万人,其中跨省流动的达 3605.05 万人,占 46.6%;省内流动的达 4132.37 万人,占 53.4%,可见外出新生代农民工中省内流动人数稍大于跨省流动人数。具体从输出地看:中部地区外出新生代农民工人数最多,超过 60%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跨省就业;东部地区整体上属发达地区,跨省的新生代农民工相对较少,仅占 17.9%,相对而言在省内就业的农民工多达 82.1%;西部地区由于地域原因,选择跨省就业和省内就业的比例将近各占一半。表 1.17 按城市类型研究外出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数和构成显示:跨省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大多选择地级市、省会城市、直辖市等相对较大的城市,这部分的比例将近达 80%;而省内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多选择小城镇和地级市等相对较小的城市,该部分的农民工比例达 75%。
表1.16 2013 年按输出地分的外出新生代农民工人数及构成 单位:万人、%
表1.17 2013 年按城市类型分的外出新生代农民工人数及构成 单位:万人、%
新生代农民工的群体特征被一些专家概况为:“三高一低”,具体表现为:受教育程度相对提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
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的基本特征:
(1)受教育程度高,具有投资性。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水平比老一代农民工普遍提高。受到九年义务教育和高教育水平的趋势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拥有更高的教育程度,为新生代农民工在工作中创造了显著的优势。从上述研究表格 2.5中显示:2013 年老一代农民工中高中以上的学历占 15.9%,新生代农民工中高中以上的学历占 28.9%,比老一代农民工高出 13%;老一代农民工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占 26.5%,新生代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占 30.4%,高出 3.9%。随着教育程度的普及和子女个数减少的趋势,未来的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会有更大的提高。可见,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初等教育、知识技能,部分从业人员还持有中专毕业证或者职业技能资格证,年轻层次较低,具有很大的投资价值。
(2)投资时间长,具有长期性。目前,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过专门职业教育、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中专、职高和技校水平的劳动力,这部分占总需求的 56.6%,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这部分人只有两成左右。也就是说,在知识和技能逐渐代替简单体力劳动,作为劳动力市场选择标准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获得比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快地发展,按照目前的技能水平估算,只有大约三成的人能够在城市中长期稳定就业。因此,政府、企业、个人都要将教育、培训作为长期发展的战略投资。从投资的历程来看,新生代农民工从早期接受普通教育,到就业后的接受继续教育、在职培训,都是在进行投资,这是个长期的过程。
(3)身心健康重视度低,人力资本具有易透支性。新生代农民工一般就职于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往往工作环境差,“取而不予,用而不养”,农民工人力资本容易被透支。更应该引起警惕的是过高的房价、医疗等费用,正在进一步扼杀人力资本投资。目前的医疗保障体系还不太完善,大多数体制外的人还是大病小看,小病扛着。这样的状况,必然损害到我国劳动力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2010 年发生的富士康连跳事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的透支表现为身体健康的透支,包括精神健康透支和体质健康透支,其次还包括知识技能的透支、心理健康的透支。
(4)前期投资较少,后期投资具有高成本性。人力资本投资不仅包括教育、培训的投资,还包括健康投资和有关就业的户籍和住房方面投资。健康投资的成本包括身体健康投资和心理健康投资。前者包括企业给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的业余时间、休假时间、保健设施和医疗保障;后者与企业文化有关,对于尚未转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言,社会和劳动者个人对企业文化是否具有健康关注度偏低。这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人际沟通和压力释放具有高昂的机会成本。在户籍方面,2010 年,已经有 12 所城市宣布取消农业户口,但全国大部分地区尚未放开户籍管制。在住房方面,沿海大中城市房价居高不下,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的成本性较高。
(5)权益得不到保障,产权的易贬值性。加尔布雷思(J·K·Galbraith)认为,企业获取员工的人力资本的使用权后,必须尊重其所有者。如果人力资本遭到破坏,其价值将立即贬值或荡无存。然而,当前新生代农民工面临合同签订率低、部分岗位缺乏有效的防护措施、社会保障参保率低等权益保障的缺失等问题,且与就业企业之间没有多少“对话权”。人力资本产权的易贬值性质,要求企业不得滥用人力资本,必须尊重员工对其人力资本产权的各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