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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由主义的祛魅

在马克思那里,对自由主义的批判肇始于对自由主义的理性怀疑。自由主义在政治实践中的后果是个体与政治共同体的分离,这种分离使得政治共同体沦为维护个体权利的一种手段,政治共同体未能使市民社会领域里“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得以平息,政治共同体所要求的普遍利益与市民社会成员所诉求的特殊利益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对立。因而,黑格尔的法哲学与国家哲学作为自由主义的一种特殊的理论表达就是要力图解决这种冲突。其特殊性在于:一方面,黑格尔承认意志自由是人的本质;另一方面,他又看到人的意志自由在市民社会范围内表现为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在国家范围内表现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这种不受国家法律约束的人的意志自由是一种纯粹的主观任性,而这种主观任性必然导致共同体的分裂。由此,黑格尔试图把人的主观任性引导成为一种具体自由。“具体的自由在于(家庭和市民社会的)特殊利益体系和(国家的)普遍利益体系的同一性(应有的、双重的同一性)。” 但是,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的这种做法只是囿于私有制从而满足于从表面上来解决市民社会内部以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冲突,但他并不能真正解决这种冲突。正是意识到了私有制是市民社会的基本原则从而在国家范围内的公共生活中居于支配地位,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对自由主义在实践中的政治革命彻底地丧失了信心。这是因为,“政治生活的革命实践同它的理论还处于极大的矛盾之中” 。为此,马克思专门对自由主义做了详尽的分析。马克思指出:“Droits de l’homme,人权,它本身不同于droits du citoyen,公民权。与citoyen[公民]不同的这个homme[人]究竟是什么人呢?不是别人,就是市民社会的成员。为什么市民社会的成员称作‘人’,只称作‘人’,为什么他的权利称作人权呢?我们用什么来解释这个事实呢?只有用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关系,用政治解放的本质来解释。” 既然政治解放把人分成私人与法人,那么,人权与公民权就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依据的是人的财产所有者的身份,后者依据的是人的公民身份。因此,“所谓的人权,不同于droits du citoyen[公民权]的droits de l’homme[人权],无非是市民社会的成员的权利,就是说,无非是利己的人的权利、同其他人并同共同体分离开来的人的权利” 。根据这种判断,马克思对法国 1793 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中所规定的平等、自由、安全、财产等利己主义的权利进行了具体分析,他看到了贯穿于这些权利的基本精神却是人与人之间的分立性和相互排斥性。具体来讲就是:“自由是可以做和可以从事任何不损害他人的事情的权利。”“但是,自由这一人权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相结合的基础上,而是相反,建立在人与人相分割的基础上。这一权利就是这种分割的权利,是狭隘的、局限于自身的个人的权利。自由这一人权的实际应用就是私有财产这一人权。……私有财产这一人权是任意地(à son gré)、同他人无关地、不受社会影响地享用和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这一权利是自私自利的权利。这种个人自由和对这种自由的应用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基础。这种自由使每个人不是把他人看作自己自由的实现,而是看作自己自由的限制。”“平等,在这里就其非政治的意义上来说,无非是上述自由的平等,就是说,每个人都同样被看成那种独立自在的单子。”“安全是市民社会的最高社会概念,是警察的概念,按照这个概念,整个社会的存在只是为了保证维护每个成员的人身、权利和财产。”因而,“市民社会并没有借助安全这一概念而超出自己的利己主义。相反,安全是它的利己主义的保障” 。正是基于对人权的这种理解,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任何一种所谓的人权都没有超出利己的人,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人,即没有超出作为退居于自身,退居于自己的私人利益和自己的私人任意,与共同体分割开来的个体的人。在这些权利中,人绝对不是类存在物,相反,类生活本身,即社会,显现为诸个体的外部框架,显现为他们原有的独立性的限制。把他们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自然的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的财产和他们的利己的人身的保护。” 因此,就人的私人性质来讲,人权表现为利己主义的人权,即保障人的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这是人权在经济领域里的体现。就人的法人性质来讲,人权就是公民权,即具有公民身份的人在政治与经济社会领域里应该享有的权利。在马克思看来,人享有公民权并不意味着他就能真正享有人权,尤其是经济上的权利,因为经济上权利的享有受制于私有财产制度。

于是,由法哲学批判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就成为马克思理论活动的重要一环。《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主旨是马克思对自由主义在经济领域里所造成的“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即市民社会领域中以私有财产制度为基础的劳动异化的现实批判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共产主义的展望。在“笔记本Ⅰ”关于[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内容当中,马克思讲道:“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它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它把私有财产在现实中所经历的物质过程,放进一般的、抽象的公式,然后把这些公式当作规律。它不理解这些规律,就是说,它没有指明这些规律是怎样从私有财产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国民经济学没有向我们说明劳动和资本分离以及资本和土地分离的原因。” 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超出国民经济学水平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下两个问题:“(1)把人类的最大部分归结为抽象劳动,这在人类发展中具有什么意义?(2)主张细小改革的人不是希望提高工资并以此来改善工人阶级的状况,就是(像蒲鲁东那样)把工资的平等看作社会革命的目标,他们究竟犯了什么错?” 这里,马克思的意思是:当国民经济学家们把人类的最大部分的劳动归结为抽象劳动时,它虽然在人类发展中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它实质上是掩盖了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对立关系,自觉地充当了资本的代言人,这是因为,在国民经济学家们看来,资本是积累起来的劳动;而蒲鲁东虽然看到了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并提出工资平等的革命目标,但是,他仅仅是在私有财产范围内提出工资平等的目标。马克思讲道:“国民经济学虽然从劳动是生产的真正灵魂这一点出发,但是它没有给劳动提供任何东西,而是给私有财产提供了一切。蒲鲁东从这个矛盾得出了有利于劳动而不利于私有财产的结论。” 所以,在马克思看来,国民经济学迷信的是抽象的私有财产,这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只能导致“拜物教”,蒲鲁东迷信的则是抽象的劳动,这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只能导致对“工资平等”的崇拜,把问题抽象化的做法是根本解决不了现实问题的,它只能导致对某一种精神观念的迷信,所以,国民经济学是一种“唯灵主义”。“国民经济学由于不考察工人(劳动)同产品的直接关系而掩盖劳动本质的异化”,把那只在抽象的普遍形式下表现私有财产(资本)利益的自我意识提升为绝对的原则,因而,“这种国民经济学是私有财产在意识中自为地形成的独立运动,是现代工业本身……因此,恩格斯有理由把亚当·斯密称作国民经济学的路德” 。马克思在批判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的基础上,并从“当前的国民经济的事实”,即“物的世界的增值与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以及“整个社会必然分化为两个阶级,即有产者阶级和没有财产的工人阶级”这两方面的事实出发来提出异化劳动的四个方面的规定: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相异化、劳动者与劳动本身相异化、人与类本质相异化以及人与人之间相异化。在马克思看来,异化劳动四个方面的规定是自由主义在经济领域中的对“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这一“人的类特性” 的扼杀,由此所造成的是社会大多数人的痛苦与不幸。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与恩格斯通过探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内在动力以及未来发展方向来表达了对自由主义的反动。当自由主义从抽象的自由意志出发去说明人们的行为以及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时,马克思与恩格斯强调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人们的物质生产生活决定社会意识。不同的生产方式对应着不同的社会意识。马克思与恩格斯从人的现实生活出发来解释意识的产生与发展,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 因此,“人们在其中生产自己生活的并且不以他们为转移的条件,与这些条件相联系的必然的交往形式以及由这一切所决定的个人的关系和社会的关系,当他们以思想表现出来的时候,就不能不采取观念的条件和必然关系的形式,即在意识中表现为从一般人的概念中、从人的本质中、从人的本性中、从人自身中产生的规定。人们是什么,人们的关系是什么,这种情况反映在意识中就是关于人自身、关于人的生存方式或关于人的最切近的逻辑规定的观念” 。这里,马克思恩格斯非常明确,如果脱离了人们的现实的生存实践活动,观念和思想不仅失去了根基,而且会被思辨的思想家们变成一种抽象的逻辑规定而去解释历史,因而在社会历史领域内便会显露出唯心主义。因此当把某种观念根植于人的生产方式或生存方式之中时,一方面,他们有根据地指出:“在贵族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概念是荣誉、忠诚,等等,而在资产阶级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概念则是自由、平等,等等。” 另一方面,他们有理由指责法国自由主义在德国的倡导者“康德只谈‘善良意志’,哪怕这个善良意志毫无效果他也心安理得。他把这个善良意志的实现以及它与个人的需要和欲望之间的协调都推到彼岸世界”,因而,“不管是康德或德国市民(康德是他们的利益的粉饰者),都没有觉察到资产阶级的这些理论思想是以物质利益和由物质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为基础的。因此,康德把这种理论的表达与它所表达的利益割裂开来,并把法国资产阶级意志的有物质动机的规定变为‘自由意志’、自在和自为的意志、人类意志的纯粹自我规定,从而就把这种意志变为纯粹思想上的概念规定和道德假设。因此当这种强有力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实践以恐怖统治和无耻的资产阶级钻营的形态出现的时候,德国小资产者就在这种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实践面前畏缩倒退了” 。与此同时,马克思指责青年黑格尔派分子施蒂纳只停留在德国地方性印象的圈子里谈论自由主义,只懂得玩弄自由与平等等“天赋人权”的概念游戏,而不去研究“在政治上表现为特权的中世纪的生产方式,在政治上表现为权利、平权的现代的生产方式” 。因此,马克思批判施蒂纳对自由问题的理解是极端荒谬的,他总是先给自己制定人的概念,然后取得自由,人们取得的自由程度每次都由他们关于人类理想的相应观念来决定。这样,在施蒂纳那里,自由就不是历史的,而是一种纯粹的人类理想的观念。与之相反的是,马克思把自由理解为基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生产力状况所决定的、与特定阶级斗争历史发展紧密相关的被压迫阶级争取自身自由的历史过程。马克思讲道:“当然,实际上,事情是这样的: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的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但是,作为过去取得的一切自由的基础的是有限的生产力;受这种生产力所制约的、不能满足整个社会的生产,使得人们的发展只能具有这样的形式:一些人靠另一些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一些人(少数)得到了发展的垄断权;而另一些人(多数)经常为满足最迫切的需要而进行斗争,因而暂时(即在新的革命的生产力产生以前)失去了任何发展的可能性。由此可见,到现在为止,社会一直是在对立的范围内发展的。在古代是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对立,在中世纪是贵族和农奴之间的对立,近代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

当马克思把自由理解为受生产力发展阶段制约的被压迫阶级反抗统治阶级的一种历史活动时,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与恩格斯以阶级斗争为历史发展的主线,一方面,阐述了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的过程中取得自身自由的过程以及这种自由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展现:“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 另一方面,揭示了资产阶级在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的狭隘性所造成的对无产阶级的剥削以及由此所引发的无产阶级反抗资本的统治并追求自身解放的历史发展趋势:“资产阶级生存和统治的根本条件,是财富在私人手里的积累,是资本的形成和增殖;资本的条件是雇佣劳动。雇佣劳动完全是建立在工人的自相竞争之上的。资产阶级无意中造成而又无力抵抗的工业进步,使工人通过结社而达到的革命联合代替了他们由于竞争而造成的分散状态。于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赖以生产和占有产品的基础本身也就从它的脚下被挖掉了。它首先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

马克思关于“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论断,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在经济、政治与文化生活中呈现的剧烈反差观照的基础上。马克思正是在观照这一反差的过程中展开了对资本主义的激烈批判。萨拜因在《政治学说史》中把马克思的理论归结为“为新兴的无产阶级创立的用于进行权力斗争的社会哲学” ,他指出:“跟黑格尔的国家学说一样,这个理论取决于对法国革命历史意义的评价。马克思同黑格尔一样,认为法国革命标志着封建社会的解体,但又不同的是,黑格尔认为这场革命产生了国家之后便大功告成,而马克思却认为这场革命只是更激烈和更彻底的革命的序幕。对马克思来说,废除封建主义就是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和创立实行有效统治的一种政治制度,这种制度将贵族和僧侣手中的社会统治权力转移到工商业资产阶级的手中,它把国家变为资产阶级进行压迫和剥削的典型机构,它的哲学——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天赋人权制度——为资产阶级剥削工人是天经地义的论调提供了理想的理论根据。这样,像资产阶级取代旧的封建阶级一样,无产阶级必然要取代资产阶级。既然资产阶级的哲学实质上是主张财产方面的天赋人权,无产阶级的哲学也必然是对无产者人权的社会主义主张。因此,无产阶级的目的是要废除剥削,这是走向无阶级差别社会的第一步,也是人类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历史的真正开端。这是马克思哲学给自己提出的伟大任务。因此,就其意向而论,马克思的哲学是非常实际的。”

资本主义的反差首展于经济领域。19 世纪初,随着机器大工业的迅速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欧洲主要国家得以确立。欧洲资本主义生产愈来愈社会化,生产资料也愈来愈集中在资本家的手中。这样资本主义自身所隐藏的内在矛盾,即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很快得以显露,演变成以生产相对过剩为特征的经济危机。对此,恩格斯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首先做了探讨。而《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对马克思写作《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恩格斯从私有制出发来分析资本与劳动的分裂、私有制基础上的自由竞争所造成的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以及经济危机所引发的社会革命等方面对马克思的影响。其中,一方面,恩格斯肯定了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历史进步性,指出“自由主义经济学达到的唯一肯定的进步,就是阐述了私有制的各种规律” 。另一方面,恩格斯探讨了自由主义在实践中的内在矛盾及其未来发展趋势,指出国民经济学作为一门完整的发财致富的科学“没有想去过问私有制的合理性的问题”,只是从私有制出发来论述个体的自由竞争、国民财富、个人利益与社会普遍利益的一致以及人道精神,因而,“在目前的情况下,应该把这种科学称为私经济学,因为在这种科学看来,社会关系只是为了私有制而存在” 。同时,恩格斯又指出:“劳动是生产的主要要素,是‘财富的源泉’,是人的自由活动,但很少受到经济学家的重视。” 在这种情况下,自由竞争必然造成资本与劳动的分裂,同时私有制基础上的自由竞争必然造成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对此,恩格斯做了具体分析:“竞争的规律是:需求和供给始终力图互相适应,而正因为如此,从未有过互相适应。双方又重新脱节并转化为尖锐的对立。供应总是紧跟着需求,然而从来没有达到过刚好满足需求的情况;供给不是太多,就是太少,它和需求永远不相适应,因为在人类的不自觉状态下,谁也不知道需求和供给究竟有多大。如果需求大于供给,价格就会上涨,因而供给就会兴奋起来;只要市场上供给增加,价格又会下跌,而如果供给大于需求,价格就会急剧下跌,因而需求又被激起。情况总是这样;从未有过健全的状态,而总是兴奋和松弛相更迭——这种更迭排斥一切进步——一种达不到目的的永恒波动。……然而,很明显,这个规律是纯自然的规律,而不是精神的规律。这是一个产生革命的规律。经济学家用他那绝妙的供求理论来证明‘生产永远不会过多’,而实践却用商业危机来回答,这种危机就像彗星一样定期再现,在我们这里现在是平均每五年到七年发生一次。……但是,只要你们继续以目前这种无意识的、不假思索的、全凭偶然性摆布的方式来进行生产,那么商业危机就会继续存在;而且每一次接踵而来的商业危机必定比前一次更普遍,因而也更严重,必定会使更多的小资本家变穷,使专靠劳动为生的阶级人数以增大的比例增加,从而使待雇劳动者的人数显著地增加——这是我们的经济学家必须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最后,必定引起一场社会革命,而这一革命,经济学家凭他的书本知识是做梦也想不到的。”

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主要过问的是私有制、异化劳动与共产主义的内在关系问题。马克思的基本思路是:首先,把私有财产的关系看作是劳动、资本及其二者的关系。其次,从私有财产出发来概括异化劳动,把异化劳动看作是私有财产的结果。最后,把共产主义看作是异化劳动的扬弃。对于劳动,国民经济学家们尽管也承认劳动的不幸,工人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但是,他们没有看到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的内在关系。当他们谈到私有财产时,却只是把它看作是人之外的东西,而谈到劳动时,却把它看作是人本身。因此,国民经济学家们总是从某种虚构的原始状态(即马克思所说的斯密所做的循环论证:“为了说明分工,他假定有交换,为了使交换成为可能,他就以分工、以人的活动的差异为前提。” )出发来把劳动看作是增加财富的手段,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看作是一致的,因此,马克思强调不要像国民经济学家这样来看待劳动,而是“必须弄清楚私有制,贪欲和劳动、资本、地产三者之间的分离,交换和竞争之间,人的价值和人的贬值之间,垄断和竞争之间,这全部异化和货币制度之间的本质联系” 。在马克思看来,这些本质联系造成了“当前的经济事实”,即异化劳动。首先,工人与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异化。“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这一事实无非是表明: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 那么,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在哪里呢?马克思指出,是资本对劳动的占有导致工人对劳动产品的丧失。“对象化竟如此表现为对象的丧失,以致工人被剥夺了最必要的对象——不仅是生活的必要对象,而且是劳动的必要对象。甚至连劳动本身也成为工人只有通过最大的努力和极不规则的中断才能加以占有的对象。对对象的占有竟如此表现为异化,以致工人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就越少,而且越受自己的产品即资本的统治。” 其次,劳动本身与劳动者相异化。“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因此,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因此,这种劳动不是满足一种需要,而只是满足劳动以外的那些需要的一种手段。劳动的异己性完全表现在: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 最后,人与人相异化。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而社会本质不是一种同单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的力量,而是每一单个人的本质,是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 。但是异化劳动使这一切完全变了样,“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 。这人同人相异化的关系,就是资本与劳动、劳动与劳动之间的对立关系。因此,“在异化劳动的条件下,每个人都按照他自己作为工人所具有的那种尺度和关系来观察他人” 。马克思在表述完异化劳动的四个方面的规定后,旋即提出两个问题:一是“如果劳动产品对我来说是异己的,是作为异己的力量面对着我,那么它到底属于谁呢?”二是“如果我自己的活动不属于我,而是一种异己的活动、一种被迫的活动,那么它到底属于谁呢?”马克思的回答是:“属于另一个有别于我的存在物。”紧接着,马克思又继续提问:“这个存在物是谁呢?是神吗?”马克思又回答道:“不是神也不是自然界,只有人自身才能成为统治人的异己的力量。” 由此不难推测,在马克思那里,关于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中,前三个规定,即工人与劳动产品、工人与自身劳动、人与类本质相异化指的是一种“经济事实”,而最后一个规定,即人与人相异化才是问题的关键。也正是在这一规定中,私有财产(资本)与异化劳动的对立关系得到明确的展现。基于此,马克思提出他打算要解决的两个任务:“(1)私有财产对真正人的和社会的财产关系来规定作为异化劳动的结果的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2)我们已经承认劳动的异化、劳动的外化这个事实,并对这一事实进行了分析,现在要问,人怎么使他的劳动外化、异化?这种异化又怎么以人的发展的本质为根据?” 马克思的思路是:“我们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外化劳动对人类发展进程的关系问题,就已经为解决这一任务得到了许多东西。” 正是这种问题的新的提法,使得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超越了以斯密为代表的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以黑格尔作为集大成者的德国古典哲学以及以蒲鲁东作为继承者的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立场,将人的劳动本质看作是人类社会以及人自身生成与发展的前提与基础,并在人类社会以及人自身生成与发展的过程中把握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普遍本质以及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的关系及其未来发展趋势的问题。正是基于人的外化或对象化的劳动本质及其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构成中的基础性作用,并且从私有财产(资本)与异化劳动的对立及其这种对立所引起的运动出发,马克思做出了如下结论:“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一条道路。” “自我异化的扬弃”讲的就是共产主义的实现。

需要指出的是,学术界通常认为,马克思把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的关系看作是互为因果的关系。其实这种理解的偏颇之处在于学术界没有正确区分“外化劳动”与“异化劳动”这两个概念,或者说把二者相等同。在马克思那里,外化劳动就是人的改造自然界的对象化活动,正是在人的对象化活动发展进程中,私有财产得以出现。因此,私有财产是人的外化劳动的结果。当然,随着私有财产的运动,特别是到了资本主义阶段,有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分裂、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成为社会的根本矛盾的时候,异化劳动才得以显著出现。对于这个问题,卢卡奇在其晚年为《历史与阶级意识》所做的“新版序言”(1987)承认《历史与阶级意识》跟在黑格尔后面,将异化等同于对象化,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将无产阶级看作真正人类历史的同一的主体—客体并不是一种克服唯心主义体系的唯物主义实现,而是一种相比黑格尔更加黑格尔的尝试,是大胆地凌驾于一切现实之上,在客观上试图超越大师本身”。“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是由于经常把两个对立的根本范畴错误地对立起来的缘故。因为对象化这种现象事实上是不可能从人类社会生活中消除的。如果我们记住,在实践中(因此也在劳动中)客观物的任何外化都是一种对象化,每一种人类表达方式包括说话都使人类的思想和情感对象化,那么很清楚,我们这里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普遍的交往方式。既然如此,对象化就是一种中性现象:真和假、自由与奴役都同样是一种对象化。只有当社会中的对象化形式使人的本质与其存在相冲突的时候,只有当人的本性由于社会存在受到压抑、扭曲和残害的时候,我们才能谈到一种异化的客观社会关系,并且作为其必然的结果,谈到内在异化的所有主观表现。但在《历史与阶级意识》并未认识到这种两重性。这正是它在其基本哲学史观点上出现很大偏差的原因。”

由此,如果我们区分了对象化与异化的概念,那么,异化劳动是资本主义私有财产的结果。也正是基于此认识,马克思把资本看作是对他人劳动的私有权,“资本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 。马克思的这一界定,从根本上戳穿了资本主义所标榜的“人民主权”的神话,资本主义理想与现实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资本主义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在经济领域里展现为经济危机。1847 年爆发的经济危机席卷了整个资本主义国家,造成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经济危机在使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的同时,也使得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处于极其艰难的生活境地之中。在马克思看来,“一切现实的危机的最后原因,总是群众的贫穷和他们的消费受到限制,而与此相对比的是,资本主义生产竭力发展生产力,好像只有社会的绝对的消费能力才是生产力发展的界限”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暴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矛盾,不能不引起人们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产生怀疑。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考察,他窥见到了资本主义制度“合理性”背后的“不合理性”,这就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物质财富的增殖与人的贬值成正比发展。在马克思看来,这是资本家自由地、平等地对劳动力进行剥削的结果。对此,萨拜因指出:马克思“第一次从可以说是人的角度提出,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制度它早已产生并在继续扩大一些必须完全靠工资生活的人,这批人因而只跟雇主有现金交易的关系。这些人的劳动力是一种商品,是他们拥有的唯一具有经济价值的商品。他们必须在竞争市场上出卖这种商品,而买方只须按市价付酬。因此,工业部门的雇主和雇工关系就完全剥夺了人的价值和道德义务,剩下的只是赤裸裸的权力”

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重点考察的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本身,即“雇佣劳动对资本的关系,工人遭受奴役的地位,资本家的统治”。“因为这种经济关系既是资产阶级生存及其阶级统治的基础,又是工人遭受奴役的根由。” 马克思指出,劳动力并不一开始就是商品,劳动并不一开始就是雇佣劳动。只是到了资本主义阶段,劳动力才变为同资本进行交换的商品,而劳动才成为增加资本交换价值的手段,从而成为雇佣劳动,而积累起来的劳动就是资本。因此,“资本以雇佣劳动为前提,而雇佣劳动又以资本为前提。两者相互制约;两者相互产生” 。资本与雇佣劳动互为前提、相互制约,从本质上讲它们之间是一种内在关系,即生产关系。“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砂糖并不是砂糖的价格一样。” 资本作为一种社会生产关系,不仅仅体现为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而且还体现为交换价值关系。作为体现为交换价值关系的资本,“是由于它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即作为一种属于社会一部分的力量,通过借交换直接的、活的劳动力而保存并增大自身。除劳动能力以外一无所有的阶级的存在是资本的必要前提。只是由于积累起来的、过去的、物化的劳动支配直接的、活的劳动,积累起来的劳动才变为资本。资本的实质并不在于积累起来的劳动是替活劳动充当进行新生产的手段。它的实质在于活劳动是替积累起来的劳动充当保存并增加其交换价值的手段” 。具体来讲,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交换,工人用自己的劳动力换取资本家手中的货币从而换到维持自身生存的生活资料,而资本家用自己手中的货币换到工人的生产活动(创造力量),工人通过这种创造力量不仅能补偿工人所消费的东西,并且使积累起来的劳动具有比以前更大的价值。因此,马克思反对资本利益与工人利益一致的说法,指出:“即使停留在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范围内,也可以知道资本的利益和雇佣劳动的利益是截然对立的。”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与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在政治、经济以及文化方面的反差进行了全方位的揭示。在政治方面,资产阶级宣称它是社会普遍利益的代表而鼓动无产阶级同它一起进行政治革命,但是,“它在现代的代议制国家里夺得了独占的政治统治。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 。在经济方面,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同它用法术呼唤出来的社会生产力这一“魔鬼”之间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周期性的商业危机越老越危及资本主义社会的生存,“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文明和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它已经受到这种关系的阻碍;而它一着手克服这种障碍,就使整个资产阶级社会陷入混乱,就使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存在受到威胁。资产阶级的关系已经太狭窄了,再容纳不了它本身所造成的财富了。——资产阶级用什么办法来克服这种危机呢?一方面不得不消灭大量生产力,另一方面夺取新的市场,更加彻底地利用旧的市场。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办法呢?这不过是资产阶级准备更全面更猛烈的危机的办法,不过是使防止危机的手段越来越少的办法” 。在文化方面,资产阶级宣扬个人的个性、独立性和自由,认为共产党人所主张的消灭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就是消灭构成个人的一切自由与独立性的基础,这就是资产阶级关于自由、教育、法等的观念教育主张。但是,资产阶级“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你们的利己观念使你们把自己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从历史的、在生产过程中是暂时的关系变成永恒的自然规律和理性规律,这种利己观念是你们和一切灭亡了的统治阶级所共有的。谈到古代所有制的时候你们所能理解的,谈到封建所有制的时候你们所能理解的,一谈到资产阶级所有制你们就再也不能理解了” 。正是通过政治、经济与文化三个方面对资本主义的批判,马克思与恩格斯得出如下结论:“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之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获得的生活地位。无产者只有废除自己的现存的占有方式,从而废除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无产者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 正因为如此,在《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一方面指出资产阶级辩护者的全部的聪明才智不过是停留在最简单的经济关系上,用纯粹抽象的思维来论证自由和平等;另一方面指责以蒲鲁东为代表的法国社会主义者受这种抽象观念的支配,天真地认为交换、交换价值在概念上是自由和平等的制度,交换价值不会发展成为资本,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不会发展成为雇佣劳动,企图实现由法国革命所宣告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理想,“不理解资产阶级社会的现实的形态和观念的形态之间必然存在的差别,因而愿意做那种徒劳无益的事情,希望重新实现观念的表现本身” jTpnjGGHuHe8ziJZrtoWu+3br320C39NlbQlGmxgQQgco/V8gqzFh+IkZu/Q0o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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