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理念的形成,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步的重要表征。人是社会的中心,人民是我们一切事业的出发点。党的十八大对“以人为本”和人民“三最”问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相关表述,达至一个新高度,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 ,要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人民利益和人民的主体地位,是通过“以人为本”来表达的。而此前,2007 年 10 月,十七大报告对“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做出专门阐述,强调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
2017 年 10 月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并把它作为十四条“基本方略”的第二条;2022 年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十九大报告中“人民”出现 203 次;2012 年 11 月 15 日新一届中常委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 19 次提到“人民”一词。二十大报告中“人民”出现了 177 次。
“以人民为中心”与“以人为本”是一脉相承的,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上是一致的。但是从“以人为本”到“以人民为中心”是一种扩展,更加突出人民利益的整体性、法理性。总体上,“以人为本”多立足于“民生的视角”,重点是要“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人民为中心”更立足于“民主的视角”,重点是要强化“人民的主体地位”,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强调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这是一种更高界面的理论和思维提升。“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