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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口与民族

第一节 人 口

明崇祯十年(1637),寿宁县有 22 图,每图 10 甲,计 220 甲,11932 人。平均每甲54 人。

民国三十一年(1942)7 月 8 日,平溪乡共有 11 保,124 甲,1666 户,13327 人,其中男 7331 人,女 5996 人。平均每甲 107 人,每户 8 人。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平溪乡共有 11 保,100 甲,3167 户,13304 人,其中男 7552人,女 5752 人。平均每甲 133 人,每户 4.2 人。人口密度为 68 人/平方千米,居全县第一。

1981 年,平溪公社共出生 534 人,其中男 278 人,女 256 人。死亡 149 人,其中男 89人,女 60 人。

1982 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平溪公社共有 4230 户,22729 人。人口密度为 103 人/平方千米。

1983 年,平溪公社辖 22 个生产大队,248 个生产队,4232 户,22729 人。其中男12206 人,女 10523 人。平均每户 5.37 人。

1988 年,平溪乡共有 4405 户,20342 人。其中男 10837 人,女 9505 人。平均每户约4.6 人。

1989 年,平溪乡共有 4565 户,20490 人。平均每户约 4.5 人,人口密度为 158 人/平方千米。

1990 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平溪乡共有 21968 人。

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平溪乡共有 5078 户,21933 人。其中男 11704 人,女10229 人。平均每户约 4.3 人。

2006 年,平溪乡共有 5857 户,25657 人,平均每户约 4.4 人。

2008 年,平溪乡共有 6402 户,26706 人,平均每户 4.1 人。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平溪乡共有 6728 户,27455 人。其中男 14786 人,女12699 人。平均每户 4 人。

2019 年,平溪镇总户数 7389 户、总人口 27129 人,平均每户约 3.68 人。其中男14810 人、女 12319 人;城镇户 41 户、城镇人口 59 人;乡村户 7348 户、乡村人口 27070人;乡村劳动力 11126 人。

2020 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平溪镇总人口 28793 人,其中男 15611 人,女13182 人。

【附录】

一、1982 年、1988 年平溪乡行政村人口统计表

编者注:上表中,1982 年平溪乡共 4230 户、19005 人。而 1992 年《寿宁县志·人口分布表》载,1982 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平溪乡共 4230 户、22729 人,二者相差 3724 人。

二、1982—2019 年平溪乡(镇)人口统计表

续表

编者注:《1982—2019 年平溪乡(镇)人口统计表》的人口数字来自县统计局资料,1982 年平溪乡人口 19005 人,2000 年平溪乡人口 25881 人。而县统计局 1982 年“三普”平溪乡人口为 22729 人,2000 年“五普”平溪乡人口为 21933 人,二者分别相差 3724 人、3948 人。

三、2020 年平溪镇行政村人口统计表

第二节 户口

1955 年,国务院先后颁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从此,户口统计制度建立,粮食的产销供应与户籍挂钩。

1956 年,全国统一制发户口簿册证件,国务院下发《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初具雏形。1958 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从此,城乡有别的户口登记制度与限制迁移制度以法律形式实施。

农业户口 一个家庭,父母是农业户口,所生子女也是农业户口。农业户口家庭,必须自己生产粮食养活自己,未经批准不得迁入城镇定居。

居民户口 指由国家供应口粮的城镇居民。政府按小口(7 岁以下)、中口(8 ~16 岁)、大口(17 岁以上)给城镇居民定额供应粮食。城镇居民享有优先入学、参军、招工、招干等权利。

、“ 一家两制 一个家庭,如父亲是居民户口,其妻子是农业户口,则夫妻所生子女也是农业户口。这种家庭,父亲由国家供应口粮,妻子、子女则按政府规定的定额、品种,由所在的生产队按大口(17 岁以上)、中口(8~16 岁)、小口(7 岁以下)分配口粮。

一个家庭,如父亲是农业户口,其妻子是居民户口,则夫妻所生子女也是居民户口。这种家庭,父亲由所在的生产队分配口粮,妻子、子女则由国家供应口粮。

城镇居民口粮由国家定量供应政策,自 1955 年开始实施一直延续至 1992 年 3 月 31日。此后,全国各地购买粮油不再使用各种证、票。

1992 年 4 月 1 日,城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全部转换为福建省粮食厅统一制发的《市镇居民粮籍证》,用《市镇居民粮籍证》来证明原城镇居民户的身份。从此,国家不再供应居民户口粮。全省城镇乡村人口的粮食,全部由自己生产或自行向市场购买。居民在全国各地迁移调动,均不再需要办理粮食转移供应手续,居民户、“一家两制”户自此消失。

第三节 民族

平溪境内为汉民族聚居区,自古以来没有其他民族在此聚居。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外出读书、经商、打工的人员日渐增多,逐渐有少数民族女子嫁入平溪境内。1982 年,外地嫁入平溪境内的畬族女子共 9 人。

1984 年,国家规定对少数民族在生育、升学、就业、升迁等方面予以特殊优待政策。此后,子女不随汉族父亲之姓而改随少数民族母亲之姓的社会现象大量出现。

2000 年以来,在平溪境内落户的畬族人口共 22 人。其中蓝姓 10 人,钟姓 9 人,雷姓3 人;男性 5 人,女性 17 人。具体分布情况:东木洋村 6 人;平溪村 4 人;溪底村 3 人;长溪村 3 人;环溪、岭后、屏峰、亭下、东溪、东山头村各 1 人。

第四节 百岁老人

一、2015 年平溪镇百岁老人

根据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计,2015 年平溪镇有百岁及百岁以上老人 6 人,分别是:

1.刘光后,男,一九〇二年四月六日生,时年 113 岁(编者注:疑户口簿有误)。家住岭兜村 19 号,一生务农为业,妻健在,婚后育 4 男 2 女。

2.王连珠,女,一九一一年五月廿一日生,时年 104 岁。家住岭兜村,娘家下党乡上坪自然村。从事家务,婚后育 1 男 1 女。

3.许中珠,女,一九一二年九月十二日生,时年 103 岁(编者注:疑户口簿有误)。家住湖潭村后山自然村 15 号,娘家周宁县纯池乡桃坑村。从事家务,婚后育 3 男 3 女。

4.李启时,男,一九一四年五月十八日生,时年 101 岁(编者注:疑户口簿有误)。长溪村源佳墩自然村人,现居住长溪村上洋自然村。一生务农为业,五保。

5.李琴菊,女,一九一五年元月三日生,时年 100 岁。湖潭村后山自然村人,现户口迁平溪村,住平溪村景新巷。从事家务,婚后育 2 男 2 女。

6.赖金眉,女,一九一五年九月二十日生,时年 100 岁。岭后村人,娘家长溪村。从事家务,婚后育 5 男。

二、2020 年平溪镇百岁老人

根据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计,2020 年平溪镇有百岁及百岁以上老人 3 人,分别是:

1.李琴菊,女,湖潭村后山自然村人,现住环溪村敦睦巷 77 号。一九一五年元月三日生,属虎,时年 105 岁。娘家长溪村,兄妹 6 人,排行老五。1932 年 17 岁结婚,婚后生育 2 男 2 女。1938 年 5 月生育第一胎。丧偶,现独居。

老人小学文化,从事家务劳动,家庭经济条件一般。虽然 105 岁了,但耳聪目明、身体健康。不仅生活能自理,还经常从环溪村步行 7 千米去老家后山村采茶叶、捡茶籽。在家里也闲不住,会帮忙洗菜、扫地,也会到屋旁的菜园拔拔草、浇浇水。从不喝酒、抽烟,会喝绿茶。每天三餐主食大米、蔬菜,口味偏淡。生活有规律,每晚 7 点上床睡觉,早上 6 点起床,睡眠质量好。

2.吴隆英,女,平溪村人,一九一九年二月廿八日生,属羊,时年 101 岁。娘家芹洋乡溪源村,兄弟姐妹 5 人,自己是老大。婚后生育 1 个孩子,1980 年丧偶,现与儿子同住。

老人不识字,性格内向、温和、不爱发脾气。从事家务劳动,家庭经济条件尚可。身体状况好,不仅生活完全自理,还能从事轻体力劳动。不抽烟,不饮酒,会喝少量绿茶。生活规律,每晚 9 点睡觉,早上 6 点起床,睡眠质量很好。每天三餐主食大米,配蔬菜,口味偏淡。

3.吴新得,男,东溪村人,一九一九年三月十六日出生,属羊,时年 101 岁。家中兄弟姐妹 4 人,自己是老大。婚后生育 2 个孩子,现与配偶、子女同住。

老人不识字,性格外向、温和。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家庭经济条件一般。身体状况较差,耳聋、手脚心冷,两年前摔伤不能行走,生活需要子女帮助。日常活动主要是与人聊天。从不抽烟、饮酒,爱喝绿茶。生活规律,早睡早起,睡眠质量一般。每天三餐主食大米,口味偏淡,晚餐多吃。 XMvrFPLibEuydBTSyIf7S//AJO3x3dLOZXLHBWuPpnAWkR25ELvSUB1OlOe3Gs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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