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着强烈的创新精神,这在易学的承传中也得到了生动的体现。产生于战国末期的《易传》,总结了《易经》产生后近千年天地翻覆的社会生活和自春秋时期以来百家争鸣的理论成果,采取经典诠释的形式阐发易理,在文化传承中做出了极富智慧的思想创新。
《易经》以卦画推衍来表达思想理念,具有经验性、直观性、模糊性的特征。《易传》借鉴吸收了民族思想发展中的精粹,以少有的睿智挖掘和认定了经文的理性成果,并做了准确的思想阐发和文字表达,使易学的理性精神大放光彩。
首先,《易传》用文字来命名构成八卦的两个符号,明确地运用了“阴阳”概念。《易经》将两端思维用两个符号来表达,对符号并未以文字命名;《易传》对这一理念做了深刻体认,称其方法为“观变于阴阳而立卦”,确认“乾,阳物也;坤,阴物也”,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明确地运用了“阴阳”概念,并规定了刚柔、动静、雄雌、男女、上下、明暗等对立事物的“阴阳”归属。《易传》还首次提出了“太极”概念,阐发了“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命题,极大地提升了易学的理论性与逻辑表达性。
其次,《易传》对经文中卦画推衍所形成的思想理念做了精辟概括,提出了“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的变易根源论,表明了“渐微”和“彰显”两种变易的形式,推断出变易“反复其道”的回复性和无限性趋势,对变易思想做出了精深阐述。
另外,《易传》在经文注释中敏锐地发掘话题,阐发见解:断定《易经》作者具有忧患意识;认为包牺氏是通过观天法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而创立了八卦;提出“《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易传》阐发了经文的思想内涵,也论证了卦画推衍与人类世界的相通性。
《易传》为易学注入了理性精神,使《易经》的许多深邃理念自觉化、明朗化。它开创了易学研究的义理学派,又以自身的思想高度推进了易学的影响力,尤其是使阴阳学说得到规范化提升,对天文学、医学、农学、建筑学,乃至人们的审美观念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易传》承袭了经文的人本思维,提出了“生生之谓易”的命题,认为变易就是生命的生育和生长。带着这样强烈的生命意识,《易传》把人掺杂于经文安排的天地交合之中,认为天道、人道、地道构成《易》的“三材”,进而认为易卦的六爻正是“三材”各兼两位而形成的。“天人合一”在此被模式化,人成了与天地相合、影响世界变化的必有要素。
根据“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法则,人类世界只能在动态的变易中实现永恒。因而,身居天地之间的人就应该积极地推动变易,以实现生命的意志和人类的永存。据此,推动变易就是人与天地相合的一种天赋责任。在解释开首的乾卦之象时,《易传》提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认为天道刚健,人应该以天为法,以刚强意志推动事物变易而永不歇息。在对“革”卦的解释中提出“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认为汤武推动社会变革,是实现了顺天应人的责任。
在确立人的社会责任时,《易传》既倡导“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的能动性,又主张“待时而动”“与时偕行”的时机论,两者强化了“天人合一”的认知模式,提升了人推动社会变易的客观可能性,彰显了《易传》“责任观”的理性精神。
古希腊思想家通过自然法理念推论出了人的自然权利、天赋权利,《易传》则通过经文诠释推论出了人的“天赋”责任,不同的思维导向对中西方的民族心性产生了不同且深远的影响,使中华文化中含有极强的责任意识。司马迁早年向父亲承诺了著史尽孝的责任,他身遭腐刑后隐忍苟活,就是认定责任重于泰山;“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表达的是中国士大夫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透露出的是生命中责任失落的惆怅与自责。在当代中国,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始终是一个伟大政党取得人民信任的优秀品格,也是一位普通公民应该具备的优良素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民族传统文化中的责任理念仍然闪烁着熠熠光彩。
依据经文的和合思维,相关联的不同事物相互依存,促成了新事物的产生。《易传》强调人在天地间的生存和责任,从而主张生命间的彼此关爱和相互助益。它把这一理念提升到德性的层面,提出“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认为只有崇尚德行才能广大事业,从而把道德视作生命过程中实现责任的可靠基石。
《易传》把乾坤八卦视为父母与六个子女的关系,使卦象系统具有浓厚的人伦色彩;赞扬了乾卦刚健广生的品性;认为“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提出“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大地以自己的丰厚资材滋养生命、载育众生,与万物同荣,《易传》肯定了这一德性,主张欲成大业的君子应该效法大地,用自己的丰厚德性助益同类、惠利生命,使有生者被及德泽、受利生长,从而与天地之德相合,并由此获得万物的涵养,实现事业的成功和生命的价值。
《易传》还从德行方面理解许多卦象,如认为履卦讲行为修养,是道德的基础;谦卦讲礼节谦让,是道德的枢纽等。它借助对经文有关思想的阐发,对人们进行谆谆道德指引,如提出“利者,义之和也”“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等。《易传》是要把合于生生目标的道德理念展现出来,强化人们的道德自觉。
重道德还是重才智,是中西早期文化的差异所在。古希腊哲学是“爱智慧”的学问,表明西方思想家对才智的看重;《易传》把前人的道德理念灌注于易学体系中,强化了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至上观。孔子曾说:“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表明了德行高于才能的价值标准;宋明理学在根本上是一种伦理至上的学说;在中国神魔小说《西游记》中,德性最强的唐僧尽管降魔能力最差,却是团队的领头人,而取经的结果也表明,只有以德性为统,才有艰难事业的成功。在“文革”时期受推崇的三篇红色文献中,张思德、白求恩恰恰是道德的楷模,老愚公也是因某种精神而受到推崇。人们认可的是,“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道德至上的理念已潜存于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中,致使反传统的时代仍未脱离传统的思维路径,可见道德至上理念在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影响之深。
事实上,《易传》是沿着传统人本思路,从人生观的角度看待世界万物变化的,它把人类世界的变化、人的责任实现、人的道德修养看成是统一的过程。“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既是讲事物变易中渐积与显变的两种常规,又是在讲人生的功业成败与道德修养的联系。“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既是讲事物的两端转化,又是讲人对变易之枢的能动把握,也是强调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及安身保国的道德养成。在《易传》的理论视野中,天、地、人构成“三材”系统。人与天地参,负有推动变易、促成社会通达长久的责任;人也只有德合天地,与万物相助益,赞天地之化育,才能实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易传》正是以此构建了自己形散而神聚的严整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也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 《易传》总结了丰富的历史生活,吸收了前人的思想资料,在对《易经》的继承中创新了易学、创新了中华文化。它的思想成果和创新方法,推动了民族理论思维的深化,也为后来的思想创新树立了标杆,拓展了道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当代社会,创新未有穷期,《易传》的思想灵魂正显示着无尽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