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可分为竞赛前的准备工作、竞赛期间的工作和竞赛的结束工作三个阶段。
竞赛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成立组织机构、制订竞赛规程、准备场地器材、接受报名、组织抽签、组织裁判学习、编排竞赛秩序、印发秩序册等。
竞赛规程一般由竞赛主办单位根据竞赛的目的、性质、规模、时间和场地设施等情况制订。其内容主要包括竞赛名称、目的、日期、地点、竞赛项目、竞赛办法、报名资格、报名人数、报名截止时间、报到日期、录取名次、采用的竞赛规则等。
秩序册是各运动队参加比赛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的主要文件依据。其内容一般包括竞赛规程;组织委员会名单;裁判员名单;领队、教练员名单及运动员姓名号码对照表;竞赛日程;团体比赛秩序表;单项比赛秩序表;场地平面图等。
竞赛期间的主要工作是记录和公布成绩。
较大规模的竞赛应设立记录组。记录组的任务是负责审核记分表,迅速记录比赛成绩并公布结果。
竞赛的结束工作主要包括:
①编印成绩册。
②颁发奖品。
③总结工作,并向有关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④竞赛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