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直播带货日益火爆。由于直播有快速变现能力,为了增加销售额,一些不良商家开始进行虚假宣传,在言行方面做出“出格”之事。下面这些商家失信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
例如,一名女主播在兜售梭子蟹的直播中,为了多卖货,竟然信口开河,给出了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结果其承诺的便宜价格并未得到卖家的同意,消费者订购后引起了不必要的纠纷。再比如,在某次天猫双十一活动预告时,某品牌找到一个主播,口头约定,双十一当天由该主播为其产品做直播。但双十一当天,此品牌却临时变卦,不进行直播优惠活动了。预告了两天的活动,临场却被“放鸽子”,变成商家的免费广告,主播和等了几天的网友都吐槽品牌方没有诚信。
对于第一个案例,我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便为虚假广告。其中构成虚假广告的情形包括:“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显然,这名女主播的低价承诺与其直播带货的梭子蟹的实际情况不符,已经构成了虚假广告的事实。因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视频,消除影响,并罚款4万元。该女主播为自己信口开河、不负责任的行为,付出了相应代价,可谓得不偿失。第二个案例中失信的品牌方虽然没有被罚款,但是损害了企业的良好形象,无形中也损失了一大批潜在客户。
对商家来说,言而有信不仅是道德准则,更代表着自身品牌的形象。对于走出国门的企业和商家而言,企业形象就是中国的形象,企业品牌就是中国的品牌,企业成了外国人了解和认识中国的一个窗口。参与国际贸易的中国企业应时刻记着自己承担着神圣的使命,一定要主动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做到让跟我们合作的外方企业接受、认可、称道,维护国家的良好形象,让世界能感受到一个可信、可敬和可爱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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