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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家庭结构与血缘关系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细胞,家庭结构由姻缘、血缘和拟血缘关系构成。血缘关系是在家庭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以血缘为基础的社会网络,是传统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节将从家庭结构和血缘关系入手分析传统社会最基础的组织和关系结构。

一、家庭结构及其内部关系

(一) 类型多样的传统家庭结构

表4-1汇总了被访谈老人的家庭在1949年之前的情况。其中核心家庭是占主导地位的家庭结构形式,数量为12个,占到汇总家庭数量的一半以上。主干家庭是一对已结婚夫妇与父母以及未成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结构形式。在被访谈农户中,主干家庭有6户,占汇总家庭总数的26%。扩展家庭是父母与多对成婚夫妇共同组成的家庭结构形式。在被访谈农户中,扩展家庭有5户,占汇总家庭总数的22%。在扩展家庭中,四世同堂的家庭有2户,其余3户为三代人共同居住。

家庭结构是特定时期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爪营寨传统时期的家庭结构主要受到家庭经济、家长能力、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

1. “有这个大家才能有农业,又有副业”

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都是规模较大、多代共同居住的家庭结构模式。表4-1中显示扩展家庭经济水平普遍较高,其中有2户为多地农户,在土地改革中被划为地主;2户为自耕农,家中不仅土地面积较大,能完全满足家庭食品消费,还从事非农业经营,当时正处于家庭经济状况不断改善过程中;另外一户虽然在土地改革中被划为雇农,但是在土地改革前这一农户已经购买了50亩耕地,逐渐实现了家庭财富的积累。相对而言,核心家庭经济水平普遍较低,其中只有一户为自耕农,其他均为贫农和雇农。主干家庭的经济水平处于扩展家庭和核心家庭中间的水平,其中有2户为自耕农;1户雇农租种分种地,家中购置了牲畜、大型农具等全套的农业用具,实际经济水平高于大多数贫农和种把握地的雇农。

表4-1 1949年以前被访谈农户家庭结构情况汇总

续表

家庭经济水平与家庭结构是硬币的两面。一方面,家庭具有稳定和充足的经济收入,是维持复杂家庭关系和较大家庭规模的基础。在扩展家庭中,父母与多对已经成家的子女共同生活,家庭内部关系复杂程度要远远高于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这既涉及家庭在经营和生产中的劳动分工,也涉及家庭收入的分配和消费。比如何望老人家中在1949年以前一共有17口人,他排行老四,家中有他的父亲、母亲,他的大哥、二哥、三哥已经结婚,有两个姐姐已经出嫁,一个妹妹还没有出嫁,他与三哥、弟弟都在读书。此时,他的大哥在开封铁路局开火车,成家后有了一个儿子,大哥的收入交给其母亲统一管理,大嫂在母亲的统一安排下参加家务劳动。他的二哥在北京,三哥在开封,都有各自的工作。家中农业收入、家人的工资收入统一交给老人,在家庭日常消费、教育支出、家庭经营等方面统一安排。在家长的统一安排下,家庭食品消费十分节约,跟普通家庭一样吃杂面馒头,较少有蔬菜、肉食消费,但是家中对教育投入较大,所有儿子至少读书到高中,还有读大学的。

与此相比,经济比较困难的家庭基本的温饱难以保证,大的家庭倾向于分为小的家庭,避免出现不同小家庭在劳动投入和基本消费不平衡上产生矛盾。比如第三章第七节中介绍了程云飞老人与其哥哥分家的原因,就是他自己成家之后考虑先照顾自己的小家庭,提出分家。传统时期一个家庭有多个儿子,一旦分家,一个大家庭就会分为一个主干家庭和多个核心家庭,因此核心家庭数量较多。

另一方面,维持较大的家庭规模是加速家庭积累、改善家庭经济条件的有效途径。如前所述,顿文宗、孙明宏和赵树老人家的家庭财富在最近一两代人之间积累起来。首先,维持一定家庭规模可以保证一定劳动力数量。传统时期,男女结婚年龄小,女性到十五岁、男性到十六七岁就可以结婚了,如果家庭结构为主干家庭或是核心家庭,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只有成年夫妇两人,加上男主内、女主外的传统思想,能够作为主要劳动力的只有成年男性一人,家庭劳动力数量有限。扩展家庭能够容纳更多的小家庭,家庭可支配劳动力数量较多,比如赵树老人家里有5个成年的男性劳动力,家庭能够耕种150亩耕地。

最早的时候,家里是俺曾祖父当家,周围都比不上俺这个家大了,也是根据劳动力来的,没有这个大家,就不能又有农业,又有副业。俺家里那时候做铁脚的大车,全爪营就俺一家做这个,生意很好。大车是农民必不可少的生产工具,做那个很能挣钱。家里的土地也是临近解放的时候置办起来的。我父亲在家负责喂牲口,耕田啥的都是他,其他人都不会使牲口。大家人口多,哪个地方急,大家都上那个地方做事。家就是一个集体,没有严格的分工,到农忙的时候都下地,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去。

其次,可以实现家庭内部劳动力分工,兼顾农业和副业等多项生产经营,将副业经营积累有效转化为土地积累,实现家庭土地财产的增加。顿文宗和孙明宏老人家里就是很好的例子,家庭中大部分劳动力从事副业经营;副业积累的财富用来购置土地,家中有一个劳动力专门从事农业生产,具有熟练的农业劳动技能,其他劳动力在农忙的时候参与农业劳动,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

再次,家庭内部统一进行生产和消费,能够将家庭收入进行统一规划,保证家庭成员总体受益。比如何望老人家里不仅保证了所有儿子的教育支出,同时还曾经尝试过开酿酒坊,购买了爪营寨第一辆汽车跑运输,体现了大家庭的经济实力。

此外,有很多例子从反面表明大家庭分为小家庭是不利于家庭整体经济利益的。比如肖民仁老人父亲一辈分家之前家里是租种分种地,大家庭里面有自己的牲畜和农具,父辈分家以后,家中的牲畜和农具都分开了,不能构成一套完整的农业生产用具,肖民仁老人家从种分种地变为种把握地。

俺家以前是种分种地的,牲口犁耙什么都有,后来俺家跟大爷家分家了,家里的牲口和犁耙都分开来了,谁家也没有成套工具,种不了分种地,就改种把握地了。肯定种分种地好些,咋摆治都是自己做主。分家了你没法自己种了,那也是没法儿。

2. “大家还是要当家的捏在一起”

1949年以前,家庭深受传统文化影响,对家中老人和家长十分尊重,一个大家庭的维系离不开善于协调家庭关系的家长,就如程云飞老人所说“大家还是要当家的捏在一起”。顿文宗老人家里在1949年以前是一个34人的四世同堂大家庭,在整个爪营都非常出名,主要是依靠他曾祖母的威信维持整个家庭的正常运转,她一方面负责家庭内部事务的安排,另一方面家庭外部事务有矛盾也都是她进行协调。

俺的曾祖母管理家庭还是很有一套的,这里里外外种地什么的都是她管着呢,家里人都怕她。比如中午做饭,谁擀面条儿、谁做馍、谁烧锅,都有一个很明确的规矩,至少有3个人做饭。还专门有一个人磨面,每天都得磨面,大家轮流做,都是女的做这个活儿。

顿文宗老人曾祖母去世后,他的大爷是家里年纪最长的人,负责管理家庭的经济收入和开支,他父亲一辈男性是家庭生产经营的主要劳动力,在内部分工分别主要从事农业劳动和手工业经营。由于家庭收入支配都由大爷统一管理,有些小家庭的特殊性支出受到限制,比如看病支出,从而造成了家庭内部的矛盾。因此在办理完外祖母三周年祭日的时候,其中一个小家庭提出了分家,各个家庭就分开了。

3. “在一个锅里吃饭的就是一家人”

在传统时期,家庭成员对家庭边界有清晰的认识,用当地的语言来说就是“在一个锅里吃饭的就是一家人”。因此家庭在农民的认识中就是一个成员共同享有家庭生产资料(土地、牲畜、农具)和生活资料(住房、院地等)、共享劳动成果、共同消费的整体。其中分享共同可支配财产是家庭边界的基本要素,也是家庭成员共同生产和共同消费的基础。

父亲去世前家里有5口人,4亩地,父亲有兄弟俩,父亲叫程铳明,叔父叫程锐明。那时候都是在一个锅里吃饭,俺奶不让分居,同生共死、共患难。

一个家庭的存续具有时空性,随着人口出生、成长和去世会形成由新的家庭成员组成的家庭,或是通过家庭分割建立多个新的家庭。新的家庭边界是随着家庭财产分割、形成新的生产消费单元而形成的。因此,如第三章第七节所述分家在当地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必须经过较为严肃的财产清点、分割过程,请专门的见证人参与,并留下书面分家单。

(二) 家庭内的关系与秩序

1949年以前,爪营寨内家庭内部关系和秩序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充分体现了当时男女有别、男尊女卑、长幼有序的传统文化及社会秩序。

1. 长幼有序

长幼有序的基本原则是以长为尊,在家庭中体现为对家中长辈的尊重和服从,这贯穿在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

(1) 家长必须是家中长辈

在被访谈老人的家庭中,家长必须由辈分最长的人来担任。即使在扩展家庭或主干家庭中,长辈和已经成婚的子女共同居住,长辈仍然是总揽家庭事务、在关键事情上做决策的人。除非长辈自己觉得年纪大了,力不从心,正式地将内务管理、外部事务都交给儿子处理。扩展家庭中,在长辈不再管理家庭事务情况下,或将部分家庭事务交于晚辈,或是选择下一辈中最长的儿子来承担家长的责任。

(2) 家长在家中享有权威

家长在家庭中享有很高的权威,首先体现在对家庭经济的掌握,特别是在家庭收入较为宽裕、有结余的家庭中,家长会严格管理家庭的收入和支出,从而保证家庭财富的有效积累。其次,家长有权安排家庭成员的生产生活内容。比如孙明宏老人家里,他的爷爷就负责安排家里的农活以及做馒头、卖馒头事务,在他自己以及两个儿子之间做出分工和协调;奶奶主要负责家庭的内部事务,比如做饭、洗衣、纺纱织布等,在她自己和两个儿媳妇之间进行分工和协调。

家里当时有13口人,俺爷、俺奶当家,俺爷安排家里的农活,卖馒头、做工的钱都交给俺爷,俺爷掌握着出钱。家里的安排大家都能听从,没有争吵。俺家里都是管俺奶要钱。俺父亲三四十岁的时候买烟还跟俺奶要钱,俺上学也是跟俺奶要钱。

(3) 家长在家中享有特权

在传统时期,爪营寨内土地产出较低,即使家庭条件较好的多地农户在日常食品消费中也十分节俭,平时家中都只吃杂面馒头。在大家庭中家长大都享有特权,比如顿文宗老人的曾祖母、何望老人的父亲是平时家中唯一吃白面馒头的人,体现了他们在家中的特权。一方面他们是家长,家人给予尊重,另一方面家人考虑到他们年纪较大,或是身体有病,需要特殊的照料。

(4) 小孩不上桌吃饭

长幼有序也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细节中。在传统时期,家人平时不在一个桌上吃饭,都是端着碗到各自的房间,或是随便找一个地方坐着、蹲着吃饭。只有在逢年过节,家中有客人的时候才会上桌吃饭。这个时候家中的小孩不能正式坐到桌上吃饭。只能跟妇女一起在厨房吃剩下的菜,或是预留下来的菜。

2. 男女有别与男尊女卑

传统时期,爪营寨深受传统文化中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男女在家庭日常生活中有诸多的差异和不平等。

(1) 男主外、女主内

1949年以前,爪营寨内的家庭仍然严格遵守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并以此为基础组织家庭生活。首先,男性主要从事具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比农业生产、副业生产,这些劳动涉及大量与外部的联系,比如牲畜、劳动工具的买卖、家庭间搿犋的协调。女性主要从事没有经济收入的家务劳动,以及农业生产中的辅助性劳动,这些劳动不需要与外部建立联系,只需要在家庭内部协调就可完成。

其次,男性是家庭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家庭对外仪式性交往的代表。在寨内举行的保甲长选举的会议只有男性能参加,也只有男性才有资格成为保甲长这些公共角色。家庭对外仪式性交往包括儿女婚姻中的定亲、换帖等重要的仪式,只有家中年长男性才有资格担任这一角色。对于没有成年男性的家庭,女性虽然可以管理家中事务,但是女性活动范围只限于家庭,她不能有效管理和承担起家庭农业生产的相关活动,如果家中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她只能将土地出租给别人耕种,如果与其他农户搿犋,她也只能提供牲畜和农具,而不能参与农业生产。在家中有仪式性交往的时候,必须请家族中的其他男性代替。

(2) 男女有别

传统时期为了体现男女有别和授受不亲,家庭内部男性和女性之间的交流也要有一定的规则和限制。首先,公公和儿媳妇不能单独共处一室,公公不能随便进入儿子和儿媳妇的卧室,也不能坐在儿媳妇的床上。一般情况下,公公和儿媳妇之间没有直接的交流,有什么要求和问题都是通过婆婆和儿子进行沟通。其次,媳妇和小叔子之间也不能随意交流和接触,比如不能单独共处一室,小叔子不能随意进入嫂子的房间等。

(3) 男女教育的不同安排

传统时期,读书上学是男性的权利,只要条件稍有允许,家庭都会以不同的方式为儿子提供教育。比如在还没有现代学校的时期,条件好的家庭会在家请先生授课,条件差一些的会送孩子到私塾读书。相对而言,女性很少有读书的机会,大多数家庭中的女性从很小就开始参与家务劳动,直到成年出嫁。只有少数条件好的家庭,聘请先生到家中教女儿读书。

俺家里有姊妹7个,家里可忙,在家纺花织布、做鞋、做衣裳。1949年前,女孩儿上学的很少,都是在家干活。俺俩妹妹都上学了,都是小学毕业,是1949年以后上的。

(4) 日常生活中女性处于从属地位

女性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体现在众多日常事务中。

家庭中的年轻女性,特别是嫁进来的媳妇只能服从家长和丈夫的安排,从事家务劳动,没有权力了解和干涉家庭事务,也不能对家中安排给自己的事务提出异议。

过去穷,送童养媳的多,十一二岁就送去了,“团圆媳妇不好当”。俺觉得还好,来了跟(婆家)自己的小孩一样,不会做活,都是来这儿学的,那时候姐姐都大了,会做活了,比我大3岁。俺来了纺花、织布、织袜底儿,啥都做。那时候家里人多,天不明就起来做饭,看家的、挖河的都搁这儿吃饭,捞面条那个面都要和两大团。俺还要给俺的大姑姐端饭吃,婆婆让俺给她端呢,不端咋弄。

大年初一拜年的时候,要到家族中长辈和邻居长辈家中磕头,表示新年的祝贺,但是只有家中的年轻男性去,包括小孩和刚结婚的年轻人,女孩和小媳妇都不用去。

女孩子小时候不能像小男孩一样四处跑着玩儿,只能在近门邻居的院子里或是小巷子里和其他小女孩一起玩。一旦女孩到了十三四岁可以帮着做家务活,就不随便出门了,都在家帮助母亲洗衣、做饭,学着纺纱织布。

二、血缘与亲属关系

在“父权制”主导的社会结构中,亲属关系分为父系血缘关系下的家族与母系血缘关系下的亲戚两种类型,本小节将分别进行介绍。

(一) 父系血缘与家族关系

1. 家族的形成

家族是在父系血缘不断发展、分化的基础上,聚居于一定区域内具有血缘纽带的社会群体。在传统时期,爪营寨内比较大的姓氏有程姓、黄姓、赵姓等姓氏,他们都是较早到当地定居的姓氏。根据各家家谱记载,最早到当地落户的都是一两户,经过两三百年的发展成为人口较多的大姓。不过并不是所有早期到当地定居的姓氏的人数都得到了较大发展,比如“先有阎赵吴,后续程符朱”中的朱姓就在1949年以前由于人丁不旺而成为“绝户”。

在爪营寨内,同一姓氏大多集中居住在一个区域内,比如大多数黄姓居住在现在爪营二村七、八、九、十四个村民小组这个范围内。这是家族人口自然发展和繁衍的结果,各个家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同姓必须集中居住。各个大姓并没有修建祠堂,家族观念的维系主要通过修谱和日常生活体现出来。比如赵姓和符姓都是以爪营寨为单元修家谱,黄姓和程姓都是联合可以上溯到共同祖先的本县或者附近县市的同姓家族共同修谱。由于修谱是每隔几十年才重复一次的仪式性活动,日常生活中家族交往也不一定涉及所有农户,同姓农户之间联系频率较低,紧密程度也随各个家庭关系不同存在差异,缺少统一和紧密的联系,所以很难将同一姓氏定义为有共同祖先、有祠堂、有族谱、有族规的宗族组织,而是结合较为松散的家族组织。

2. 家族内关系与秩序

(1) 家族内的亲疏关系

传统时期,爪营寨内家庭间的亲疏关系与费孝通老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高度吻合,家庭以自我为中心,与血缘上离自己越近的家庭关系越亲密,血缘关系越远的关系越疏远,具体体现在交往紧密程度和交往频率上。

农业生产中的搿犋和相互帮忙是紧密程度较高的交往,由于农业生产是常年进行,其交往频率也较高,这一交往形式多在堂兄弟关系中发生,关系紧密程度取决于交往状况,不一定是最近的血缘关系。比如与黄劲峰老人家搿犋的是家族中的远堂兄弟,另外两户是亲兄弟。孙明宏老人家耕地有50亩,虽然与另外一户农户搿犋,但是农忙的时候仍然有劳动力不足的情况,就会请自家里的大爷、二爷家来帮忙。

1949年前俺自己家里有14亩地,那时候俺家里还给地主家里种了20亩地,种地搿犋儿,有三家一起,尽是宗家,是俺父亲的远房堂兄。一户是黄西山,跟俺共一个老老爷,另外一户是黄云山,跟黄西山是亲兄弟。

年节祭祖是家族中比较重要的事情,分为墓祭和屋内祭祀两种,家庭内多少辈以内的人共同参与祭祖从一个方面体现了家族的凝聚力。墓祭一般在每年的清明节、十月初一和大年三十,大部分家庭是自己单独去,组织较好的家庭会几代人一起去给共同的祖先祭拜,一般是三代以内。屋内祭祀是每年的正月期间,有主楼的家庭会把主楼请出来,按照辈分次序依次摆放在桌子上,在正月初一这一天,供奉祖先主楼的后裔都来祭拜。在访谈中,笔者了解到的供奉祖先主楼代数最多的为八代。

家族成员对于家庭婚丧嫁娶等重要仪式的参与频率也比较高。根据老人回忆,在1949年以前家庭经济普遍不好,红白喜事送礼的范围比较窄,村民只走近亲,一般是三代内同家族的人。

修谱是少有的家族成员共同参与的事情,一般由家族中有学问、有威望的长辈主持。一般来说,所有家庭都愿意参与修谱,让自己家庭成员进入谱书。

(2) 家族内长幼秩序

虽然家族共同的活动较少,但是内部还是有比较明确的长幼秩序。首先体现在每次修谱的时候,各个家族都会续修和重申排行字,用以区分家族内不同辈分。比如赵氏家谱在20世纪90年代重修家谱的时候,就在以前家谱的基础上续修了排行字。有了排行字,即使由于不同家庭生育时间早晚等原因造成同一家族内多世同时在世的情况,也能清楚明了每个人的辈分。排行字能够明确每个人在家族中的辈分,辈分加上年龄、阅历成为个人在家族中威望的重要标志。一些大的家族会默认或是明确认定家族中的管事人,在同姓内部出现纠纷,或是同姓家庭内部出现纠纷的时候出面调解。下面为爪营寨内赵姓家谱内规定的家族内子孙的辈分排行用字。

哲理明通功,一德仪范铭,鼎定铁铸宏,腾秀克世嵩。

嵩淑全芝芳,继西从上邦,仁裕文成广,本立庆生祥。

同心家道倡,策献中华强,国荣冠群扬,跃作万钩梁。

同一家族内,晚辈要尊重长辈,年纪轻的要尊重年纪长的,这主要体现在平时大家相互碰面,晚辈和年轻的要主动问好,表示尊重。在遇到事情的时候,晚辈和年轻的要听从年长长辈的劝解和调解。

(3) 家族内性别秩序

当地家族共同活动较少,展现家族内性别秩序的事件不多,主要体现在修家谱的时候家族中的女性不能进入家谱,不能代表家族延续这个家庭的血脉。

(二) 母系血缘与亲戚关系

1. 娘家、姥娘家亲戚

母系血缘关系是建立在婚姻关系基础上,以女性家族血缘为纽带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图4-1展示了母系亲属关系,由于围绕自己母亲、妻子、女儿以及姑姑产生的血缘和姻缘关系都属于亲戚范畴,因此亲戚关系从数量上和类型上都十分丰富。

一是自己母亲一方血缘纽带为基础的亲戚关系,爪营当地称之为“娘家”和“姥娘家”,娘家是指妇女自己的父母家亲戚,姥娘家是指母亲娘家亲戚。母系血缘关系也进一步分为舅舅家和姨家。

二是自己父亲一方血缘纽带为基础的亲戚关系,爪营当地称之为“姑姑家”,是指从这一家庭中嫁出去的女性建立起的亲属关系。

三是以自己妻子一方血缘纽带为基础的亲戚关系。

2. 亲戚关系与秩序

(1) 亲戚关系中的亲疏

受到父权制观念以及传统社会差序结构的影响,在众多不同类型的亲戚关系中也存在亲疏程度的差别,而且差序结构的中心为男性。在从自己往上的关系中,一般来说母亲娘家亲戚中的舅舅、姥娘家关系最为亲密,来往最为频繁,其次为父亲一边的姑姑家,母亲这边的姨妈家。

从自己往下的关系比较简单,在传统社会中女儿对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但是有孝敬父母的义务。

图4-1 母系亲属关系示意图

(2) 姥娘家与舅舅是重要的社会关系

在传统家庭生活中,姥娘家与舅舅是家庭社会交往网络中重要的节点。一方面,舅舅是家中重要事件的见证者和纠纷调解者。舅舅是家中的长辈,而且在传统时期女性不参与家庭财产分配,外甥与舅舅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因此舅舅被认为是权威而且公正的人。在分家这件重要的家庭事务上,娘家舅舅是见证人的首要人选。

以前分家都是他舅来分的,由他舅当间儿说和,他舅说和不了再找近的亲戚来说。以前舅是公道人,比他父亲还算事呢。这不用给他啥,平时年歇都上他家去呢。

另一方面,姥娘家与舅舅是家庭社会保障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兰考这样的黄泛区,黄河泛滥的影响是区域性的,父系家庭聚族而居,一个家庭受到灾害影响,其同姓家族内的其他家庭也多半会受灾,很难相互提供有效的帮助。而姥娘家和舅舅的居住地一般有一段距离,能够在受灾时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帮助。很多受访老人都是在家里受灾后投奔姥娘家,从而在爪营寨安家落户。笔者还从访谈了解到,很多家庭得到姥娘家或是舅舅家的扶持不仅是受灾一时的帮助,很多时候还是持续性的支持,是家庭维持基本生计的重要保障。比如孟法净老人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他母亲带着他生活十分困难,姥娘家和舅舅家的接济保证了他们能够在没有土地、没有男性劳动力的困境中生活下来。

我们是从谷营那边搬过来的,以前在黄河滩里面住着,我们搬到这里是住在姥娘家。那个时候黄河改道,整个庄都被黄河吃里头了,庄里的人搬到哪里的都有。头一来是住在姥娘家,俺父亲跟俺姥爷学会了做泥水匠活,跟着他做活,就慢慢站住脚了。

1949年前,家里只有俺和俺娘。俺爹被日本人打死了。家里没有地,住在姥娘家,靠要饭。姥娘家在樊寨,我们一年四季就住她们家里,吃她们的。俺舅家里有地,但是不多,也是贫农,再种人家的一点儿地。在那边住一段时间,(舅家)给点面,回来再住一段时间。有四个舅,尽对我好得很,比对我老表还好,有时候还偷偷地给我吃的。 q+dA8soZO+RyC9OKFDXfbnaHHz2WsOEaEizuwgdRGjkB+vMg/xa42ZLGguONGa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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