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49年以前,爪营寨已经形成了一日一集的集市,是周边二三十里内唯一一个每天逢集的集市。除此之外,爪营寨每年还在四个门举行四个古会,影响范围更大。
在1949年以前,爪营集是当地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形成了一定规模、销售货物丰富多样的街道。
1. 集市的位置
爪营集位于寨内,是由连接南北门的南北街,以及连接南北街中点和东门的东西街组成的丁字街,南北街和东西街的交会点被称作“鱼头点”,是整个寨子的中心,也是集市的中心位置。丁字街是寨内的大路,最宽的地方有5米,图3-7是爪营集内各种市场的位置示意图。
寨内有一个说法,爪营集的南北街是一条龙,北门外一棵大杨树是龙头,南门外的一个大坑是龙尾。据说大坑是一个风水宝地,还有人专门选择此地作为坟地。
图3-7 爪营集及各类市场的位置
2. 集市贸易内容和买卖双方情况
爪营集在每天早上天亮开市,集市大多数生意的经营时间都只有早上两三个小时,之后做买卖的人都回家忙其他家庭事物。集市上销售的也多是跟每日生活息息相关的物品,比如粮食、柴火、小吃、蔬菜等。
(1) 粮行
粮行是集市上买卖粮食的店铺,都有固定的房屋,当地也称之为“坊儿”。粮行集中在鱼头点附近,东西街的南北两边都有,有的老人说整个集上有二三十家粮行,有的老人说有好几家。不论数量多少,粮行是爪营集上少有的完全坐地经商的行业,可见其在当地的重要性。粮行老板不会自己出外收购和销售粮食,都是农户把粮食卖到粮行,需要的人到粮行购买粮食。
小麦作为细粮价格较高,大多数家庭把小麦省下来换钱,以支撑家庭开销。笔者访谈中所有的老人都表示以前过年过节的时候才吃一顿白面馒头,平时都是吃杂粮,比如高粱、小米等做的杂面馒头。为了生计,很多农户还长距离“推脚”,从东明、周口等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粮食价格相对便宜的地方拉粮食到爪营销售,靠苦力挣得一点差价,贴补家用。
粮行买卖挣钱的方式不是赚取差价,而是以买卖中介的形式收取佣金,向粮行卖粮食和从粮行买粮食的价钱都是当时的市价,作为粮行老板的行户根据买卖数量按比例抽取佣金。那时候买卖粮食不是按重量,是论斗、论升。按照老人所说,按体积来量,行户在中间有投机取巧的余地,熟人去买粮食的时候会量得实一些,不熟的人去买就量得虚一些。
那个时候买粮食论斗、论升,粮食装到斗里面,要用一个片子刮平。啥都有巧儿,熟人去买粮食,行户就把那斗猛地一 ,那个斗里面的粮食就实,不熟的人去买,他就往里面扒,斗里面的粮食就比较虚。
(2) 饭馆
1949年以前,爪营集上有两个饭馆,当地人也称之为“食堂”,都开在鱼头点附近,南北街的西边,两家饭馆隔了大约二三十米。饭馆的规模不大,都只有两间小屋,卖的多是日常家里不太做的菜,主食一般有馍、烧饼。开饭馆是当地比较挣钱的行当,比如黄理国老人是他老爷爷辈搬到爪营的,当时家里的土地都被黄河涨水冲掉了,到了爪营依靠开饭馆从头开始积攒家业。在他爷爷辈,他家里最好的时候是“大中农”,应该有50—100亩的土地,是在他老爷和爷爷辈积攒起来的。此外,孙明宏老人也是他老爷这一辈到爪营落户,最开始他的老爷到爪营要饭,被街上开饭店的程家收留做伙计,程家看他能干,就把家里的一个女儿嫁给他,从此孙姓在当地落户。在孙明宏爷爷辈3家分家的时候,每家人都分到了10多亩土地,都是他老爷这一辈积攒起来的。平时上饭馆吃饭的都是家里条件较好的人。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上饭馆吃饭是一件很正式的事情,具有一定的仪式象征。最常见的上饭馆吃饭是土地房产买卖定约的时候。
(3) 菜市
菜市在丁字街东头的北边儿,都是当地农民在路边摆摊儿,整个菜市有大概二三十米长,摆摊的人每天大约有六七十人。卖菜的人不仅有本寨里面的,还有从四面八方的小庄里面来的农民,比如附近的袁寨、齐场、黄窑、朱场、程庄,日常来卖菜的农民距离爪营集最远的大约有四五里地。卖菜的农户都是在自家的地头儿种一点菜到集市上卖,那时候还没有专门的菜农。还有一些卖菜的是爪营寨里的贫困农户,他们利用各种机会挣钱维持基本生活,其中包括推着车到附近产菜比较多的庄买菜,推回来到集市上卖。
俺父亲还卖菜,到年根儿,从南张推白菜到爪营集上卖。推白菜是半夜里走了,第二天早上回来赶集,过年赶年集,也就是一两趟,要看天孬、天好的,推一趟能买2斗粮食。
还有的农户到附近产红薯多的庄买红薯回来卖。比如程云亮家在1949年以前是寨内最贫困的家庭之一,不仅没有土地,也没有农业生产技能,无法租佃土地,只能依靠推脚、做点小生意这些不固定的方式谋生。他父亲冬天买卖红薯,能够勉强顾住家庭的口粮。
父亲做过生意,卖过红薯。到堌阳那边买,那个地方红薯多,种红薯的一般是大中农,有土地。卖红薯的看着俺家困难,他留着红薯叶没有用,就让俺拉走了。这个地方近,早上去中午就回来了。卖红薯的时间长,能卖一个冬天。一次买200斤红薯,一般卖两天,早上到菜市卖生的,中午煮熟了卖。剩下的红薯叶、碎红薯没有人要,都给拉回来,给孩子们吃,做这个生意就图个这个。
菜市场销售的蔬菜都是当季的时令蔬菜,冬天卖得多的是白菜、红萝卜、白萝卜和藕,夏天卖得比较多的是上海青(当地称之为寿菜)、黄瓜、荆芥、芫荽等。去集市上买菜的农户很少,平时买菜的都是家里没有种菜的大户;一般人家买菜是家里要办红白喜事,或是逢年过节来了重要的客人。
(4) 卖肉摊
集上卖肉的肉摊也集中在东头,紧挨着卖菜的,也属于菜市的一部分。卖猪肉的每天都有,卖牛肉、羊肉的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没有确定的时间。集上固定卖猪肉的有四五家,都是爪营寨里的住户,他们上喂猪的农户家里买猪,自己屠宰后销售。那个时候家里有地的农户都会养猪,一般自己舍不得杀来吃,都卖了换钱。家里养猪是用舂小米留下来的谷糠和小麦麸,都是十分好的饲料,有的时候还到地里或是滩地上割草,一次养一头猪,养到100斤左右就卖掉了。
到集上买肉的人也不多,大量买肉都是家里办红白喜事,酒席的十大碗中要有两碗猪肉。有的时候杀猪当天卖不掉,老板就要拉回家妥善储藏。那个时候没有制冷设备,夏天把肉用绳子吊在水井里面蓄起来,井里面有凉气,肉不容易坏。
(5) 鸡鸭市
集市上卖鸡鸭的也集中在一起,在南北街北头的路西边。卖鸡鸭的人不多,每天大概在一二十个人左右,都是附近的农民来卖,一次卖一两只。当地的农民只要家里种地有一点点余粮,都会在家养上几只鸡,平时母鸡下蛋攒上鸡蛋留着换盐等小的日用品,急需用钱的时候卖鸡鸭。来买鸡鸭的人也不多,平时就是家里条件比较好的大户人家,一般也就买一只两只;家里办事的时候会多买一些。那时候,卖鸡鸭的人不负责杀鸡杀鸭,需要买家自己拿回家杀。
(6) 柴火市
卖柴火也在南北街南头的西半路,每天卖柴火的有十来个人。卖柴火的都是外乡人,爪营当地没有柴火可卖。当地土地平坦,除了滩涂地,其他的土地都开垦成了耕地,当地农户家里薪柴主要依靠地里的各种作物秸秆,当地家庭普遍薪柴紧张。一方面这里不像山区可以到山上砍柴,解决薪柴问题;另一方面,爪营这一区域人地关系紧张,人均耕地面积少,耕地上出产的作物秸秆不仅要用作薪柴,还要喂养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牲口。
那时候也没啥东西,正是艰苦的时候,种个地,杈耙笼头啥都没有。那时候吃饭才难呢,做饭用个柴火可难,要是喂个鸡,卖了鸡蛋买点秫秸,咱家的鸡蛋还要留着换盐、换油呢,“鸡蛋换盐,两不见钱”。
卖的柴火有高粱秆、豆秸、树枝儿,那个时候没有煤。豆秸这样的经不住烧,高粱秆比较经烧,大多数街上做吃食小买卖的人买。不做生意的家庭买柴火的是少数,一般的农户家庭都是自己家的小孩子到地里拾柴火,所有访谈到的老人都有童年拾柴火的记忆,只有那些不仅没有土地或是土地少,而且也没有拾柴火的劳动力的家庭才会去买柴火。
(7) 瓜果市
集上还总有卖瓜果的,集中在南北街南头的路东边,卖瓜果的人数不定,卖瓜果种类要看季节。卖瓜果的有生产这些瓜果的农户,还有爪营寨里无地、少地农户,这是他们谋生的一个方法。
夏季的时候,当地主要销售西瓜、甜瓜、桃子这些应季水果。第一章介绍了爪营地名的来历,跟当地盛产西瓜有关系,爪营的土地大多是沙地,生产的瓜果个大味甜,很受欢迎。集市上销售的西瓜、甜瓜这一类水果都来自寨子附近的农户。桃子也是夏季的主要水果之一,当地种桃子比较多的村庄有边寨、王庄、东栗庄,离爪营都有十来里路,给贫困农户提供了贩卖桃子的机会。
卖桃是七八月份,俺跟父亲一起去,我拉着车,父亲推着车,一个轮子的那个土车,那时候我大了,记事儿了。早上吃过饭了就去,中午拉到边寨、王庄那边,那里有桃园,一次卖个五六十斤,走回来就下午了,饿了就在路上吃桃。卖剩下的在爪营集南头上卖,得两天卖完,自家人把那卖剩下的、孬的给孩子们吃。
在冬天一般卖梨、卖枣,这些爪营寨附近的庄都没有,要到10里以外的地方拉来卖。卖一天瓜果挣钱不多,好的时候能买上2斤白面馒头,不好的时候就是自己家可以吃上没有卖完的水果充饥。
家里拿出几毛钱给小孩子买上一两个桃、一块西瓜。一般情况下家庭很少买水果给全家人一起吃,比如黄凤莲老人,她是何姓地主家的大儿媳妇,她表示家里平时都是粗茶淡饭,当家的不会买水果给大家吃。
(8) 吃食摊
街上卖吃食的也集中在鱼头店附近,在东西街的北半路,还有的在寨里小学的校门口。当地所说的吃食主要是指做好的可以现吃的小吃,有馒头、烧饼、油条、油馍、煎包。这些吃食主要卖给寨里区公所的工作人员和小学里面的老师,他们有工资,生活相对宽裕;还卖给小孩子,小孩子馋了,家里大人给上几毛钱让孩子自己买馒头、油条吃。
(9) 布摊
爪营集上的布摊主要集中在南北街的南边,靠近大王庙的地方,整个集市上有十来个布摊。布匹买卖对当地农户有很重要的意义,很多贫苦家庭的妇女靠纺纱织布补贴家用,少数没有男性户主的家庭依靠织布维持家庭生计。那时候布匹都是妇女在自己家里纺纱织布手工做成的,每户家里都有老式的纺纱机和织布机。织布机的宽窄决定了布匹的宽窄,那时布匹的宽窄论帖,一帖是40根线,不同的织布机的宽窄不一样,最窄的是10帖,最宽的14帖。织得快的妇女一天可以织30尺布,就是一匹布。当时的1尺相当于现在的0.7尺,一匹布大约有20米长。布匹织好了,农户拿到集上的布摊去卖,卖的都是不染色的白布,男的女的去卖都可以,不过一般男的去卖的多,女的需要在家做饭看孩子。
1949年前,家里只有俺和俺娘。俺娘给人家纺花织布,自己到街上卖布。纺纱机、织布机是自己家里的,都是老人撇下的。每天干多少时候也不一定,白天黑夜都在纺,纺的是白布,一般是织到三四十尺、四五十尺就拿去卖,四五天就织这些布。卖了能买几十斤粮食,将维持住生活。
摆布摊的老板都是寨里的住户,用木板支一个小摊,他们是买卖的中间人,也是常说的“行户”。他们负责给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的摊点,帮着丈量,促进买卖的达成。来卖布的人把布放在布摊上,自己站在摊子旁边看着,有人来买布,卖家不会直接跟买家讨价还价,而是行户出面谈价钱,双方同意之后达成交易,行户按照买卖的数量抽取佣金。一个摊上每天买卖的数量不一定,如果卖家当天没有卖完所有的布匹就把布拿回家,第二天再拿到集市上卖。
当地农户买布的比较少,一般是自己家种上一点棉花,或是在集上买一点棉花,在家纺纱织布。农户买布自己用的一般是遇到丧事,需要做丧服,一次买上几十尺布。布摊最重要的客户是“跑布的”,也就是从爪营集上成批量的买布,然后贩运到其他非棉花产区销售,这样的买家购买量大,都是成匹购买,多的一次贩运1000多尺。
1. 集市税收
爪营寨刚建成的时候爪营集还没有成为一个如此热闹的集市,集期也没有这么频繁,当时集市的管理由寨里老会首负责,他们主要是维持集市的秩序、收取少量费用,用于维持寨里公共活动开支。随着集市发展以及政府在爪营设立区政府,爪营集的管理主体发生了变化,老会首不再直接负责,而是由一个专门的组织——“商管会”管理。由于访谈到的老人都没有进行过经营,不了解商管会是民间的商业性组织,还是兰封县地区区公所下属的部门。
在1949年以前,商管会对爪营集上所有长期经营的摊点收税,采用固定税额,根据摊点经营规模大小税额有所区别,每个月一交。对于一些流动的小贩,比如偶尔到街上卖盐、卖煤油的等,商管会不收取税金。
到街上卖馍得交税,有商管会的人在街上收税,做生意的都要交税,那时一月一交。交多少看你的生意大小,做得大了交得多,同样是卖馍交的都不一样,你卖多少他都知道。具体交多少我没有听俺爷说过,我光听俺奶说“又要交税了,赚的钱还不够给他的呢”。
2. 集市活动中的关系
(1) “熟人才赊账”
传统时期,大部分农户家庭条件不好,遇到家里急需某样东西,又没有现金,买家就会跟卖家商量赊账。一些日常小件商品和日常消费的买卖不会赊账,比如蔬菜、柴火、鱼肉等,卖家也是小本经营,而且很多是附近农户出售家里剩余农产品,不一定是爪营寨内的人,也不是每天赶集。赊账一般是相对固定的摊贩和熟人之间才赊账,比如常年卖馒头的、卖食盐、卖油的,买家红白喜事急需这些东西,或是家里一时没有粮食或现金,卖家了解买家的情况,知道他比较守信用才会赊账给他。
赊账的时间长短不固定,有的买家隔了几天就还上了,大多数买家是到了收粮食的季节给卖家还账,有的是按照粮食的价格和欠账数量换算,直接给卖家粮食,有的是卖了粮食给现金,具体如何由买卖双方商量决定。如果过了收粮食的季节买家没有还账,卖家一般在年底的时候到他家里收账,告诉对方快到年歇了,家家户户都到花钱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买家都会尽快还清欠账,大家都是在一个寨子里面或是相隔没有多远,留下不好的名声自己也觉得丢脸。
(2) “摆摊都是自由的”
爪营集是一个开放的市场,不论本寨或是外来人摆摊都是自由的,只要按照集市划定的范围摆摊设点就可以,不需要向老会首、商管会报告。除了固定摊位的摊贩,其他临时摊贩不用缴纳市场税。
商品买卖的价格随行就市,没有人为限定。商贩遇到老会首、保长等人来买东西,如果是本寨商贩或是认识他们的商贩,卖水果的会多送几个,卖柴火、蔬菜的会抹去价格零头等,不会出现免费赠送的情况,一般也不会出现强买强卖的事情。
“集”和“会”都是提供老百姓交易的场所和活动,但是在交易内容和时间安排上有所不同。“集”一般指与人们每日生活息息相关的物品贸易活动发生的地方,比如上面提到的菜市、粮行等,集期按照一定规律排列,最为频繁的就是爪营这样的一日一集。“会”是指具有明确交易内容或目的的活动,比如下面介绍的四月小满会就是以麦作和麦收相关农具交易为主要内容的会,还有牲畜交易的耕会。“会”举行频率相对“集”要低很多,爪营四门四会的每一会都是一年一次,耕会会期频率也比较低。
1. 起会时间与内容
根据爪营寨内流传的说法,爪营寨落成之时,为了表示庆祝,寨里发起和恢复了四个传统古会。当地的文史专家给出的会期是三月十五北门大会、四月小满西门大会、六月十五南门大会、腊月初八东门大会,他是二十世纪八十年听寨内老人讲述的。肖民仁老人告诉我的会期是四月四会、六月初一会、八月十五会、腊八会。按照老人的说法,每一个会期都跟当地的农时活动或是重要的节日相关联,其中四月四会、八月十五会、腊八会三个会的日期比较重要,因此老人记忆比较深刻,对于另外一个会,老人没有给出具体的信息。
四月四会的时间在麦收之前,会上主要销售跟麦收相关的犁耙等大农具,以及各种小农具,包括镰刀、木杈、扫帚、兜笼嘴等,兜笼嘴是套在牲口嘴上的竹笼子,防止牲口啃食地里的庄稼苗儿。这些农具平时不会在集市上销售,只有在特定的会期才会有人卖。如果不在大会上购买,就需要到兰封县城购买。
八月十五大会是在收割秋粮之前的会,卖的东西主要是收获秋粮需要的一些农具,比如砍高粱的头、收粮食的撮箕和扦高粱穗、谷子穗的扦刀等。八月十五还是一个大的节日,当地有八月十五走亲戚的习惯,村民赶会还会购买月饼等糕点,预备着走亲戚的时候用。
腊八会到了年关,主要卖过年需要的吃食、用品。吃食有馃子(当地一种传统的糕点,类似于面粉炸的圆团)、柿饼,还有各种干货,比如海带、各种菜干。用品包括过年贴在门上的年画、贴在厨房的灶王爷画像,家里条件好的,还给孩子买个衣裳,不过那个时候自己家里做衣服的多。
大会不仅是农户买卖特殊货物的集会,还有十分重要的文化活动,大会上有不请自来的说书人、唱戏的戏班子,吸引了十里八乡的男女老少都来赶会,人多的时候看戏的人多达上千人。密集的人流吸引了各种卖小吃的生意人,有卖烧饼的、卖油条的、卖胡辣汤的、卖烧饼夹牛肉的,十分热闹。
2. 会的管理
四门四会是为了纪念建成爪营寨而发起的古会,既有适应特定的农业生产季节和传统节日的市场功能,又有扩大爪营寨影响,为老百姓生活增添乐趣的作用。
爪营寨大会分为管理者和经营者。管理者为爪营寨的四个老会首以及他们带领的下属,他们负责维护整个庙会的秩序,会期当天老会首会选出代表在举行大会的寨门坐着,也时不时到会场转一转。首先,老会首要让所有经营者都要按照事先划定的区域各自经营,不能超过划定的范围;其次,老会首要处理会上发生的各种纠纷,包括商贩之间、商贩和购买人之间的纠纷以及小偷小摸行为等。
以前有四门四会,一到赶会的日子可热闹了,有卖东西,卖啥要看是什么时候的会,麦头的会、麦罢的会卖的东西都不一样。那时候不用宣传,到了那个日子都知道这里有会,卖东西的、买东西的自己就来了。老会首负责管理那个市场,他们好几个老会首轮流管理,让那些卖东西、说书的一条道一条道摆好,不让你乱摆。如果有吵架的都去找老会首解决,有老会首在寨门口守着。
经营者也有一系列约定俗成的规范可供遵守:首先,所有经营者都要合理经营,不能强买强卖,比如杂耍的不能去强迫看热闹的交钱,要大家自愿;其次,同样商品的经营者之间不能恶意压价,扰乱市场秩序。
爪营集内有牲畜市,当地称之为耕会,买卖牛、骡子、驴、马等大型牲畜。买卖牲畜对当地农户家庭来说是一件大事,买卖频率较低,因此耕会不是每天都有,而是论期,有的老人说是每月初十的时候有耕会,有的老人说是五天一会。
根据老人介绍,来赶耕会的卖家有本寨人,也有寨外的人,外面的人都是从南边过来赶会,离爪营七八里地、一二十里地的都有。爪营寨内住户出售自己饲养牲畜的人比较少,一般是到南边100多里地远的地方赶牲畜回来卖,根据本钱多少赶牛的数量不一样,本钱少的人一次赶三四头牛,本钱多的一次赶十来头,赶牛是比较挣钱的生意。
在耕会上买卖牲畜,买卖双方不直接接触,而是由行户牵线搭桥。行户常年在耕会从事牲畜买卖,跟以贩卖牲口为生的农户关系紧密,对如何辨识牲口好坏和市场行情都十分了解。加上当地有买卖双方不直接讨价还价的传统,耕会生意都依赖行户进行。牲畜买卖中,行户抽取佣金,当地称之为“戴帽”。牲畜买卖数额较大,行户为了更好讨价还价而不影响整个市场运转,一般不会明里口头讲价,而是让买卖双方把手拢在袖子里面“比码”——“九勾、八叉、七捏、六挠、五满把”,跟现在平时表示数字的手势差不多。那时候买卖牲畜不论多少钱,而是论粮食,多少担粮食买一头牛。
以前专门卖牲口的会叫耕会,是卖骡子、马、驴的牲畜市。来买卖的大多是当地的,也有外地的,他们都牵着牲口来的。买卖要行户牵线,没有行户不好成生意,买卖双方不好讲价钱。行户都要“戴帽”,就是要收佣钱。行户一般是当地人。
爪营寨内商业繁荣,不仅有常年在集市上做生意的商户,还有很多以集市为基础的流动商贩。
兰考火车站建成于1915年,是陇海铁路上的一个站点,当时名为“兰村站”,铁路当年建成从开封经商丘至徐州段,极大地改变了当地的交通条件,加强了兰考和徐州之间的贸易往来,徐州也成了爪营市集很多商品的销售地和来源地。有很多人通过铁路线在当地和徐州之间贩卖货物,老百姓把这样的生意称为“跑火车”。
“跑火车”贩运的货物种类很多,“跑布”是其中一种。布匹是爪营当地为数不多的外销产品,也是很多家庭补贴家用和维持生计的手工业产品。贩卖布匹的商贩都从爪营集上零散购买布匹,积累到一定数量之后拿到陇海铁路沿线的城市贩卖。一次带布匹的数量取决于贩卖者的经济实力,本钱多的人多带,更容易挣钱。
抗日结束从部队回来,我做生意,看哪里东西便宜就做点儿小买卖,香烟、肥皂、毛巾,不定弄点儿啥,啥生意挣钱就干啥。那时候还贩卖白布,跑到砀山、徐州那边,哪个地方贵就上哪个地方。咱穷,一次就带300多尺布,人家都带1000多尺。赚的钱又都买成布,有钱他还赊给你,你穷他不赊给你,怕你还不起,本大利宽。上砀山、徐州都是坐火车,陇海线还是单行道,1949年以后才改为双行道。那时候一尺布看(挣)一两毛钱,你要得贵,他不要你的布,那边都有布行。
“跑火车”贩卖商品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有很多商品在当时是不让随便流通的,比如当地生产的柿饼、徐州那边贩卖过来的烟卷。不过当地老百姓为了生计还是想方设法倒卖这些商品,比如黄劲峰老人家就曾经和别人一起凑钱合伙贩卖烟卷,不过只倒卖了两三次就被抓住了,最后罚款了事,不仅没有挣到钱,反而赔了本。
平时很多贩卖日用商品和食品的小贩还会将商品推到下面的“乡庄”,“乡庄”是爪营寨对周边小规模村庄的称呼。游乡做生意经营商品种类很多,有卖日用杂货的,包括针线、盐油、醋、洋油等;有卖吃的,包括馍、豆腐、煮熟的红薯等。
1. 卖豆腐
袁玉珍老人家里在1949年以前以卖豆腐、渣饼维持生计。渣饼是当地的一种传统食品,将绿豆磨成浆,做成小圆饼,可以直接拿来做汤、做菜,或是油炸着吃。当时袁玉珍老人家还和哥嫂在一起过日子。卖豆腐主要是在爪营集上卖,有的时候也推着车到下面村子里面卖。
她在家里负责推磨磨豆子,她的大哥负责做豆腐、卖豆腐。每次做一锅豆腐,用8斤黄豆,一般要2天才能卖完。那个时候买豆腐的人少,家里办红白喜事、有客人的时候才多买一点儿,一般情况下不买。卖豆腐不收钱,用黄豆换,8斤黄豆做的豆腐可以换10多斤豆子,挣两三斤黄豆。做豆腐剩下的豆渣,放在锅里面焙干就是一个菜。
2. 卖洋油
程云飞老人小时候家里比较困难,父亲和哥哥外出行医收入不高,家里只有他母亲和他两人在家,他从小就开始做一些小生意减轻家里的生活负担。他跟父亲的一位朋友赊购一些洋油,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煤油,用小桶挑着到下面的乡庄,直接到人家家里问有没有需要的。
俺父亲跟俺哥到徐家里开药店,俺跟娘在家里待着,我卖洋油,串百家门。上人家家里问“大爷、大娘,你要油点灯不?”起1斤煤油10块钱,卖了挣1块钱,可以买5个包子。卖油一天有卖3斤、5斤的,挑一个桶。按现在说就是一天能挣七八块钱,刚够上喝糊糊,那时候连一顿稠的都没有吃过,窝头也没有。
3. 卖盐
爪营南边的大河河滩是盐碱地,能够从河滩地上面刮盐土晒盐,居住在附近的农户有专门晒盐的,然后拿到爪营集上销售,集上有行户给买卖双方称盐。下面晒盐的卖家一次大概卖三五十斤不等,住在寨子里的买家大多买来家里自用,一次购买两斤、三斤、五斤,一天经过行户过手的买卖有三五百斤不等,那时候一斤盐大约一毛钱。
程云亮老人的堂兄是在爪营集上做食盐买卖的行户,他家从他堂哥那里买盐,由程云亮老人推着到下面的乡庄销售,常去的地方有谷营、张庄、李集,离爪营大约有五六里地。每家买盐也就是二斤三斤,每天一共销售二三十斤。买卖利润遵守当地做生意二八利的规则,卖家按照一般的零售价格,给走乡串户的小贩留下两成的利润。推车卖盐的时候,程云亮老人才十二三岁,推车都还有困难,还要推着小车四处贩卖,可见当时生计艰难。
游乡中的社会关系:
1. 自由进村,不受限制
传统时期,爪营寨内游乡的商贩可以随意进入下面的乡庄贩卖各类商品,不需要给村里的老会首或是保长打招呼,只要他们做生意诚实守信、不与庄里人发生矛盾,乡庄的人都十分欢迎他们过去,方便了村民的日常生活。当地道路平坦,行路方便,游乡的商贩一般是当天来回,不会在下面乡庄逗留。
有些小的庄也会有自己定期的集市,比如逢五、逢十的集期,爪营寨内也有商贩到下面的集市做生意,到这些集市做生意也不需要向村里的老会首或是保长打招呼。商贩只要在规定的地方摆摊,及时缴纳集市收取的费用,当地人也欢迎他们去做生意。
2. 随行就市、不赊账
游乡商贩贩卖的商品都是农户经常用到的商品,农户对价格都十分熟悉,价格都是随行就市,不存在卖家随便喊价的情况。
商贩的生意都是小本经营,依靠当天或最近一批商品销售收入作为本钱,因此都不赊账。他们四处游乡,下一次不一定什么时候到这个庄,一旦赊账,他们的生意就难以为继。
行户是指在买卖双方之间的中人,他们以帮助双方讨价还价,提供称量、计数服务等方式协助双方达成交易。爪营当地需要行户的交易种类繁多,不仅土地、牲畜这样的大额买卖需要行户,水果、食盐、布匹这些日常小买卖也都有行户。
土地、牲畜等大额买卖中,行户提供服务内容较多。第一,个人或家庭进行大额买卖的频率较低,寻找恰当的交易对象存在一定困难,行户由于常年在这个行业活动,对买卖双方市场信息掌握比较充分,成为交易对象的搜寻者,比如土地交易中土地卖主一般会把出售意向告诉行户,请他们帮着寻找买家。第二,交易中买卖双方对交易价格较为看重,但是传统市场中买卖双方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愿意直接讨价还价,因此需要行户在其间协调价格。第三,大额买卖事关买卖双方生计大事,万一出现问题需要一个见证人来见证事件的完整过程,就算不存在任何潜在问题,见证人是交易过程顺利进行的保障,比如在土地丈量、文书书写等方面,行户都是重要的参与者和见证人。
在小额买卖中,行户主要提供两类服务,首先是提供一个交易地点,传统时期大多数交易的买卖双方都不是专职从事此类交易的人员,比如销售布匹的多是单个农户,购买布匹的不是自用的农户,就是偶尔从事布匹贩卖的商贩,单凭买卖布匹的收益不能撑起他们的家庭开支,因此他们没有充足的时间或精力来摆摊设点做生意,行户就为零散的交易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其次是为买卖双方提供计量服务,不固定从事这项交易的人不一定随时准备特定的计量工具,比如量布的尺、称盐的秤,行户就提供此项服务,从而抽取佣金。连买桃卖桃这样的小买卖,也有专门行户负责在中间给人查数。
夏天,我卖过桃,发桃的人清查数。从前,高秀就是专门查数的行户。
在传统交易市场上,地方市场的交易产品和产品成本相对固定,为了让交易者都有利润,当地形成了“二八利”这一被村民普遍接受的利润标准,这既体现在经营的实际结果中,也体现在经营者经营理念之中。
从经营的实际结果看,以袁玉珍老人家卖豆腐为例,卖豆腐不收取现金,而是买家直接用黄豆换豆腐,她家里一锅豆腐用8斤黄豆,能换10斤多黄豆,利润在2—3斤黄豆,接近二八利的标准。
从经营理念来看,很多自己或者家里从事过商品经营的老人都有这个观念。比如程云飞老人的父亲是一个中医,曾经在四明堂开药铺,当地行医的医生都附带开药铺,主要靠卖药挣钱,药店是二八利,卖100块钱的药,大约能挣20块钱。程云亮老人小的时候推着食盐到下面的乡庄游乡,食盐零售的价格是透明和固定的,他在盐摊批发食盐的时候,卖盐的人都会根据零售价格决定批发价格,给他留下两成的利润。
二八利的观念不仅在商品经营中存在,在资金周转中也存在。在传统时期,爪营寨内有牌场,是专门为村民打纸牌等提供娱乐场所的地方,牌场的老板也给打牌的人借资,利息一般也是遵循二八利的规则,借8块还10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