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一节
人力与土地及其生产能力

“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在以农耕为主的传统村落,土地与劳力紧密结合,其中,土地规模大小与劳力多寡强弱制约生产能力,这些共同影响着家户的生产经营。本节主要从人与土地的关系、人与生产能力的关系两方面着手,探讨传统时期二百户村落的生产劳作情况。

一、人与土地的关系

本小节通过对村落中人均耕地、人口规模与土地规模的适应与矛盾进行阐述,从而考察传统时期二百户村落人与土地的基本关系。

(一) 村落土地概况

二百户村落的土地以旱地为主,河滩地为辅。即旱地在村庄占了绝大部分,有少数几户人家的土地位于北运河附近,即“河滩地”,因地处平缓的华北平原,二百户村落没有水田、坡地、山地等其他类型的土地。另外,插花地在二百户村落的情况比较普遍,据老人讲述,其他村落土地价格过高,碰上二百户村土地价格稍低时,其他村落村民就会买下二百户村的土地。同理,河滩地靠近北运河,容易发生旱涝灾害,土地价格低一些,成为一般户的购买选择,如二百户村民卢廷喜家的土地全是河滩地,这样一来,邻村的人有二百户村的地,二百户村民也有其他村落的土地。

1. 土地来源与经营情况

二百户村农户的土地来源主要包含两方面,一是土地拥有者,即土地产权属于自身的,包括祖辈遗留下的土地、购买来的土地、自己开垦所得来的土地;二是土地租佃者,即从足户处租种土地。大财主老薛家在1949年前拥有305亩土地,是村内土地拥有量最多的户。据杨文增老人介绍,老薛家的土地既有焦土地,也有沙土地,还有河滩地,土地除了祖辈留下的,绝大部分是购买所得。同时,在谈及老薛家的土地来源何处时,据村民回忆,“二百户村财主老杨家,一家人都不干活,家里的妇女连饭都不做,专门雇了一个厨师煮饭,家里的地一点点卖出去,财主老薛家就趁机将土地一点点买进来”。

土地经营得当,会给传统时期的一家一户带来可贵的财富积累,在极度重视土地资源的二百户村落,当“抛售”土地、“有地不种”等行为出现时,便意味着那一家财富的“解体与散尽”。村里人都熟知的二百户村人刘士田,是土改时期的一位破产地主,1933年分家,刘士田本人分得土地30多亩,其本人没有参加主要劳动,每年雇长工1人或者叫短的。1936年加入正字慈善会,逐年将土地卖尽入会。村内地主道首薛殿金先后给他十一亩半地,他仍不参加劳动,主要依靠劝道骗钱过着不劳而食的富裕生活,最终,土地资源流入他人家,刘家生活条件一天不如一天。

2. 土地占有与租佃情况

在中国传统社会,土地大致分为官田、公田及私田三类。农业经营形式基本分为官庄农业经济、地主庄园经济、自耕农经济和租佃经济几种形式。通常意义上的小农经济主要指自耕农经济和租佃经济。

传统时期,二百户村落的土地多为私人占有,谁占有土地,谁就拥有土地耕种与收益的所有权。但在物资匮乏与资源占有不均的传统时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足够的土地耕种,少地、无地等现象普遍存在。因此,村内存在土地出租的现象。但从总的情况看,租佃土地并非普遍现象,因为与租地相比较,下等户宁愿扛活,扛活管吃,所得报酬也够一家人吃。而租地需要自己种,不仅要承担种地的风险,还得准备农具、牲口,还得给财主拿租金。为了满足全家基本生活需求,少地、无地的农户,尤其是家里劳力不足无法帮足户打工的农户,才会首选租种土地。

在租种土地上,没有租种对象及村落范围的限制和束缚。换言之,有外村人来租种二百户村内的土地,也有村内的人租种外村人的土地,只要出租双方协商妥当,租佃关系便由此产生。如富农成分刘玉华(丈夫刘廷堂),家里虽有45亩7分地,但还租种邻村坨子村张文成的土地8亩 。除了满足基本的口粮需求,种植粮食作物,也有农户将租来的土地用于经济作物种植,尤其是一些对土壤有着较高要求的农作物。据本村人卢廷喜老人回忆:“我的祖父卢伟丰喜欢种西瓜,土地不够,便去租地种瓜。种瓜租地算特殊户,瓜地需要一年一倒茬,即土地一年一换,我爷爷认识的人多,在说闲话中,就能找到租地的,租下来的地也便宜”。

据笔者查阅的河北省香河县钳屯公社二百户大队第一生产队《阶级成分登记表》(1966年),村内有两户小土地出租者。其中一户叫卢凤林,1909年生,9岁至17岁念私塾,18岁到北京琉璃厂松古斋纸铺学徒1年,纸铺关张;20岁到北京义聚昌纸铺学徒1年,纸铺关张;22岁到廊坊二条成记纸铺学徒3年,1930年出师后一直在纸铺,待了17年;1948年回家。家庭基本情况是“1943年至1945年全家共8人,家里主要劳动力在外当店员,有女劳力两个,砖房3间,土房五间半,土地园田共39亩3分9厘,林木地1亩8分5厘,有树70多棵,驴1头,大车半辆,每年雇长工1个,另在1945年有雇小活1个。1945年至1949年全家11人,男劳力1人,女劳力两个,土地19亩8分9厘,土改时分出土地十九亩半;1946年雇1个长工,另有小活1个;1947年雇半个长工;1950年卖掉大车半辆,又卖出土房一间半;1949年土改时林木地所有权归农会放用”。另一户是卢井山,卢井山1914年生,从小念私塾到16岁,在香河广兴德学买卖一直到30岁。后回家,但很少参加劳动。家庭基本情况为:1943年至1945年,家有6口人,男劳力1个,女劳力1个,砖房5间,土房3间,土地26亩,园田一亩半,牛1头,大车1辆。1942年雇工半个,“全家的土地主要靠出租式剥削长工来经营”。1945年土改时分出土地14亩。

(二) 村落人口概况

1. 男多女少

传统时期,二百户村落人口的民族成分均为汉族,以卢、杨、宋三大姓氏为主。受“男尊女卑”思想影响,男性人口超过女性,根据《香河县志(2001年)》记载,“以1931年(民国二十年)为例,全县总人口143660人,其中男性75456人,女性68204人,男性比女性多7252人,多出部分占人口总数的5.05%”。在二百户村,男性人口也明显多于女性。

2. 平均人口

据统计,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香河县的人口密度为343人/平方公里,二百户村庄2015年的面积为6.4平方公里,1949年后二百户村落土地增多,计算可知村落人口在1949年前大约有1500人。同时根据《香河县志(2001年)》记载,“1950年全县家庭户平均人口4.44人”,结合村落几位老人回忆,民国时期二百户村落户数200余户,平均每户人口在4—7人,计算可知二百户村落的人口亦在1500人左右。根据笔者的调查,同时结合史料可知,二百户村家庭规模最大的为财主老薛家,总人口29人;家庭规模最小的为1人,如城市贫民杨德山家里就他本人1人。另外,家庭规模在10人及以上的占少数,这样的大家庭多是条件好的家庭,不分家便不分产,家庭资本积累也就越多。人口规模在4—7人之间的家庭,在村落占绝大多数,这样的家庭多是贫下中农,家庭条件参差不齐,多为一般家庭。

(三) 人地关系

土地资源有限,土地资源占有不均,缺乏灌溉水源,使得日益增长的村落人口与稀缺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在不断演绎。

1. 人多地少,占有不均

村落土地资源有限,而村落的人口在不断增加,村落内人口增长快于土地增长,土地资源处于紧张状态,人地关系紧张。在土地资源占有不均的旧社会,富的愈富,土地积累日渐增多,而穷的越穷,土地逐渐减少甚至成为无地之人,土地资源两极分化现象严重。据香河县1946年土地改革试点村统计,当年地主人均有土地7.94亩,贫雇农人均占地1.55亩,尚有8.86%的无地或少地的赤贫户,靠常年租地出卖劳力或乞讨维持生活。

从表3-1观察所得,条件好的地主家庭,拥有的土地基本在40—70亩。家庭人口多少不定,人口最少的家庭有5人,人口最多的家庭有11人。通过计算可知,在地主阶级中,人均占有土地亩数最多的是卢茂家,人均土地占有达11亩/人,其次是卢景华(保长)家,数量为10亩/人,宋云家人均占有土地量为7.71亩/人,再次便是卢俊丰家和保长邵旺家,人均占有土地数分别为4.44亩/人、3.45亩/人。最后,人均占有土地数量最低的是破产地主薛殿奎家、刘士田家,人均占有土地仅仅在两亩多。

表3-1 1949年前二百户村村民(地主)土地占有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此表根据河北省香河县钳屯公社二百户大队《阶级成分登记表》(1966年)绘制而成,考察时间为1943年至1945年。

分析表3-2数据可知,在村内7户富农人家中,老薛家在各个项目中所占数值最大,其中家庭人口为29人,土地亩数为305亩,人均占有土地高达10.52亩。其余6户人家中,人均在10人左右,差别不大,但是土地亩数有多有少,孙玉芝家土地为82亩,最少的是小土地出租者卢凤林家,土地为39.3亩。根据家庭人口和家庭土地拥有量,可计算出人均土地占有量,杨廷栓家、卢维本(副乡长)家、孙玉芝家、刘玉华(丈夫刘廷堂)家、张富桂家、卢凤林家的人均土地占有量分别为:6.30、4.80、8.20、4.48、7.09、4.91。总体上看,富农人家土地人均占有量在4—8亩,极少数人家超过8亩,甚至是超过10亩。

表3-2 1949年前二百户村村民(富农)土地占有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此表根据河北省香河县钳屯公社二百户大队《阶级成分登记表》(1966年)绘制而成,考察时间为1943年至1945年。

通过考察表3-3可知,贫下中农的土地人均占有量整体较低,且随着家庭条件的降低,土地人均占有量也随之下降。从表中可以看出,中农赵明家在贫下中农成分中,是家庭人口最多的户,人数达19人,同时也是土地亩数最多的人家,达56亩,由于人多地少,家庭人均占有土地为2.95亩,在中农成分的家庭中,处于中下水平。剩下的8户家庭中,人口均在10人以下,多集中在5—8人,属于小家庭规模生产;土地从几亩到几十亩,多少不等,差异较大。

表3-3 1949年前二百户村村民(贫下中农)土地占有基本情况(部分)

资料来源:此表根据河北省香河县钳屯公社二百户大队《阶级成分登记表》(1966年)绘制而成,考察时间为1943年至1945年。

综上所述,在家庭人均占有土地亩数上,家家户户情况各有特点。整个村庄土地过百的人家屈指可数,人多地少的户占大多数。其中,土地拥有量最多的当属老薛家,土地共有305亩,对于这类地多的人家,村里人称之为“大户”,对于其他户,村内没有特殊的称呼。因受家里是否雇有扛活的、打短的,或扛小活儿的影响,地富不一定是人均占有量最多的家庭,两者之间不呈正相关关系。不过明显的是,村庄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富足的财主手中。

2. 无地可垦,另谋生路

传统时期,每人每年需要两亩左右的土地才能维持生存,因小麦产量低,作物更为珍贵,一般人家不以小麦为主食。因此,在土地资源有限、粮食产量不高的传统社会,即便是采用套种、复种制度,人均耕地在2亩以上才可满足生存需要。而在贫下中农占大多数的村落,还有相当一部分村民的人均耕地低于两亩。

结合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在传统时期,二百户村落的土地、生产生活资料多数为地主阶级占有,而大部分的农民占有极少数的土地资源以及生产资料。自然条件是人类生产生活等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二百户地处平原地带,4公里内既有北运河,也有青龙湾河。对于地少的大部分二百户村民而言,他们必须接受一个残酷的现实,便是无地可开垦,大批无地少地的农民,只能靠出卖劳力、租种土地和借贷度日,或是饿肚皮过荒。因此,有一部分人会选择租种东家的土地,但这是极少一部分,大多数贫苦家庭则是家里的劳力外出扛活打短工,更有甚者将家里的小孩交给东家,帮东家“扛小活”,以此填饱肚子。不过,根据村内老人介绍,没有农户因土地不够而外迁他村,只要不是“好耍”之人,凭借自己的劳力,多少都可以在东家那里挣到粮食。

(四) 生产规模

家庭是最基本的生产单位,自秦以来为发展农业,增加税收,政府便鼓励农民独立耕作。

1. “一家一户”主导

传统时期,一家一户生产经营方式成为封建小农经济的重要特征,土地拥有的“先天条件”和“后天经营”决定了家户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二百户村家户生产经营的规模,从上述3个表格得出:首先,地主家庭中,邵旺家有土地38亩;宋云家有土地54亩;卢俊丰家有40亩;卢茂家有土地55亩;卢景华家共有土地70亩(其中土地50亩、沙岗地17亩、园地3亩);杨文增家有土地80亩;破产地主薛殿奎家在1941年有土地108亩,后因加入正字慈善会,逐渐变卖掉土地,仅剩下11亩;另一位破产地主刘士田家原有土地30亩,1930年加入慈善会将土地卖光,慈善会道首薛义在1940年、1947年先后共给了刘士田11.5亩土地,因此1949年前夕家里耕种规模为11.5亩,但是他家里人基本不劳动,“主要依靠劝道骗钱过着不劳而食的富裕生活”。其次,富农家庭中,薛殿臣家有土地305亩,祖业有4亩,后来逐渐购买土地300余亩;杨廷栓家有土地63亩;卢维本家有土地48亩;孙玉芝家有土地82亩;刘玉华家有土地53.7亩,其中,自家有地45亩7分,在坨子村租地8亩;张富桂家有土地78亩;卢凤林家有土地39.3亩。最后,在抽样的9户贫下中农里,中农杨宣家有土地27.2亩;中农罗进财家有土地23亩;中农赵明家有土地56亩;中农赵秉全家有土地13亩;中农刘士元家有土地30亩;下中农秦广田家有土地7亩;贫农杨环家有土地12亩;卢永成家有土地15亩;城市贫民杨德山家地无一垄。根据史料记载,杨德山家自其父辈就无房无地,其母先后改嫁两次,杨德山本人跟随母亲先后去武清县、天津两地,其本人后“跑到上海当警察,日军入侵后,在武清县当顽军中队长,1950年流浪到北京”。 从杨德山的生平简历可看出,一方面基于“先天条件”因素,父辈未能为其创造出一定的土地财富,导致家中无耕地;另一方面,由于其自身“后天”因素,不是二百户村人眼中的“老实人”,一直过着漂泊居无定所的生活,未能实现土地从无到有的财富创造。

2. 小规模家庭经营主导

二百户村总共200余户人家,地富大约有15户,占村庄总户数的7.5%左右,村庄92.5%的人家属于贫下中农。从上述3个表格中可以看出,贫下中农家庭人口5—8人居多,家庭生产经营规模在30亩及其以下;地富家庭的生产经营规模基本在40亩以上,且生产经营规模在50—80亩居多,富农老薛家的生产经营规模在整个村庄居于首位,家里请有5个长工,6个短工。由于土地多,劳力少,地富家庭一般会雇用长工或短工,对于一般的贫下中农家庭,由于经济条件、劳动力多寡以及劳动工具方面的限制,没有能力从事较大规模的生产经营。传统时期,即使住在一趟街的老杨家,彼此墙连墙、门邻门,大家也没有“搭伙”生产经营,杨文增老人回忆说,“我们都是自个儿干自个儿的,逢年过节不一起吃饭,搞生产也不一起”。因此,从整个村庄看,存在大规模家庭生产经营,但以小规模家庭经营为主。

二、人与生产能力的关系

在传统农耕时期,农事活动主要是以家户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经营。二百户村民作为黄河流域的小农,没有先天的水资源恩泽,必要的生产能力和必备的生产工具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可或缺的要素。

(一) 劳动力观念及分类

劳动力是资源转化为财富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在传统时期,劳动力的多少、强弱直接影响家户的生产经营。

1. 劳动力分类

根据《香河县志(2001年)》记载,男性16岁至59岁为适龄劳动力,女性16岁至54岁为适龄劳动力。而在1949年前的二百户村落,“劳动力”一词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广义和狭义之分,也没有对劳动力进行严格划分与区别,村民对劳动力的概念较为模糊笼统,认为“身体没毛病的、能干活的”就算是劳动力。

(1) 劳力中的“男女老少”

劳动力没有性别、年龄、身体状况等之分。只要能干活,多多少少从事生活生产活动,均可算作劳力。在村民看来,农耕生产很少有“技术活”,有劲就行,而且庄稼活不用学,一瞅就会。同时,干活好坏一瞅就知道,对于有能力干活,但是干得不好的人,也算是劳力。

上了岁数干不了的就不算劳力。就男劳力与女劳力而言,据赵玉老人讲述,“二百户的妇女好劳动,没有不想下地干活的时候。只要人不懒,就算是条件好的人家,妇女也会干活”。而对于男劳力,即便是能劳动之力,如果人懒,也不会去干活。赵玉回忆其六哥说道,“我六哥比我大3岁,一到干活的时候,就会对家里人说:‘你们就当我死了,干活就不要叫上我啦!’但是说归说,我六哥看到一家人干活,心里过意不去,还是会去帮忙干活”。男女劳力没有分工,但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二百户村落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劳力结构安排,即男性劳力主要负责干田间地里的活,尤其是耕田犁地的重活,女性负责家务事,一般是洗衣做饭、照看小孩、家禽喂养等,在农忙时节,女性作为附带劳动力,会去地里给男性打下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如拔草、拾穗、割谷子、割豆子等等。

村内的小孩10多岁就开始帮家里干活,跟着大人学着做,尤其是贫苦人家的孩子,在十四五岁便会去给地富家当小活,帮东家放猪、放羊,如村民赵荣“幼年家贫,一小给富农薛殿臣家放猪” 。没去东家当小活的孩子,在家也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捡柴火就是他们最常见的劳动内容之一。穷人家的小孩在闲时也不待着,家长会安排他们去地里拾柴火,拿回来烧炕或烧水洗脚均可。“哪里有柴上哪里拔”,小孩拾柴火主要有三种,一是地里的柴火。拔地里的玉米须子,捡地里的豆叶,以及捡地里的稗子稗囊,“稗囊不好烧、不经烧,火点着一下就没有了”。二是堤边的干树枝。二百户村在堤边种有不少树棵子,小孩将干的树枝子打下来。三是堤上长的草。“这些草,整的有整的用处,碎的有碎的用法,整的用于烧火,碎的用于火盆,冬天烤手,那时候一般人家生不起炉子,炉子需要煤球,一般人家就用火盆,用灰将碎柴火盖住,烤手方便”。小孩在这些地方拾柴火,尤其是去地里拾,虽然土地是私人所有,但不需要给主人家打招呼,因为别人扔在地里的是不要的,小孩可以随意进去捡。

对于上了年纪的老人,村内有“人过四十,天过午”之说,意思是人上了40岁,犹如一天到了中午,过了中午,太阳逐渐西落,形容人一天不如一天了,劳动力逐渐下降。但是老人如果还能干活,也算是劳力,有条件的家庭,上了年纪的老人不必再从事生产活动,由家中年轻力壮的晚辈劳动,老人在家里含饴弄孙,处理家里事务即可。

(2) 整劳力与半劳力

劳动力不分男女老少,但是每个人的劳力强弱各有差异。村内老人讲述,劳力有一定的等级之分,根据劳力的强弱划分,劳动力强的就叫“整劳力”,劳动力较次的就是“半劳力”。所谓整劳力,即身体没毛病的(指不残疾、没大病),能完全从事农事生产活动的劳力,如20多岁的成年小伙子,正壮;再如东家雇佣的长工、短工,在村里均算是整劳力,整劳力大部分是男性,能和男性一样下地干活的女性,也能算是整劳力。所谓半劳力,即劳动力较整劳力弱,不能完全参与农事生产活动,干不了重活,只能干一些轻松的活的劳动力。如有些人身体有毛病(指身体有残疾、带病体质等情况)或者是年纪已经达五六十岁的人,这些都算是半劳力。

2. 劳动力文化素质

在1949年前,村内的劳动力多是文盲或半文盲。贫困人家的小孩,因家里经济条件较次,平时要帮忙干活,念书条件显得十分有限,而对于这样的家庭,念一个冬三月的私塾已显得很是不易。因此,在传统时期的二百户村落,除了少数足户有条件一直培养学生念书,大多数村民念书都停留在认得自己名字以及会写自己的名字的阶段,接受的也多为启蒙性质的教育。另外还有一点,女性不接受教育,因此女劳力都是处于文盲状态。故从村庄总体上看,劳力的文化素质偏低。

3. 劳力职业分类

(1) “七十二行,庄稼为王”

买土地、种庄稼、收粮食是传统乡村社会的主要“营生”,村内多位老人形象地将自身称为“庄稼人”。1949年前,绝大多数村民是以耕地为主的“庄稼人”,这就形成了以农为主的劳力职业结构。在二百户村落看来,只有先种好庄稼喂饱肚子,才有可能去做其他事。在对待庄稼上,家户不论男劳力还是女劳力都会出力干农活。家户将庄稼放在首位,一是投入时间多,家户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二是投入精力多,“三分种,七分管”,一年的农事活动中,除了抢种抢收,平时拔草、施肥等田地管理和经营也显得格外重要。当地有诸多谚语体现着家户的农事安排,如“要想害虫少,除尽田边草”“苗多欺草,草多欺苗”等都显示出家户管理庄稼的经验。

(2) 农耕为主,兼职副业

除少数官差商贾之外,在保证基本的务农劳力投入时,勤劳的二百户村人还会兼职零散杂工,以在有限的时间内积累更多的财富,这个财富既包括粮食现物,也包括资金。在农闲时,劳力丰富的家庭还会开烧锅、开油坊、开粉坊等,或是当挑担郎做一些小生意;或是在逢年过节卖对联、红纸;或是当知客,抑或是当教书先生等等。另外,从表中可知,条件越好的家庭,副业投入成本越大,开铺办坊都需要较高的成本。而对于贫下中农家庭,副业以低成本或无成本的投入为主,没有劳力条件的家庭,因没有人手,也不会从事相关副业,整个家庭则以务农为主。不过这样的家庭在村内占少数,因为除开农忙时节,劳力不会闲着,多少都会“找事干”。

表3-4 1949年前二百户村劳动力职业基本情况表(部分)

资料来源:此表根据河北省香河县钳屯公社二百户大队《阶级成分登记表》(1966年)绘制而成,考察时间为1943年至1945年。

(3) 村内发展为主,村外多渠道发展

大部分劳力在村内从事农耕生产,当家里有富足的劳力时,为了更好地生存发展,户主也会允许家里人“去外地闯荡一番”,远一点的去山西做鞋工,近一点的便在二百户村附近,多数劳力在津京两地发展。

劳力在劳动之中才能体现出价值。当本村东家雇佣满员,或淡季东家需求不大时,村落的劳力尤其是贫下中农家的劳动力会着眼于附近的村落,寻求合适的东家。如村民王彬,便在二百户村邻村茅草店帮一户东家干活。另外一部分劳力则会去更远的一些地方。二百户村人主要会选择去天津、北京两地当学徒学手艺活,当学徒的劳力在学徒期间没有收入可言,师傅管吃管住,学徒期满后,其本人出师便可有属于自己的收入。从村内老人的讲述以及统计资料来看,庄里人外出学手艺主要包括:学饭馆儿的,如村内老王是学饭馆的,是村内有名的厨师,还有学做鞋的,学做买卖的,学木匠的,学瓦匠的等。除此之外,也有去纺纱厂、铁工厂、首饰作坊、地毯厂、自行车铺、纸铺、皮袄铺等厂铺学习干活的,也有去拉洋车(也称拉三轮车)、当老妈子的等等。可见,二百户村落的劳力为“尽其用”,地域选择具有就近的特点,职业选择具有多样性的特点。

外出的劳力,不仅包括男劳力,也包括女劳力,男劳力主要当学徒、进厂铺等等,女劳力主要是去当老妈子。一般情况下,外出的劳力男性居多,女性仅占极少数,家里实在贫苦不已或劳力不够,女性才会出门做工甚至是出远门做工挣钱,且多以老妈子或奶妈为主,一般不干重活,东家雇有长工或短工干重活。如村民孙玉因丈夫的工资不能养活全家,其本人去给地主家当女佣;村民丁玉氏给地主家当奶妈。与此同时,在年龄结构上,上了40岁的劳力一般不会外出,外出的男性劳力多为十七八岁以上的年轻力壮小伙。

4. 劳动力等级

二百户村没有士农工商的职业等级观念,只是对不同职业存在不同看法。其一,有人认为做官的地位不比普通老百姓高,村民杨文增说道,“他做他的官,我当我的民,我不违法乱纪,大家互不干扰,平时各过各的生活,不存在尊不尊敬”。其二,村民不认为手艺人的地位很高,但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说手艺人地位不高,一是手艺人挣的钱不一定能养家,在剥削严重的封建社会,手艺人虽然有着一般人不会的手艺活,但是碰上恶霸地主或恶霸分子,不一定能得到应有的报酬;二是手艺人多是人多地少的户,靠手艺也难以养活一家人。但是另一方面,手艺活又被村民看成吃饭的活,李连香老人笑道,“要搞才能,不搞财产,才能不管走到哪里都能吃饭,财产是走到哪里都不能带”,意思便是人要有一门手艺活。在传统时期,手艺人虽然发不了家,但至少不会饿肚皮。其三,村落的教书先生以教书为主,家里的农活由其他家人来操办。在村内,教书先生有家境比较清贫的,如卢永成先生,家有15亩地,9口人,只有一男一女两位劳力。而生活年代较早的杨印芳,据记载,他“从小读书,家中有20多亩地,开学馆教书,从中剥削学费过活,家中生活水平很高”。虽然从事教书的劳力有贫有富,但在村内都是村民尊敬的对象,尤其是担任过副乡长的卢维本,村里人均尊称其为“卢老爷”。其四,对于从商的劳力。这里所说的从商,不包括做小生意的户,一般指能开店铺或杂货铺的大户人家,这样的人家在村里算少数,且是足户,如地主邵旺家,就在香河开有一个杂货铺。

5. 家户劳动力概况

(1) 村落各户劳力具体情况

笔者选取考察时间为1943年至1945年,根据河北省香河县钳屯公社二百户大队《阶级成分登记表》(1966年)史料,从各个成分选取部分农户进行样本分析 。如表3-5所示,邵旺家庭总人口为11人,总劳力为3人,其中,男劳力1人,女劳力两人,同时雇有3个长工,短工不详;卢俊丰家庭总人口为9人,总劳力为2人,无男劳力,有女劳力两人,同时雇有1个长工,短工不详;薛殿臣家庭总人口为29人,总劳力为9人,其中,男劳力6人,女劳力3人,同时雇有5个长工,农忙时节雇有6个短工;杨廷栓家庭总人口为10人,总劳力为3人,其中,男劳力1人,女劳力两人,同时雇有1个长工,短工不详;卢凤林家庭总人口为8人,总劳力为3人,其中,男劳力1人,女劳力两人,雇有长短工各1个;赵明家庭总人口为19人,总劳力为4人,其中,男劳力两人,女劳力两人,同时雇有两个长工,因烧窑需要,在烧窑的时候雇有短工10人;杨宣家庭总人口为4人,全家参与劳动,男女劳力各两人,每年雇工半个(即半个长工);秦广田家庭总人口为6人,总劳力为两人,男女劳力各1人;卢永成家庭总人口为9人,总劳力为两人,无男劳力,有女劳力两人;杨环家庭总人口为5人,总劳力为两人,男女劳力各1人,因杨环右脚不小心被地雷炸坏,不能参加重的体力劳动,因此在农忙时节会雇短工半个;杨德山家庭总人口为1人。因其家庭无房无地,并随母亲几度搬迁,没有参与过农业生产活动。

从以上的数据中可以得出,首先,中农杨宣家的实际劳力占比最大,因土地耕种的劳力需要,劳力超过家庭总人口,实际劳力占比高达112.50%。因杨德山家中仅有其一人,且无地可耕,不将其作为本次讨论对象。其次,富农老薛家因耕地有305亩,虽然家庭原有劳力最多,家庭雇工最多,但实际劳力占比为48.28%。除开杨宣家和老薛家,其余考察对象的实际劳力占比多在20%—40%之间。综上所述,传统时期的二百户村落劳力不足,尤其是在地富家庭,由于土地数量多,家中从事农事生产的人员较少甚至没有,经常需要雇佣长工或短工,以此补缺劳力不足问题。同时,自耕农中农土地没有地富家庭多,却比一般的贫农多,同时因发展副业的需要,也会有部分中等家庭雇工。雇工,在能力同等的情况下,一般优先请本村的人,本村的人不够时,才请外村的工,长工一般负责耠地 (天暖和了,就种玉米),捣粪(开春捣粪,捣碎了往地里送),拔苗,除草,耪地(用锄头往玉米根上锄点土)等农活,以及挑水、打扫院子等家务活;短工主要是在农忙时节抢种抢收。长工报酬多少不等,与其本身劳力强弱、干活快慢以及东家的情况有关。据村内老人讲述,长工报酬一般是3—6石棒子,1石棒子180斤,和东家“混好了”得的越多,1949年后,工资统一为13石2;短工的报酬,农忙时干一天得七八升棒子,农闲时干一天三四升棒子,抢收抢种的季节“一天活当三天”,报酬多一些,且东家备的饭菜也更好。长工和短工的伙食由东家负责,东家家里农具齐全,长工无须自己准备农具,短工和闹忙的人若是自己有农具,便自己带上,没有农具的用东家的农具。对于条件贫苦的人家,虽然家庭拥有的土地数量少,但因为是小家庭生产,人口基数小,劳力数量也显得十分有限。

表3-5 1949年前二百户村劳动力基本情况表(部分)

* “—”表示数据不详。
** 实际劳力: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力,如有的家庭有劳力但不劳动,实际上只有长工劳动,有的家庭劳力和长工一起劳动。
资料来源:此表根据河北省香河县钳屯公社二百户大队《阶级成分登记表》(1966年)绘制而成,考察时间为1943年至1945年。

(2) 平均每个劳力负担耕地情况

邵旺家有38亩土地,实际劳力3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12.67亩;卢俊丰家有40亩土地,实际劳力3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13.33亩;薛殿臣家有305亩土地,实际劳力14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21.79亩;杨廷栓家有63亩土地,实际劳力4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15.75亩;卢凤林家有39.3亩土地,实际劳力4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9.83亩;赵明家有56亩土地,实际劳力6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9.33亩;杨宣家有27.2亩土地,实际劳力4.5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6.04亩;秦广田家有7亩土地,实际劳力2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3.5亩;卢永成家有15亩土地,实际劳力2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7.5亩;杨环家有12亩土地,实际劳力2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6亩;宋万全家有4亩土地,实际劳力2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2亩;杨德山家没有耕地,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0亩。

整体看来,随着人口规模和土地规模的降低,平均每个劳力负担的耕地数量也在不断降低。具体来说,老薛家因人少地多,平均每个劳力负担的耕地数在二百户村落居于首位,均劳力耕地高达21.79亩,劳力劳作强度最大;邵旺、卢俊丰、杨廷栓3家地富,因人少地多,平均每个劳力负担的耕地数均超过12亩,劳力的劳作强度较大;在贫下中农的几户人家中,平均每个劳力负担的耕地数均低于10亩,劳力的劳作强度较小,不过中等家庭的劳力负担明显高于贫苦家庭。因此,贫困家庭从事自家的农事活动,劳作强度小,且劳力有余,这也是贫农多去东家扛活、打短工的原因,一是地少人多不够吃,二是时间充足。

表3-6 1949年前二百户村劳动力基本情况表(部分)

* 此处只计算实际参与劳动的劳力,雇工中只计算长工。
** 在笔者考察时段,邵旺家无人参与劳动,因此实际劳力计算以长工数为准。后文详细阐述。
资料来源:此表根据河北省香河县钳屯公社二百户大队《阶级成分登记表》(1966年)绘制而成,考察时间为1943年至1945年。

民国时期,二百户村的劳动力主要从事种植业,只有少数从事畜牧业和副业,因此,劳力在农事活动上的投入占绝大多数。根据笔者查阅《香河县志(2001年)》记载,“1949年,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7.99亩;1957年,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6.79亩;1960年,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8.53亩;1970年,平均每个劳动力负责耕地4.25亩;1977年,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3.98亩;1990年,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3.36亩”。可以看出,经过土地的几次规划分配,以及随着人口的整体增加等因素影响,人均劳力负担的耕地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

(3) 劳力及其关系

一是劳力与家庭人口。家庭总人口对劳力的多少、强弱有一定影响,但两者不呈正相关,即家庭人口的多少为劳力的多寡提供了一个客观的基数。进一步说,家庭人口越多的户,劳力才可能会越多;但是家庭人口总数少的家庭,劳力不一定比家庭人口总数多的家庭少,甚至会出现更多的情况。除开老薛家劳力最多,雇工最多,不同条件的家庭在劳力多寡上差别不大。

二是劳力与生育观念。在传统的男尊女卑以及重男轻女思想观念下,家户有多生小子(即男孩)的思维惯性。一个小子如果身体健康,那么他不仅是传宗接代的象征,更是家庭兴旺的标志,因为多一个人便多一双创造财富的手。如果生育的是一个闺女,村民认为只有嫁人之前能在母亲身边打打下手,为将来去婆婆家“积攒”基本的能力。因此,“多生”并不完全代表家庭劳力的增长,“多生小子”则明显意味着“多劳力”。

三是劳力与土地规模。劳力的多寡与土地规模大小有着不可割裂的关系。笔者主要从两方面进行分析说明,其一,劳力的多寡、强弱直接影响土地的生产与产出能力。在传统的农耕社会,劳力代表人的生产能力。以老薛家为例,家庭总人口多,劳力和雇工多,丰富的劳力能将买回来的土地转化为现实的价值,从而进行财富积累,在巩固家庭地位的同时,可以将余钱拿出购买更多的土地,循环往复,这也是老薛家从4亩土地积累到305亩土地的“法宝”之一。但是单靠劳力的付出,不一定能壮大土地规模,尤其是对于贫苦家庭,劳力的高强度付出,或许只能解决温饱问题,还不足以谈发展问题,即扩大土地规模。其二,劳力影响家户是否能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笔者在整理河北省香河县钳屯公社二百户大队《阶级成分登记表》(1966年)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即在土改后分地时,有几户人家因为劳力不足或无劳力,选择“不要土地”。据记载,杨发1920年生,全家3口人,男女劳力各1人,有砖房两间半,家中原有土地七亩半,没有其他生产资料,土改分地的时候没有要,1949年去北京当小工。

四是劳力与身体状况。一是身体缺陷。劳力给自家干活可以量力而行,但身体有缺陷的劳力去给东家干活,报酬会受到影响。据河北省香河县钳屯公社二百户大队《阶级成分登记表》(1966年)记载,二百户村民丁玉氏“前夫是贫农,因眼不好,扛活没人爱用,只好打短、扛秋,生活困难,无法维持”。二是患有疾病。劳力如果身患疾病且影响生产经营,轻者波及工资报酬,重者丧失生存“饭碗”。据河北省香河县钳屯公社二百户大队《阶级成分登记表》(1966年)记载,孙云兰“丈夫在本村薛殿臣家扛活,后来因病不能干活” ,家里没有劳力挣钱养家,孙玉兰本人去给地主当女佣。

五是劳力与从事劳动。在家算作劳力的人,不一定会从事劳动生产。在二百户村内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劳力有“资本”不劳动。如家里条件好的人家,主要劳力为官或做生意,一般不会再下地劳作,如地主邵旺家,邵旺本人担任保长一职,在香河开有1家杂货铺,家庭总人口11人,有劳力3人,其中男劳力1人,女劳力2人,但“家中有劳力不参加劳动” 。再如“二百户村财主老杨家,一家人都不干活,家里的妇女连饭都不做,家里专门雇了一个厨师煮饭”。 二是劳力不从事生产。二百户村的城市贫民成分杨德山,身体健康,且无缺陷,因父亲早逝,家中无房无地,其母后改嫁两次,杨德山本人跟随母亲先后去武清县、天津两地,后自己“跑到上海当警察,1950年流浪到北京”。

(二) 劳动工具

1. 生产工具概况

据村内老人介绍,生产工具分为大农具和小农具。大农具即大型生产工具,主要包括锄、镐、锨、犁等农具,锄头分为大锄头和小锄头,镐分为大镐和小镐,锨分为木锨和铁锨。小农具即种庄稼所需的基本农用工具,具体来说,包括耠子、镰刀、粪箕子、抬筐、挑筐、方筐、龙筐、洋桶、麻箩子、土篮子、叉子、刨斧、粪叉子、棒栓子等工具。村落内带铁的工具均可找打铁的打造或购买,铁匠不用村民专门出门或去集市寻找,有几个专门打铁的,会经常到二百户村落停留几个月,村内和村外有需要的均可前去。打铁的就停留在二百户村落小庙里,铁匠来村的时候,会用铁器敲出“叮当”的声音,不需要挨户通知,也不需要在村里面串,庄里的村民就会知道打铁的人来了,“家里缺什么就打什么,需要什么就打什么”。铁匠到来不用给保甲长汇报,也不用给村里交钱。而对于用柳条编织的粪箕子等农具,直接在本村买即可,村内有卖的;其余生产工具需要去集市上购买添置。犁分为木犁和铁犁,犁口的深浅可以人工调试,犁地犁得浅调成浅口,犁地犁得深调成深口;锄头主要用以挖地;耠子主要用于松土;粪箕子,一个肩膀背着使,一是拾粪捡粪用,二是耠地时捋粪使;抬筐,两个人抬土抬粪;挑筐,主要用来装粮食,挑什么都行;方筐,用扁担一边勾一个,用胳膊挎着也行,装粮食用;龙筐,放在两垄之间,将棒子往里扔,不用背,省力。

表3-7 1949年前二百户村落农户生产工具基本情况表(部分)

资料来源:此表根据河北省香河县钳屯公社二百户大队《阶级成分登记表》(1966年)绘制而成,考察时间为1943年至1945年。

图3-1 独轮车       图3-2 花轱辘车

如表3-7,在上述选取的12户人家中,除去没有详细登记的,如卢凤林家、赵明家、卢永成家、杨环家以及丁玉氏家,地主邵旺家、富农老薛家以及富农杨廷栓家的生产工具是齐全的。宋云家有长套1副、短套3副,耠子、犁头各1个。地主卢俊丰家因土地不多,只有一些小农具。此外,中农杨宣家和下中农秦广田家无生产资料,即家里没有生产工具。从前文表中可知杨宣家有土地27.2亩,秦广田家有土地7亩,两家不属于多地者。最后,成分为贫农的户家里没有生产资料。可见,农具的配备与土地的多寡是息息相关的,土地越多的,家里农具越齐全;土地越少的,家里不必准备过多的农具。虽然农具属于耐用品,但如果放置在家不投入使用,很容易缩短农具的使用寿命。

农具的更换没有定数。生产工具是劳动资料的主要部分。传统时期的农民,没有现在农民的物质与经济条件,农具坏到没法用才进行更换,平时遇到问题则进行修补。庄稼人讲究抢种抢收,因此,事先准备好农具是“不误砍柴工”的先决条件,一方面,要确保自己有农具。例如,伙用农具的户,几家人便要提前商量好谁先谁后,以免使用时发生争吵;再如没有农具的户,需要提前和有农具的户讲好,等主人家用好之后,借用农具的户便借来使。另一方面,要确保农具能使,即农具是否好用,如果搁置太久不好用,可以使用植物油进行润滑等等。

2. 大型农具的共用

在调查中发现,村落有“家户共有”的农具,但是没有“村落共有”的农具。即拥有农具的单元是以一家为主,或是几家为主。庄稼人一般有小农具,大农具不是家家户户都有。条件好的家庭,生产工具齐全,条件一般的家庭或条件更次的农户没有能力添置生产工具,缺少的农具,几户人家可以共同购置,共同使用,或是借农具使用均可。共用的农具都是大型农具,小农具不必共用,一是大家都有,二是可以直接借。大工具属于耐用型的农具,并且生产工具是农民从事农事活动的必备要素,因此一般不易损坏,农民对农具都爱护有加。尤其是锄头、犁头等大工具,每次使用后村民都会进行清理,不会让带铁的农具沾上水,以免生锈减少使用寿命。如果遇到农具损坏,几家搭伙的人中,有会修理的就出手修理一下,大家都不会的,就共同出资进行修理;如果需要更换,钱由大家平摊。在使用时,谁家的活更急,谁先使用农具,农具的使用不分辈分高低,不分农具在谁家放着,大家既然一起出资购买了农具,说明几家人关系比较好,平时也不会因为农具的先后使用顺序而发生争吵,因为斤斤计较的人会没有朋友。不过,当自家有条件可以独自购买时,农户便不会选择共同使用的农具。

3. 生产工具的借用

家里没有农具的农户,如果找不到其他可以替代的农具,就会去借。种地一般要使用锄、镐、木锨、犁等大农具,小农具一般人家都有,没有大农具的户占多数,因此农具的借用也时有发生。如果庄内有亲戚,则向亲戚借用;亲戚在庄外的,如果邻居家有农具,一般向关系好的邻居借,“远亲不如近邻”;不会去借外村的,太远。小工具一般人家都有,可以互相借着使;大工具要有条件的人家才拥有,如果想借,则要向大户人家借,以后给他家帮点忙。借农具一般两三天,使完就还回去;若中途遇到农具主人家要用,借方就抓紧时间使用,使完立即还回去,或者主人家再向有农具的农户借,“谁有使谁的”。大家都是一个庄的,农具属于“白用”,不用给钱或给报酬,也不用做工抵。一般情况下,借方会爱护农具,很少有使坏的情况,在村民看来,如果“农具一使就坏,下次人家就不愿借给你了”。如果农具轻微损坏,还能使,“谁有手艺谁就修”,借方可以修,农具主人也可以修。如果都有手艺,由借方修,庄稼人一般都会修理。如果农具没法使了,就由使坏的人买新的作为赔偿。

4. 耕牛的养用

(1) 自养耕牛

在机械化大生产之前,畜力对于农耕社会来说,无疑是起到了巨大的辅助作用,让人力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放。传统时期,无从考察二百户村内具体有多少耕牛,不过,据村内老人介绍,当时只有中等条件以上的人家才会养牛,那时候牛要吃草吃料,“买得起牛,养不起牛”,人没得吃,更养不起牛。邵旺家有1头牛,1头驴;宋云家有1头牛,1头骡;卢俊丰家有1头牛,1头驴;富农老薛家因土地众多,拥有1头驴,1头骡以及5头牛;杨廷栓家有1头驴、1头牛;卢凤林家里养有1头驴;赵明家有1头牛,1头驴;杨宣家有1头驴;秦广田家什么牲畜都没有;卢永成家有1头牛;丁玉氏家和本村人一起养一头驴,因此只拥有驴的一半产权。从整体上看,条件中等及其以上的户基本家家户户都有牛,同时喂有1驴或是1骡,诸如老薛家土地多,牲口喂养最为齐全,且数量最多。条件贫苦的贫下中农喂养的牛较少,取而代之的是小牲口,有条件的人家或养1驴,或养1骡,便于运输粮食,赶集拉货,从而减轻人力负担。同时也可以收集自然肥用于庄稼生产。

农户家的耕牛都是买来的,买牛多数是在牛市上进行交易。因为那里的牛多,买家可以货比三家,更容易买到心仪的牛,牛市上买牛需要请经纪,事成之后支付给经纪一定报酬,不用再请经纪吃饭。除了在集市上购买,村内或村外有养母牛的产了小牛,也可以购买,这种交易便需要中间人,中间人要么同买牛的关系好,要么同卖牛的关系好,出于“关系好”,帮忙介绍买卖对象,这种情况中间人便不会收取报酬,由一方请吃饭就行。当然,也有出于感谢支付给中间人报酬的。

(2) 搭帮:伙养耕牛

如前文所述,村内不是家家户户都能养得起耕牛,“一家一户”有牛的占少数。对于一般条件的人家,家里土地达到一定的数量,这时,几家人便会商量着一起买一头牛,既能保证从事农事活动的基本需要,也能减轻大家的经济负担。在二百户村,伙养耕牛的就叫“搭帮”,即几家人搭帮一起养牛。伙养的含义不仅仅指喂养这一环节,包括从一开始的耕牛购买,到耕牛的喂养,还包括耕牛的使用,以及对耕牛生老病死的处理。

伙养人的选择。搭帮以户为单位,一般是两家人或三家人,户数不会太多,如果户数太多,在农忙时节,耕牛使用不过来,并且人数越多,矛盾会越多。因此,村内有经验的老人认为两三户是合适的搭帮户数,这也是村内伙养耕牛的常态。搭帮讲究对象的选择,“关系不好的混不到一块堆儿”,一是讲究关系好,大家感情不错;二是大家都是庄稼人,勤快人,不勤快的人连牛都喂不饱;三是住得近的几家,即平时关系不错的几家邻居会选择搭帮,和邻居搭帮养牛方便,村落内一般不会和外村的搭帮;具有亲戚关系的又同在一个村的人家较少,因此搭帮的也少。如果亲戚有牛,便不用搭帮,直接借着使就行。买牛由几家人共同出钱,按户平摊。

伙养方式及规则。无规矩不成方圆,搭帮的几家人虽然感情好,但是在耕牛的喂养与使用上也有一套规定。伙养讲究“轮班养”,或是一户10天,或是一户1个月,时间长短不定,具体的轮养周期由搭帮的几家商量。

耕牛的使用。耕牛的使用主要分为搭帮几户人家的内部使用、耕牛外借的外部使用。一是内部使用,在轮养周期内,不管牛在谁家,“谁的活更急,谁就先使”,因伙养牛的几家关系都好,商量好如何使牛即可。二是搭帮人以外的人使用。搭帮养的牛可以外借,如果搭帮的几家不用牛,就可以把牛借给别人使。牛在谁家,牛的使用权就由谁做主,但是得告知其余搭帮的人。但是在村内,借用搭帮的耕牛情况较少,因为借用人会考虑到那是几家人共用的牛。

耕牛的生、老、病、死。首先,牛的“生”主要是指生小牛,搭帮的牛如果是公牛便不在考虑范围内,小牛由母牛所生,既包括母牛的配种阶段,也包括母牛孕期的喂养以及小牛出生后的处置。搭帮养的母牛,配种的钱由大家平摊,当母牛怀孕时,轮养期间需要对耕牛多加照顾,在草料及饲料上也会讲究;到母牛产小牛时,牛在谁家,由谁负责接生,家里人会通知其余几家合养人,大家都会出点力;母牛产下小牛后,由搭帮的几家人共有,由于粮草有限,母牛和小牛两头牛饲养压力大,因此不会继续饲养小牛,喂养几个月便会卖出去,卖出去的钱大家平分。其次,牛中途生病的情况。据村内老人讲述,牛生病的情况不常见,不能让牛劳作太累,否则牛出汗过多容易中风,因此各家各户在喂养时也很注意。当碰见牛生病时,轮到谁家饲养,由那家请先生给牛看病,看病的钱由搭帮人平摊,过去给牲口瞧病的也叫先生,需要轮养那一家去把先生请到家里来。再次,耕牛的“老”。耕牛的寿命有几十年,农户养牛主要用于农事生产活动,因此,牛有力气很重要。对于伙养的耕牛,几户人家使用几年之后,便会考虑卖掉老牛,然后重新买一条壮牛,而不会将牛养到很老。最后,耕牛的“死”。耕牛的死包括两方面,一是自然死亡,二是意外死亡。对于耕牛的意外死亡,有得病未得到医治而亡的,也有被人投药加害致死等等,据村内老人讲述,这几种情况都很少见。

耕牛被偷。牛被偷了,伙养的几家人会去寻找,找不到,几家人自认倒霉;如果找到牛,会逮住小偷,让其将牛还回来。如发现牛是被本族人所偷,便会请本族中有威望的人处理;如果是本村人,交给公家处理,交到县政府衙门口或区公所去;如果是外村的人,会请本村的保甲长告知外村的保甲长,再由保甲长交公处理。凡是逮住了小偷,不管他是本村人还是外村人,都不会留情面,交公处理,家人得拿钱把小偷赎回来。

5. 耕牛的租借及其关系

(1) 借而不租

家里没有耕牛的户,一般采取借用的方式,不用去租耕牛,村内也没有租用耕牛的现象和习惯。大家都是一个村的,你帮我,我帮你,用了耕牛,借牛户在牛主人家需要帮忙的时候,就会主动去帮忙。“只要关系好,都可以借,不论贫富”,借牛时,先向关系好的街坊四邻借,如果邻居没有,向外村的亲戚借。借牛的人家里土地不多,使用时间一般不长,一般是借一天,也可以借两天。由于家里没有牛食用的粮草,下午牛干了活后,晚上需要将牛还给主人家,第二天再去牵。穷苦人家没有车没有牲口,都可以去求一下老薛家、卢木斋家等阔的家庭,对方都会借。如果家里没有劳力,没法碾粮食,也可以去他们家碾粮食,借一下牲口,借一下磨。等到阔的家庭在农忙时,不用雇短工,这些欠了人情的贫困户都会自愿去帮忙。以前求过人家,人家农忙的时候,就要去还人情。

(2) 人工换牛工

在二百户村内,当谈及东西的借用,村内均表示不会支付报酬。在耕牛的借用上也是如此,如果借用了耕牛,不需要给钱,用人工换即可,1头牛使1天算1个人工,使两天就算两个人工,还工时就还两天工。关系好的两家,不需要给钱也不需要还工,可以“白使”,平时谁家都需要帮个忙,大家互相帮助,关系不错的两家都不谈价格报酬,因为给钱就是“租”,就不叫借牛了。

(3) 耕牛喂养

耕牛的喂养有一定讲究,尤其是在耕牛使用期间。据村内老人讲述,借牛的人不用喂牛,也不需要给牛准备饲料,还牛的时候也不用给主人家送饲料。因为借牛一方没有养牛,家里便没有牛饲料,牛要干活,不能随便给牛喂草,吃草的牛没力气干活。跟人家借的牛,早上拉来使,中午送回,主人家给牛喂粮草,喂饱再使,使到晚上再给主人家送回。借用耕牛时,如见牛不吃草,需要让牛休息一下,时间不定,休息好了再使。一般情况下,借牛的不会让牛太累。一是借牛的家庭本来地不多,牛干不了多少活;二是牲口贵,借牛的人爱惜牛。一般是在农忙时期借牛,借牛一方会提前给主人家说一声,不会选择和主人家都要用牛的日子,等主人家使好牛,再去牵牛。借牛的人家多了,借牛一方会抓紧时间干活,使好后还给主人家。

(三) 劳动分配

1. 劳动分工

从传统时期的二百户村落来看,劳动力没有年龄界限,只要有力气干活的都可以称之为劳力,分劳力强弱而已。上至六七十岁,下至10多岁甚至不到10岁的,在农事生产活动中,或是日常家务事之中,都能帮忙干活。根据性别、年龄,笔者将从劳力的男女老少四个维度分别进行阐述。

(1) 男性

家里的男性劳动力多以承担农事、户外活动为主。包括小麦种植的耠地、犁地、播种、施肥、收割、运输等等,基本上是全程参与农事活动。男性经常参与农事活动,不仅熟知各种农作物的播种、管理与收割,对实际操作上的精细程度有相当的经验,尤其是捋种的,据杨文增老人讲述,捋种是一个技术活,种子的多少、稀疏程度直接影响麦苗的生长及粮食的产量,捋不好的还浪费粮食。比如一亩地需要两斤种子就够,不会捋种的,可能会花掉5斤种子,不仅糟践粮食,还费工费力。因此,家里上了50亩地的户就会请捋种的,一星半点的土地便不用请。即便家里雇有扛活的,也得请捋种的,因为扛活的不管捋种,也捋不了,需要重新找人。二百户村的马五爷便是一个捋种能人,需要请捋种的户多是邀请马五爷。当然,也有不参与农事活动的男性,一部分是为官、经商、教书等有职业的人,一部分是家里有条件,请长工和短工,主人家可以不劳动;另一部分即村民口中的懒汉,每天好耍,不务正业。但是在二百户村内,大多数男性劳力会从事生产活动。老薛家有305亩地,请了5个长工,6个短工,家里的男性女性不下地干活。

(2) 女性

传统时期,男女劳力的观念多是男主外、女主内,家庭是女性主要的劳作场域。在二百户村内,打点好家里的大小事务是作为妇女的基本要求,如洗衣做饭、缝缝补补、带孩子等等,如果是新媳妇,还得伺候好公公婆婆,家务事由婆婆领着做。能干的妇女不仅要做好家务事,还要随着家里的男劳力下地劳动,如扯草、松土等轻松一点的活,这没有强制性,作为家里的一分子,凡是勤快的女性,都会尽量多干活多挣钱。除了基本的家务事和下地干农活,有些妇女还会手工活,所做的手工可以拿去卖,不管女性是否结婚,女性做手工活所赚来的钱都由其本人保管与支配。

村民邵旺妻子,还没嫁人的时候,会做鞋,平时村里有人找其做鞋,做一双支付一定的报酬。收入是不用上交给当家人的,家里也只有未出嫁的闺女有这个特权。就这样,她逐渐积累了财富,带着自己的本钱嫁到二百户,带来的嫁妆和自己的钱财都不用“归公”,她便用这些钱置下5亩地。当时家里雇有扛活儿的,她也会让这个扛活的帮自己种庄稼,然后另外给工钱。她自己置的地,庄稼地里的收成自然也归其所有,邵旺二哥及邵旺本人都不会动用这笔财富。每年,她将粮食卖掉,换来的钱自己收藏着。因此,邵旺同其二哥分家后,其妻有本钱帮其儿子在香河县城开杂货铺。

没有外嫁的闺女不用出门卖手工品,家人拿出去帮忙卖,或是别人来家里买。而对于已婚妇女,家里条件不济的,也有妇女自己单挑,出来卖手工品,更有甚者去津京,做小买卖生意。二百户村因村大,经常会有流动商贩来走街串巷,其中也不乏女性。如卖估衣,估衣就是人家穿剩下的旧衣裳。有一红庙村的妇女,去北京、天津批量买来旧衣服,这些多为有钱人家穿过的二手衣物,背着串街卖。家里条件不好的就会购买,因穿不起新衣服就买别人穿过的衣服。再如卖花样的,花样即花的样本,当时妇女都要穿花鞋,枕头也可以绣花,小孩穿的戴的也有花样等等。这些都需要买花样,照着花样扎针缝线即可。

(3) 老人

一方面,不是所有的老人都能算劳力。“人过四十,天过午”,传统时期人们长时间劳作,生活水平有限,人上了40岁,犹如太阳过了中午,逐渐西落,形容人一天不如一天了,劳动能力逐渐下降。另一方面,即便是劳力一天天下降,村落内也没有颐养天年的观念,老人也会做力所能及的事,犁地、背棒子等这些重活不参与,一般都是参与轻巧的农活,或经营一个小买卖,做手工编织等等。王瑞的父亲年轻时在外当厨师,有好手艺,上了年纪后便回家务农,又因身体不好种不了庄稼,自己做起小买卖,冬三月的时候就出门卖馃子。

(4) 小孩

村落的小孩在十四五岁以下,基本以读书为主。贫苦人家的孩子因家里条件有限,一是资金不够支持孩子继续念书,二是孩子本身也需要干活以维持家里的基本生活,因此,这类孩子多以念冬三月的书为主。但是,不管足户的孩子,还是穷户的孩子,当孩子到一定年纪时,大人会让孩子跟随家人做力所能及的事情,这也是为孩子将来的独立生活打下基础。据杨文增老人讲述,其大爷赶集的时候,会带上大儿子上集市跟着开开眼界,慢慢体会市场交易的一套规则。再如李连香所讲述的,小时候跟着母亲做手工活,学习刺绣,学习缝缝补补,慢慢地就掌握了,否则长大了嫁到婆家,什么都不会,婆婆会对新媳妇不好。

表3-8 劳动力及其主要劳动内容

2. 劳动时间

农作物的生长时间及规律决定了农民从事农业劳动的时间。1949年前,村落的农事时间安排呈现非均衡分布,一年之中,除了冬三月不劳作,其余时间均要劳动,不论是抢种,还是抢收,或是日常田间地里管理,均需要下地劳动。村内老人形容道,“地里的活永远干不完,老有活儿干”。

(1) 春种秋收与抢种抢收

在农作物的时间安排上,二百户村讲究春种秋收。抢种抢收,抢种主要是喝棒子、麦子,抢收主要是收棒子、麦子。主要农作物耕种时间,如下表格所示:

表3-9 主要农作物生产及农户劳动时间

资料来源:表格根据卢俊丰老人口述总结形成。

(2) 农事劳作安排

传统时期,村落的农事主要包括田间地里的活、手工活以及妇女的家务活。根据村内老人的讲述,如表3-10所示,村民一年四季不停歇,农事活动主要是在三月至十一月,冬三月停止田间地头的农活,以家里的园子地和手工活为主。

表3-10 每月农事劳作分配

续表

(3) 具体的劳作时间

传统时期,由于缺乏灌溉水源、精品良种以及化肥等耕作条件,为了尽可能提高土地的产出能力,村民唯有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更加精细化管理田间地里的农事活动,才能保证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产出尽可能多的粮食。因此,对于当时农业生产活动,村民的劳作没有准点数,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早上天一亮,便要起床干活。尤其是到东家干活的长工,在下地之前,需要将东家的院子整理收拾好,挑水换水,打扫牲口房等等。外出劳作的村民,再依据太阳下山的时间收工回家。这样,一天的劳动基本结束。

3. 劳动活动

如前文所述,对于二百户村人,闲散的月份主要是冬三月,在冬三月来临之前,会进行抢收农作物,即秋收,秋收过后,冬小麦进行越冬,村民不会再种庄稼。因此,整个村落基本停止了大的农事活动,家里有园子的户会种植白菜,偶尔有一点小活。但是,在民以食为天的生活压迫下,闲散的月份没有闲散的二百户人,各家各户又有了新的打算。对于阔的人家而言,几家人可以商量着开坊,如糖坊、油坊、粉坊等等。冬三月也是烧窑的好时候,大秋过后开始烧,一是泥土的限制,因为家里没有条件,没有多余的地挖土烧窑;二是时间限制,平时也要种庄稼,等家里没事的时候再烧窑;三是柴火限制,要过了大秋,收了庄稼,有秫秸,才可以储备柴火。

除了劳动活动的安排,村落偶尔也有一些娱乐文化活动,如蹦蹦戏、说书的、秧歌会,大家在一起热闹。小孩以念书、玩游戏为主;妇女除了日常的洗衣做饭,还要负责将全家人在年节穿的新衣新裤、新鞋新帽制作出来,特别是小孩的,因为小孩在年节穿一身新衣服便是最大的快乐。另外,会来牌的,家里有闲余时间的也会在一起来牌耍,或是一家人在家里来牌,人不够可以叫上周围的邻居,或是去专门的来牌的地方。村里老刘家提供来牌场所,在里面抽点头,谁赢了就抽谁家的钱,抽一点。老刘家主要是伺候人家打牌,提供茶水、地方,冬天生炉子。 nnlpYPb5TUXKuuTDA0H1Tu2UDnY6jABXg9I3ynWD1RW/wqmxdliQTgr5HRR8lMw5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