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想象过幸福,并希望过上幸福生活。此外,每个人也都知道痛苦,并希望避免或控制生活中的痛苦。幸福与痛苦,属于我们生活中最基本的范畴。它们经常被视为对立的,我们将在本章中质疑这个观点。
在行为主义和主流心理学看来,人们努力追求快乐(pleasure),避免疼痛(pain)。这种努力适用于动物和人类身上的动物成分。但是,人类不仅仅只有生物属性。人类身上最有价值的部分,正是与动物有所区别的部分。所以,在人本主义和存在主义心理学中,以生物学为导向的快乐和疼痛被加以扩展,包括了纯粹的心理体验甚至是精神体验。因此,我们使用含义更广泛的幸福和痛苦来代替快乐和疼痛。
在日常语言中,“幸福”(happy)一词指的是一种舒适和满意的状态或体验。在某些情况下,它也指一种让人快乐的满足状态。此外,在某些语境中,“幸福”这个词还包含了幸运的意思。
“痛苦”(suffering)一词指的是感受到或者忍受疼痛的状态或体验。这种疼痛可能是心理上的,也可能是身体上的。在比较温和的情况下,它可能仅仅表现为不舒适或不愉快。“痛苦”也可能与失败、灾祸或者各种其他物理或社会环境有关。
幸福和痛苦,都是人类重要的心理状态。接下来,我们将阐述这两个重要概念的内涵和心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