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预算是确定和控制市政工程造价的文件,编制合理的工程预算对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市政工程预算一般通过货币指标或实物指标反映工程投资的效果,用货币指标反映投资效果一般叫造价预算,用实物指标反映投资效果一般叫实物预算。实物预算主要反映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在实际工程当中,以造价预算居多。
市政工程预算是伴随基本建设而产生的,基本建设的不同阶段,预算的编制依据和作用也不同。根据基本建设的不同阶段,通常将工程预算分为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与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等种类。
在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建设单位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而项目建议书中包括一个非常关键的内容即项目投资估算,它是决定项目是否能够立项的重要因素之一。
投资估算是建设单位依据工程建设规模、结构形式等工程特点及投资估算指标(有时也采用概算指标),由建设单位的技术人员编制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文件,其主要作用是便于项目主管部门控制工程投资。
项目立项之后,基本建设就进入勘察设计阶段。在此阶段,设计单位要依据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资料及建设单位提交的设计任务书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的方案性、原则性设计,设计的内容不是很详细具体。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由设计人员依据初步设计的图纸、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文件即为设计概算。设计概算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投资估算的金额,如果超过投资估算金额就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并请原来的立项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设计概算的作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一是便于设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比较,以确定最优的设计方案。
(2)二是便于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依此决定建设项目是否能够继续进行,如初步设计论证结论认为在技术或经济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此项目就不能继续实施,只有初步设计论证结论为项目可行,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立项。
可见,设计概算在整个基本建设阶段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国家制定和控制基本建设投资的主要依据。
初步设计通过论证之后,就应当进行技术设计。技术设计是初步设计的具体化,是将初步设计的原则性方案付诸技术的角度实施。可见,技术设计要比初步设计详细得多。技术设计完成之后,由设计人员依据技术设计的图纸、概算定额及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文件即为修正设计概算。修正设计概算金额不能超过设计概算的金额,如果超过设计概算金额就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并请原来的立项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因为技术设计比初步设计详细具体,修正设计概算比设计概算就更加贴近工程实际,对工程的指导意义就更为明确。
修正设计概算的作用主要是便于设计部门对技术设计方案进行比较,以便找到最好的设计方案。
技术设计完成之后,为了达到使工人能够按图施工的要求,就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是技术设计的详细化和具体化,其设计的深度和广度是满足工人按图施工的要求。施工图是工程师的语言,所以施工图设计要详细和具体到每一个细节。
一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要编制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由设计单位依据施工图设计的图纸、预算定额和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文件即为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金额不能超过修正设计概算的金额,如果超过修正设计概算金额就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并请原来的立项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是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是控制施工图设计不突破修正设计概算的重要措施。对于实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项目,如果其不属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规定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执行范围,可以用其作为建设单位编制标底的依据。对于不宜实行招标而采用施工图预算加调整价结算的工程,可以用其作为确定合同价款的基础或作为审查施工企业提出的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图纸,参照预算定额、施工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施工方案编制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文件也称为施工图预算。对于实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项目,它是确定投标报价的基础;对于不宜实行招标而采用施工图预算加调整价结算的工程,它是确定合同价款的基础;此外,它也是施工单位组织材料、机具、设备及劳动力供应计划的依据;是施工单位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是施工单位拟定降低成本措施的依据;是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图纸、施工定额、施工方案及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文件称为施工预算。
施工预算是施工单位内部编制的预算,其预算金额低于施工图预算金额,确定的是工程的计划成本。施工预算的金额越高,工程的计划成本就越高、其计划利润便越低。
施工预算是施工单位确定计划利润、编制施工作业计划、签发施工任务单的依据,也是施工单位实行按劳分配、考核工人劳动成果、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基础。
工程建设周期均较长,耗用的资金数量较大,为了使施工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就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跨年度的工程要进行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应当进行竣工结算,这些均属于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单位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文件。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之后、在施工过程中,为了及时得到资金补偿,必须依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对已完工程向建设单位索要工程费用,此种情况下编制的工程结算为中间结算。当工程跨年度施工时,需要对本年度已完成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清算工程费用时编制的工程结算为年终结算。当工程施工完毕经过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对建设单位尚未付清的工程款进行结算为竣工结算。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对于不实行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结算依据已完工程量、预算定额及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进行编制;对于实行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结算依据已完工程量及投标文件中标明的综合单价以及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进行编制。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均可以编制竣工决算,但其编制的目的截然不同。
建设单位编制的竣工决算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建设单位从建设项目开始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其目的是确定建设项目的最终价格,以作为建设单位财务部门汇总固定资产的依据。
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决算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施工单位从开始准备投标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费用。其目的是确定建设项目的实际成本,以作为确定盈亏的依据,进而找出经验和教训,以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市政工程预算的计价方式不同,其费用构成也不同。目前我国市政工程预算包括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计价方式。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通常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通常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
工料单价法计价是指依据市政工程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或是施工定额编制预算的过程,其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四部分费用组成,如图1-1所示。
图1-1 工料单价计价法市政工程预算费用构成
(1)直接费 直接费又称为工程的直接成本,是指构成工程实体的费用,由定额直接费和其他直接费组成。
1)定额直接费。定额直接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①人工费: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费用。
a.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工人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薪金,是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工资标准支付。
b.工资性补贴是指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c.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其中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女工哺乳期间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d.职工福利费是按照规定标准计提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
e.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和修理费,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等费用内容。
②材料费:在施工过程中耗用的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费用,其中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等。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简称机械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包括折旧费、经常修理费、大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机上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等。
2)其他直接费。其他直接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通常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期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及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费用。
①环境保护费:施工单位为使施工现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支出的各项费用。
②文明施工费:施工单位为使施工现场满足文明施工要求所需要支出的各项费用。
③安全施工费:施工单位为使施工现场满足安全施工要求所需要支出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临时设施费用。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⑤夜间施工费: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⑥二次搬运费:由于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⑦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及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⑧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⑨脚手架费:施工所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⑩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在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⑪施工排水、降水费:为了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2)间接费 间接费又称工程间接成本,是指间接用在工程上的费用,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规费是指按照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①工程排污费:施工现场按照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用。
②工程定额测定费:按照规定支付工程造价(或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用。
③社会保障费: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④住房公积金: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⑤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及其他费用。
①管理人员工资: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
②办公费:企业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及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③差旅交通费: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和牌照费。
④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者租赁费。
⑤工具用具使用费:管理和试验部门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及摊销费。
⑥劳动保险费: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照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⑦工会经费: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⑧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⑨财产保险费: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⑩财务费: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⑪税金: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⑫其他费用: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绿化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3)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应当获得的盈利。
(4)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市政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1)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及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稳定和扩大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及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作用是确保城市建设的费用。
3)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其作用是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综合单价法计价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编制预算的过程,其工程预算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及税金五部分组成,如图1-2所示。
图1-2 综合单价计价法市政工程预算费用构成
(1)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性项目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构成。
1)人工费。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和奖金。
①基本工资:发放给生产工人满足基本生活的薪金,其中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级)工资、绩效工资等。
②工资性津(补)贴:企业发放的各种性质的津贴、补贴。其中包括物价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施工补贴、误餐补贴、带薪休假、节假日(夜间)加班费等。
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其中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由于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④职工福利费:按照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以及发放的各种带福利性质的物品,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费等。
⑤劳动保护费: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装制作、防暑降温费、高危毒险种施工作业防护补贴费等。
⑥奖金:在生产过程中所发放的奖金,包括各类性质的生产奖、超产奖、质量奖、安全奖、完成任务奖、承包奖等。
2)材料费。材料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及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其中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其中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机上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4)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其中包括: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奖金;差旅交通费;办公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财务费;财产保险费;税金;意外伤害保险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非建设方所为4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及其他费用。
①差旅交通费: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工地转移费以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②办公费:企业办公用文具、账表、纸张、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
③固定资产使用费: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是租赁费。
④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购置、维修及摊销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⑤工会经费: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为职工学习培训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⑥财务费: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⑦财产保险费:企业管理用财产、车辆的保险费用。
⑧税金: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⑨其他费用: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联防费等。
5)利润。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应当获得的盈利。
(2)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所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及在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分为单价措施项目费及总价措施项目费。
1)单价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项目是指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可以进行计量,按照其相应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措施项目。其中主要包括:脚手架工程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围堰费、便道及便桥费、洞内临时设施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降水费。
①脚手架工程费:脚手架搭设、加固、拆除、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其中包括墙面脚手架、柱面脚手架、仓面脚手架、沉井脚手架、井字架费用。
②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模板、支架等的制作、安装、拆除、维护、运输、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其中包括垫层模板、基础模板、承台模板、墩(台)帽模板、墩(台)身模板、支撑梁及横梁模板、墩(台)盖梁模板、拱桥拱座模板、拱桥拱肋模板、拱上构件模板、箱梁模板、梁模板、柱模板、板模板、板梁模板、板拱模板、挡墙模板、压顶模板、防撞护栏模板、楼梯模板、小型构件模板、箱涵滑(底)板模板、箱涵侧墙模板、箱涵顶板模板、拱部衬砌模板、边墙衬砌模板、竖井衬砌模板、沉井顶板模板、沉井井壁(隔墙)模板、沉井底板模板、管(渠)道平基模板、管(渠)道管座模板、井顶(盖)板模板、池底模板、池壁(隔墙)模板、池盖模板、其他现浇构件模板、设备螺栓套、水上桩基础支架平台、桥涵支架费用。
③围堰费:围护水工建筑物的施工场地,使其免受水流或是波浪影响的临时挡水建筑物的修建、维护和拆除的费用,其中包括围堰和筑岛两项费用。
④便道和便桥费:为方便施工和现场交通的需要,对于便道、便桥的搭设、维护和拆除等的费用。
⑤洞内临时设施费: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通信设施及洞内外轨道铺设的费用。
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往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机械安装、拆卸等费用。
⑦施工排水降水费:为了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其中包括成井费、排水费、降水费。
2)总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是指《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中无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总价作为计算基础乘以费率进行价款计算的措施项目。其中主要包括处理、监测、监控费和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费。
①处理、监测、监控费:对地下管线交叉处理和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施工监测、监控的费用。其中包括地下管线交叉处理费和施工监测、监控费。
②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期施工费,行车、行人干扰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的保护费。
a.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以及职工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其中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a)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了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施工企业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防止和减轻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建筑垃圾外弃,以及竣工后修整和恢复在工程施工当中受到破坏的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b)文明施工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围挡(围墙)及大门,出入口清洗设施,施工标牌、标志,施工场地硬化处理,排水设施,温暖季节施工的绿化布置,防粉尘、防噪声、防干扰措施,保安费,保健急救措施及卫生保洁。
(c)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建立安全生产的各类制度,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标牌、标志,“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建筑四周垂直封闭,消防设施,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基坑施工人员上下专用通道、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垂直作业上下隔离防护,施工用电防护,在建建筑四周垂直封闭网,起重吊装专设人员上下爬梯及作业平台临边支护,其他安全施工所需的防护措施。
(d)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临时设施费的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及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沿边起向外50m内,多幢建筑两幢间隔50m内)围墙、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及小型临时设施。建设单位同意在施工就近地点临时修建混凝土构件预制场所发生的费用,应当向建设单位结算。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费用组成。
(a)基本费是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
(b)现场考评费是施工企业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及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c)奖励费是指施工企业根据与建设方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用。
b.夜间施工费是指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夜班补助、夜间施工降效、照明设施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c.二次搬运费是指由于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d.冬雨期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雨期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其中包括冬期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
e.行人、行车干扰费是指由于行车、行人的干扰导致施工增加的费用,其中包括因干扰造成的人工和机械降效以及为了保证行车、行人的安全,现场增设维护交通与疏导人员而增加的费用。
f.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是指在施工的过程中,对已建成的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进行的遮盖、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人工及材料费用。
g.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对已完工程和设备采取的覆盖、包裹、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人工及材料费用。
(3)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四部分费用。
1)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无法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3)计日工。在施工的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是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要的费用。
(4)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通常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程排污费。
1)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工伤保险费和基本生育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工程排污费指施工现场按照各市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通常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这些费用应当按照有关收费部门征收的实际金额计算。施工单位违反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而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罚款,不属于工程排污费,应当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5)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市政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工料单价法计价时工程预算费用的构成,可以得知:
(1)直接费的计算 根据直接费的费用构成,可以得知:
定额直接费是根据定额直接算出的费用,其中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在进行设计概算或修正设计概算时采用概算定额,在进行施工图预算时采用预算定额,在进行施工预算时采用施工定额。在计算时依据定额项目表中的基价和工程量进行,即
在计算定额直接费时,每个项目的基价要依据工程所在地现行的定额查取,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如果实际发生的情况与定额中的规定不一致需换算,依据换算后的综合基价计算定额直接费。每个项目的工程量要依据定额计量单位进行换算,即要将实际物理计量单位的工程量转化为定额计量单位的工程量。
其他直接费以定额直接费为计算基础进行计算,因为其他直接费所含项目较多,一一计算较繁杂,多数省市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测算一个其他直接费费率,以定额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综合进行计算,即
(2)间接费的计算 间接费是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的,其所含项目也很多,为简化计算,多数省市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测算一个间接费费率,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综合进行计算,即
(3)利润 利润是施工单位完成所承包工程的施工任务后,按照规定应获得的盈利。计划经济条件下,施工单位的资质不同,完成同样的施工任务所获得的利润也应当不同。为了让施工单位获得合理的利润,各地造价管理部门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规定了不同资质等级施工单位的利润率,以直接费和间接费的和作为计算基础进行计算,即
(4)税金 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为了简化计算,各地均综合取定了一个税率,以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之和作为计算基础进行计算,即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综合单价法计价时工程预算费用的构成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在计算时,要根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的要求,先确定工程项目包括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工程量,然后再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对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分别进行综合单价的分析计算,依据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及其综合单价,试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和总费用。即
(2)措施项目费的计算 措施项目费包括单价措施项目费及总价措施项目费。
对于单价措施项目费,要根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对每一个单价措施项目先确定其工程量,再进行综合单价的分析计算,最后根据确定的综合单价和工程量进行计算相应费用和总费用。即
对于总价措施项目费,通常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作为计算基础,根据当地权威部门规定的费率进行计算。即
不同的措施项目其措施费率也不同,在计算时应当依据当地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进行确定。
进行单价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组价计算时要考虑周全,不能漏掉某些费用。如采用轻型井点降水时,要将井点安装、井点使用、井点拆除三部分费用考虑进去,否则就会导致预算费用比实际费用少,给施工单位带来损失。
(3)其他项目费的计算 其他项目费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四部分费用。
1)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此项费用虽然计入工程造价内,但不归投标人所有,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据实结算,如果实际发生的费用未超出暂列金额,剩余部分仍归建设单位所有,反之建设单位就要补足亏损。
所以,暂列金额通常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等条件估算确定,其估算值一般不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
2)暂估价。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无法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a.暂估单价的材料指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即甲供材料。该材料的材质、规格、价格等在计价过程中容易出现较大的偏差,在招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及纠纷,建设单位将其先以暂估价的形式确定下来,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要及时根据合同中所约定的程序和方式再确定其实际价格。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当将暂估的材料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中,以便计取相关费用。
对于暂估材料,通常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实际施工时由建设单位认质认价(即甲控),并按照实际发生调整。
b.暂估价的专业工程通常是指需要或拟分包的专业工程,它在施工图上没有详细设计而工程总承包验收时又肯定包括的部分。此专业工程的暂估价应当按照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确定。
3)计日工费用。在施工的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要的用工称为计日工,俗称“点工”。
计日工的费用应当按照计日工的用工量与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的乘积进行计算。计日工的用工量应当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及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够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够计工,随同工人一起做工的班长应当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计日工的综合单价由招标人按照有关计价规定确定;在投标时,计日工的综合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此综合单价应当包括计日工的基本单价及承包人附加费。
计日工的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例如: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
承包人的附加费包括管理费、利润、质检费、保险费、税费和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费,及由其伴随而来的其他各项费用。
在计日工的工作过程中,如伴随使用了材料与机械,则应当计取相应的材料费和机械费。
计日工材料费为材料用量与其单价的乘积。
材料的单价应当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材料基本单价按照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及运输损耗等计算。
计日工施工机械费为机械台班用量与其台班单价的乘积。
该台班单价应当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及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及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的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承包人脚手架)和施工现场管理及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总承包服务费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①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照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②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照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③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照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在编制投标报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编制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的,应当按照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当分包工程不与总承包工程同时施工时,总承包单位不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收取总承包服务费;虽在同一现场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提供服务的或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不应当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在实际工程中,如各省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有具体的规定,则以当地规定为准,有时还应当依据当地规定通过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
(4)规费的计算 规费是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一般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工程排污费三部分费用。其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如某省有如下规定。
工程排污费按照工程所在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5)税金的计算 税金一般按照不含税的工程造价与当地规定的税率的乘积进行计算,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