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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犬宾戈的故事

宾戈之歌

富兰克林的狗儿从栅栏上跃过,

它的名字叫小宾戈,

宾戈啊,宾戈,

它的名字叫小宾戈,

酿麦芽酒得靠富兰克林的老婆,

那可是罕见的佳酿,

佳酿啊,佳酿,

这佳酿人间罕有。

哪能不对酒当歌,

谢谢你的酒,也谢谢你的歌,

嘿,嘿,

谢谢你的酒,也谢谢你的歌。

第一章

那是1882年的11月初,马尼托巴省 刚刚入冬。吃完早饭后我歪在椅子上,一时间百无聊赖,漫不经心地透过小屋的一块窗玻璃向外瞭望,望得见草原的一点景色,也看得见我家牛棚的一端,接着视线又移到钉在跟前木头墙上的那首古谣《富兰克林的狗儿》。这时,我看见一只硕大的灰色动物穿过草原冲进了牛棚,后面有一只小一点儿的黑白相间的动物紧追不舍。顿时,古谣以及那草原景色梦幻一般消失了。

“狼!”我惊叫一声,顺手抓起一杆枪冲出去给狗帮忙。但我还没赶到,它们就已经离开了牛棚。在雪地里跑了一阵后,狼走投无路,只好又转过身来,而那只狗(我们邻居家的牧羊犬)围着它转圈圈,在寻找下口的机会。

我隔着老远开了两枪,结果让它们在草原上又跑了起来。经过一阵狂奔,那无比勇猛的狗追上了狼,一口咬住了它的后腰,但为了避免被狼回头反咬一口,便又退了回去。接下来,它们又陷入另一个僵局,然后又在雪地里追逐起来——这一幕每隔几百码就要重演一回。那只狗屡屡发动进攻,每发起一次新的进攻都试图彻底地解决问题,而那狼只想脱身逃进东边那片黑黢黢的树林里,但怎么也脱不了身。它们撕咬一阵,跑一阵,折腾了有一英里的路程,最后被我赶了上去。那只狗见援兵到来,士气大振,冲上去要结束战斗。

两只动物难分难解地扭打成一团。须臾之后,只见那狼仰面倒在了地上,鲜血淋漓的牧羊犬死死地咬住它的喉咙不放。我轻轻松松地走上前去,一枪打穿了狼的脑袋,结束了这场战斗。

狗儿已累得气喘吁吁,见敌人已死,便再也没有看它,一溜烟穿过雪野跑回四英里开外的农场去了,因为它前来追狼时,它的主人在那儿等着它呢。它真是一只猛犬,即便没有我的帮助,单枪匹马也能将狼置于死地。据我所知,它已经干掉好几条狼了。虽然这条狼属于个头比较小的品种,也许是草原狼一类吧,但块头还是比它要大得多。我对这只狗的勇猛佩服极了,立即想买下它,花多少钱都在所不惜。它的主人却带着挖苦的口气说:“你要买,何不买一只它的崽子呢?”

既然买不来这只叫弗兰克的狗,我只好退而求其次,买了一只所谓的它的崽子(其实那崽子出自它夫人的腹中)。那只名犬之后有着黑色的毛皮,滚圆滚圆,看上去不似狗崽,倒像是一只拖着长尾巴的熊崽。不过,它身上有一些黄褐色的标记,和弗兰克身上的相仿,我希望这能确保它将来可以成为一只杰出的狗。另外,它还有一个特征:口鼻上有一圈白毛。

狗有了,下一步就是给它起名字了。其实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我们的缘分说到底得靠《富兰克林的狗儿》这首歌谣,所以我们隆重地称它为“小宾戈”。

第二章

那年残冬,宾戈是在我们家的小木屋里度过的。这只胖乎乎的小狗饱食终日,个子一天天长大,虽然心眼不坏,做事却总是冒冒失失。即便吃过苦头,它也不长记性,总把鼻子朝捕鼠夹跟前凑。它对猫表现出极为友好的态度,却完全被误解,结果只会导致“武装冲突”,中间会有停战期,但也会有各种各样的恐怖打斗场面,它们的战争一直没有平息。宾戈虽年少,却有主见,干脆到牛棚里安身,再也不来小木屋这儿了。

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开始对它进行正规的训练。我教得辛苦,它也学得努力。后来,我们家的老黄牛会到没有栅栏的草原上随意地吃草,我一声令下,它就能把牛找回来。

一旦学会了这个本事,它就喜欢得不得了,最乐于做的事情就是奉命去把牛找回来。它会箭一般冲出去,高兴得汪汪直叫,一蹦老高(蹦得高,就看得远,便于发现老黄牛)。不一会儿它就会飞快地把牛赶回来——牛在前边,它在后边,一刻也不让老牛安闲,不管老牛是不是累得气喘吁吁,非得将它安安全全地赶到牛棚最远处的角落里才善罢甘休。

它的精力若是没那么充沛,倒还叫人高兴。但后来它过于喜欢这种半日一次的使命,乃至不等奉命便擅自行动,将老邓恩赶回来,这就令我们容忍不了了。后来,这只精力充沛的牛倌不是一天赶一两次,而是一天十几次出去履行自己的职责,把老黄牛赶回牛棚。

最后,事情到了这样的地步: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宾戈想稍稍活动一下,或者有几分钟的空闲,甚至只是心血来潮,就会疾驰如飞地跑过草原,几分钟后就会将那头怏怏不乐的老黄牛赶回来,赶得老黄牛拼命地在前面跑。

起初,这似乎并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这样使牛不至于走得太远。但过了不久,我们发现这样做妨碍了牛进食。牛瘦了,产奶也少了,好像心里压了块大石头,神经总是很紧张,时刻在提防着那只可恶的狗——那只狗每天早晨都围着牛棚转悠,仿佛害怕自己一离开,老黄牛就会遭到野兽袭击似的。

宾戈的行为已越过了红线。我们几次三番想让它收敛,结果都无济于事。我们只好被迫中止了它的这项使命。此后,尽管它再不敢把牛往家撵了,但对牛的兴趣依然不减,挤奶的时候就守在牛棚的门口。

到了夏天,蚊子泛滥成灾。结果挤奶的时候,邓恩就把尾巴甩来甩去赶蚊子,这甚至比蚊子更让人心烦。

负责挤奶的那位老兄叫弗雷德,他善于发明创造,只是性子有点急躁。他发明了一个简单的办法——给牛尾巴上拴了一块砖头以阻止牛尾巴来回摆动,然后就高高兴兴干自己的活了。他胸有成竹,对自己的发明创造很是放心,但旁观者则无不心存疑虑。

突然,从蚊群中传来了一声沉闷的击打声和一阵“骂声”。老黄牛安安静静地继续嚼草,弗雷德却忽地跳起来,怒不可遏地拿起挤奶的凳子就朝它砸了过去。原来,那只不晓事理的老母牛摆动尾巴赶蚊子,却将尾巴尖上的砖头甩在了他的耳朵上,而旁观者的哄堂大笑和冷嘲热讽无异于火上浇油,使得他无法忍受。

宾戈听到喧闹声,以为需要它上场,便冲进牛棚,从另一侧向邓恩发起进攻。等到事情平息下来,牛奶已洒了,挤奶桶和挤奶凳也毁了。结果,牛和狗都被狠狠地揍了一顿。

这叫可怜的宾戈百思不得其解。它老早就瞧不起母牛,现在更是对它厌恶到了极点,于是决定连牛棚的门都不进了。从那时起,它将自己的一颗心都交给了马儿,忠实地在马厩旁站岗放哨。

牛是我的,马是我弟弟的,宾戈移情,不再忠实地护卫牛棚,而成了马厩的哨兵,似乎连我也不愿见了,终日相伴的情谊就此断绝。不过,一旦我遇到紧急情况,它还是会出手相助的,我对它也是如此。我们似乎有同感:人与狗之间的关系会维系终生。

同年秋天,在一年一度的卡伯里大会上 ,宾戈又扮演了牛倌的角色,这也是最后一次。大会的比赛项目令人眼花缭乱,其中有一项是让牧羊犬赶牛,评出“最佳牧羊犬”,不仅可以荣誉加身,还能获得两块钱的奖金。

我受一位损友的蛊惑,竟让宾戈参加了比赛。比赛日的一大早,我就把牛赶到了村口的草地上。比赛开始时,工作人员用手指着牛对宾戈说:“把牛赶过来!”他的意思当然是让宾戈把牛赶到我跟前(我当时坐在裁判台上)。

但是这两个动物都很厉害——它们把这个项目操练了整整一个夏天,哪会没有效果。邓恩看见宾戈摆出冲锋的架势便情知不妙,觉得自己只有赶快回牛棚才有希望避灾免祸。宾戈心里也有一本账,认为自己唯一的使命就是火速赶牛归棚。于是,它们就一前一后在草原上狂奔起来,犹如恶狼追小鹿,径直奔向两英里开外的家中,最后不见了踪影。

裁判和评委看不见它们,便把这项奖颁发给了另外的一对,也是唯一剩下的一对选手。

第三章

宾戈对马儿们的忠心非同一般,白天陪它们跑,夜里就睡在马厩门口。马儿去哪里,它就去哪里,任什么也无法将它跟马儿们分开。它俨然一副主人翁的样子,情状着实有趣得厉害,这就使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情叫人寻思起来更有滋味了。

我不是个讲迷信的人,历来都不相信前兆什么的。但后来有件蹊跷的事情,宾戈在其中做主角,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时,德温顿农场别无他人,只住了我们弟兄两个。一天早上,我弟弟要到沼泽溪去买一车干草,来回需要一整天的时间,所以他一大早就动身了。说来也怪,宾戈平生第一次没跟着马儿们一起去。我弟弟叫它,它却远远地站着,眼睛只是望着马儿们,不情愿移动脚步。突然,它仰面朝天,长长地哀号一声,声音里带着悲切。它望着马车逐渐消失,甚至还跟着往前跑了一百来码,并不时提高嗓门发出哀号,让人感到十分凄凉。

那一整天,它都待在马厩跟前逗留不去。这是它破天荒第一遭自愿离开马儿们,并且隔一会儿就哀号一声,那声音如同一首死亡挽歌。我孤零零的,见它如此,心里便有一种大祸即将临头的不祥之感,随着时间一小时又一小时地过去,心情愈加沉重。

下午六点许,宾戈的哀号越发令人无法忍受了,恼得我气不打一处来,抄起一样家伙便朝它砸了过去,喝令它滚开。可是……唉……这怎能消除我心头的恐惧呢!我怎么就让弟弟一个人去了呢?我还能看见他生还吗?宾戈的行为有些反常,我早该从中看出不好的苗头,猜到会有可怕的事发生。

最后终于把弟弟约翰等回来了——他坐在一车干草上安然返回了。我如释重负,一边照料马儿,一边装出一副不经意的样子问:“一切还顺利吧?”

“挺好。”他简短地回答。

谁又能从眼前的征兆中看出祸福呢?

不过,时隔许久,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一位精通神秘学的人,他却一脸严肃地问:“你一旦遇到危险,宾戈是不是总会帮你?”

“是的。”

“那就没什么好笑的了。那天你有危险,它留下来救了你的命,只是你不知道那是什么危险罢了。”

第四章

初春,我开始对宾戈进行教育,谁知过了没多久它也成了我的老师。

我家的小木屋和卡伯里村之间有一片连绵两英里的草原。草原的中间立着农场的一根分界桩,粗粗的,插在一个小土丘上,老远就看得见。

我很快就注意到,宾戈每次从那儿经过都要将那根神秘的柱子细看一番。后来我得知:不仅附近的狗喜欢到那儿去,彼处也是草原狼经常出没的地方。最后,我借助望远镜多次观察,终于对这种情况有所理解,并对宾戈的私生活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

原来,那根柱子是犬科动物公认的“登记站”。它们嗅觉灵敏,根据爪印就能知道有什么动物最近去过那根柱子附近。一下雪,爪印就更明显了。我接着发现:该地区有许多这样的站点,此柱仅是其中的一个,简而言之,该地区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这样的信号站。这类标记都是由惹眼的东西标明,如柱子、岩石、野牛的头骨或其他碰巧位于所选地段的物件。经过进一步观察,我发现这是一种非常完备的获取信息和发布信息的系统。

每只狗或狼出外巡游,经常会特意到自己活动路线不远处的登记站看看,了解一下最近有谁来过,就像一个人一回城就到俱乐部去查那儿的登记册一样。

一次,我见宾戈走近那根柱子,先是四下里闻一闻,检查一下地面情况,然后号叫几声,紧接着便竖起毛发,两眼放光,用后爪在地上乱扒一阵,神情凶猛而轻蔑。最后它才怏怏走开,时不时还回头扫上一眼。凡此种种举动,翻译过来就是:

“哼,汪汪!麦卡锡家的那只可恶的杂种狗来过这儿。汪汪!看我今晚来收拾它。汪汪!汪汪!”另有一次,它先是将柱子周围检查了一番,继而对一只草原狼来回走动所留下的爪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它把那爪印反复看了看,似乎在犯嘀咕(这是我后来判断的):

“这行草原狼的爪印是从北边过来的,有一股死牛的味儿。难道这是真的?波尔沃思家的那头斑点老花牛八成最终还是遇害了。这个案子值得调查调查。”

有几次,它到了柱子跟前就摇着尾巴在周围跑来跑去,为的是留下比较明显的爪印,这样做也许是为了让它那刚从布兰登回到家乡的兄弟比尔看的!果不其然,一天夜里比尔来到了宾戈的住处,接着宾戈便带它去了山里——那儿有一匹死马,它们就把死马当作美味大餐,庆祝它们的久别重逢。

还有几次,它被柱子那儿的信息搅得突然亢奋起来,忙不迭循着动物留下的爪印跑到另一个信息站探寻究竟。

有时候,它在查看信息的时候会显出一副凝重的神情,仿佛在对自己说:“我的天,这到底是谁留下的?”或者“这好像是去年夏天我在波蒂奇山遇见过的那家伙的。”

一天早上,在快到那根柱子跟前的时候,宾戈竖起全身毛发,耷拉下尾巴,浑身颤抖,像是突然害起了胃痛症,其实这是心中恐惧的迹象。它似乎不想再查看信息和了解信息了,掉头就往家里跑,半个小时之后身上的毛发还竖着,一脸的仇恨和恐惧。

我查看了令它害怕的那行爪印,得知它惊恐地发出的那种低沉的咕噜声,含义是:“狼来了。”

宾戈教给了我很多东西,这只是其中的一课。后来,我有时夜晚到马厩那儿,看见它从马厩门口那结了霜的狗窝里钻出来,伸伸懒腰,把雪从毛茸茸的身上抖掉,然后迈着坚定的步子踢踏踢踏地跑开,融入茫茫的夜色里,心中就会想:

“哈,老伙计,我知道你要到哪里去,知道你为什么不愿在小木屋睡觉。原来你夜间定点要到外边巡查——你可是真有主意,对于到何处巡查以及巡查什么全有定算,对于巡查的时间和方法也胸有成竹。”

第五章

1884年的秋天,德温顿农场的房屋关闭,不再住人了,于是宾戈便移居到了别处,住进了我们的铁哥们邻居戈登·赖特的家——宾戈住进了他家的马厩,而非房子里。

自从幼年期的那年冬天起,除了雷雨天,其他任何时候它都不愿意进房屋一步。它对打雷和打枪都怕得要命——毫无疑问,它对打雷的恐惧最初是由打枪引发的,而对打枪的恐惧则源于一次令人不快的枪击事件,其原因下文可见。夜间,它总是卧在马厩外面,即使在天气最冷的时候也是这样,由此看得出它非常喜欢在夜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活动。宾戈经常在午夜时分到草原上游荡,一跑就是数英里。关于这一点,证据颇多。几个住得很远的农民叫人捎话给戈登老头,说如果他夜里不把狗关在家里,他们就要动枪了。宾戈怕枪,这说明农民的话可不是危言耸听。一个远在佩特罗的居民说,在一个冬季的黄昏时分,他亲眼看见一只大黑狼在雪地里咬死了一只草原狼。但后来他又改口说:“估计那准是赖特家的狗。”每当冬天有牛或马被草原狼咬死,宾戈都会连夜赶去将狼驱离,自己却大饱口福,吃一顿牛肉宴或马肉宴。

有时候,宾戈夜间出巡,也只不过是到远处去,把哪家的狗欺凌一下,虽然有人扬言要报复,但似乎不用担心宾戈会因此断子绝孙。关于这一点,一个汉子甚至信誓旦旦地说他亲眼看见一只母草原狼领着三只狼崽子——那狼崽子很像母狼,只是块头都特别大,一身黑毛,口鼻周围有一圈白毛。

不管此话是真是假,反正我在三月下旬发现了这种异常情况。当时,我们乘雪橇外出,宾戈小跑着跟在后面。一只草原狼突然从一个洼地里跑了出来,宾戈紧追了过去。不过,那只狼并没有拼尽全力逃跑,没跑多远就被宾戈追上了。但说来奇怪,它们没有厮打,没有搏斗!

宾戈和气地跟在狼的身边,一边跑,一边还舔着它的鼻子。

我们惊呆了,大声冲着宾戈吆喝。我们的几次叫喊和追赶吓得狼飞快地跑开,而宾戈在后面追,直到把它追上。但它对那只狼含情脉脉,这谁都看得出。

“这是只母狼,宾戈是不会伤害它的。”我恍然大悟,脱口叫道。只听戈登说:“唉,真叫人意想不到。”

最后,我们叫上不情愿离开的宾戈,继续赶路了。

此后的几个星期里,一只草原狼屡屡前来骚扰,让我们不得安宁。它咬死了我们的鸡,偷走了挂在栅栏上的几块猪肉,还有好几次趁大人不在时从小木屋的窗户往里窥探,吓坏了孩子们。

宾戈好像防不住这只狼似的。最后这只狼(一只母狼)被人打死了,宾戈对奥利弗明显表现出了敌意,似有血海深仇,因为杀狼者正是奥利弗。

第六章

人与狗亲密无间,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离不舍,此实为美谈。巴特勒 曾写过一个小故事,讲的是在遥远的北方有一个印第安部落,原来这个部落里的人很团结,后来只是因为一个人的狗被邻居所杀,便结下了冤仇,相互残杀,结果部落里的人几近灭绝。咱们中间也经常有人为了狗打官司,你争我斗,彼此结怨,正应了那句老话:“爱我,就爱我的狗。”

我们的一个邻居有一只非常好的猎狗,他认为那是世界上最优秀、最珍贵的狗。我爱他,所以我也爱他的狗,因此有一天当他那只可怜的狗“大黑”血肉模糊地爬回家,死在家门口时,我和他一起发狠话要为它报仇雪恨。而且从那时起我们就不遗余力地寻找凶手,又是悬赏缉拿,又是根据蛛丝马迹搜集证据,最后查明那三个住在南边的人当中有一个跟这次残忍的事件有牵连。线索逐渐明朗,我们顺藤摸瓜,很快便可以查明案情,至少能让那个杀害可怜的“大黑”的坏蛋得到应有的惩罚。

就在这时出了点意外,使我立即改变了原来的想法,并让我相信伤害那只老猎狗根本就不是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细细一想,反而叫人觉得是值得嘉许的。

戈登·赖特家的农场就在我们的南边。小戈登知道我在追查凶手,有一天就把我拉到一边,偷偷地瞧了瞧四周,然后以一种悲哀的语气说道:

“是宾戈干的。”

事情就此中止。我承认:以前我不遗余力地要伸张正义,但从这一时刻起,却又千方百计地加以阻挠。我早就把宾戈给了人,但情谊未了,仍觉得自己是它的主人。后来没多久它又参与了一次重大事件,而那次事件再次证明人与狗之间有着割不断的情谊。

老戈登与奥利弗既是近邻又是密友,二人约定合伙伐木,便同心合力地干了起来,一直干到冬末。那时,奥利弗的老马死了,他决定要尽可能地废物利用,就把死马拖到草原上,撒下了毒药打算诱杀这一带的狼。悲哉,这简直是给宾戈投毒,因为它的生活习惯跟狼一样,尽管这种习惯一次又一次给它带来狼所遭受的那种厄运!

它和任何一只它的野生同类一样喜欢吃死马。就在那天夜里,它和赖特家的狗柯利一起来到了死马身旁。宾戈似乎主要忙于轰赶狼群了,而柯利却放开肚皮大吃特吃了一顿,当时的情况从雪地上的爪印便可以看得明白。后来由于毒药的药性发作,盛宴戛然而止。它们痛得浑身抽搐,跌跌撞撞往家跑。柯利一到家就倒在戈登的脚下痉挛了一阵,痛苦万状地死去了。

“爱我,就爱我的狗。”奥利弗费尽口舌解释或道歉都得不到对方的谅解,再怎么说这只是事出偶然也没有用。以前宾戈和奥利弗之间就有宿怨,而今戈登回想起来,就视其为一条重要线索。于是,伐木合同成了一张废纸,两家友好的关系也走进了死胡同。柯利垂死时的一声号叫致使双方立刻化友为敌,结成了冤家,时至今日都没见过哪个地区有这么大的冤仇。

宾戈中毒几个月后才真正康复了过来。说真的,我们原以为它再也不会是从前那个健壮的宾戈了,谁知到了春天,它的体力开始恢复,如枯木逢春般渐渐好起来,没出几个星期就又生龙活虎了。朋友为它骄傲,邻居却因它烦忧。

第七章

因为一些变故,我离开马尼托巴省去了很远的地方。1886年我回来时,宾戈依然是赖特家的一员。我以为两年不见,宾戈可能把我忘了,但情况并不是这样。初冬的一天,在失踪了四十八个小时后,宾戈爬回了赖特家,一只爪子上夹着一具捕兽器,上面拖着一根很重的木头,那只爪子已经冻得像石头一样硬了。当时没有人能走近帮助它,因为它凶得不得了。我跟它已经生疏了,当我弯下腰,一手抓住捕兽器,一手抓住它的腿时,它一口咬住了我的手腕。

我一动也没动,说道:“宾戈,你不认识我了?”

它没有咬破我的皮肤,马上就松了口。尽管取下捕兽器时它痛得呜呜直叫,但再也没有反抗。虽然它换了住处,我又离开了很长时间,它还是认我为主人;尽管我放弃了主人的身份,但我还是觉得它是我的狗。

大家不管它愿意不愿意,把它抬进了屋,它那只冻僵了的爪子也就慢慢解冻了。在那年冬天剩下的日子里,它走路一瘸一拐,最终冻掉了两个脚趾。不过,在天气转暖之前,它的健康和力气就完全恢复了,随便瞟一眼是看不出那次踏上钢制捕兽器的可怕经历给它留下的痕迹的。

第八章

就在那一年冬天,我捕获了许多狼和狐狸——它们没有宾戈那么好的运气可以从捕兽器里脱身。我把布设的捕兽器一直留到了春天,因为就算皮毛不太好,获利也是很丰厚的。

肯尼迪平原历来都是布设捕兽器的好地方,因为这一带人迹罕至,位于密林和居民点之间。我在这一带很走运,获取了不少兽皮。四月底的一天,我骑马前行,循着固定的路线去查看捕兽器。

捕兽器用钢材做成,很沉,上面有两根弹簧,每一根弹簧的弹力都有一百磅。这些捕兽器四个一组,中间埋藏着诱饵。捕兽器牢牢地拴在埋在土里的木头桩子上,然后盖上棉花和细沙,很难被发现。我见一只草原狼被夹住,便走上前用木棒将其打死,随即把它扔到一边。接着,就像以前做过数百次的那样,着手重新布设那个捕兽器,很快就布设好了。这时,我随手把布设捕兽器用的扳钳朝马儿那边一丢,见跟前有细沙,便伸手去抓一把要撒在布设点上面以作了局。

唉,不该生这倒霉的念头!唉,只因为长期不出事,我竟昏了头,马虎到了这般田地!那细沙是盖在另一个捕兽器上的,所以眨眼之间,我成了夹中囚。虽然夹上没有齿,再加上我戴着厚厚的捕兽专用手套减轻了咬合力,我没有受伤,但指关节以上的手掌却被紧紧地夹住了。我没有惊慌失措,而是试图用右脚去够那个扳钳——我脸朝下,伸展身子向扳钳那儿靠,尽可能把那只被夹住的胳膊伸得又长又直。我无法同时又看扳钳又去够它,只能靠脚趾探索才能得知是否够到了那个能救我脱厄的“钥匙”。我的第一次努力失败了——尽管我扯紧了捕兽器上的链子,脚趾还是没够到任何金属物。我围着捕兽器慢慢移动了一下位置,结果又失败了。我忍痛观察了一下,才发现自己矫枉过正,太靠西边了。于是我调整位置,用脚趾胡乱探索,一心要触到那把“钥匙”。探索时,我右脚乱蹬,竟把左脚给忘了。只听“当啷”一声响,我的左脚被三号夹的铁颚紧紧咬住了。

情况虽然危急,起初我并不害怕,但我很快就发现自己的任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我既不能从任何一个夹子里脱身,又不能同时挪动这两个夹子,只好伸展身子躺在那里,被牢牢地固定在了原处。

这下,我会有怎样的结局呢?冻僵的危险倒不是很大,因为寒冷的天气已经过去了。但是,冬季伐木工是从不到肯尼迪平原这儿来的,如此便无人知道我的下落。除非我设法自救,否则就会葬身狼腹,或者死于饥寒,别无其他结局。

我躺在那里,红色的太阳向着平原西边的那片云杉沼泽地沉落,一只百灵鸟在几码之外的一个地鼠挖的土堆上唱着小夜曲,其情状就跟前天晚间我们小木屋门口的那只百灵鸟一样。尽管我的胳膊感到麻木和疼痛,身上寒冷彻骨,但我还是注意到这只百灵鸟的小耳朵上长着长长的毛。我浮想联翩,想到了赖特小屋里那舒适的晚饭桌,想到他们此时正在煎猪肉做晚饭,或者刚坐下准备吃饭。我的小马驹站在那儿,就跟我离开它时一样,笼头放在地上,耐心地等着驮我回家。它不明白我为什么耽搁了这么久。我喊叫它,它就停止吃草,默默地看着我,一副不明就里的可怜相。如果它能跑回家去,那副空空的马鞍就会说明问题,给我搬来救兵。然而,正是因为它太忠心了,就这么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地等了下去,而我却饥寒交迫,正一步步走上黄泉路。

后来我想起了猎人吉鲁老汉失踪的那件事——他失踪后的第二年春天,他的同伴发现了他的骸骨,骸骨的一只腿被捕熊夹夹着。真不知我死后,我身上穿戴的哪样东西会表明我的身份。突然,我的脑海里闪现出一个新的念头:原来这就是狼被夹住时的感受!造孽啊!我给它们造成了多么大的痛苦啊!现在我得到报应了。

夜幕慢慢地降临了。有一只草原狼在号叫,小马驹竖起耳朵朝我走近了些,低着头站着。接着又一只狼在号叫,后来又有一只。我听得出来它们正在附近集结。我趴在那儿,毫无办法,心想如果它们围过来把我撕成碎片,真不知这是不是我罪有应得。我听它们叫了很长时间,接着就发现一些模模糊糊的黑影悄悄地摸了过来。马儿首先看见了它们,吓得呼哧呼哧直喷响鼻,刚开始倒把它们给吓回去了。不过,它们随即又摸了上来,离我更近了,围着我卧在草地上。很快,一只胆子大一点的狼爬上前来,使劲儿拽那只死狼的尸体。我大声喊叫,它号叫了几声退了回去,小马驹给吓得跑到了远处。不一会儿,那只狼又卷土重来,接着又反反复复了两三次,最后终于将那具尸体拖走,几分钟后狼群就把尸体吃了个精光。

接下来,它们朝我身边聚集,越聚越近,蹲下来瞅着我。胆子最大的一只狼走上前嗅了嗅我的枪,用爪子拨了拨枪上的土。我用那只没有被夹住的脚踢它,并大声喊叫,它退了回去。但随着我越来越虚弱,它也就越来越胆大,竟然走上前来冲着我的脸大声号叫。看到这幅景象,另有好几只狼也咆哮着围上前来。我意识到自己就要被这些我最瞧不起的家伙吃进肚子里了。就在这时,黑影里突然蹿出一只大黑狼,嘴里嗷嗷地叫着。狼群顿时逃了,如星离雨散,只有那只胆大的狼没来得及逃,被新来的黑狼抓住,片刻工夫就变成了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天呀,简直太可怕了!这个力大无比的恶煞神向我冲了过来!……原来是宾戈!……是伟岸的宾戈!……它气喘吁吁地用它那乱蓬蓬的身子蹭着我,舔着我冰冷的脸。

“宾戈……宾戈……老伙计……快把扳钳给我拿来!”

它跑开了,然后拖着枪跑了回来,因为它只知道我想要东西,却不知我想要什么。

“不对……宾戈……去拿扳钳。”这次它拖来的是我的腰带。不过,它最终还是把扳钳给我拿来了,而且因为拿对了高兴得直摇尾巴。我伸出那只没有被夹住的手,好不容易才拧松了木桩上的螺帽。捕兽器散开了,我的手得到了解脱,随后我便脱了身。宾戈把马找了回来,我慢慢地走了一会儿以恢复血液循环,接着就上了马,先是慢跑,但很快便疾驰起来。宾戈像一个传令官,汪汪叫着跑在前面。我们一起打道回府,到了家我才得知:勇敢的宾戈天黑前有点反常,只是呜咽地叫着,虽然没人带它到布设捕兽器的线路上去过,但它不住眼地盯着通往林地的那条小路。最后,夜幕降临时,它不顾任何人的阻拦,一头冲进茫茫的夜色里,凭着人类所难以理解的直觉及时赶到了我身边,解救了我,替我报了仇。

忠实的老宾戈——一只奇怪的狗!它虽然跟我心贴心,但第二天它从我身边走过时,几乎看也没看我一眼,而小戈登叫他去打地鼠,它却屁颠屁颠地跟着走了。这就是故事的结局。它始终像狼那样生活,热衷于那样的生活方式,一到冬天就出外找寻冻死的马吃。一次,它找到一匹下了毒饵的马,像狼一样吞食马肉后中了毒,腹痛发作后却没有回赖特家,而是去找了我——它想着我一定会回小屋,便径直来到了小屋门口。第二天我回来时,发现它死在了雪地里,头枕在门槛上——那是它儿时经常出入的房门。我的狗从出生到死亡都把我当作主人——它在万分痛苦的时刻跑来求助于我,然而却扑了个空。 lTn9XCN74RxS3kyiGo88GHCqeZXz8QbQl5/Z2P1glZjVrpdUY5nVD8DmNDAUd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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