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担负好保障国家财力的主力军职责,始终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进一步健全完善收入质量监控分析机制,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2022年共完成税收收入 16.1万亿元(不含海关代征,未扣除出口退税),超额完成预算收入目标,同比下降6.2%,如将留抵退税因素还原及考虑客观税源回落因素,同比增长 4.6%,与GDP现价增长速度相匹配。扎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2022年共组织社会保险费 7.4万亿元,税务部门 2022年组织税费收入共计 31.4万亿元。
表 1 全国税收收入(2022年) 单位:亿元
注:本部分税收收入不含海关代征进口税收,不含关税和船舶吨税。
图 1 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等税收收入结构(2022年)
表 2 税务部门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2022年) 单位:亿元
表 3 税务部门组织非税收入情况(2022年) 单位: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