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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社会保险税(费)

2021 年,一方面,受疫情的持续性影响,各国通过颁布社会保险税(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纳税人负担,改善民生;另一方面,基于疫情逐渐好转的趋势,部分国家为实现社会保障水平的提升,提高了社会保险税(费)。

2.2.1 社会保险税(费)基数和税(费)率的调整

部分国家颁布或延续了提高社会保险税(费)额在所得税中扣除上限的政策,有的国家采取直接免除部分社会保险税(费)的优惠政策,该种政策通常具有针对性。例如:意大利规定,免除符合条件的雇主在2021 年与女工签订的新雇佣合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缴款,免除符合条件的雇主在 2021 年与 36 岁以下工人签订新的开放式雇佣合同或由定期合同转换的开放式合同而支付的社会保险缴款;阿根廷规定,在 2021 年 4 月1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雇主支付的社会保险缴款享受 95%的减免。部分国家采取调整社会保险税(费)基数的形式改革社会保险税(费),加拿大、美国等国家选择通过提高社会保险缴款基数的最高工资限额以扩大社会保险缴款的基数,而俄罗斯选择通过扩大社会保险缴款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来扩大社会保险优惠政策的基数,进一步降低俄罗斯社会保险缴款的税收负担。英国引入新的健康和社会关怀税,健康和社会关怀税相当于社会保险税缴款金额的 1.25%。

部分国家采取调整社会保险税(费)率的形式改革社会保险税(费)。荷兰、匈牙利、希腊等国家下调了社会保险税(费)率,而 2020 年选择下调社会保险税(费)率的捷克、卢森堡等国家,出于遏制疫情导致的公共财政恶化等原因 ,选择上调社会保险税(费)率(见表 2-1)。

表 2-1 部分国家社会保险税(费)税率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IBFD数据库(Tax News)整理。

总体来看,各国依据具体国情做出了不同的税(费)率调整,大部分国家依旧延续或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缴款的减免,也有小部分国家终止由于疫情而颁布的临时性优惠政策,提高社会保险缴款,以逐步恢复公共财政能力。

2.2.2 针对中小企业或特殊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1 年各国针对中小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人员(如被迫远程工作者、因疫情失业的困难群体)、退伍军人以及科研从业人员等需要特别照顾或支持的群体,主要通过直接免征、提高免税额等方式,在社会保险税(费)方面采取一些优惠措施。

一是直接免除社会保险税(费)款,采取此类措施的国家有俄罗斯、意大利、英国等。例如:俄罗斯明确,雇主向疫情期间居家办公的远程工作员工支付的相关费用补偿不征收社会保险缴款;意大利对与女工签订的新雇佣合同以及与 36 岁以下的年轻工人签订新的开放式雇佣合同免除社会保险缴款;英国对雇用退伍军人的企业实行国民保险缴款减免。

二是减免部分社会保险税(费)款,采取此类措施的国家有土耳其、俄罗斯等。土耳其为从事符合条件的技术研发的雇主提供 50%的社会保险费减免支持。俄罗斯规定了针对IT行业和中小企业的社会保险税(费)优惠: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俄罗斯IT行业的所有公司可以申请向联邦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0.1%的社会保险缴款,且不设置任何门槛;自 2022 年1 月 1 日起,从业人数超过 250 人的餐饮服务企业和个体企业家可以适用中小企业 15%的社会保险缴款率。

三是直接发放社会福利津贴,采取此类措施的国家有加拿大、阿根廷等。例如:加拿大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且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因家庭或健康暂时失业的群体给予失业津贴;阿根廷将养老金领取者的特别一次性补贴从 6 个月增加到 8 个月,同时规定领取最低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和接受某些社会计划的人员可以获得其购买商品总额 15%的报销。 gRY3m7PlCrS+uznj6X6E5RrpeFnC/dsgSgsNfKyKDAZrQS5klOJ4JXyy0J9q3A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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