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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现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述

1.扣除比例。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创意设计。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3.委托研发。企业委托境内的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委托境外(不包括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4.集中研发。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5.合作研发。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6.享受时点。企业可在当年7月份预缴、10月份预缴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链接:
税务机关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管理规范和经验
——以广东省税务局为例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和省委“1+1+9”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立足于精准定位、精确辅导、精细服务,运用四个“加法”,打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精准落实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为护航科技企业研发创新、助推科技创新强省建设、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1.“多元+多维”并举,设好管理“导航仪”

一是以“多元”管理平台为载体。广东省税务局积极探索信息化、专业化的管理手段,建设完善企业所得税电子信息平台和广东省大数据平台,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匹配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的研发企业数据口径,形成研发企业经营现状、发展前景、税费优惠等“一体式”自画像,借助大数据测算应享受未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名单,充分利用电子信息平台优惠政策推送功能,实现税费服务直联直通,提供点对点精准辅导、立体化政策帮扶,提高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便捷性。二是以“多维”管理模式为抓手。建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台账,将可能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尽可能全部纳入台账,并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逐户跟踪、逐户辅导、逐户落实,深度精准定位企业需求,综合运用纳税服务、政策支持及风险提醒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差异化的“一企一策”税收解决方案,最大程度发挥税收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作用,为企业发展赋能加力。

2.“定向+定制”并重,把准管控“方向盘”

一是与科创企业建立定向联系机制。主动对接政府部门,了解全省各地科技创新发展布局,掌握各地科技支持计划、科技人才引进、科技税收优惠、科技金融服务等信息,形成税收服务联盟,由省、市、县(区)三级税务机关与科技创新企业建立对口联系服务制度,主动“锁定”潜在科创企业,帮扶企业发展,提升政策的“边际效益”。二是为重点科创领域定制政策指引。聚焦科创企业最为关注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发布绿色低碳、数字经济、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等《十大重点领域研发费税收政策指引》和专用设备制造业、激光与增材制造业、智能机器人制造业等《十大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强对企业研发创新领域中税务规划的指导,为企业提供“套餐式”定制政策服务,帮助制造业企业“懂政策、会申报、足享受”,助力企业用活用好政策实现创新发展。

3.“共享+共治”并进,用好创新“助推器”

一是打通涉税数据共享链条。将纳税人申报缴纳数据、外部门交换数据、第三方获取数据等信息进行一体化归集和存储,从提高企业纳税信用着手,推广“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指导纳税人对涉税风险自行处理,同时深化“银税互动”项目,将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相结合,帮助科技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助力创新驱动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和帮助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提高“广东制造”核心竞争力。二是增强部门协同共治合力。对内强化系统协作,纵向建立“省—市—县区—分局”快速联动工作机制,加快政策执行问题反馈;横向搭建业务协同工作机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涉及部门以不定期“急诊”方式高效解决异常问题。对外强化社会协同,深化与发改、科技、工信、市监、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联动,全面摸底调研,掌握全省科创企业名单,锚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科技创新市场主体,联合开展宣传辅导、政策落实、信息共享、涉税监管等工作,凝聚合力助推科技创新。

4.“简政+减税”并行,跑出增效“加速度”

一是简政激活力。广东省税务局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创新打造全功能电子税务局、“粤税通”、V-Tax、“银税互联”等诸多在全国领先的创新项目,90%以上税费业务实现“网上办”,网上申报率超过99%,让全省科创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带来的纳税成本“1+1<2”和办事效率“1+1>2”的正面效应。二是减税添动力。构建科创类优惠政策“全流程落实机制”,依托大数据手段,拓展“政策找企业”精准服务,利用信息化平台,通过数据“算法”准确识别个性化需求,延伸个性化服务触角,让企业在应享尽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中减负增能。 ylquHnolTIJOOsR986U4+kFRkeC+z+3k+wQnEtSmgYOChP8QOhzFnhtRyS3b+L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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