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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资本化时点把握不当

【案例6-4】 D公司4个研发项目已形成专利权并开始利用该技术进行新产品研制,但企业仍将开发部门的后续支出在“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中归集,全年没有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产生,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作资本化处理。

分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把握研发费用归集时的资本化时点,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QqkSNrV756m2zBG4XfB51zePtu6nTTkxswZ7lT612UBL/KAnhwfkKBVQ0Dvm92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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