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税收征管机构的设置,受政治体制、税权划分、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是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并实行中央与地方税务机构分设形式。对一国税收征管机构的考察,包括中央税务机构与地方税务机构各自的层级、内设机构及职责等多个方面。本节对典型国家的考察主要集中在中央税务机构设置方面。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税收立法权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间依法划分。联邦与州分设税务机构,各自负责所属税种的征收管理。美国国内收入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是联邦税务机构,负责除关税之外的主要联邦税收征管。 目前,IRS机构设置分为三大序列。其中:综合部门4个,业务支持部门9个,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部门9个(见图3-1)。
图3-1 美国国内收入局组织架构
资料来源:据美国国内收入局官方网站(www.irs.gov)2020年5月30日图表编制。
IRS现行组织架构是《美国国内收入局重组和改革法》( United States In ternal Revenue Service Restructuring and Reform Act )实施的结果。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上述法案,要求IRS改革原来按职责和区域设置业务机构的模式,围绕纳税人需求设立业务机构。2000年,IRS改革形成现在的基本架构。2008年,IRS在大企业局内设立高财富小组,负责高收入群体的纳税服务和遵从管理。2010年,国际税收业务被纳入大企业局。2019年,IRS设立首席风险控制官办公室,负责监管企业风险管理项目,制订风险战略计划。
2020年7月,IRS宣布成立新的企业数字化和案例管理办公室,努力使纳税人和IRS员工能够在简化的数字环境中快速解决问题。该办公室支持美国税务部门的整体现代化和实施源自《纳税人优先法案》的长期变革;专注于通过改进业务流程和现代化系统来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应用以客户为中心的思维,并借鉴领先的行业测试和学习实践,以快速确定哪种业务流程和技术组合最适合IRS。IRS有一个专注于企业案例管理计划的专门团队,该团队专注于建立统一的企业案例管理方法,以克服IRS目前面临的挑战。随着团队继续工作,很明显流程和纸张(包括案件档案等项目)的数字化将是改善整体案件管理和机构使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IRS区别纳税人规模和类别,设置4个业务机构:大企业和国际税收局、小企业和自雇业主局、工薪和投资收益局、免税组织和政府机构局。各机构对下均实行垂直管理,按业务类型或区域在全国主要城市设置分局,分局以下设办事处,办事处是基层税务组织。
过去,IRS在业务支持序列中一直设立遵从风险分析部门。近年设立了首席风险控制官办公室,负责实施IRS整体风险防控项目。大企业和国际税收局等业务部门,以前是按国民经济行业设置机构,目前主要按风险事项设立机构,按风险等级分配管理资源。
IRS 4个核心业务部门之间可以相互分享业务数据。IRS与其他部门联合建立数据战略治理委员会,开展数据治理。
持续强化犯罪调查局职能,震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纳税遵从。近年来,犯罪调查局设立国际业务办公室,专司打击跨境涉税犯罪行为。
日本是单一制国家,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税收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中央与地方分设税务机构负责税收征管。国税厅是中央税务机构,隶属财务省,负责除关税和进出口税收外的所有中央税收征管。国税厅—国税局—税务署构成了日本中央税务系统的三级组织架构。国税厅内设机构按职能设置,分为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两大序列。综合部门是长官官房,业务部门包括课税部、征收部、调查查察部(见图3-2)。
2009年,日本国税厅实施“整合内部事务”改革,取消以前按税种设置业务机构的方式。2017年,在国税厅、国税局的调查查察部增加国际税务稽查职能,配备相应人员;在各地国税局业务部门增设高收入项目组,对高收入群体及相关联的个人或法人实施一体化管理。
日本都道府县(省级)有47个,市町村(省以下)达1800个。日本国税机构的设置不与行政区划相对应,而是按经济区域在东京、大阪等12个城市设立国税局,各国税局下分设税务署,共计524个。 与此同时,在人员配备上也相应缩小了规模。目前,日本国税机构人员总数为5.58万人, 与美、英、法、德等发达经济国家相比,其规模是最小的。
图3-2 日本国税厅组织架构
资料来源:据日本国税厅官方网站(www.nta.go.jp)2020年6月30日图表编制。
日本国税厅、国税局、税务署三级组织的内设机构大致相同,基本都是按综合、课税、征管、稽查设置部门,具有职能模式组织机构的典型特征。同时,在课税部门内部,又区别个人和法人设置处室,按纳税人类型进行管理。其中:对于个人所得税和个体经营者应纳的消费税,统一归个人课税部门管理;对于法人应纳的法人税、消费税、所得税,统一归法人课税部门管理。日本国税组织机构的设置模式,属于按职能和纳税人类型设置的混合模式。
日本国税厅于2017年在调查查察部(稽查局)增设了国际调查管理官,加强对国际税务稽查工作的统筹指挥,国税局和税务署也相应增设国际税务专门官员,负责具体稽查工作。日本国税厅会组织国际税务专家,对重大国际税务案件开展稽查。东京、大阪等地的国际税务稽查官,除承担国际避税案件稽查任务外,还专门研究针对海外复杂交易的稽查方法。日本国税厅还设置专门的项目小组,强化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管理和信息收集。近年来,国税厅与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建立信息调查机制,对居民纳税人向国外转移有价证券的行为实施征税。
英国是单一制国家,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税收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中央与地方分设税务机构负责税收征管。HMRC是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国内中央税收及关税、进出口税收的征管。HMRC内设机构分为4大序列,其中:业务部门3个,支持部门4个,脱欧事务部门2个,直属机构1个(见图3-3)。
HMRC是一个非部级部门,根据《2005年税收和海关专员法案》建立。执行委员会是HMRC主要的行政论坛,也是委员作出决定的主要平台。
执行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确保HMRC的所有工作,并负责制订和发布战略。经委员会同意的绩效指标展示在一个专门的绩效中心内,用以分析HMRC的绩效与目标。
图3-3 英国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组织架构
资料来源:据英国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hmrc.gov.uk)2020年6月30日图表编制。
专业标准委员会监督HMRC如何管理税务系统。该委员会考虑HMRC的举措将如何影响税收体系的信任和公众对公平的感知,对HMRC如何行使其权力提出关键挑战,支持HMRC在使用其权力和安全保障方面的良好做法。
HMRC现行组织架构是《税务和海关委员会法案》( Commissionersfor Rev enue and Customs Act )实施的结果。2005年,英国议会通过上述法案,要求原英国税务局与英国海关实施合并。2016年,英国实施脱欧,为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HMRC新增2个脱欧事务部门。
HMRC采取两层架构,总部直接指导基层税务办公室,不设中间环节。近年来,HMRC机构数量持续减少。2017年,基层税务办公室由合并时的574个减少到145个, 全职员工由合并时的9.4万人减少到6万人左右。 2015年,HMRC开始实施基层办公地点迁址计划,预计到2027年,将在全国主要核心城市设立13个现代化的地区税务中心,同时撤销137个基层税务办公室。
HMRC业务序列只有3个部门:客户战略和税务规划部,负责从宏观和整体上设计业务架构和流程;客户服务部,整合所有服务纳税人办税与福利申请的同类事项;纳税遵从部,整合所有识别和应对不遵从行为的手段和措施。
客户服务部门内部,分别设置了个人税收处和公司税收处;纳税遵从部门内部,区别纳税人规模分别设立了大企业处、高净值和中型企业处、个人和小企业处,同时针对高风险事项,设立欺诈调查处和反避税处。在人员配备上,把80%的人员分配到客户服务部和纳税遵从部,且绝大部分充实到一线。在客户服务部,主要按照工作量分配人员,个人税收处工作繁重,因此员工数量最多。纳税遵从部注重按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配置资源,把专门人才和主要资源分配到风险最可能发生的领域。
HMRC在发布的2021版战略 中,宣布其“建设世界一流组织”的雄心壮志,并阐述了总署的使命、愿景、价值观及战略目标,列明了八项重点工作任务及五项工作原则。
使命:依法征税,为英国政府开展公共服务提供充足的财政资金;精准退税,为英国家庭和个人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提供必要的纾困资金。
愿景:建设世界一流组织。
价值观:专业、诚信、尊重、创新。
战略目标:一是提供针对性更强的服务措施,强化税务执法,尽可能地防止税收流失;二是通过协同共治提高税法遵从度;三是重塑机构,打造专业、高效、敬业的组织。
第一项至第三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战略目标一展开,第四项至第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战略目标二展开,第七项和第八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战略目标三展开。
第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将纳税人按照类型和规模进行群体细分,根据其行为、税收负担能力和税收风险水平制定不同的服务策略。HMRC为构建良好的税收征纳关系,以纳税人为中心,围绕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普通个人和高净值个人五大群体,对业务流程进行再造。未来,HMRC将根据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为其量身定制适应性更强的系统、流程和服务,在各个方面保持公正性和一致性,同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分子。
第二项重点工作任务。在与每一位纳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引导其自觉遵从税法,从源头上防止不遵从现象的发生。未来,HMRC将从以下三方面发力:一是将税收遵从规则嵌入税收征管系统和业务流程中,让纳税人从一开始就能够正确处理自身的涉税事务,形成良好的遵从习惯;二是利用数据分析手段尽早发现不遵从现象,阻止骗税等税收欺诈行为的发生,丰富个性化在线服务和自动化计算工具,从源头防止不遵从行为的发生;三是识别并关注税收风险大的领域,严惩故意不遵从行为,通过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力。
第三项重点工作任务。公平公正执法,帮助更多纳税人正确处理涉税事务,减少涉税争议。当争议发生时,选择最有利于税款入库的方式解决问题,如进行合理协商或司法诉讼。
第四项重点工作任务。将先进的数字税务账户作为纳税人在数字税务系统中的身份通行证明和办税操作工具,并结合其他在线服务作为征纳互动的主要方式。通过把纳税人信息集纳在同一系统,解决税收征管系统的碎片化问题并降低出错概率。提供用户友好型的数字化服务,让个人和企业按期申报纳税操作更便利,并享受应有权利。同时,保留一定的实体服务场所,满足少数纳税人对线下服务的需求。数字化服务生成的数据方便了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自助服务和在线支持,意味着其可节省部分资源用于帮助困难群体和查处纳税不遵从的群体。
第五项重点工作任务。利用独立的第三方(如雇主)代为收取税款。HMRC积极发挥第三方在征税和提供数据方面的作用,减少对纳税人自身提供数据的依赖。通过积极寻求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如汇集第三方已有数据至数字税务账户),全面、及时地获取纳税人数据,依法征税,落实优惠政策。
第六项重点工作任务。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在帮助纳税人履行义务、遵从税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HMRC支持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帮助其客户正确处理涉税事宜,并借助涉税专业服务人员这根纽带,与纳税人建立“一对多”的关系。
第七项重点工作任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先决条件是税务人员拥有精湛技能和专业知识,并运用全新的、更具协作性和灵活性的方式开展工作。HMRC通过连接大型区域中心,构建现代化工作网络,以及通过开展高水平的培训,打造一支更高技能、更可持续发展的税务人员队伍。合理配置掌握精湛新技能的税务人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项重点工作任务。HMRC计划设计开发新的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供其他政府部门使用。HMRC将与英国财政部密切合作,设计有效的税收和海关政策,促成更高层次政府目标的实现。例如,利用税收优惠支持经济发展;采取海关简易程序促进国际贸易;查处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政策的雇主;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合作,提高处理税收和其他事务的便利度。
为确保八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HMRC制定了五项工作原则。一是以纳税人为中心。通过数据分析和行为洞察,为不同纳税人群体量身定制更具针对性的服务措施。二是简捷高效。围绕纳税人需求,设计纳税服务系统、产品和流程,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三是系统集成。构建税务部门征管系统、第三方信息系统和商业软件互联互通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四是公平公正。税务部门采取公平、有针对性的手段合理配置资源,确保执法、服务、监管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五是成本效益。应用数字化工具和智能数据分析工具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征纳成本。
未来,HMRC将坚持与各类团体和涉税相关方(如纳税人代表和软件开发人员)积极磋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落地见效,同时,将使用信息管理系统持续监控和改进各项工作。
俄罗斯是联邦制国家,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税收立法权和征管权集中在中央。联邦税务局是中央税务机构,负责除关税和进出口税收以外的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征收管理。税务机构分级设立,总部对下垂直管理。目前,联邦税务局总部内设机构25个,大体可分为三大序列:税收执法部门9个、法治服务部门8个,支持保障部门8个(见图3-4)。
俄罗斯于2004年实行政府机构改革,原联邦税收部改制为联邦税务局,隶属于财政部,局长由联邦政府任命。现行组织架构是2004年机构改制的结果。俄罗斯联邦政府与各联邦主体政府之间设有8个联邦管区,是多年来陆续设立的,联邦税务局也相应设立8个管区税务局。
图3-4 俄罗斯联邦税务局内设机构
资料来源:据俄罗斯税务局英文官方网站(www.nalog.ru/rn77)7月30日图表编制。
联邦税务局在总部以下,除比照地方行政机构设置联邦管区税务局、联邦主体税务局以外,还按照行业和事项设置了多个跨区域直属检查机构,其中包括9个行业大型纳税人检查局、2个跨区域转让定价调查局、1个跨区域分析监控局(见图3-5)。这些机构直属联邦税务局,不再下设分级机构。由于机构层级高,人员业务能力强,资源、技术都有保障,这些机构对大型企业、复杂事项实施检查,比下级税务机构具有明显优势。
图3-5 俄罗斯联邦税务局组织架构
俄罗斯各联邦主体享有很大的自治权,特别是各民族共和国可以制定自己的宪法,选举自己的总统和总理。但是,各联邦主体税权极其有限,除收入分配权以外,立法权、征税权全在中央,联邦税务局负责所有税种的征管。
联邦税务局组织机构层级设置与政府行政机构相对应,设立总部、联邦管区、联邦主体、地方机构四个层级,但总部以下各级税务局与地方政府没有隶属关系。联邦税务局对下实行垂直管理,人员、编制由总部确定,经费都由中央财政统一拨付。联邦税务局隶属财政部,而财政部受联邦总统直接领导。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下,联邦税务局执法受地方政府干扰较小,独立性强。
南非收入局是南非政府的税收官方机构,其工作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国家,促进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以服务于全体南非人民的福祉。
南非收入局局长由总统任命,是南非收入局的行政长官。根据法律和国家财政部政策,收入局长向财政部长解释南非收入局的管理事宜。根据公共财政管理法案1999年第1号,收入局长也通过财政部长向议会(财政常务委员会和公共账目常务委员会)对南非收入局的账目和财政管理负责。
南非是单一制国家,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税收立法权、征收权集中在中央。南非收入局(SARS)是南非中央税务机构,隶属于财政部,负责中央税、地方税、关税及进出口税收的征管。SARS的组织架构包括四大序列:综合部门4个、职能部门8个、区域机构9个、纳税人部门3个(见图3-6)。
图3-6 南非收入局组织架构
资料来源:据南非收入局官方网站(www.sars.gov.za)2020年8月30日图表编制。
南非于2012年通过新《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全部税收征管权收归中央,SARS是法定税收征管机构。2013年,南非借鉴美国经验设置独立机构税务监察署(OTO),其直接向财政部报告,有权审查和处理纳税人在争议处理渠道不能解决的涉税问题。2018年,SARS因连续几年不能完成收入预算目标而被总统启动专项检查。2019年,SARS完成机构重组,形成现在的架构。
在按职能和区域设置机构的基础上,又按纳税人类型细化机构设置。在大企业、中小企业机构之外,增设了高净值个人管理机构。
启动多个遵从项目,在各业务管理部门中重建遵从处。为打击严重不遵从行为,在稽查部门内部设立非法交易处,处理有组织犯罪涉及的税收问题及烟草、酒等行业的关税和消费税逃税问题。
为提高数据采集、分析、利用水平,信息技术部门已启动了多个项目,解决数据处理的技术能力问题,以更好地预测纳税人行为。
OTO成立以来,致力于为纳税人提供独立、公正、便利的途径解决涉税问题,还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纳税遵从意识。